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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划分(二)

时间:2022-05-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文概述第二节 公文概述概 述一、公文的定义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由发文机关名加“文件”二字组成文件名称,文件名称用大号宋体字,套红印刷。

公文概述

第二节 公文概述

概 述

一、公文的定义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党和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使职权、处理公共事务的文字材料。

二、公文的特点

(1)法定性:公文是由依法存在的机构、组织或其领导人,根据自己的职能和权限制发的公务文书,所以具有法定性(法定的作者,法定的读者)。

(2)权威性:公文一经签发公布,在它所涉及的范围内就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行政约束力。并且国家以法律、行政手段来确保公文的贯彻执行。与此相关者都必须认真执行,否则,就会受到批评、处分或法律的制裁。

(3)规范性:为了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机关办事效率,国家规定了统一的公文格式,所以公文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4)实用性:制发公文是为了完成某项工作,解决公务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所以公文具有明显的业务性和实用性。

三、公文的作用

(1)法规作用:国家各级机关经常以公文的形式颁布一些法律、法令及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对人们的行为有规范和制约作用,使公文具有法规作用。

(2)指导作用:上级机关根据下级机关或整体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方针,对工作作出部署,具有指导作用。

(3)宣传教育作用:公文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往往是通过制发文件,说明客观依据,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调动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4)交流沟通作用:公文在各行政机关之间起着重要的交流沟通的作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相互联系,交流经验,在一系列的公务活动中,公文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

(5)依据凭证作用:公文是公文制发机关意图的具体体现,受文机关可以据此安排工作,开展活动。公文归档后,还具有查询、引用和研究作用。

公文种类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由于日常工作需要形成了不同种类的公文,这些公文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要求、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分类。明确公文的种类,可以使我们在工作中更好地掌握运用公文,加快公文的运转,提高机关的办文效率。

一、按使用范围划分

(1)通用公文:指在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中普遍适用的公文;

(2)专用公文:指仅在某专业公务活动中使用的公文,如外交文书、军事文书、司法文书等;

(3)行政公文: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使用的公文,行政公文通常也适用于其他机关、团体、单位。

二、按行文方向划分

行文方向即发文方向,它表示收文单位的地位,反映了机关团体、单位之间关系,是划分公文种类的重要标准。

(1)上行文:是指发往上级机关、单位的公文。

(2)平行文:是指发往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的公文。

(3)下行文:是指发给下属机关、单位的公文。

三、按来源和运转方向划分

(1)收进公文(收文):本机关收到其他机关、单位、团体的公文。

(2)外发公文(发文):指发往本机关(单位)之外的机关、单位、团体的发文。

(3)内发公文(内发文):指发给本机关、单位内部相关部门、人员的公文。

四、按处理时限划分

按此划分表示公文所谈事项的紧急程度:

(1)紧急公文(特急件),通常当日办复;

(2)急办公文(急件),通常3日内办复;

(3)常规公文(平件),通常7~10日内办复。

五、按机密程度划分

指公文内容涉及有关机密,按照密级的规定划分的公文。

(1)绝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在一定时间内需要绝对保密的公文,为密级最高的公文。

(2)机密文件,指内容虽然不涉及国家重大核心机密,但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需严格保密的公文。

(3)秘密公文,即虽不涉及重大机密事项,但却有一定保密要求的公文。

以上三个等级的公文,在拟稿、审核、签发、印制、封发、传递、阅读、保管、清理、移交、立卷、归档、销毁等环节必须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4)普通公文,指不涉及机密事项的公文,即通常所说的普发文。

六、按传阅对象和范围划分

有内部公文和公开公文。内部公文一般又分为内部公文和指定传阅对象的内部公文。

七、按承担的职能划分

不同的公文承担不同的职能,起不同的作用。按职能分为:

(1)联系性公文,指用于机关、单位、团体联系公务的公文,如函;

(2)告知性公文,指向有关部门通告、传达某些事项规定、情况的公文,如通告、通报、通知等;

(3)呈请性公文,指向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请示问题,报告事项的公文,如请示、报告;

(4)提议性公文,指向有关机关或上级领导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报告等;

(5)指示性公文,指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单位)完成某些任务、贯彻某些规定的公文,如令、批复、决定、通知等;

(6)法规性公文,指对有关事项作出规定,要求下属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如章程、条例办法、制度、计划及经济协议、经济合同等;

(7)实录性公文,指以实际情况或在记录稿基础上形成的公文,如总结、调查报告、会议纪要、大事记等。

八、按制发机关划分

(1)党的公文;

(2)政府公文;

(3)专门公文,指业务职能机关制发的公文;

(4)法规文件,指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九、按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划分

即国务院规定的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是指公文的规格式样,它是公文法定权威性和约束力在形式上的表现。公文格式的特点是:标记准确、结构完整、醒目庄重。主要包括文头格式、主文格式、文尾格式。

一、版头格式

(1)版头(文头),是文件的门面,位于公文首页居中偏上位置。它由发文机关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文件名称(如“中共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等),文件名称用大号宋体字,套红印刷。中、小机关一般只需设计使用一种版头,且大都不加“文件”二字。高级领导机关根据文件的作用,重要程度一般设计几种版头。

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应将几个机关的名称按顺序套红印制版头,主办单位排在首位。

版头字体的选择应醒目、美观、庄重、大方。一般情况下版头字体高推荐使用小标宋字体,应小于22mm×15mm。

间隔横线距文件纸顶端根据行文关系不同分为:

上行文——135mm;

下行文——105mm。

间隔横线宽约0.5mm,长约135mm,联合行文时,可使用小初号宋体字。联合行文的版头,可适当缩小版头字号,联合上行文可适当减小批示域。

(2)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自行制订的,它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发文序号组成。

确定发文代字的基本原则是准确、简短,如中共中央文件的代字是“中发”,国务院文件的代字为“国发”等。此外,一个机关的发文代字与本机关各部门的代字应统一编排确定。发文代字后是发文年度,发文年度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外用方括号,发文序号在发文年度之后,用阿拉伯数字。

正确、科学地确定编排发文字号,可以迅速、准确地利用公文和管理公文。在撰写公文时,当主文中需引用某文件的标题,但标题过长时,可用发文字号代替标题。

发文字号大小与正文字体大小相同,居于版头与间隔横线正中位置,适当靠近间隔线。

(3)间隔横线为一条细实线(红色),间隔线下为公文的主文格式。

党内公文与行政公文在间隔横线上有所不同,党内文件在间隔横线正中间缀一红色五角星,行政公文则不缀五角星。

(4)检索代码,位于公文左上端,适用于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机构发布的公文。

(5)份号,指依据同一文稿印制文件时的顺序号,一般用六位数码标识。份号印在版头纸图文区第二行左起位置。份号位于检索代码下方,一般文件份号可省略,但密级文件必须印制。

(6)密级,位于份号下方位置。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为密级,★后标保密年限。若不标保密期限,绝密件保密期限为30年,机密20年,秘件10年。

(7)紧急程度,标在密级下方位置。无份号、无密级的文件,标注在公文首页右上端适当位置即可。因紧急公文在封装后一般在信封上均标注紧急程度,故有些文件的公文首页即不作标记。

二、主文格式

(一)标题

即公文的题目,应该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以不超过30个字为宜。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在某些公文中发文机关、事由可省略,唯有“文种”不可省略,除发布法规性文件外,标题中一般不加书名号,一般也不用标点符号

标题在印制时,大标题一般用2号宋体字,文内的小标题一般用3号宋体字。

标题的排列应美观、醒目,公文标题较长时可分行排列,排三行时,一般按长短短的顺序排列。

(二)主送机关

即受文机关,主送机关名称写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顶行。字体大小同正文。

通告、公告、布告等公文一般采用张贴或通过新闻媒介公布,不写主送机关。

通报、决定、决议一般将主送单位放在文尾主题词之下,“抄送”单位之上位置。

(三)正文

即公文的正文,也就是主送机关至落款前的部分,是公文最主要的部分。公文的行文目的、事项、要求都要在正文中表现出来。对正文的要求是:

(1)思想原则要表述全面;

(2)概念表达要具体明确;

(3)文字力求准确精练;

(4)用语通俗易懂;

(5)文字切忌冗长。

(四)附件

是附在正文之后的文件、材料,是对正文的补充和对某些问题(事项)的说明,是公文的有机组成部分,附件不是每个文件都有。

附件名称写在正文之后(不空行)发文机关和生效日期之前,另起行,空两格书写。书写时必须把附件名称和件数写全,附件较多时,应分别标明。附件名称不加书名号,末尾也不用标点符号。

例如:

附件:一、............

二、............

(五)成文日期

即发文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成文日期位于主文的右下方,用汉字书写,年、月、日必须齐全,不能省略数字,年份不得略写。最后一个字与图文区右边沿为四个字的距离。

(六)印章

印章是公文生效的凭证,印章盖在成文日期之上正中位置,上不压正文,下压年月日。行政公文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联合行文时,下行文必须按版头排列次序加盖行文机关公章;上行文可只盖主办机关的公章。

党的领导机关的公文,印制在有特定版头的公文用纸上。普发性公文可不盖章。

(七)文尾格式

(1)附注,即附带说明的事项,如需要加以解释的名词术语,或表示公文的传达范围、使用方法等。附注位于公文成文日期的左下侧,主题词之上,用圆括号注明,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2)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用以表示公文中心内容的词,用来作为公文主题的标引和检索。

主题词位于公文附注域(无附注的位于成文日期左下侧位置)以下,抄送机关标识域之上。每个主题词之间空一个汉字,最后的一个主题词必须是文种。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按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3)抄送机关,位于主题词之下,印发机关、日期之上字体同正文。整个区域用两条平行等宽的实线作为界限。抄送机关一般指不需要承办公文中的要求事项,只需“阅知”或作些配合工作的机关。最末一个抄送机关后面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4)印发机关、日期。印发机关,指发文机关的办公部门;印发日期指接到定稿后的起印日期。一般写成“×××办公厅(室)××××年×月×日印发”。印发机关与印发日期中间略有间隔并行首、行尾顶格。

(5)份数,指一个文件的印制份数。普通文件份数一般不作标记,但密级文件必须标记份数,凡给2份以上文件的单位,均需在单位名称右下角写清份数,份数用小圆圈圈起。

份数一般放在文尾印发日期下方。

文尾位于公文末页图文区中的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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