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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主体的官办性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对南京市社团的实证调查,证实了这一观点。这进一步印证了中国社团的官办性。上述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官办色彩较强是社团与政府关系的一个突出特点,这与中国整个社会社团发展的特点是相符的。
社团主体的官办性_城市整合:社团、政府与市民社会

2.3.1 社团主体的官办性

当前中国社团组织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行政色彩较浓,有相当一部分社团是通过获取自上而下的资源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们或者由各级党政机构直接创办,或者本身就从党政机构转变过来,或者由原党政官员及与党政关系密切的知名人士所创办,因此带有很强的官办和半官办色彩。这些组织,不仅其主要的资源如办公场所、活动经费等来源于党政机关,且在观念上、组织上、职能上、活动方式上都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发挥作用。同时,由于中国社团组织管理上的双重管理体制,即使是民间自发建立的草根组织,由于要挂靠在业务主管单位上,也会受到政府各方面的限制和干涉。

根据对南京市社团的实证调查,证实了这一观点。从下面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其仍然带有比较明显的官办色彩。

1.就目前南京市社团的办公场所来说,有29.4%的社团是与党政机关合署办公,有20.6%的社团的办公场所是由主管部门划拨,同时,还有超过10%的社团没有自己专门的办公室(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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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社团组织的办公场所

2.就南京市社团常务负责人的任职情况来看,只有30%左右的社团领导是专职,65.1%的社团领导是兼职。同时,这些兼职的负责人中,70%以上是在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任职,特别是行政部门,接近40%。结果如图2.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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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常务负责人在该单位任职时的同时,还在何处任职

从上述两项结果可以看出,南京市社团组织与政府仍然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南京市社团组织仍然有着较强的官办性。同时在主观指标上,人们对中国社团官办性太强的说法,也表现出较高的认同感,其有效百分比达到70%以上。这进一步印证了中国(包括南京)社团的官办性。

上述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官办色彩较强是社团与政府关系的一个突出特点,这与中国整个社会社团发展的特点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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