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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非货币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密切相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是换入资产能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条件之一。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通常认为不具有商业实质。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密切相关。

一、商业实质的判断

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是换入资产能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在确定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重点考虑由于发生了该项资产交换预期使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发生变动的程度,通过比较换出资产和换入资产预计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其现值,确定非货币性资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只有当换出资产和换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或其现值两者之间的差额较大时,才能表明交易的发生使企业经济状况发生了明显改变,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因而才具有商业实质。

(一)判断条件

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具有商业实质: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这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获得这些现金流量的风险相同,但现金流量流入企业的时间明显不同。例如,某企业以一批存货换入一项设备,因存货流动性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产生现金流量,设备作为固定资产要在较长的时间内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两者产生现金流量的时间相差较大,则可以判断上述存货与固定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因而该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金额相同,但企业获得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例如,甲企业以其用于经营出租的一幢公寓楼,与乙企业同样用于经营出租的一幢公寓楼进行交换,两幢公寓楼的租期、每期租金总额均相同,但是甲企业是租给一家财务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该企业租用该公寓是给其单身职工居住的),乙企业的客户则都是单个租户,相比较而言,甲企业取得租金的风险较小,乙企业由于租给散户,租金的取得依赖于各单个租户的财务和信用状况。因此,两者现金流量流入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则两幢公寓楼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进而可判断该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预计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时间跨度相同,风险也相同,但各年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存在明显差异。例如,某企业以其商标权换入另一企业的一项专利技术,预计两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相同,在使用寿命内预计为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总额相同,但是换入的专利技术是新开发的,预计开始阶段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明显少于后期,而该企业拥有的商标每年产生的现金流量比较均衡,两者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差异明显,即上述商标权与专利技术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因而该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企业如按照上述第一个条件难以判断某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即可根据第二个条件,通过计算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比较后判断。这种情况是指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资产存在明显差异。其中,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税后未来现金流量,根据企业自身而不是市场参与者对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价,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分析,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可能相同或相似,但是,鉴于换入资产的性质和换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征等因素,换入资产与换入企业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能够比换出资产产生更大的作用,使换入企业受该换入资产影响的经营活动部分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明显不同,即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的使用价值与换出资产对该企业的使用价值明显不同,使换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资产发生明显差异,因而表明该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例如,某企业以一项专利权换入另一企业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该项专利权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相同,两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和金额亦相同,但对换入企业而言,换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使该企业对被投资方由重大影响变为控制关系,从而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专利权有较大差异;另一企业换入的专利权能够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从而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差异,因而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通常认为不具有商业实质。

(二)关联方之间交换资产与商业实质的关系

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二、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一)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的判断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1)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该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对于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3)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该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或者在公允价值估计数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确定的,视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二)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1.不涉及补价的核算

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补价的,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则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11-1】甲公司以其使用中的账面价值为595 000元(原价为700 000元,累计折旧为105 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一台设备换入乙公司生产的一批A产品,A产品的账面价值为560 000元。甲公司换入A产品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乙公司换入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的公允价值为700 000元,A产品的公允价值为700 000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假定甲、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过程除增值税以外不考虑其他税费,且乙公司因换入设备而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本例中,甲公司以其使用中的设备换入乙公司的一批A产品,换入的A产品作为原材料并用于生产产品,其流动性相对较强,而原作为自己生产使用的设备的价值随着使用而逐渐地转换至所生产的产品成本中,并通过产品的出售而收回。甲公司换入的A产品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的设备显著不同,该交换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换出和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地计量。

据此,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甲公司:

甲公司换入A产品的公允价值与其换出设备的公允价值相同,甲公司换入的A产品作为原材料核算,甲公司以换出设备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A产品的成本。

(2)乙公司:

2.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应当分别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2)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3)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按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根据本书第十三章相关内容,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相当于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的收入和按账面价值结转的成本之间的差额,也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部分予以列示。

第二,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例11-2】沿用【例11-1】,但假定甲公司换出设备的公允价值为84万元,换入A产品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由此乙公司另支付14万元补价给甲公司。

本例中,该项交换交易涉及补价,且补价所占比例分别如下:

甲公司:

收到的补价14万元÷换出资产公允价值84万元=17%

或收到的补价14万元÷(换入资产公允价值70万元+收到的货币性资产14万元)=17%

乙公司:

支付补价14万元÷换入资产公允价值84万元=17%

或支付补价14万元÷(换出资产公允价值70万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14万元)=17%

由于该项交易所涉及的补价占交换的资产价值的比例低于25%,且根据【例11-1】中的其他分析,可以认定该项交易属于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据此,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甲公司

换入A产品的成本=84-14=70(万元)

(2)乙公司

三、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的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非货币性交易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

(一)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不涉及补价的,企业换入的资产应当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例11-3】甲公司以其运输产品的货运汽车与乙公司作为运输工具的货运汽车进行交换。甲公司换出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32 000元,已提折旧为22 000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21 000元。为此项交换,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设备清理费用110元;乙公司换出货运汽车的账面原价为154 000元,已提折旧为33 000元,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21 000元。假定甲公司换入的货运汽车仍然作为运输公司产品所用,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甲公司未对换出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本例中,甲公司以其运输产品的货运汽车换入乙公司同样作为运输工具的货运汽车,在这项交易中,由于交换的非货币性资产均为货运汽车,其性质、用途均相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也相同。因此,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同时,这项交易不涉及补价,因此,属于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2)支付清理费用

(3)换入货运汽车的入账价值=110 000+110=110 110(元)

从上述例子可见,甲公司换入的货运汽车按换出设备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货运汽车的入账价值(即成本)。

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二)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应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不确认损益。其计算公式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收到补价的,应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益。其计算公式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例11-4】甲公司以其离主要生产基地较远的仓库与离甲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较近的乙公司的办公楼交换。甲公司换出仓库的账面原价为2 660 000元,已提折旧为350 000元;乙公司换出办公楼的账面原价为3 150 000元,已提折旧为560 000元。甲公司另支付现金70 000元给乙公司。假定甲公司换入的办公楼作为办公用房,其换入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甲公司未对换出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换出资产交纳相关税费为35 000元。

本例中,该项资产交换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计补价70 000元。对甲公司而言,收到的补价70 000÷换出资产账面价值2 310 000=3.3%<25%,因此,该项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乙公司的情况类似。同时,甲公司以其仓库与乙公司的办公楼交换,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地计量,只能按照账面价值计量;甲公司换入办公楼的入账价值应为换出仓库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的金额。

据此,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2)支付补价

(3)交纳营业税等

(4)换入办公楼的入账价值

2 660 000-350 000+70 000+35 000=2 415 000(元)

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清理

(2)收到补价

(3)换入仓库的入帐价值

2 590 000-70 000=2 520 000

从【例11-4】可以看出,尽管甲公司支付了7万元的补价,但由于整个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支付补价方和收到补价方均不确认损益。对甲公司而言,换出资产是仓库和银行存款7万元,换出仓库的账面价值为231(266-35)万元,因此,换入资产办公楼的成本就是换出仓库的账面价值加上货币性补价,再加上相关税费,即231+7+3.5=241.5万元;对乙公司而言,换入资产是仓库和银行存款7万元,换出资产办公楼的账面价值为259(315-56)万元,换入资产仓库的成本等于换出资产办公楼的账面价值减去货币性补价的差额,即252(259-7)万元。由此可见,在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发生的补价是用来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不涉及确认损益。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多项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多项资产的情况包括:企业以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换入另一企业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或同时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换入另一企业的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或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也可能涉及补价。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无法将换出的某一资产与换入的某一特定资产相对应。与单项非货币性资产之间的交换一样,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企业应当首先判断是否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再分情况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各项换出资产和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

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2.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按照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3.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按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确定的换入资产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4.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

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按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的换入资产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上述第1、2、3种情况,换入资产总成本都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但各单项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视各单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而分别按不同情况处理;第4种情况属于不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换入资产总成本按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确定,各单项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按照各单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确定。

【例11-5】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为适应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乙公司协商,将甲公司原生产用的厂房、设备以及库存商品,与乙公司的办公楼、小汽车、客运汽车交换(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换出厂房的账面原价为3 000 000元,已提折旧为600 000元,公允价值为2 000 000元;换出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 200 000元,已提折旧为600 000元,公允价值为800 000元;换出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3 000 000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3 500 000元。乙公司换出办公楼的账面原价为3 000 000元,已提折旧为1 000 000元,公允价值为2 500 000元;换出小汽车的账面原价为2 000 000元,已提折旧为900 000元,公允价值为1 000 000元;客运汽车的账面原价为3 000 000元,已提折旧为800 000元,公允价值为2 400 000元,另支付补价400 000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换出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且在交换过程中除增值税以外未发生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换入的乙公司的办公楼、小汽车、客运汽车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乙公司换入的甲公司的厂房、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换入的甲公司的库存商品作为原材料核算。

假定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

据此,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处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换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甲公司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6 000 000元,公允价值合计为6 300 000元;乙公司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5 300 000元,公允价值合计为5 900 000元。同时,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400 000元补价。

第二步,计算换入资产价值总额

(1)计算甲公司应分配的换入资产价值总额

甲公司换入资产价值总额=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收到的补价=6 300 000+3 500 000×17%-400 000=6 495 000(元)

(2)计算乙公司应分配的换入资产价值总额

乙公司换入资产价值总额=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 900 000+400 000-3 500 000×17%=5 705 000(元)

第三步,计算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1)甲公司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甲公司换入乙公司办公楼应分配的价值

=2 500 000÷5 900 000×6 495 000=2 752 118.64(元)

甲公司换入乙公司小汽车应分配的价值

=1 000 000÷5 900 000×6 495 000=1 100 847.46(元)

甲公司换入乙公司客运汽车应分配的价值

=2 400 000÷5 900 000×6 495 000=2 642 033.90(元)

(2)乙公司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乙公司换入甲公司厂房应分配的价值

=2 000 000÷6 300 000×5 705 000=1 811 111.11(元)

乙公司换入甲公司设备应分配的价值

=800 000÷6 300 000×5 705 000=724 444.44(元)

乙公司换入甲公司库存商品应分配的价值

=3 500 000÷6 300 000×5 705 000=3 169 444.45(元)

第四步,账务处理

(1)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2)乙公司的账务处理

【例11-6】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较大转变,产品结构发生较大调整,原生产其产品的专有设备、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技术等已不符合生产新产品的需要,经与乙公司协商,将其专用设备连同专利技术与乙公司正在建造过程中的一幢建筑物和其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甲公司换出专有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 200万元,已提折旧750万元;专利技术账面原价为450万元,已摊销金额为270万元。乙公司在建工程截止到交换日的成本为525万元,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0万元。由于甲公司持有的专有设备和专利技术市场上已不多见,因此,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乙公司的在建工程因完工程度难以合理确定,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由于丙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乙公司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假定甲、乙公司均未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例中不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由于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甲、乙公司均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各项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分配后确定。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525+150=675(万元)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1200-750)+(450-270)=630(万元)

(2)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630(万元)

(3)确定各项换入资产成本

在建工程成本=(525÷675)×630=49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50÷675)×630=140(万元)

(4)会计分录:

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换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1 200-750)+(450-270)=630(万元)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525+150=675(万元)

(2)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675(万元)

(3)确定各项换入资产成本

专有设备成本=(450÷630)×675=482.142857(万元)

专利技术成本=(180÷630)×675=192.857143(万元)

(4)会计分录

此外,企业除了按照上述要求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账务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外,还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下列信息:

1.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2.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

3.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

【本章小结】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非经常性的交易行为,是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在涉及少量补价的情况下,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比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换入资产的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

一、思考题

1.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主要有哪些区别?

2.什么是商业实质?判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3.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应当如何计量换入资产的价值?

4.具有商业实质但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应当如何计量换入资产的价值?

5.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时,应当如何计量各项换入资产的价值?

二、业务题

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企业因变更主营业务,与乙企业进行资产置换。有关资料如下:

(1)2007年3月1日,甲、乙企业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协议规定:甲企业将其建造的经济适用房与乙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甲企业换出的经济适用房的账面价值为5 600万元,公允价值为7 000万元。乙企业换出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6 000万元,乙企业另以现金向甲企业支付1 000万元作为补价。两企业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假定不考虑甲、乙企业置换资产发生的相关税费。

(2)2007年5月10日,乙企业通过银行转账向甲企业支付补价款1 000万元。

(3)甲、乙企业换出资产的相关所有权划转手续于2007年6月30日全部办理完毕。

假定甲企业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乙企业换入的经济适用房作为存货核算。要求:

(1)指出甲企业在会计上确认该资产置换的日期;

(2)编制甲企业与该资产置换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乙企业与该资产置换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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