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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正确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

时间:2022-04-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适用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按照税法规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债确认。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影响到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其所得税影响应减少所有者权益;与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应调整购买日应确认的商誉或是计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小于本科目余额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适用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按照税法规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下面举例简单说明递延所得税负债核算过程。

【例】甲公司于2009年年初购入一台机器设备,成本为2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因该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计税时可采用年数总和法计列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均与会计相同。本例中假定该公司各会计期间均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假设税率为25%。

该公司每年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情况如表2-7所示:

表2-7 递延所得税情况 单位:元

①2009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折旧=210 000-35 000= 175 000(元)

其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前扣除的折旧额=210 000-60 000= 150 000(元)

因账面价值175 000元大于其计税基础150 000元,两者之间产生的25 000元差异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 250(25 000× 25%)元。

②2010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40 000(元)

其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已税前扣除的折旧额=210 000-60 000-50 000=100 000(元)

因账面价值140 000元大于其计税基础100 000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0 000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6 250元,当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 750元。

③2011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05 000(元)

其计税基础=210 000-60 000-50 000-40 000=60 000(元)

因账面价值105 000元大于其计税基础60 000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1 250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10 000元,当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 250元。

④2012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10 000-35 000×4=70 000(元)

其计税基础=210 000-180 000=30 000(元)

⑤2013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10 000-35 000×5=35 000(元)

其计税基础=210 000-200 000=10 000(元)

⑥2014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均为0,两者之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原已确认的与该项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予以全额转回,即应将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 250元全额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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