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信用证的类别

信用证的类别

时间:2022-02-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七、信用证的类别图5.16 信用证项下的三方契约(一)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按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区分,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议付行兑付信用证款项后,如果因故遭到开证行的拒绝偿付,议付行对受益人有追索权。背对背信用证的条款应该与原证相似,但下列条款可与原证不同

七、信用证的类别

图5.16 信用证项下的三方契约

(一)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按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区分,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指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中包括商业单据的信用证。目前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信用证大部分都是跟单信用证。

2.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

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中不包括商业单据。在采用信用证方式预付货款时,通常使用光票信用证。

(二)保兑信用证与无保兑信用证

按是否另有银行为开证行的付款责任进行担保区分,信用证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无保兑信用证。

1.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

是指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之后,有另一家银行为开证行的付款义务进行担保。对信用证加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保兑行一旦作出保兑,就和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保兑行在承付后,对受益人或其他前手银行无追索权。对于受益人而言,保兑信用证相当于提供了一个“双保险”,开证行和保兑行同时提供银行信用,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由于开证行一般是买方所在地的银行,卖方对开证行的信用并不了解,因此,当受益人对开证行的信用有疑虑时,可以使用保兑信用证。

2. 无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

是指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后,没有另一家银行为开证行的付款义务进行担保,由开证行独自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在SWIFT信用证中,是否加具保兑要在第49栏(TAG-49)“Confirmation instruction”(是否加具保兑)中注明。保兑信用证与无保兑信用证的对比如表5.11所归纳。

表5.11 保兑信用证与无保兑信用证

(三)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按信用证的兑付方式区分,信用证可分为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1.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

是指受益人采用议付的方式兑付信用证款项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的开证行在信用证中邀请其他银行充当议付行,即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审核无误后,买入汇票及/或单据的信用证。根据UCP600第二条的规定,议付是指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其付款人为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或单据的行为。议付行一般是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其议付行为相当于为开证行垫付信用证金额。议付行兑付信用证款项后,如果因故遭到开证行的拒绝偿付,议付行对受益人有追索权。

2. 付款信用证(Payment L/C)

是指受益人采用付款的方式兑付信用证款项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的开证行或其指定行只凭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提交的单据付款,一般不需要汇票。此时,指定行并不为开证行垫款,且兑付信用证款项后,对受益人无追索权。

3. 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

是指受益人采用承兑的方式兑付信用证款项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的受益人向开证行或其指定行提示汇票及单据时,开证行或其指定行审单无误后即行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三者的区别如表5.12所示。

表5.12 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四)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

根据付款期限区分,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1. 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

是指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付款行(开证行、指定银行或议付行)即期付款的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包括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即期议付信用证两种。

2. 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是指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付款行(开证行、指定银行或议付行)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在付款期限到期以后才付款的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包括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远期议付信用证三种。其中,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票据不能贴现;而根据贴现利息由谁承担,承兑信用证和远期议付信用证又可分为买方远期信用证和卖方远期信用证。买方远期信用证由买方承担贴现利息,卖方远期信用证由卖方承担贴现利息。

买方远期信用证,又称为“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卖方(受益人)开具远期汇票并交单、押汇时,兑付行向卖方即期支付足额票款,但买方(申请人)并不即期付款赎单;远期汇票付款期限到期后,买方才向开证行支付货款及远期汇票贴现利息。在假远期L/C中,贴现时利息由买方负担,卖方按即期方式获得票面金额,因此,假远期信用证实质上对买方来说是远期,而对卖方来说是即期。一般而言,当开证行不能即期垫付,买方也没有即期支付能力时,使用假远期信用证。开证行通过贴现的方式提供融资,但贴现利息由买方承担。

卖方远期信用证,又称为“真远期信用证”,兑付行只有在远期汇票付款期限到期以后才向受益人或汇票的善意持有人支付款项。如果受益人(卖方)向银行贴现远期汇票,需要由卖方自己承担贴现利息。假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真远期信用证的对比如表5.13所示。

表5.13 假远期L/C、即期L/C、真远期L/C对比

(五)可转让信用证vs.背对背信用证

在有中间商的国际货物买卖中,中间商若需要对进口商和供货商实行信息隔离,或者需要一种不增加自身资金负担的融资方式,就会使用有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也就是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

1.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允许被指定的转让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将信用证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一个或多个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除下列条款外,转让证的条款与原证相同:

(1)信用证总金额和货物单价可比原证减少。

(2)信用证效期、装期和交单期限可比原证提早和缩短。

(3)投保的比例可比原证提高。

(4)转让证的申请人可改为原证的受益人。

可转让信用证的业务流程如图5.17所示。

图5.17 可转让信用证业务流程

2. 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 L/C)

背对背信用证,是指出口商将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作为担保、要求银行开立以供货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的条款应该与原证相似,但下列条款可与原证不同:

(1)信用证总金额和货物单价可比原证减少。

(2)信用证效期、装期和交单期限可比原证提早和缩短。

(3)投保的比例可比原证提高。

(4)背对背信用证的申请人可改为原证的受益人。

背对背信用证的业务流程如图5.18所示。

图5.18 背对背信用证业务流程

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的区别如表5.14所示。

表5.14 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的区别

(六)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金额在部分或全部使用后,能恢复到原金额,并能循环多次使用,直至达到信用证规定的循环次数、时间或累积金额为止。在普通信用证的基础上增加一条“循环条款”,就可以实现循环。

一般而言,如果同一份买卖合同项下分批交货,前后跨越时间较长或累积金额较大时,可以使用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可以避免信用证保证金的利息损失(跨越时间长)、减少保证金金额(累积金额较大)。

1. 按时间循环

按时间循环的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上规定受益人每隔某一段时间,可循环使用信用证上规定的金额。

循环条款举例:

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for up to USD15000 per month during January 2002 to May 2002. The aggregate amount under this credit is USD75000.(2002年元月至2002年5月期间,本信用证每月兑付金额达USD15000。本信用证总金额为USD75000。)

2. 按金额循环

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是指信用证项下的钱款付给受益人后,信用证恢复到原来的金额供受益人再度使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又可分为全自动循环、半自动循环和非自动循环三种。

(1)全自动循环。是指信用证项下的钱款付给受益人后,不需要开证行通知,信用证自动恢复到原始金额。

例如,The amount of credit(USD15 000)shall be renewable twice automatically after date of negotiation, thus making an aggregate amount of USD45 000.(信用证金额(USD15 000)议付之日后自动恢复两次,总金额达USD45 000。)

(2)半自动循环。是指信用证项下的钱款付给受益人后若干天内,如开证行未提出终止循环的通知,则信用证恢复到原始金额。

例如,Should the Negotiating Bank not be advised of stopping renewal within 7 days after each negotiation, the amount of this credit shall be increased to the original amount on the 8th day after each negotiation.(若每次议付后7日内议付行未获通知停止循环,则每次议付后第8日信用证金额增至原始金额。)

(3)非自动循环。是指信用证项下的钱款付给受益人后,需要得到开证行的通知,信用证才恢复到原始金额。

例如,The amount of credit shall be renewal after each negotiation only upon receipt of issuing bank’s notice stating that credit might be renewal.(每次议付后,只有收到开证行通知、表明信用证可以恢复金额,信用证金额才能恢复。)

如果按照是否能够累积循环,循环信用证又可分为累积循环信用证和非累积循环信用证。累积循环信用证是指,不论是按时间还是按金额循环,凡是上次未用完的信用证余额,可以移到下次一并使用的信用证。非累积循环信用证是指,凡是上次未用完的信用证余额不能移到下次一并使用的信用证。

需要说明的是,是否累积循环与按时间循环和按金额循环是可以结合在一起的,二者并不是两种彼此独立的循环方式。

示例5.10 累积、按时间循环信用证

示例5.11 非累积、按金额循环信用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