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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北省保税物流发展报告

时间:2022-11-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主要有4种,分别是: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保税物流中心(B型)。目前武汉关区有15家保税仓库、2家出口监管仓库和2家B型保税物流中心。2015年,湖北省保税物流进出口14.1亿美元,同比增长3.2倍,占同期我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1%。保税物流项下实现贸易顺差6.3亿美元。累计征税8.4亿元,同比增长1.2%,占同期税收总值的6.5%。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物流货物10.7亿美元,同比增长16.7倍。

保税物流是指经营者经海关批准,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的货物从供应地到需求地实施空间位移的服务性经营行为,其包括进口货物在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或在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内部和这些区域、场所之间,以及境内区外出口货物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流转。在供应链上体现为采购、运输、存储、检测、分销、分拨、中转、转运、包装、刷唛、改装、组拼、集拼、配送、调拨等流通性简单加工业务及增值服务。本文将在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概况、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发展现状、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业务改革创新、通关便利化措施以及面临的问题和建议等几方面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概况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并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有6种,分别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目前武汉关区有3个特殊监管区域分别是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出口加工区)、东湖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东湖综保区)和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

保税监管场所是经海关批准设立由海关实施保税监管的特定场所,属于海关事权。

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主要有4种,分别是: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保税物流中心(B型)。目前武汉关区有15家保税仓库、2家出口监管仓库和2家B型保税物流中心(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黄石棋盘洲保税物流中心)。

二、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发展现状

2015年,湖北省保税物流进出口14.1亿美元,同比增长3.2倍,占同期我省外贸进出口总额(455.5亿美元,同比增长5.8%)的3.1%。其中出口10.2亿美元,同比增长4.3倍;进口3.9亿美元,同比增长1.8倍。保税物流项下实现贸易顺差6.3亿美元。累计征税8.4亿元,同比增长1.2%,占同期税收总值的6.5%。

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物流货物10.7亿美元,同比增长16.7倍。其中出口8.5亿美元,同比增长53.9倍;进口2.2亿美元,同比增长4倍。

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值3.3亿美元,同比增长21.5%。其中出口1.7亿美元,同比下降4.5%;进口1.6亿美元,同比增长70.9%。

三、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业务改革创新

截至2015年,为积极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经验开展先行先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发展情况,武汉海关先后分四批推出共28项复制推广创新制度,其中包括: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制度、智能卡口验放制度、先进区后报关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简化备案清单制度、区间自行运输制度、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制度等,截至2015年12月,共有集中汇总纳税、简化备案清单、智能卡口验放、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等22项制度已落地。从参与企业数、通关效率变化、企业运输成本和成本变化等四个方面来看,复制推广的监管创新制度的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既简化了通关手续,又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促进了贸易便利化,为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业务快速发展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四、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实施通关便利化措施

(一)关检合作“三个一”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面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企业在申报环节实施“一次申报”,即一次录入申报数据,分别向武汉海关和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送。在查验环节实施“一次查验”,即关检双方依法需要对同一批货物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进行查验/检验检疫。在放行环节实施“一次放行”,即对于运抵口岸的货物,双方分别发出核放信息,企业凭关检的核放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二)区域通关一体化

在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实行区域通关一体化,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区域通关监管机制,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集中统一进行风险防控和税收征管。通过制度创新,再造通关流程,整合优化资源,实现海关一个窗口对外,企业可以任选一家海关自报、自缴税款,货物在口岸先放行,海关在事后稽查,全国海关协同执法,为企业提供一体化通关服务,同时加强国际海关合作,由“多地通关,如同一关”,升级为“全国一关,关通天下”。

五、湖北省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相关问题

1.外向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掣肘了特殊区域发展。与周边省市相比,近年来湖北的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外贸总量增长趋缓、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数量少,湖北省正在运营的特殊区域有2家,列中部六省第5位,仅高于山西省海关特殊区域数量;二是集中度高,湖北省的两个海关特殊区域都集中在武汉市区,相比中部其他省份的海关特殊区域省内其他城市分布的情况来看过于集中,容易引起同质化竞争;三是存在政策落差,湖北省政府没能抢抓机遇,依托海关特殊区域争取贸易多元化、内销选择性征税、整车口岸、跨境电商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试点资格,使湖北省特殊区域发展相对中部其他特殊区域来说放慢了脚步。

2.同质化竞争制约了特殊区域整体协调发展。中部各省虽然在自然资源禀赋上各有千秋,但在人力资源、区域环境和消费市场等方面条件类似,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趋同的特征。虽然中部各省对于拟承接的产业类型都有比较明确的定位,由于转移产业的稀缺和招商引资的急迫,近年来各省扎堆引进同类项目,最终引发特殊区域内更加激烈的同质化竞争。湖北省特殊区域区内企业不多,尚未有大型核心企业入驻,产业不旺,对内对外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的显性作用不明显,未形成明显的辐射带动作用。由于特殊区域政策功能的利用和发挥有限,保税物流先行,其余功能未见显效,而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出发,先后出台了补贴措施,造成区域之间业务竞争。尤其是近两年引入的贵金属加工项目,存在利用虚假贸易等手段套取汇差、利差牟利和利用地方政府稳定外贸增长支持措施骗取优惠的风险,不利于特殊区域健康有序的发展。

3.政策设计缺陷不适应新常态下特殊区域发展要求。与区外加工贸易相比,特殊区域具有特别的政策安排,这是优势所在,但随着形势变化,这些政策优势有逐渐弱化之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海关特殊区域“两头在外”的发展定位,符合一定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需要,但随着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市场的变化和国内消费的扩张,“两头在外”的功能定位难以满足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展需要。二是加工制造业与服务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突出,当前区内企业对加工制造、物流和生产性服务业多元化发展需求高,特别是对研发设计、境内外维修、保税展示交易等需求强烈,但相关配套政策制度滞后,影响了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进程。

4.法治保障不健全导致改革红利释放不充分。期货保税交割、跨境电子商务、融资租赁、文化贸易等一批新型贸易业态在海关特殊区域发展的需求日益强烈,越来越多的新理念、新技术带来的新的商业模式都期待依托海关特殊区域先行先试。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但都处于摸索阶段,虽然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中建立了一系列的规则,但还不够健全。各路“李鬼”顶着“时髦”的画皮趋之若鹜,为改革红利释放烟幕弹、埋下绊脚石。以保税展示交易为例,政策规定是指海关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在围网外指定的场所进行保税货物的展示及交易,展示期间货物在规定时限内集中申报完税,实现先销售再交税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商品流转速度。湖北省内目前只在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内有一家经海关认可的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社会对海关监管高度信任,前往选购商品的市民络绎不绝。一些尚不具备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的企业看到有利可图,未经允许,在武汉市内开起了“李鬼”保税店,在店铺起名上动心思,以“保税”字眼为店名,将大量完税进口商品乃至来路不明的商品,宣传成“海关监管”、“海关保税”,蒙骗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对于此类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立行处理。

(二)相关建议

针对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存在的一些问题,现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1.高位推动,积极营造“全省共建”的氛围。一是招商立足长远。站在全省的高度,重大外向型产业项目向海关特殊区域倾斜。同时,借鉴郑州、重庆、西安等地“大领导”推动下的“招大商”的成功经验,由主要省领导带队,瞄准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项目开展重点攻关。同时要把招商引资和积极培育区内新业态结合起来,在积极引进保税加工类企业的同时,有条件的海关特殊区域还要积极发展,争取在融资租赁,保税展示展销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发展。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不能只注重眼前利益,简单追求短期内把进出口额的数据做上去,而要立足长远,把招商引资到带动本地产业链建设结合起来。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来看,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期内,电子信息产业仍是发展前景较好,并且最适合在海关特殊区域内做大做强的产业,所一方面仍需加大对大型电子信息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以此带动整个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方面,考虑到当前国家可能推广选择性征税试点、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委内加工,适合入区的企业类型将大幅拓宽,特殊区域更需要把握机遇,提前布局,结合本地实际,深入研究优势产业的产业链,进行细化分析,寻找新的突破点;二是完善顶层设计。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湖北省关于促进海关特殊区域整合优化实施方案》,将海关特殊区域发展纳入外向型经济发展总体部署,明确我省海关特殊区域发展的总体思路、区域布局和具体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种类更加多样、功能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发展质量更高的海关特殊区域体系。在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的基础上,促进区内产业向研发、物流、销售、维修、再制造等产业链高端发展,提升附加值,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促进海关特殊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三是落实退出机制。要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法治导向和效能导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运营效益,切实落实好准入、退出机制,对土地利用率低、运行效益差的,责令整改、核减面积或予以撤销。下决心、花大气力落实退出制度,一方面回应和落实了国家政策要求,另一方面对我省海关特殊区域的发展具有触动和引导作用。

2.错位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功能布局。一是从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出发,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发展需要与地区规划相衔接,尊重自然规律,科学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进一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努力开拓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各区域应该根据所处经济区域的资源条件和自身已经形成的优势,明确并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主导产业,做到错位发展、差别化竞争。在承接产业转移时不能遍地开花,应该让产业集群发展,形成规模效应,要以大型企业集团为核心,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在这方面重庆做法值得借鉴,重庆通过引进惠普、华硕、宏碁3大笔记本电脑品牌商,从而影响和带动了富士康、英业达、广达、和硕、仁宝、纬创6家代工厂以及700多家零部件配套企业,形成了“3+6+700”笔记本电脑产业集群。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应以增强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着力发展电子信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和环保等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高端化、规模化现代服务业。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应以汽车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物流、生物制剂等优势产业,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东西湖园区位于国家级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内,毗邻全国18大集装箱中心站之一的铁路集装箱枢纽站,具有得天独厚的空港和铁路口岸功能。阳逻园区可以作为综合保税区的“港口园”,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的航运优势,逐步形成以“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为重点,以货物运输、仓储物流、国际中转、代理理赔等综合服务为特色的高端产业,建成中西部地区的多式联运、通江达海、面向国际的货物中转核心。

3.充分释放改革政策红利,拓展特殊监管区域业务功能。按照海关总署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武汉海关先后推出四批次共28项复制推广监管创新制度,特殊监管区域应在调研企业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将政策利用好、利用全,促进湖北省特殊监管区域向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多元化方向发展。

4.建立健全深化改革立法保障通道。积极建议海关总署可向直属海关加强授权,对基层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进一步创新立法模式,加快建立改革涉及相关立法问题的“绿色通道”,涉及法律政策突破方面的问题,能够及时地以暂停法律、政策调整、制订新法等多种方式及时给予回应,营造良好的放权、试错、容错环境,体现法治对改革的引领、保障作用。

(撰稿人:桂 静 武汉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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