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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中的职责与权限

时间:2022-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的职责就是审核付款申请和开具付款证书。①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合同得到正常履行的最终支付证书以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中期支付申请应以核实的工程量和工程费用为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中期支付应依据合同文件的规定扣除工程预付款等。

22.2 支付中的职责与权限

根据F1DIC合同条件,工程费用支付就是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月结账单,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开具付款证书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承包人付款的过程。

毫无疑问,工程费用支付是工程费用监理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因此,费用支付就成为最终落实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经济利益的关键工作。由于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费用支付与一般的工程支付相比,在支付的范围、条件和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别,所以,为了有效地搞好整个监理工作和圆满完成费用监理的任务,必须根据合同条件的规定明确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费用支付中的职责与权限。

22.2.1 工程费用支付的职责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费用支付中的职责就是定期(一般按月进行)审核承包人的各类付款申请,为项目法人提供付款凭证,保证项目法人对承包人的支付公平、合理。具体的职责就是审核付款申请和开具付款证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时处理承包人的付款申请,以便承包人能够及时获得各种应得款项;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和原则认真进行审核,开具付款凭证书,向项目法人证明承包人在每一阶段所完成各项工程的实际价值,为项目法人所支付的每一笔资金严格把关。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站在公正的立场,确保项目法人和承包人双方的经济利益。

22.2.2 工程费用支付的权限

工程费用支付也是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法人明确授权的范围内,以及可以直接运用合同规定通过计量和支付手段进行的费用控制活动。项目法人聘请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其授权方式有两种:

1.全面授权

工程量清单上的项目进行的中期支付,是以监理工程师的计量结果和合同规定的单价为依据计算的,此时发生争议的可能性不大,同时项目法人也是通过监理工程师的中期支付作为其约束承包人全面履行合同的主要手段,所以项目法人对于这种支付一般全面授权给监理工程师。

最终支付尽管内容很多,工作量大,涉及到各种费用的全面计算,但只要合同正常履行,基本上也只是程序问题,项目法人也是全面授权的。

合同中预付款的支付和扣还,也只是程序问题,监理工程师在合同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的有关规定下进行监督、审查,按程序支付和扣还,项目法人同样是全面授权的。

保留金的扣留是程序问题,而保留金的退还是由监理工程师把关的,项目法人往往也全面授权给监理工程师。

2.有限授权

项目法人在施工阶段聘请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控制,而合同条件中明确指出:由项目法人主办工程,项目法人对永久工程项目投资活动的成败负有全部责任,项目法人是施工阶段全部活动的施控主体。因此,除了在程序性控制工作之外,项目法人对涉及费用变动的问题必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具有有限授权的一面。即使在程序性控制的全面授权中,项目法人对监理工程师费用监理的基础工作——质量检查和计量工作仍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

在涉及费用变动的支付中项目法人往往采取有限授权的办法来限制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以使实际工程费用不致超出其可接受的一定范围。项目法人对监理工程师在费用变动方面的有限授权具有普遍性,然而授权范围的大小对不同的具体合同却有很大差别,授权的限制程度与项目法人的资金状况、项目法人对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信任以及承包人的素质情况等多种因素有关。

根据《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将监理工程师在费用支付方面的权限归纳如下。

①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合同得到正常履行的最终支付证书以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中期支付申请应以核实的工程量和工程费用为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中期支付应依据合同文件的规定扣除工程预付款等。

②对不符合合同和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工程细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待上述细目和活动达到要求后再予支付。

③因工程变更、物价和费率调整等原因引起工程费用的变化,应按合同文件规定,与项目法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工程费用,并签认变更支付申请。

④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或对承包人造成的工程损失进行测算,并经项目法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认索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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