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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反映和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也是做好会计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国家制定的会计法规是对会计工作管理和会计事务处理办法的一般规定。会计人员对违反制度、法令的事项,不拒绝执行,又不向上级领导报告的,应负连带责任。会计人员行使工作权限时,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予以支持。

(一)会计人员的职责

设置了会计机构,就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为了使会计工作有条不紊、优质高效地进行,首先必须明确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从而使会计工作人员有责有权,便于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完成各项会计工作。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人员对实际发生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保证会计数字真实、准确、完整,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投资者、债权人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反映和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也是做好会计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

2.实行会计监督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伪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并纠正;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建立严格的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实不符等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对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应当对本单位制定预算、财务计划,并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各单位还必须接受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3.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国家制定的会计法规是对会计工作管理和会计事务处理办法的一般规定。各单位要依据国家颁布的会计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适合本单位使用的会计事项的处理办法,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成本计算办法等。

4.参与拟订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会计部门应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和预算,并考核、分析其执行情况,提示执行中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会计人员应积极参与本单位经济计划和业务计划的拟订工作,运用本身掌握的资料和专业知识,对这些计划的制订,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促使有关部门改进经营管理,增收节支,杜绝浪费,充分发挥会计参与管理的职能作用。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其他会计事项是指上述未包括的其他会计业务。比如:协助单位内部其他管理部门做好管理的基础工作,提供关于改制、合并、分立等方面有关的会计信息,举办单位管理人员财会知识的培训等。

(二)会计人员的权限

为了保障会计人员顺利履行自己的职责,国家赋予了他们必要的工作权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公司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会计人员对违反制度、法令的事项,不拒绝执行,又不向上级领导报告的,应负连带责任。

(2)会计人员有权参与编制财务计划,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研究,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对会计人员提出的有关财务开支和经济效果方面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考虑,合理的意见要加以采纳。

(3)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情况,有关部门应如实提供资料和反映情况。对超出预算的费用和成本支出,有权暂停付款,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会计人员行使工作权限时,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予以支持。本单位领导人、上级机关和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反映有关损害国家利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要认真地及时地调查处理。如果反映的情况属实,领导人和上级机关并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则后果由领导人和上级机关负责。如果有人对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反映情况进行刁难、阻挠或打击报复,上级机关要查明情况,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国法制裁。确立上述法律责任,能从法律上保护并鼓励会计人员为维护国家利益、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率而坚持原则,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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