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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时间:2022-11-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施工现场应将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分类保管,合理标识,定期查验,以保证合理供应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对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应严禁上岗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应按国家限行相关标准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应确保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投入,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

2)建筑施工企业应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格供货方,为作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建筑施工企业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厂家名称,无产品合格证,无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产品。

(2)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在发放使用前,应有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人员按标准进行验收。

1)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等是否齐全;

2)外观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试验验收。

(3)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施工现场应将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分类保管,合理标识,定期查验,以保证合理供应和发放。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流程,建立发放记录,以保证及时发放到从业人员手中。

(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并在生产过程中监督、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使其真正发挥保护作用。对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应严禁上岗作业。

2)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场所具有尘毒危害的作业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示及应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标识牌。

(6)劳动保护用品的更换与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应按国家限行相关标准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年限或报废标准的应由建筑施工企业统一收回报废,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有定期检测要求的应按其产品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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