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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时间:2022-10-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禁止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工地住所。对进入现场的可疑人员应及时询查,出现外来偷盗或破坏分子时,要尽快通知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如发现无证驾驶操作者,将给予处罚。现场施工使用的行走机械设备和行驶的机动车辆制动系统、警示信号、灯光照明系统必须有效、可靠、齐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违章造成交通安全事故者将追究违章者的责任,事故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现场施工时,使用工号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出现第三者安全事故。

(2)施工期间,应派专人看管工地材料、物品。长期休工时,由项目经理安排人员看管工地。

(3)禁止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工地住所。对进入现场的可疑人员应及时询查,出现外来偷盗或破坏分子时,要尽快通知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

(4)重点严查进出的材料运输车辆,防其夹带物品。

(5)建立联系电话薄,并保持通信工具随时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4.7.3.1 基坑周边防护

(1)基坑四周使用脚手架围蔽,防止人员靠近基坑。

(2)施工区域设醒目界限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工地内悬挂、张贴质量、安全文明、卫生宣传标语。

4.7.3.2 现场交通管理

(1)所有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在道路上行驶或行走,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2)进入施工现场的路口应设路标标示牌、车速限制标志,在道路陡坡、急弯危险处应设置警示标志。

(3)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超速行驶,注意路边安全警示标志的提示。

(4)所有在现场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驾驶操作。如发现无证驾驶操作者,将给予处罚。

(5)现场施工使用的行走机械设备和行驶的机动车辆制动系统、警示信号、灯光照明系统必须有效、可靠、齐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现场指挥引导车辆、施工机械作业时,指挥人员不得倒退行走。

(7)配合汽车运输作业的人员完成指定作业后,应站在车辆的侧面,车辆启动后严禁蹬爬车辆。

(8)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及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9)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交通纠纷或一般交通事故,项目部将根据情况进行调解或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仲裁。对违章造成交通安全事故者将追究违章者的责任,事故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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