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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与清单计价

时间:2022-10-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涉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工程量清单封面应包括:工程名称、招标人及法定代表人

10 工程量清单与清单计价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推行,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更加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的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迈上新的台阶。

10.1 工程量清单概述

10.1.1 工程量清单含义及特点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是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

工程量清单具有以下特点:

(1)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全部工程项目及相应的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2)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0.1.2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个最基本的功能是作为信息的载体,为潜在的投标者提供必要的信息。除此之外,还具有以下作用:

(1)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统一的工程量避免了由于计算不准确、项目不一致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公正影响,使投标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创造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2)是计价和评标的基础。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无论是招标控制价还是企业投标报价的编制,都必须在清单的基础上进行,同样也为今后的评标奠定了基础。当然,如果发现清单有计算错误或是漏项,也可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在中标后进行修正。

(3)为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与合同结合,工程量清单为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支付提供依据。

(4)为办理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提供了重要依据。

10.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简介

10.2.1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6条,附录6个。涉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          4.3 投标价

2.术语          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3.工程量清单编制     4.5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3.1 一般规定       4.6 索赔与现场签证

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4.7 工程价款调整

3.3 措施项目清单     4.8 竣工结算

3.4 其他项目清单     4.9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3.5 规费清单       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3.6 税金项目清单     5.1 计价表格组成

4.工程量清单计价     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6 附录

4.2 招标控制价

其中: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2.2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的特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的主要特点:

1)内容更加全面

2008规范的内容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2)增加了强制性条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强制性条文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使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全面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3)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

工程建设的特点使得工程造价计价具有阶段性。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计价都有其固有的特性,但各个阶段之间有时是相互关联的。2008规范各条文之间按照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序是承前启后、相互沟通的,使整个条文形成一个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有机整体。

4)体现了国情

2008规范充分考虑到我国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计取上规定了不允许竞价;在应对物价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上,较为公平地提出了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避免了招标人凭借工程发包中的有利地位无限制地转嫁风险的情况,同时遏制了施工企业以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代价作为市场竞争中降价的利益驱动。

5)条文规定更具操作性

2008规范充分注意了工程建设计价的难点,从工程造价计价的实际需要出发,增加和修订了相关的工程造价计价的具体操作条款,并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使2008规范更贴近实际计价需要。同时,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出发,既考虑全国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统一性,又考虑各地方和行业计价管理的特点,允许地方和行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工程造价计价特点,对规范中的计价表格进行补充,使2008规范更加贴近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

10.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专业性强,内容复杂,对编制人的业务技术水平要求高。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工程量清单,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

10.3.1 工程量清单格式及清单编制的规定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1)工程量清单的格式

(1)工程量清单封面

(2)总说明

表10-1 总 说 明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10-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10-3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注: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0-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10-5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0-6 暂列金额明细表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0-7 材料暂估单价表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表10-8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0-9 计日工表

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0-10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10-11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2)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定

(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应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2)工程量清单反映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3)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计价规范中的附录做到统一,不能任意修改和变更。其中项目编码的第十至十二位可由招标人自行设置。

(4)措施项目清单及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10.3.2 工程量清单封面及总说明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封面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封面应包括:工程名称、招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工程造价咨询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编制人、复核人等信息。

招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由招标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编制。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人是造价员的,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并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由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人盖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人是造价员的,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并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2)总说明的内容

总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如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工程特征、交通状况、环保要求等。

(2)工程发包、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如采用的标准、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

(4)使用材料设备、施工的特殊要求等。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3.3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和编制程序

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及相应的工程数量。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2)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程序如下:

(1)熟悉图纸和招标文件。

(2)了解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

(3)划分项目、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名称、编码(主体项目)。

(4)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

(5)计算分部分项清单主体项目工程量。

(6)编制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7)复核、编写总说明。

(8)装订。

10.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1)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9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10~12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2)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项目名称应以工程实体命名。这里所指的工程实体,有些是可用适当的计量单位计算的简单完整的施工过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也有些是分部分项工程的组合。

3)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工程数量的计算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主要专业划分,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5个专业部分。

(1)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

4)计量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工程数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以“吨”、“公里”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2)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3)以“个”、“项”、“付”、“套”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如门窗工程的计量单位为“樘/m2”两个计量单位,实际工作中,应选择最适宜、最方便计量的单位来表示。

5)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指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在进行项目特征描述时,可掌握以下要点:

(1)必须描述的内容

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2)可不描述的内容

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以不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可以不描述;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以不描述。

(3)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

无法准确描述的可不详细描述,如土壤类别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地勘资料自行确定土壤类别,决定报价。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可不再详细描述,对这些项目可描述为见××图集××页号及节点大样等。还有一些项目可不详细描述,如土方工程中的“取土运距”、“弃土运距”等,但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

6)补充项目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本规范附录所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可能包罗万象,更不可能包含随科技发展而出现的新项目。在实际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出现本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编制人应作补充。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编制补充项目时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1)补充项目的编码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即由附录的顺序码(A、B、C、D、E、F)与B和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表10-12 补充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示例)

10.3.5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通用措施项目”是指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均可列的措施项目,可按表10-13选择列项。

表10-13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

各专业工程的专用措施项目应按附录中各专业工程中的措施项目并根据工程实际进行选择列项。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分别列于附录A等专业工程中。同时,当出现本规范未列的措施项目时,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一般来说,措施项目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典型的是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等。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但有的措施项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浇筑的模板工程,与完成的工程实体具有直接关系,并且是可以精确计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进行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对投标人来讲,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有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与拟建工程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在设置措施项目清单时,首先,要参考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文明安全施工、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其次,要参阅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大型机具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与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等项目。第三,要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述的但为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0.3.6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和措施项目以外,该工程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4项内容来列项。由于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以上内容作为列项参考,其不足部分,编制人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1)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作为暂定一笔款项,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实际发生后,才能成为中标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但是,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暂列金额余额仍属于招标人所有。设立暂列金额并不能保证合同结算价格就不会再出现超过合同价格的情况,是否超出合同价格完全取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对暂列金额预测的准确性,以及工程建设过程是否出现了其他事先未预测到的事件。

2)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其价格或金额。

一般而言,为方便合同管理和投标人组价,材料暂估价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当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

3)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计日工表中一定要给出暂定数量,并且需要根据经验,尽可能估算一个比较贴近实际的数量。同时,尽可能把项目列全。

4)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应当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10.3.7 规费项目清单的编制

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内容列项。若出现上述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规费作为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规费项目进行调整。因此,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未包括的规费项目,在计算规费时应根据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进行补充。

10.3.8 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3项内容。如国家税法发生变化或地方政府及税务部门依据职权对税种进行了调整,应对税金项目清单进行相应调整。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0.4 工程量计价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0.4.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及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见图10-1),体现了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交易和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组价要求,包括索赔等,内容更全面、更具体。

图10-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示意图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推动计价依据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自己的工程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规定,由业主(招标人)通过工程量清单提供组成拟建工程价格的工程数量,承包商(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自主组价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在对拟建工程实际情况、市场实际情况、企业实际情况有充分认识、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之上,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同时,也有利于督促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以工程实体为对象,使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能直观的反映各计价项目的价格。

工程量清单计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构成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各个计价项目包含多个施工工序和多项工程内容为一体,工程量的计算以实体工程量为依据,项目中所含多个工程内容的工程量不再列出。在计算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时,所含工程内容的工程量就成为了计价的依据,直观地反映该实体的基本价格。

(3)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约及施工中都面临许多风险,但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应由承包人承担,而是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根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双方对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宜采用如下分摊原则:

①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清单计价规范中提出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

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③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和控制,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

中标后,业主要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价就是确定合同价的基础,投标清单上的单价就成了拨付工程款的依据。业主根据施工企业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很容易的确定进度款的拨付额。工程竣工后,根据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业主也很容易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可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纠纷。同时,对因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一目了然,在欲进行设计变更时,能马上知道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业主就能根据投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或进行方案比较,以确定最恰当的处理方法。这样可以避免工程结算时的互相扯皮,使工程顺利结算。

10.4.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及清单计价编制的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由封面、总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组成。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格式

(1)投标总价封面

投标总价封面内容应包括: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编制人、编制时间等信息。投标人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和编制人要签字并盖章。封面样式如下:

(2)总说明

投标报价总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①采用的计价依据。

②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

③综合单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和风险范围(幅度)。

④措施项目的依据。

⑤其他有关内容的说明等。

表10-14 总说明(样表)

(3)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报价汇总表包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10-15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汇总。

表10-16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表10-17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样式见表10-18。

表10-1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样式如表10-19所示。

表10-19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注: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样式如表10-20、表10-21所示。

表10-2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续表10-20

注: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0-2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10-2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样表)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0-23 暂列金额明细表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0-24 材料暂估单价表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表10-25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0-26 计日工表

续表10-26

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0-27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样式如表10-28所示。

表10-28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续表10-28

2)清单计价编制的规定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相一致,即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10.4.3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依据为: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其他的相关资料。

10.4.4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程序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复核工程量

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时,把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造成的工程量增减以价格的形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选择施工方法、安排人力和机械、准备材料必须考虑工程量的多少。因此一定要复核工程量。

2)确定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确定是通过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的。综合单价确定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特征,投标人要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3)确定措施项目费

由于各投标人拥有的施工装备、技术水平和采用的施工方法有所差异,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措施项目,并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投标人根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调整和确定的措施项目应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

4)确定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2)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暂估价中的材料必须按照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5)确定规费和税金

规费和税金的计取标准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具有强制性。投标人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者,不能改变,更不能制定,而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规费和税金。

6)确定分包工程费

分包工程费是投标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投标报价时,需熟悉分包工程的范围,确定分包工程费用。

7)确定投标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汇总后就可以得到工程的总价,但并不意味着这个价格就可以作为投标报价,需要结合市场情况、企业的投标策略对总价做调整,最后确定投标报价。

10.4.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方法及步骤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方法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工程量清单,其目的是使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具有共同的竞争平台。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填写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为避免出现差错,投标人最好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直接填写综合单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来确定综合单价,当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考虑进入综合单价。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步骤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实际施工的工程量

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是按施工图图示尺寸计算得到的工程量净量。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必须考虑施工方案等各种影响因素,重新计算施工工程量。因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施工工程量计算的必要条件,投标人可根据工程条件选择能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的施工方案,力求降低工程造价,确立在投标中的竞争优势。计算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时要考虑施工方法或工艺的要求,如增加工作面。再者,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是针对清单项目的主项的计算方法及计量单位进行确定,对主项以外的工程内容的计算方法及计量单位不作规定,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及投标人的经验自行确定,最后综合处理形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如清单项目“挖基础土方”包括排地表水、挖土方、支拆挡土板、基底钎探、截桩头、运输等子目,工程量的计算不考虑放坡等施工方法,但施工工程量计算时,挖土方量要考虑放坡,考虑施工工作面的宽度。同时,对该项目的排地表水、挖土方、挡土板支拆、基底钎探、截桩头、土方运输也要计算。

(2)确定消耗量

投标人应依据反映企业自身水平的企业定额,或者参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的耗用量。

(3)市场调查和询价

询价的目的是获得准确的价格信息和供应情况,以便在报价过程中对劳务、工程材料(设备)、机械使用费、分包等正确地定价。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信息,考虑市场资源的供求状况,采用市场价格作为参考,考虑一定的调价系数,或者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确定人工工日价格、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等。

(4)计算清单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

按确定的分项工程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及询价获得的人工工日价格、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出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位数量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5)计算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由清单项目所对应的主项和各个子项的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组成。管理费和利润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确定,也可以根据各地区规定的费率得出。

(6)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相应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计算式如下所示:

【例10-1】 某土方工程,土质为三类土,基础为C25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为C15混凝土,垫层底宽度为1 400mm,挖土深度为1 800mm,基础总长为220m。室外设计地坪以下基础的体积为227m3,垫层体积为31m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人工挖土需在垫层底面增加工作面,每边0.25m。并且从垫层底面放坡,放坡系数0.3。回填土采用沟边堆土,余土采用装载机装,自卸汽车运,运距4km。该承包商使用的消耗量定额如下:挖1m3土方,用工0.5工日,装运1m3土方,用工0.2工日,用水0.009m3,装载机0.002台班,自卸汽车0.03台班,洒水车0.000 4台班,已知当地人工单价为30元/工日,水价2.8元/m3,装载机台班单价300元/台班,自卸汽车台班单价560元/台班,洒水车台班单价300元/台班,管理费按人工加机械的15%计,利润按人工的30%计。试计算挖基础土方的综合单价。

【解】 (1)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清单工程量

基础挖方量=1 .4 × 1 .8 × 2 2 0 =5 5 4 .4 m 3

(2)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的实际施工工程量

①挖基础土方量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作面为每边0.25m,放坡系数为0.3,则

基础挖方量=(1.4+2×0.25+0.3×1.8)×1.8×220=966.24m3

②余土外运

2 2 7 +3 1 =2 5 8 m 3

(3)人工挖土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0 .5 × 9 6 6 .2 4 × 3 0 =1 4 4 9 3 .6 元

(4)装载机装,自卸汽车运土直接工程

人工费=0.2×258×30=1 548元

材料费=0.009×2.8×258=6.50元

机械费=0.002×300×258+0.03×560×258+0.000 4×300×258

=4 520.16元

直接工程费 6 074.66元

(5)综合单价计算

①直接工程费合计

1 4 4 9 3 .6 +6 0 7 4 .6 6 =2 0 5 6 8 .2 6 元

②管理费

(1 4 4 9 3 .6 +1 5 4 8 +4 5 2 0 .1 6 )× 1 5% =3 0 8 4 .2 6 元

③利润

(1 4 4 9 3 .6 +1 5 4 8 )× 3 0% =4 8 1 2 .4 8 元

④总计

20 568.26+3 084.26+4 812.48=28 465元

⑤综合单价

28 465/554.4=51.34元/m3

(6)综合单价分析

①人工挖基础土方

将施工工程量折算至清单工程量每个单位的含量,即:

单位清单工程量含量=966.24/554.4=1.742 9

人工费=0.5×30=15元/m3

管理费=15×15%=2.25元/m3

利润=15×30%=4.50元/m3

管理费和利润=6.75元/m3

②装载机装,自卸汽车运土

将施工工程量折算至清单工程量每个单位的含量,即:

单位清单工程量含量=258/554.4=0.465 4

人工费=0.2×30=6元/m3

材料费=0.009×2.8=0.03元/m3

机械费=0.002×300+0.03×560+0.000 4×300=17.52元/m3

管理费=(6+17.52)×15%=3.53元/m3

利润=6×30%=1.80元/m3

管理费和利润=5.33元/m3

材料费明细中的材料消耗数量=0.009×0.465 4=0.004m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分别如表10-29、表10-30所示。

表10-29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10-30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要对每一个清单项目进行组价。为了使组价工作具有可追溯性(回复评标质疑时尤其需要),需要表明每一个数据的来源。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实际上是投标人投标组价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文件,该分析表集中反映了构成每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各个价格要素的价格及主要的“工、料、机”消耗量,是评标委员会评审和判别综合单价组成和价格完整性、合理性的主要基础,对因工程变更调整综合单价也是必不可少的基础价格数据来源。

10.4.6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两种模式异同的比较

定额计价是我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无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定额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价格,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是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使业主通过企业报价可直观的了解项目造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联系

(1)适用范围有交集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现行定额计价方式共存于招投标活动中的一种计价方式,只是在使用范围有所不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规定采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而规范中未明确的项目两种计价方式均可使用。

(2)计价活动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

无论工程项目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工程项目计价活动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目前建筑市场中,两种计价方式均为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规范性要求,同时由于工程计价是政策性、经济性、技术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比较广泛,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和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

(3)定额和清单报价可以互为补充

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的是计价规则、计价办法以及定额消耗量,虽摆脱了定额标准价格的概念,真正实现了量价分离、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但企业对工程量清单项组价时可参考定额量、价等基础数据,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报出综合单价,价格高低完全由企业自己确定,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实力,同时也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

2)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1)对编制报价的工程师要求不同

清单计价要求编制报价的工程师,必须是既懂技术又懂经济,既懂施工工艺又懂施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否则,作为建设单位很难编制出高质量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企业很难编制出既符合企业实际又具有竞争力还能盈利的报价。定额计价只要求报价工程师看懂图纸,掌握预算定额,适当了解施工工艺。

(2)承担的风险不同

在建设工程招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提供项目特征,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数量不准确,会被投标人发现并利用,招标人要承担差量的风险。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多种因素,由于单价通常不调整,故投标人要承担组成价格的全部因素风险。定额计价是投标人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现场查看实地情况、招标答疑,计算工程量,套用当地相应定额,计算出定额工料机直接费,再根据工程类别和企业类别,计取规定的各种费用、根据材差文件计取材差及定编费、税金,做出工程报价后,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工程成本、市场竞争对手和企业实力,报出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风险基本由投标人承担。

(3)定价原则不同

清单计价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定额计价是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计价。

(4)造价构成不同

清单计价的造价是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这种计价将实体消耗费用和措施费用分离,充分反映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定额计价的造价是由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计算得来的总价,预算人、材、机消耗量是国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以及社会平均水平来确定,费用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平均测算的。

(5)计价过程不同

清单计价招标方必须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包括的工程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报价。清单计价模式由两个阶段组成,即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方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定额计价是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工程量由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及招标答疑确定。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6)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同

清单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或企业定额自定。它真正反映企业的自身水平,即工程的个别成本。定额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综合定额标准计算,综合定额标准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

(7)计价方法不同

清单计价按一个综合实体计价,即子项目随主体项目计价。由于主体项目与组合项目是不同的施工工序,所以往往要计算多个子项才能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每一个项目是组合计价。定额计价是根据施工工序计价,即将相同施工工序的工程量相加汇总,选套定额,计算出一个子项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每一个项目独立计价。

(8)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清单计价的项目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包括多项工作内容,比如挖土包括挖土、运土,还包括放坡、工作面。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不一定是实际量。定额计价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是实际量。

(9)价格表现形式不同

清单计价主要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含直接工程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约定范围的风险等因素,企业完全可以自主定价,也可以参考各类工程定额调整组价。能够直观和全面反映企业完成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的实际价格,是投标、评标、结算的依据,单价一般不调整。定额计价一般采用国家颁布的工程定额组成工料单价,管理费和利润另计,也没有考虑风险因素,既不能直观、全面地反映企业完成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的实际价格,工程合同价格计算核定、调整又比较复杂,难以界定合理性,容易引起各方理解争议。

(10)计量单位不同

清单计价使用单位均采用基本单位计量,编制清单或报价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定额计量单位经常使用扩大计量单位,如1 000m3、10m3、100m2等。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企业利用自身的特点,使企业在投标中处于优势地位。同时,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现了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也促进企业在施工中加强管理,鼓励创新,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高,可以降低管理费,自有的机械设备齐全,可减少报价中的机械租赁费用,对未来要素价格发展趋势预测准确,就可以减少承包风险,增强竞争力,其结果是促进了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无资金、无技术、无管理的小企业、包工头退出市场,实现了优胜劣汰,从而形成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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