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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社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时间:2022-03-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生育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疾病社会保险密切相关。有些国家将生育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疾病社会保险合称为健康保险。
生育社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_社会保障学

一、生育社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生育社会保险的概念

生育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和企业为怀孕和分娩的妇女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以保证那些因生育而造成收入中断的妇女和家庭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以及生育时,体力的消耗很大,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和足够的营养;且女职工在产前产后的一段时间内,暂时丧失了劳动能力,不能通过劳动取得报酬以维持基本生活。建立生育医疗保险,就能够保证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及时治疗和保健,使生育的女职工获得基本生活的保障,促进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进行;保证女职工身体健康,减轻由于生育所产生的生活困难,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力。建立生育保险不仅是为了保证女职工的身体健康,而且也是为了保护下一代,使其得到正常的孕育、出生和哺育。一般地说,母亲在怀孕及哺乳期,保证有一定的营养,新生的婴儿就能有健康的体魄、正常的智力,这就为提高劳动力素质奠定了基础。建立生育保险,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还可以促进计划生育的贯彻执行,更好地贯彻计划生育的国策。利用生育保险这个保障机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假期、医疗保险方面给予优待,对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适当降低生育保险待遇,以充分发挥生育保险对计划生育的促进作用。

(二)生育保险的特点

(1)生育保险的覆盖面目前只限于女性。在我国,还只是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正式登记结婚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给付项目多。在国外,生育保险的给付项目包括生育假期、生育收入补偿、生育医疗保健和子女补助金等项目。在我国,生育保险还配合国家的人口控制政策,对实行晚婚、晚育的生育妇女制定了一些奖励政策。

(3)福利性。由于妇女生育是履行繁衍人类的重要天职,为了保证新一代劳动力有较高的先天素质,同时又要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生育保险待遇的给付标准,大多数国家都制定得比较高,妇女生育补偿一般相当于被保险人生育前基本工资的100%。不仅保障妇女的健康和基本生活,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条件,保障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带有明显的福利性。

(4)生育保险实行“产前与产后都应享受的原则”。在临产分娩前一段时间,由于行动不便,女职工已经不能工作或不宜工作;分娩以后,需要一段时间休假、恢复健康和照顾婴儿,这是生育保险不同于其他险种的又一特点。其他险种都带有“事后”的特点。

(5)生育保险的风险是一种特定的风险活动。生育风险的形成完全起因于正常的生理因素。它既不同于由社会的外在因素引起的失业社会保险,也不同于由非正常因素引起的疾病社会保险。在这点上生育保险与养老社会保险有相似之处,但生育社会保险的风险又有间隙性或暂时性,丧失的劳动力是可以恢复的;而养老社会保险的风险一旦形成有永久性,丧失的劳动力不能恢复。生育后劳动力的恢复无需特殊治疗而重在休养和补充营养。

(6)生育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疾病社会保险密切相关。因为生育过程本身要涉及检查、手术、住院等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险相关;同时还涉及生育津贴、产假等,与疾病社会保险类似。有些国家将生育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疾病社会保险合称为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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