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计算机取证的发展历程

计算机取证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2-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计算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在我国只是近10年的事情,在信息技术较发达的美国却已有30年左右的历史了。可以预见,计算机取证将是未来几年计算机安全领域的研究热点。

5.7.1 计算机取证的发展历程

据英国《卫报》报道,虽然英国法庭从1968年就开始在审判中使用与计算机有关的证据,但直到2003年,英国公众才对信息技术在诉讼程序中的重要性有较多了解。这主要是因为当年两桩备受关注的事件:英国资深法官赫顿开始调查凯利事件以及英国一学校管理员谋杀两名10岁女童的罪行调查。这两起调查都涉及大量电子邮件、手机通话记录等证据,媒体在广泛对事件报道的同时算是给公众普及了“计算机法医”这一概念。

美国是开展电子证据检验和研究工作最早的国家之一。1989年FBI实验室开始了电子证据检验研究,并成立了专门从事电子证据检验的部门(CART)。每名检验人员除了具有专业基础外,还必须经过FBI组织的七周以上的专门培训,包括刑事技术检验基础、电子技术检验技术和有关法律知识,每年还要对检验人员进行一定的新技术培训。美国的这种做法后来被许多其他国家的执法机构效仿。根据需要,美国在《1999年统一证据规则》、《统一电子交易法》、《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联邦证据规则》中都增加了电子证据部分内容。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和爱尔兰等国都在本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电子证据部分内容。亚洲的一些国家,如新加坡、印度、菲律宾等国家也相继在有关法律中增加了有关电子物证的条款。其中,新加坡警察部队刑事调查局也设有计算机鉴定组,1997年该组处理案件43起,2001年达到了118起。以上所述各国各地区大力开展电子证据检验鉴定工作的实践证明,含有大量直接证明犯罪活动信息的电子证据,能够在犯罪侦查和法庭审判中显示巨大的作用,有效地开展电子证据检验工作能够提高犯罪侦查效率和能力。因此,在我国大力开展电子证据鉴定检验工作已非常迫切。

为了适应当前形势,推动电子证据鉴定工作的开展,我国有关机构在充实计算机技术力量和设备的基础上,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从1999年开始对电子证据检验技术进行研究,2001年开始开展电子证据检验鉴定工作,目前已成功受理此类案件近30起。除了对计算机犯罪证据进行检验外,还对其他电子证据,包括证卡、各种存储介质、电话等电子设备进行检验。

计算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在我国只是近10年的事情,在信息技术较发达的美国却已有30年左右的历史了。最初的电子证据是从计算机中获得的正式输出,法庭不认为它与普通的传统物证有什么不同。但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以及随着与计算机相关的法庭案例的复杂性的增加,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之间的类似性逐渐减弱,从1976年的“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起,在美国出现了如下一些法律解决由电子证据带来的问题:

(1)The Economic Espionage Act of 1996:处理商业机密窃取问题;

(2)The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Privacy Act of 1986:处理电子通信的监听问题;

(3)The Computer Security Act of 1987:处理政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问题。

在我国,有关计算机取证的研究与实践都尚在起步阶段,只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了一些有关计算机证据的说明,如《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庭案例中出现的计算机证据也都比较简单,如电子邮件、程序源代码等不需要使用特殊的工具就能够得到的信息。但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犯罪手段的不断提高,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开发相关的自主软件以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计算机取证的技术研究、专门的工具软件的开发以及相关商业服务出现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从近两年的计算机安全技术论坛上看,计算机取证分析已成为当前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预见,计算机取证将是未来几年计算机安全领域的研究热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