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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物教批判理论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马克思的拜物教批判理论初步成型。《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以后,马克思的拜物教批判理论得以继续发展,并在《资本论》中“定型”下来。[55]其次,与上述“具体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马克思是秉持“历史的”态度关照人类社会的,这与“经济学家们”有着根本的不同。

三、拜物教批判理论的发展历程

马克思在研究经济学之初,就遇到了“物支配人”的问题;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就把“物”与其“社会形式”进行了明晰的区分,从而为分析拜物教现象准备了理论前提。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马克思的拜物教批判理论初步成型。《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以后,马克思的拜物教批判理论得以继续发展,并在《资本论》中“定型”下来。

(一)初遇“物支配人”的问题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在谈及犹太精神时认为,金钱是以色列人的神,在金钱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金钱作为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统治了人,人则向它顶礼膜拜。[46]

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遇到了对物质利益和共产主义发表意见的难事,这是促使他去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包括《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内的《巴黎笔记》,就是马克思对经济问题的研究结出的果实。

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马克思更加明确地认识到了“物支配人”的问题的存在:“他个人的创造物表现为异己的力量”,“他支配物的权力表现为物支配他的权力,而他本身,即他的创造物的主人,则表现为这个创造物的奴隶”。[47]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感受到了“死的物质对人的完全统治”[48]的马克思,分析了相互联系的四种异化状态: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过程的异化,人的类本质的异化,人与人的关系的异化。[49]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曾谈及人的活动对人的“压迫”:“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50]马克思还谈到“生产力”与“个人的力量”的对立:生产力表现为一种完全不依赖于各个人并与他们分离的东西;生产力好像具有一种物的形式,并且对个人本身来说它们已经不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私有制的力量。他还分析了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各个个人——他们的力量就是生产力——是分散的和彼此对立的,各个个人的力量只有在这些个人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是真正的力量。[51]而且,马克思还对个人力量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异化”现象的消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它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是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而这一目标,只有通过把个人联合起来,组织成为“真正的共同体”才能达到——各个人将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52]

马克思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与“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之间的差异。在这两种有差异的情况下,人的生存状况也是有重大区别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即在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的情况下,各个人受自然界的支配,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受劳动产品的支配。因此在前一种情况下,财产(地产)也表现为直接的、自然形成的统治,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表现为劳动的统治,特别是积累起来的劳动即资本的统治。前一种情况的前提是,各个人通过某种联系——家庭、部落或者甚至是土地本身,等等——结合在一起;后一种情况的前提是,各个人互不依赖,仅仅通过交换集合在一起。在前一种情况下,交换主要是人和自然之间的交换,即以人的劳动换取自然的产品,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主要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的交换。在前一种情况下,只要具备普通常识就够了,体力活动和脑力活动彼此还完全没有分开;而在后一种情况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实际上应该已经实行分工。在前一种情况下,所有者对非所有者的统治可以依靠个人关系,依靠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共同体[Gemeinwesen];在后一种情况下,这种统治必须采取物的形式,通过某种第三者,即通过货币。”[53]在这里,马克思已经初步阐明了后来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所明确作出的“人的依赖关系”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54]的区分,并点出了如下社会发展阶段的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通过货币这种“第三者”的“物”的形式来实现。

(二)“历史”的态度、“物”与“形式”的区分

在马克思的经济学思想发展史上,《哲学的贫困》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哲学的贫困》以及在1846年12月28日写给安年科夫的信中,马克思对蒲鲁东的《贫困的哲学》进行了批判性的评论,并借此明确了自己关照人类社会的“历史”的态度,对“物”与“形式”作出了初步的区分。

首先,与蒲鲁东用普遍理性、上帝、国家、社会等“抽象”词汇解释人类的历史发展不同,马克思是采用“具体的”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类社会的:“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一定的政治国家。”[55]

其次,与上述“具体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马克思是秉持“历史的”态度关照人类社会的,这与“经济学家们”有着根本的不同。“经济学家们”把分工、信用、货币等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说成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范畴。[56]他们的“论证方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是不受时间影响的自然规律,是应当永远支配社会的永恒规律。[57]而马克思则认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方式建立的相应的社会关系,以及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的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都不是永恒的,而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58]

再次,此时,马克思还对“物”与“形式”作出了初步的区分。在1846年12月28日写给安年科夫的信中,马克思写道:“人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已经获得的东西,然而这并不是说,他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在其中获得一定生产力的那种社会形式。恰恰相反。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可见,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59]很明显,在这里,马克思说明了生产方式、经济关系的历史性质,并同时对“生产力”与人们“在其中获得一定生产力的那种社会形式”进行了区分。在这封信中,马克思还说:“机器不是经济范畴,正像拉犁的牛不是经济范畴一样。现代运用机器一事是我们的现代经济制度的关系之一,但是利用机器的方式和机器本身完全是两码事。”[60]

对于“物”与“形式”的区分,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说得更加明确:“黑人就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61]在此,马克思意在说明:“奴隶”、“资本”、“货币”、“价格”都是“社会形式”,而且是在“一定的关系”中才具有的“社会形式”;脱离了“一定的关系”,黑人就不是奴隶,纺纱机就不是资本,黄金就不是货币,砂糖就没有“价格”。

(三)拜物教批判理论的初步成型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商品的二重性、劳动二重性学说,提出了关于价值形式的一些重要思想,并在此基础上第一次系统阐述了自己的货币理论;明确区分了劳动与劳动力、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从而创立了比较完整的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体系。与此同时,他还在此手稿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和完整地对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和货币的拜物教性质进行了分析,并批判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拜物教”观念。

首先,马克思明确意识到了“社会关系的物化”现象,他说:“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62]

其次,他分析了商品生产条件下“社会关系物化”产生的原因:“(1)个人只能为社会和在社会中进行生产;(2)他们的生产不是直接的社会的生产,不是本身实行分工的联合体的产物。”[63]

再次,他对“经济学家们”的“拜物教”进行了揭露:“经济学家们把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和受这些关系支配的物所获得的规定性看作物的自然属性,这种粗俗的唯物主义,是一种同样粗俗的唯心主义,甚至是一种拜物教,它把社会关系作为物的内在规定归之于物,从而使物神秘化。”[64]

最后,马克思还指明了“社会关系物化”现象的“历史”性质:“这种颠倒的过程不过是历史的必然性,不过是从一定的历史出发点或基础出发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性,但决不是生产的一种绝对的必然性,倒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所以,这种具有“历史”性质的现象,有着自己的消亡逻辑:“随着活劳动的直接性质被扬弃,即作为单纯单个劳动或者单纯内部的或单纯外部的一般劳动的性质被扬弃,随着个人的活动被确立为直接的一般活动或社会活动,生产的物的要素也就摆脱这种异化的形式”。[65]

在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马克思依然像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使用“拜物教”(Fetischismus)一词来描述“思想家们”混淆“物质”与其特定社会形式的做法,但他已经开始用Fetisch来指称作为“社会存在”的客观现象了。[66]在这“第一分册”中,马克思对商品和货币的拜物教性质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虽然他还尚未使用“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和“货币的拜物教性质”这样的词汇),而且对有些相关问题的论述甚至比《资本论》第一卷还要详尽。

马克思认为,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可以说是颠倒地表现出来的,就是说,表现为物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一种社会生产关系采取了一种物的形式,以致人和人在他们的劳动中的关系颠倒地表现为物与物彼此之间的和物与人的关系”。[67]在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已经对商品的拜物教性质进行了透彻的分析。马克思还对“劳动一般”与“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的区别进行了下述说明:“劳动作为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占有自然物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是同一切社会形式无关的、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条件。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则相反,它是劳动的一种特有的社会形式。”[68]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揭示了货币产生的秘密,从而揭开了它的“神秘面纱”:“商品所有者相互把他们的劳动作为一般社会劳动来对待的关系,就表现为他们把他们的商品作为交换价值来对待的关系,而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彼此作为交换价值相互对待的关系,就表现为它们把一种特殊商品作为它们交换价值的最适当的表现的全面关系,这反过来又表现为这种特殊商品同一切其他商品的特定关系,因而表现为一个物品的一定的仿佛是天生的社会属性。”[69]

马克思说,“神秘化”在商品上还是很简单的,在比较高级的生产关系中,这种简单的外貌就消失了。在这种“神秘化”的现实的基础上,产生了“货币主义”和“现代经济学家”的拜物教观念——他们分别被货币和资本的“神秘化”外观所迷惑:“货币主义的一切错觉的根源,就在于看不出货币代表着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却采取了具有一定属性的自然物的形式。嘲笑货币主义错觉的现代经济学家,一到处理比较高级的经济范畴如资本的时候,就陷入同样的错觉。”[70]

(四)拜物教批判理论的继续发展

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创立了自己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生产价格理论和地租理论,并对先前的经济学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评析,从而使《资本论》的创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就其拜物教批判理论而言,其明显的理论进展在于:

第一,结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发展,说明了资本的拜物教性质的深化。比如,在谈及“协作”这种资本主义生产范围内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形式时,马克思说道:“协作这种社会劳动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而不是表现为劳动的生产力。……正如劳动的一般的、抽象的社会性质,即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货币,而产品作为这种一般劳动的体现所具有的一切属性,则表现为货币的属性一样,劳动的具体的社会性质表现为资本的性质和属性。”[71]

第二,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必然产生相应的拜物教观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72]

“价值是物的属性,财富是人的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必然包含交换,财富则不然。”这是于1821年匿名发表的、旨在责难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的《评政治经济学上若干用语的争论》中的观点。马克思认为,价值是物和社会劳动的关系,是物和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劳动中,物不是作为独立的东西,而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的表现被规定的;财富,作为与使用价值等同的东西,才是绝对的东西,才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评政治经济学上若干用语的争论》的匿名作者(马克思将其称为“拜物教徒”),正好把问题搞反了——在他(或她)眼中,“价值”成了“物的属性”。

对于上述“错认”(拜物教观念),马克思分析了其社会根源和认识误区: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中,劳动的社会性质以歪曲的形式“表现”为物的“属性”;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产品,使用价值,商品)互相之间的关系;如果把这个假象看成为真实的东西,并且事实上相信物的交换价值是由它们作为物的属性决定的,完全是物的自然属性,就会产生《评政治经济学上若干用语的争论》的作者那样的认识错误。针对这位“拜物教徒”的“错认”,马克思以不无嘲笑的口吻说道:“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自然科学家发现,鼻烟和油画由于什么自然属性而彼此按照一定比例成为‘等价物’。”[73]

贝利也持有与《评政治经济学上若干用语的争论》的匿名作者相类似的观点,所以马克思也把贝利称为“拜物教徒”。马克思说:“不是李嘉图是虚构家,而是贝利是拜物教徒,因为他即使没有把价值看成(被孤立地考察的)个别物的属性,毕竟把价值看成物和物之间的关系,而实际上价值只不过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在物上的表现,它的物的表现,——人们同他们的相互生产活动的关系。”[74]

马克思还分析了“政治经济学家们”的拜物教观念得以产生的思想方法方面的原因。他说,为资本主义生产代理人的观念所束缚的政治经济学家们,陷入了双重的、但是互为条件的概念的混淆:一方面,他们把资本从一种关系变成一种物,变成“商品储备”,这些商品由于被用作新劳动的生产条件而被称为资本,并按其再生产方式被称为流动资本;另一方面,他们又把物变成资本,即把表现在物上并通过物表现的社会关系,看成物本身只要作为要素加入劳动过程或工艺过程就具有的属性。[75]

第三,在《收入及其源泉。庸俗政治经济学》中,空前系统地分析了资本的拜物教性质,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拜物教观念。[76]

《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以后,马克思的拜物教批判理论得以继续发展,并在《资本论》中“定型”下来。[77]

【注释】

[1]对于拜物教批判理论在马克思《资本论》的整个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参见本书“结束语”。

[2]河上肇:《〈资本论〉入门》上册,何仲珉译,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6、233页。

[3]参见王晓晖:《关于商品拜物教理论的思考》,《理论导刊》1986年第3期;李冬冰:《析资本主义拜物教的意识形态根源》,《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04年第5期;余达淮:《马克思货币拜物教的基本观点及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4期;程恩富、冯金华、马艳主编:《现代政治经济学新编(完整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页;俞吾金:《论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4]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之“商品拜物教”词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

[5]程恩富、冯金华、马艳主编:《现代政治经济学新编(完整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页。

[6]参见薛志贤:《“商品拜物教”揭示的是社会生产关系还是社会意识?》,《教学与研究》1982年第1期;求实:《商品拜物教是经济范畴》,《学术月刊》1983年第5期;李健英:《试评“商品拜物教”问题上的一点误解》,《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4期;赵惠明:《商品拜物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吗?》,《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1期;李济广:《不要滥用“拜金主义”和商品拜物教概念》,《理论前沿》1994年第6期;白话:《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思想探微》,《南京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袁恩桢:《从异化到商品拜物教——重读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7年第6期。

[7]参见骆耕漠:《马克思论三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演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115—118、122—130页。

[8]周初开、吴宁:《货币拜物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及其扬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9]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Gesam tausgahbe.Dietz Verlag,Berlin.IV/1.1976.S.320‐334.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2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1.1958.S.91.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0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1.1958.S.147.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6—347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40.1985.S.552.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5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42.1983.S.588.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27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13.1961.S.22.

[15]参见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38、139、159、302、304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6. 3.1974.S.126,127,145,269,271.

[16]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00页。

[1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101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3.1962.S.97.

[18]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51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4.1975.S.228.

[19]详见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22—936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

[21]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13.1961.S.130‐131.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50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26、427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42页。

[25]《收入及其源泉。庸俗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一部分,被编者编为《剩余价值理论》的“附录”出版。对于此“定位”,我国著名《资本论》手稿研究专家汤在新教授,在其专著《马克思经济学手稿研究》中提出了商榷意见。汤先生对于《收入及其源泉。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定位是:它是《1861—1863手稿》中《资本和利润》章、甚至是全部“手稿”的理论总结,是其全部理论分析的落脚点。他认为,把它定位为《剩余价值理论》的“附录”,虽然有助于理解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批判,但破坏了“手稿”的总体结构。(参见汤在新:《马克思经济学手稿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5—96页)

[26]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9、500、503、548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6. 3.1974.S.445,446,447,485.

[2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9-90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3.1962.S.86‐87.有必要指出的是,这段译文与人民出版社1953年出版的郭大力、王亚南译本,以及1963年的改译本中的译文有诸多差别。郭、王译本把马克思指认一种“社会存在”的“拜物教”概念错误地理解为称谓人们的主观认识的概念了。

[2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8、100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3.1962.S.85,97.

[2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40、441、442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5.1973.S.404,405,405.

[3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42页。

[3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37—940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5.1973.S.835‐838.

[32]日本学者河上肇认为,“商品的拜物教性质是由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存在反映于他们的意识而产生的”,“商品生产社会的拜物教是反映其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河上肇:《〈资本论〉入门》上册,何仲珉译,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6、233页)。笔者认为,河上肇对马克思拜物教理论的理解有误:拜物教观念才是一种“社会意识”;拜物教性质则是商品与生俱来的,并非产生于人们的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映。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2页。

[34]一个被货币的神秘光环迷惑的人,在价值观上未必就是一个拜金主义者;一个懂得货币秘密(因而不再将作为天然矿物的金银与作为一种“社会形式规定性”的货币混为一谈)的有见识的人,也有可能拜倒在金钱面前。

[35]俞吾金:《马克思对现代性的诊断及启示》,《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36]俞吾金:《马克思对现代性的诊断及启示》,《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37]俞吾金:《从“道德评价优先”到“历史评价优先”:马克思异化理论发展中的视角转换》,《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3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39]对于德文词Idealismus,我们可以有三种理解:唯心主义、观念论和理想主义。参见魏小萍:《探求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原文文本的解读与分析》,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16页。

[40]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3.1962.S.195.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6页。

[4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1页。

[4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5页。德文原文参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3.1962.S.128.

[44]参见广松涉:《物象化论的构图》,彭曦、庄倩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19页。需要说明的是,“无代价劳动”的德文原文是“das Umsonstarbeiten”,应译为“无酬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的译文是“无偿劳动”。笔者以为,第一版的译文准确,新版译文不确切:对于“剩余劳动”,资本家的确没有付出什么“代价”,但雇佣工人则必须为之付出“代价”。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4页。

[4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71页。

[4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页。

[4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2—59页。

[5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5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页。

[5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8—119页。

[5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3页。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谈到,开创了世界历史的大工业,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都变成了货币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页)

[5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

[5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40页。

[5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7页。

[5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页。

[5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1—142页。

[5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47页。

[6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43页。

[6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4页。

[6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

[6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8页。

[6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5页。对于马克思这句话的理解,可以参见本书第一章第一节。

[6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4页。

[6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27页、第550页。另可参见本书第一章第一节。

[6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26页、第427页。

[6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29页。

[6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42页。

[7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27页。

[7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5页。

[72]参见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36页。

[73]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38—140页。

[74]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59页。

[75]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00页。笔者以为,译文的“指代”似乎有误。“一方面”想表达的意思是:被用作新劳动的生产条件的商品,被称为资本,被称为流动资本,也就是说,把一种物变成了一种关系。“另一方面”想表达的意思是:把“社会关系”(资本)看成物本身的属性,即把关系变成物。所以似乎应更正为:“一方面,他们把一种物变成一种关系(资本)……,另一方面,他们又把资本(一种关系)变成物……”在《资本论》第2卷,在谈及对货币资本的理解时,马克思也指出过类似的“混淆”或“错误”。马克思说,对货币资本的理解,通常有两种平行的或彼此交叉的错误:第一,资本价值作为货币资本执行的各种职能,这些正是由于它处于货币形式而能够执行的职能,被错误地认为是从它的资本性质产生的。其实,这些职能只是来源于资本价值的货币状态,来源于它的货币表现形式。第二,正好相反,使货币职能同时成为资本职能的这种货币职能的特殊内容,被认为是从货币的本性产生的(因此,把货币和资本混为一谈了)。其实,货币要执行这种职能,例如这里完成G—A行为,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而这种社会条件在简单商品流通和相应的货币流通中是根本不存在的。(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

[76]对此问题的详细论述,参见本书第三章第四节和第五章第三节。

[77]本书将在第二、三、四、五章系统地讨论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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