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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路段误闯红灯违章吗

时间:2022-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安全监察部在公司经理和管理者代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项目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能由工地安监部负责。公司应有持证安全员,均持有中质协质保中心颁发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能独立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通过完善的四级安全管理网络,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承担的每一个工程、每一个施工项目都得以全面贯彻实施并保持正常运转。

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一)制定高标准严要求的安全工作目标

1.安全工作目标

在风力发电场工程施工中先进的安全工作目标十分重要,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把各类事故降到最低限度,这代表了一个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从整体和宏观来看,安全工作目标应当做到以下各点: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轻伤负伤率不大于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杜绝火灾、交通、垮(坍)塌、环境污染及群体性中毒事故;争创全国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施工单位主动与业主签订安全协议,保证完成上述目标,并自愿交纳安全保证金,如完不成目标,甘愿接受业主的处罚。

2.相关规定

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认真执行本公司及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各项程序和安全管理制度。

(1)国家及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4)《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等。

(2)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程序》。

2)《管理体系作业程序》。

3)DTXM—MWP—E001《安全会议管理程序》。

4)DTXM—MWP—E00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程序》。

5)DTXM—MWP—E003《安全检查管理程序》。

6)DTXM—MWP—E004《安全管理奖惩程序》。

7)DTXM—MWP—E005《反违章管理程序》。

8)DTXM—MWP—E006《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程序》。

9)DTXM—MWP—E007《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程序》。

10)DTXM—MWP—E008《动火作业管理程序》。

11)DTXM—MWP—E010《脚手架安全管理程序》。

12)DTXM—MWP—E011《“四防”安全管理程序》。

13)DTXM—MWP—E012《小型机械安全管理程序》。

14)DTXM—MwP—E0蛆3《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程序》。

15)DTXM—MWP—E014《协作单位安全管理程序》。

(二)建立正常运行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遵章守法,营造文明环境,科学管理永保一流体系;预防为主,消除一切隐患,珍爱生命确保安全健康。

公司安全监察部在公司经理和管理者代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项目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能由工地安监部负责。公司应有持证安全员,均持有中质协质保中心颁发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能独立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通过完善的四级安全管理网络,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承担的每一个工程、每一个施工项目都得以全面贯彻实施并保持正常运转。

2.工程安全管理资源配置

工程中标后,作为公司的对外窗口,公司将抽调最精干的力量组成项目部,并为项目部配备最精良的安全管理装备,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网络(见图5-7)也将成为公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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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7 项目部安全管理网络

(1)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1)项目部设置工地安全监察部。大唐风电工地安全监察部为公司安全监察部的派出机构,直属项目经理领导,负责全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安监部设主任一名,配备一位安全专职工程师和两位安全培训专工,并实行专工负责制,直属安监员的人数根据工程进度,按施工总人员的3%配备。

工地安全监察部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①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②认真落实项目部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③严格执行业主及监理提出的有关安全要求,定期向业主汇报工地安全情况。

④审核各专业工程处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措施。

⑤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

⑥对进入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根据工程需要组织日常安全培训。

⑦每月初召开一次工地安全工作会议,每月组织两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⑧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专业工程处进行安全考核,落实安全奖惩。

2)专业工程处明确第一安全责任人,设置安全培训专工和专职安全员。各专业工程处的主任为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每个专业工程处设一到两位专职安全员和一位专职安全培训专工,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监察工作并处理日常的安全事务,确保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在本单位得到贯彻执行。

3)生产班组明确第一安全责任人,设置兼职安全员。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并兼任所在班组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施工安全工作,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班施工人员的安全,并积极参与项目部及工程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

(2)项目部建立安全信息管理网络,配齐安全监测、信息联络设备

1)工程正式开工之前,项目部将在工地建立局域网,为管理部室、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生产班组配备微机,并统一联网,实现安全信息网上采集、传输,安全措施网上审批,安全文件网上发放,安全法规和安全台账网上共享,安全问题网上通知,隐患整改网上反馈,安全任务网上安排,定期工作网上提醒等通过实施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监督到位。

2)项目安监部将与地方气象台建立有效联系,做到可以随时查询天气情况,出现异常气象能够提前通知,预先做好防灾、减灾准备。

3)为满足安全监测和开展安全培训的需要,公司还将为项目安监部配备齐全各类安全监测仪器、数码摄录像器材、安全培训电教化设施等。

(三)主要安全施工措施

1.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1)技术人员按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风险预测分析,辨识出重大危险因素及重要控制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控制目标,经审批后实施跟踪控制。小型及一般的施工项目风险预测、预控措施加入到本项目作业指导书中,重要临时设施、起重吊装等重要及危险的施工项目风险预测、预控措施单独编写,并经过严格的编、审、批程序。施工风险分析中辨识出的危险因素如果不能全部得到消除和控制,并得到确认以后,该工程项目不能开工。

2)措施中要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明确人员和机具装备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明确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应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措施,要用程序直观地表示出来。

(2)严格安全交底制度

确保每一个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都经过安全交底培训,掌握必须的安全施工技能。

1)项目开工前,必须由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大型或重要的施工项目应提前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交底记录由施工单位保存,未交底者不能开工。

2)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审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3)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视为严重违章,按公司规定严肃查处责任人。

4)对于相同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2.重要施工方案和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过程控制

1)施工项目开工前,专业工程处必须按程序要求编写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及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编、审、批。

①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未编制安全措施,不能开工。

②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程处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实施。

③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程处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主要包括下列施工项目:

ⅰ.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等。

ⅱ.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实验;塔架吊装、机仓吊装和风轮安装;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实验;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实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

ⅲ.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带电线路作业等。

ⅳ.季节性施工包括防雷电、防雨、防洪、防台风、防暑降温等。

ⅴ.多种立体交叉作业及运行交叉的作业。

④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由施工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程处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以下两项。

ⅰ.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ⅱ.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等作业。

2)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监察。安全检查方式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报表管理和安全例会。

①项目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安全监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目的是发现管理过程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符合,以便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纠正。安全检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ⅰ.日常巡查。工地各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施工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查,包括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等的检查。

ⅱ.定期检查。公司每季度由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安监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安全大检查,专业单位每月、生产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ⅲ.阶段性安全检查。针对各个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的安全检查,如开工前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等。

ⅳ.专业性检查。针对某个专业设施及工种的专门检查,如施工用电专项检查、脚手架专项检查、起重工器具专项检查等,以及根据不同季节施工特点开展的安全检查;又如防暑降温安全检查、防汛防风安全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等。

②规范安全报表管理。安全报表是安全管理各层次传递安全信息,进行交流沟通的有效手段。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对安全报表进行统计分析,掌握现场施工动态,能够预测安全生产趋势,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安全报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ⅰ.周报表。每周周三,二级单位报至项目部安监部,项目部报至公司安监部,报表内容包括:一周安全情况、一周违章查禁情况、下周工作重点。

ⅱ.月度报表。每月月末,由项目部报至公司安监部,公司安监部报至公司领导,报表内容包括:一月安全情况、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违章查禁情况及统计分析、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在建工程安全施工动态跟踪表。

③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ⅰ.项目工地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ⅱ.专业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ⅲ.生产班组及分包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

④安全监察查出问题全部做到闭环处理。

ⅰ.安监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消除、纠正的由负责人或负责单位负责进行处理。

ⅱ.日常巡查中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由检查人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或安全监督备忘录,送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ⅲ.对于在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检查单位形成书面检查纪要,送至有关领导和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ⅳ.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隐患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安监部门反馈,由安监部门进行复查关闭,形成闭环管理。

ⅴ.现场查禁的各类违章现象,严格执行公司《反违章管理条例》,坚持违章处罚连带责任,对违章者和违章单位实行登记、教育、处罚、曝光。

ⅵ.各级安监部门充分利用统计分析技术,每月将查处的安全问题汇总制表进行分析,找出共性点,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措施进行治理。

3)现场实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做好工程安全形象宣传工作,创建有本工程特色的安全文化

①安全设施标准化。为了给现场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标准,大力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并编制了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方法》,对现场安全设施设置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项目部将依据相关要求,结合工地具体情况,制定项目部的《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方法》。

ⅰ.安全设施管理。工地开工后,项目部建立安全设施库,对项目部调拨、购买和制作的专用安全设施建立台账,纳入对安全设施的动态管理。项目部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列入对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范和要求,在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安全设施措施计划,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操作方案。安全设施设置后,一经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投入使用,谁设置谁负责管理,专业工程处之间移交安全设施办理移交签证。

ⅱ.安全用品。工地安监部负责需外购安全设施的选厂及选型,物资部负责安全设施的购买,购买的安全设施由物资部按规定进行检验,并经安监部认可后发放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由安监部推荐生产厂家和规格,物资部负责购买。到货后,由物资公司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并经安监部认可后发放使用,劳保用品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检查”的原则,建立定期检查、实验记录。

ⅲ.安全设施设置标准。

a.安全围栏:设备保护、危险场所等设置安全围栏和警告标志;安全围栏由围栏组件与立柱组件组装而成,管子及管端应光滑、无毛刺,立体刷红漆,其他刷红白相间漆。

b.施工用电及配电盘:现场设置的低压施工用电盘采用三相五线、TN—S保护系统(变电所系统接地);金属配电盘的外壳接地线应采用螺栓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盘外表面喷涂蓝漆,内部喷涂白漆,盘外表面用红漆标注“有电危险”编号、使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盘内应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盘内最多允许装10只分路开关,开关之间间距不少于50mm,根据需要盘内最多可以装配4只按钮控制磁力启动器,控制转动机械,盘内应装配漏电保护开关,用于易产生漏电的用电器,电盘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场所;电盘应放置在地势较高处,且地面坚硬平稳,当施工点距离电盘超过5m时应采用便携式卷线电源盘(以外购为主)。

c.各类脚手架搭设标准: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使用人验收签证,并挂牌后方可使用;牌子采用0.5~1.0mm厚的铁皮,尺寸大小为600mm×500mm和500mm×300mm两种,牌子上要标明搭设负责人、搭设日期、脚手架用途、使用单位和验收人;特殊及大型脚手架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部、安监部、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并签证;脚手架必须搭设布道或梯子,梯子横档间距不得大于30cm,脚手架外侧、平台及布道均应搭设105~120cm高的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栏杆中间必须搭设50~60cm高的腰栏,必要时可加防护安全网。

d.电焊机集装箱:在焊接作业比较集中的施工区域应设置电焊机集装箱;集装箱内电焊机不宜超过6台,相临电焊机间距不小于200mm,与左、右、后侧箱壁距离不小于300mm;集装箱内设电源盘,总开关进线设电缆套管,分开关设电缆槽,电焊机一次线、二次线各设集中布线槽;集装箱里面刷白漆,外面刷天蓝漆,并用红漆标注“有电危险”、“电焊机集装箱”及使用单位等,集装箱应安装排风扇,保持箱内通风良好;电焊机集装箱要接地良好。

e.临时厕所:项目部拟在施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作业区域设置临时厕所,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己制作或购买。

f.废料垃圾通道:为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废料、垃圾能够及时得到清理,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废料垃圾通道。

g.安全警示标志:为保证安全生产需要,项目部将根据工地具体情况在施工现场设置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禁止类(红色)、警告类.(黄色)、指令类(蓝色)、提示类(绿色)等安全标牌、设施。

②工程安全形象宣传。项目部在厂区门口道路两旁设置宣传企业形象广告牌,根据工程及现场实际情况选择牌子的尺寸(8m×6m,5m×3m,3m×1.8m),内容分别包括公司企业概况、工程概况、工程安全目标、工程质量目标、厂区平面布置图、项目部组织机构图等。

③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管理。

ⅰ.凡在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械的防风装置优先使用夹轨器,或者在使用铁鞋的同时,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钢丝绳将起重机械与轨道双向拉紧锁定,禁止单独使用铁鞋作为防风装置。

ⅱ.钢丝绳的放置。钢丝绳严禁直接放在地面上,应分类盘挂在挂架上或盘放在托架上,并标明类别。报废钢丝绳应及时回收作报废处理。

ⅲ.定期检验、标识。起重吊具、索具、工具及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流动配电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实验,作出明显标识后方可使用,检查和实验记录存档。

ⅳ.小型电动施工机械防雨罩。露天使用的小型电动机械,如小型卷扬机、钢筋机械、电焊机等配备防雨罩。

ⅴ.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工作前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持有公司颁发的登高证(经查体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件。

④创建有本工程特色的项目部安全文化。

ⅰ.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班组是最基本的施工单位,其安全管理工作的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到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从班组建制开始就实行正规化管理:班组做到班容貌整洁卫生,安全资料保存齐全,各类台账齐备;坚持周一安全学习及站班会制度,站班会做好“三查、三交”;班组每周对本班施工范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班员劳保用品配备齐全,临时工纳入班组正常管理;班组施工使用的安全设施及安全装备定期检验;项目部组织编制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考核标准,建立班组达标制度,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安全文明先进班组颁发流动红旗,给予适当奖励,对表现差的班组给予通报批评。

ⅱ.项目部安全文化建设。浓厚的安全气氛和良好的施工环境将会带来巨大的安全效益,项目部在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的同时,将不间断地利用专题广播、录像、宣传栏、标语牌等多种宣传工具和多种活动形式在工地制造安全生产声势,在工地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项目部安监部将定期出版《安全月报》和《安全简报》,及时传达安全信息,刊载安全知识,布置安全学习内容,使之成为项目部安全工作的喉舌。项目部将以安全为主题,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漫画展览、文体比赛等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使广大施工人员在娱乐中受到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在施工作业场所,大量挂设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语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时刻提醒作业人员警钟长鸣、遵章守纪。

⑤做好职工医护及卫生保健工作。

ⅰ.项目部在生活区设立职工医院,在生产区设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护理人员,配备医疗急救设施和常备药品,为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传染病发作。

ⅱ.职工医院每年为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为从事无损探伤的作业人员配备个人辐射计量仪,并委托当地市级以上医院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所有查体均出具结论,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岗位调整。

(四)安全预控、应急预案及反违章管理

1.安全预控

1)本方案为机务安装通用安全施工方案,对于具体的施工项目应依据本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前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

2)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风力发电机组安全要求》,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必须服从安检等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攀缘时必须挂好防坠绳和防坠器。使用小型工器具,必须放在工具包内或系绳放牢,防止高空落物。速刹葫芦不得与爬梯等拴在同一点。

4)严禁施工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中严禁嬉戏打闹。

5)设备摆放要整齐有效,垃圾废料严禁私自处理。

6)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

7)电动工器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电缆线必须完好,使用时戴好绝缘套和防护眼镜。

8)使用电、火焊、磨光机时,必须戴好防护眼睛、防护手套并采取防火花飞溅散落措施,以免烫伤、烧伤和切割物坠落伤人,磨光机要两手抓牢,防铁屑溅入眼睛和磨光机脱落伤人。做好防火措施。

9)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危险作业区必须拉设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10)钢丝绳和卸扣等应视起吊重物重量选用,不得超负荷使用。钢丝绳和卸扣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设备吊装或倒运时,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正确,起吊设备必须绑扎牢固,遇到菱角部位应加包角。所吊设备必须放置牢固后方可脱钩。长期吊挂的设备,应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钢丝绳严禁被电焊电击。吊物下方禁止人员通过或逗留。

11)遇有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和露天作业,施工时防滑防触电,雨天施工应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2)施工中要提高警惕,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在上下班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到江、河、湖泊中洗澡、游泳。

13)在设备转动调整就位时,施工人员应协调一致,严禁将手插入结合面和螺丝孔内。

14)施工中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确实无法避开时,施工双方应互相协调,互相监督,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15)严禁非电工拉设电源或接线。施工电源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并且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接地要完好。

16)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清理,废油及破布要集中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定期清除。

17)卷扬机和卷扬机出口及导向滑轮必须固定牢固,卷扬机有防止拉翻的可靠措施,固定点处加包角。卷扬机必须设置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事故紧急开关。卷扬机卷筒应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对正。导向滑轮的大小必须与卷扬机及钢丝网的大小相匹配,且不得超重。严禁施工人员站在钢丝绳夹角内或用手扶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卷扬机等起重机械每班使用前都应检查制动器,各部分动作应灵活可靠。卷筒内钢丝绳在工作时必须最少保留5圈以上。

18)脚手架必须由持证的专业架工搭拆,高空用脚手架不能作为承重使用。

19)施工过程中,严禁在设备上随意动用电、火焊。施工用吊盘、吊耳用后及时割除并打磨干净。

20)在罐体内施工时,照明电压不得高于12V,电焊皮线接触良好,无漏电现象,确保安全一对一监护到位。

21)确保施工现场用电、照明充足,安全设施齐全、拉设到位,严禁随意拆除挪用。氧气、乙炔瓶在使用时间隔10m以上。

22)在施工中做好文明施工,要“谁干谁清,随干随清”,工完料尽场地清,加强“一对一”安全结伴监护制度。

23)施工人员严禁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使用撬棒支点应牢靠,高处使用,严禁双手施压。

24)其他施工注意事项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有关作业指导书执行。

2.应急预案

风力发电场工程的施工单位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仅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安全网络体系健全,安全制度执行认真,而且制定了安全工作的十二项应急预案,确保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1)人为事故应急预案。

2)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3)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4)大型机械设备倾倒应急预案。

5)洪水、台风应急预案。

6)机械设备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7)放射性物资意外应急预案。

8)化工库、加油站(库)应急预案。

9)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泄露应急预案。

10)高温、寒冷季节应急预案。

11)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2)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3.反违章管理

以下是风力发电场施工单位的《反违章管理条例》。

反违章管理条例

1总则

1.1为实现“零违章”目标,争创“无违章”企业和“无违章”项目部,通过对违章现象的有效控制,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控制力,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1.2本条例适用于项目部及进入项目施工生产区域的所有人员。

1.3本条例依据上级有关标准、规定,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制定。

1.4公司原制度、各项目部自行制定的规定与本条例不符之处,以本条例为准。

2职责

2.1施工人员(含外来人员)

2.1.1自觉遵章守纪,不发生违章行为。

2.1.2有制止同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2.1.3有制止和纠正事故隐患、检举他人违章行为的权利。

2.2管理人员(含各级领导)

2.2.1自觉遵章守纪,不发生违章行为。

2.2.2有确保本人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杜绝违章现象的权利和义务。

2.2.3有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并依法惩处违章的权利。

2.3安监人员

2.3.1自觉遵章守纪,不发生违章行为。

2.3.2有依法管理,对职责范围内违章现象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2.3.3有对发现的违章现象随时随地制止纠正并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2.3.4有对制止、纠正或检举违章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的权利。

2.3.5有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纠正的义务。

3分类

3.1违章分类

3.1.1作业性违章:在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公司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1.2装置性违章:生产、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1.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1.4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办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3.2责任主体及连责范围

3.2.1作业性违章:责任主体是违章者本人,连责同组施工人员、班组长。

3.2.2装置性违章:责任主体是设备(装置)负责人、技术人员或直接领导者,连责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及上一级分管领导。

3.2.3指挥性违章:主体是违章指挥者本人,连责违章指挥者、直接领导和执行违章指挥指令的人员。

3.2.4管理性违章:主体是生产、技术及管理人员,连责本单位(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

3.3违章控制实行分重点三级控制办法,即班组重点控制作业性违章;工程处(分公司)重点控制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项目部(公司)重点控制管理性违章。

4奖惩

对所有违章,都要按照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

4.1教育

4.1.1对查处的所有违章现象(行为),主要责任者必须离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工作,具体离岗培训时间根据违章性质确定,但不少于3天。

4.1.2违章者离岗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后,试用时间不少于3周。

4.1.3年内发生两次违章离岗培训者,下岗培训3个月,临时工、分包人员予以辞退。

4.1.4离岗培训和试用期间,停发奖金。

4.2曝光

4.2.1各单位必须建立零违章记录牌和违章曝光栏。

4.2.2项目部需建立各专业工程处零违章记录牌,各专业工程处建立班组零违章记录牌。

4.2.3本单位自查违章不中断本单位零违章连续记录,上级部门查出的和外单位(人员)查出及检举的违章中断连续记录并重新计算。

4.2.4根据对各单位(班组)的零违章连续记录考核情况进行安全奖励,并作为先进评比依据。

4.2.5对发现查处的违章现象必须及时曝光,要及时通报违章处罚情况及连责人员和单位领导。

4.2.6各项目部每周要评选出一起典型违章行为,进行分析讨论,并作为周一安全学习材料下发班组讨论学习。

4.3处罚

4.3.1对查处的所有违章现象(行为),必须进行经济处罚。

4.3.2违章处罚标准详见本条例第6条款的有关规定。

4.3.3违章处罚由安监人员或职能部门按照规定开具违章处罚通知单,被处罚人(或单位)按规定时间(2日内)上缴本项目部(单位)财务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4.3.4对违章处罚逾期不交的,由项目部财务在工资或结算中加倍扣除。

4.4整改

4.4.1对各类违章要同样重视,都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

4.4.2违章整改要按照“三定”原则以最快的时间纠正和整改,要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纠正措施。

4.4.3各项目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统计分析技术,做好月、季、年度的违章统计分析工作,项目部、专业工程处每月5日前必须写出分析报告,真正找到违章产生的根源,确定分阶段工作重点和治理目标,确保工作成效。

5典型违章处罚细则

5.1对下列违章行为,处以30元罚款(连责处罚10元),主要责任者离岗培训不少于3天。

作业性违章:

5.1.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

5.1.2进入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裙子、背心、赤膊或从事加工、制造、高处作业等不按规定着装。

5.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1.4无证进行高处作业。

5.1.5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或躺着休息。

5.1.6起重指挥不按规定使用哨子和旗语。

5.1.7在吊物及机械起重臂下行走、站立或作业。

5.1.8不按照规程正确使用砂轮机、磨光机及车、刨、铣、钻床等作业。

5.1.9拖拉机、翻斗车违章载人。

5.1.10厂区内车辆超速行驶。

5.1.11非工作人员跨越(进入)安全围栏或警戒绳(区域)。

5.1.12不采取措施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5.1.13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的机械的转动、传动和滑动部分。

5.1.14在带电裸露体附近,使用卷尺、皮尺等进行测量工作。

5.1.15现场使用明火或碘钨灯取暖。

装置性违章:

5.1.16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

5.1.17电动工器具未装漏电保护开关,电焊线漏电、气焊带漏气。

5.1.18现场低压设备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5.1.19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5.1.20中小型施工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不灵敏。

5.1.21车辆载货没有固定封掌。

5.1.22起吊、悬挂重物钢丝绳在棱角处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1.23脚手架没有搭设合格的平台、围栏及上下通道。

5.1.24脚手架通道、平台等不按规定搭设挡脚板和腰栏。

5.1.25从事电焊、气割、气焊等,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无防火措施或不使用回火防止器。

5.1.26使用木制配电盘或直接用插座代替配电箱。

5.2下列违章行为,处以50元罚款(连责处罚20元),主要责任者离岗培训不少于7天。

作业性违章:

5.2.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5.2.2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起重机械、非起重工指挥吊车作业非起架工搭设或拆除脚手架、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等)。

5.2.3乘坐非载入盼笼者及指挥者。

5.2.4私自拆除安全标志、标示者。

5.2.5线路送电操作或电气设备检修不执行监护制。

5.2.6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物体,高空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5.2.7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

5.2.8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架杆、安全网、爬梯、梯子等。

5.2.9施工电梯超载,工器具、索具超载使用。

5.2.10屋面板、联系梁等串吊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2.11运行带电设备检修及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紧作业,未办理作业票。

5.2.12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作业不使用行灯照明。

5.2.13绝缘用具未按规定定期校验。

5.2.1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通道或孔洞附近。

5.2.15吊物捆绑、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5.2.16启龙门吊等大型机械,未启动警告铃。

5.2.17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5.2.18在易燃、易爆区域及重要防火位置(如发电机充氢等),进行电、气焊及切割等动火作业时,未办理动火作业票。

5.2.19用栏杆、金属架杆或脚手架等当作起吊点。

5.2.20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使用潜水泵。

5.2.21未采取措施,就对盛过油的容器进行动火作业。

5.2.22野蛮施工,挖(压)断电缆、管道但没造成严重后果。

5.2.23高处作业垂直上下不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防护。

5.2.24高空落物没有造成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的。

装置性违章:

5.2.25现场存在不合格脚手架、架杆、安全网、爬梯、梯子等。

5.2.26高处作业危险区下方未按规定装设牢固安全网,垂直交叉作业无隔离、防护措施。

5.2.27对地电压127V以上的电气设备及设施,未按规定装设接地或接零

5.2.28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5.2.29施工现场高处临空面没有设置临时栏杆或水平绳等防护,孔洞未装他防护措施。

5.2.30起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不起作用。

5.2.31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电、气焊或气割作业,无通风排烟措施,出入口无

5.2.32现场滤油无人看管,且无通风排烟措施。

5.2.33夜调作业或在炉膛内等区域作业不足。

5.2.34登高工器具不合格。

5.2.35现场挖坑、断路没装设明显警示标志,夜间无警告指示灯。

5.2.36氧气、乙炔瓶混放或安全距离不够。

5.2.37龙门吊、塔吊等机械不按规定采取防风措施的。

5.3对下列违章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连责处罚50元),主要责任者离岗10天。

作业性违章:

5.3.1擅自拆除或破坏安全设施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3.2未经使用单位同意擅自拆除脚手架的。

5.3.3为工程分包方及零工提供不合格劳保用品或工器具的。

5.3.4不按措施或作业票进行施工作业的。

装置性违章:

5.3.5起重机械、工器具、索具等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但仍使用的。

5.3.6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拆成单股使用或直接捆绑重物管理性违章的。

5.3.7没有施工措施或虽有施工措施但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的。

5.3.8按照规定应办理作业票但没办理作业票或未按作业票要求施工的。

5.3.9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按期整改或对安监人员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等未按期整改反馈的。

5.3.10安排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没有办理施工证的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5.3.11安监人员发现违章现象不制止或没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

5.3.12不按规定组织安全学习的。保护。设盖板或其人监护。培训不少于问题通知书

5.3.13对特殊、大型、危险作业项目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施工风险分析或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

5.4下列违章行为,处以500元罚款(连责处罚200元),主要责任者下岗培训3个月。

作业性违章:

5.4.1酒后高处作业者。

5.4.2酒后驾驶车辆或操作施工机械的。

5.4.3在带电设备或高压线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指挥性违章:

5.4.4恶劣天气安排作业的。

5.4.5有其他指挥性违章行为的。

管理性违章:

5.4.6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员工的。

5.4.7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安排临时工跟班施工的。

5.4.8没有措施组织安排施工的。

5.5下列违章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连责处罚500元),所在项目(或单位)停工停产进行安全整顿,违章主要责任者下岗培训3个月。

5.5.1对安监部门(安监人员)送达的文件、处罚通知以及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等拒不执行或未采取行动的。

5.5.2安监人员在行使职权、执行纠正违章,或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时,进行粗暴干涉,无理狡辩、指责、谩骂等。

5.5.3重大特殊、危险作业未办理作业票进行施工的,或使用无效作业票。

5.5.4未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票进行施工的,或使用无效作业票。

5.5.5野蛮施工(如拆除排架、抛掷架杆、架板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5.5.6参加电厂检修等涉外项目施工,严重违章作业或不服从电厂管理,虽未发生事故但对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5.6下列违章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连责处罚1000元),所在项目(或单位)立即停工整顿,违章主要责任者下岗培训6个月。

5.6.1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急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一定后果的。

5.6.2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或以各种方式阻挠事故调查的。

5.6.3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的。

5.6.4一个月之内连续发生两次未遂事故的。

5.6.5参加电厂检修等涉外项目施工,严重违章作业造成一般电网事故的。

5.6.6安监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恶意打击报复的。

5.7对上述条款中没有明确界定的违章行为,由安监部门参照相近条款认定并进行处罚。

5.8同一违章行为含多类型违章,按照相关条款分别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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