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

时间:2022-10-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将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向业主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其目的是用以补偿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的耗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承包商在月终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应将月中预支的部分工程款额抵作工程价款。业主、设计单位和授权部门签发设计变更单,承包商应及时编制增减预算,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向业主办理结算。

10.4.1 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将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向业主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其目的是用以补偿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的耗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如果待工程竣工后再结算价款,显然会使承包商的资金发生困难。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消耗的生产资料和支付的工人工资所需要的周转资金,必须要通过向业主预收备料款和结算工程款的形式,定期予以补充和补偿。

1)工程备料款的结算

(1)预付备料款的拨付

预付备料款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拨付。拨付备料款的安排要适应承包的方式,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做到款物结合,防止重复占用资金。建筑工程承包有以下3种方式:

①包工包全部材料工程。当预付备料款数额确定后,由业主通过其开户银行,将备料款一次性或按施工合同规定分次付给承包商。

②包工包地方材料工程。当供应材料范围和数额确定后,业主应及时向承包商结算。

③包工不包料工程。业主不需要向承包商预付备料款。

(2)预付备料款额度的确定

预付备料款额度,应当不超过当年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的25%。

(3)预付备料款的扣回

业主拨付给承包商的备料款,属于预付性质款项。因此,随着施工工程进度情况,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

预付备料款扣回常有以下3种方法:

①采用固定的比例扣回备料款。如有的地区规定,当工程施工进度达60%以后,即开始抵扣备料款。扣回的比例,是按每次完成10%进度后,即扣预付备料款总额的25%。

②采用工程竣工前一次抵扣备料款。工程施工前一次性拨付备料款,而在施工过程中不分次抵扣。当工程进度款与预付备料款之和达到施工合同总价的95%时,便停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结算。

③按公式计算起扣点及扣抵额。

img323

如某施工企业承建某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双方签订合同中规定,工程备料款额度按25%计算,当年计划工作量为200万元,其中全部材料比重为62.5%,则预收备料款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即起扣点为:

img324

未完工程为200-120=80(万元)。

尚需主要材料费为80×62.5%=50(万元)。

应扣还的预付备料款,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第一次扣抵额=(累计已完工程价值-起扣点已完工程价值)×全部材料比重

img325

在上例中,当截止某次结算日期时,累计已完工程价值140万元,超过起扣点。则:

第一次扣抵额=(140-120)×62.5%=12.5(万元)

若再完成40万元工作量,则扣抵额=40×62.5%=25(万元)

2)工程进度款的结算

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根据建筑生产和产品的特点,常有以下两种结算办法:

(1)按月结算

对在建工程,每月由承包商提出已完工程月报表及其工程款结算单,一并送交业主,办理已完工程款结算。具体做法又分以下两种:

①月中预支部分工程款,月终一次结算。月中预支部分工程款,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承包商根据施工图预算和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填报“工程款预支账单”,送交业主审查签证同意后,办理预支拨款;待月终时,承包商根据已完工程的实际统计进度,编制“工程款结算账单”,送交业主签证同意后,办理月终结算。承包商在月终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应将月中预支的部分工程款额抵作工程价款。

②月中不预支部分工程款,月终一次结算。此种结算办法与第一种做法的月终结算手续相同。

(2)分段结算

按建筑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将工程划分为几个段落进行结算。工程按进度计划规定的段落完成后,立即进行结算,所以它是一种不定期的结算方法。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种:

①按段落预支,段落完工后结算。这种方法是根据建筑工程的特性,将在建的建筑物划分为几个施工段落。然后测算确定出每个施工段落的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预算造价的金额比重,作为每次预支金额。承包商据此填写“工程价款预支账单”,送交业主签证同意后办理结算。

②按段落分次预支,完工后一次结算。这种方法与前一种方法比较,其相同点均是按段落预支,不同点是不按段落结算,而是完工后一次结算。

③分次预支,竣工一次结算。分次预支,每次预支金额数,也应与施工工程的进度大体一致。此种结算方法的优点是可以简化结算手续,适用于投资少、工期短、技术简单的工程。

3)工程签证

预算造价(合同造价)确定后,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则由承包商根据变更核定单和材料代用单来编制变更补充预算,经业主签证,对原预算进行调整。为明确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关系和责任,凡施工中发生一切合同预算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必须及时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办理签证,以免事后发生补签和结算的困难。

(1)追加合同价款签证

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经业主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合同价款的签证。主要内容如下:

设计变更增减费用。业主、设计单位和授权部门签发设计变更单,承包商应及时编制增减预算,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向业主办理结算。

②材料代用增减费用。因材料数量不足或规格不符,应由承包商的材料部门提出经技术部门决定的材料代用单,经设计单位、业主签证后,承包商应及时编制增减预算,向业主办理结算。

③设计原因造成的返工、加固和拆除所发生的费用,可按实结算确定。

④技术措施费。施工时采取施工合同中没有包括的技术措施及因施工条件变化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办理签证手续。

⑤材料价差。从预算编制期至结算期,因材料价格的变化,导致材料价格的差值。

(2)费用签证

指业主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签证,主要内容如下:

①图纸资料延期交付,造成窝工损失。

②停水、停电、材料计划供应变更,设计变更造成停工、窝工损失。

③停建、缓建和设计变更造成材料积压或不足的损失。

④停建、缓建和设计变更造成机械停置的损失。

⑤其他费用。包括业主不按时提供各种许可证,不按期提供建设场地,不按期拨款的利息或罚金的损失,计划变更引起临时工招募或遣散等费用。

4)工程造价动态结算

动态结算是指把各种动态因素渗透到结算过程中,使结算价大体能反映实际的消耗费用。工程结算时是否实行动态结算,选用什么方法调整价差,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行事。

(1)工程造价价差及造价调整概念

造价价差是指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等费用,因价格变动而对造价产生的相应变化值。

造价调整是指在预算编制期到结算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的增减变化,对原测算根据已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对工程造价允许调整的范围进行调整。

(2)动态结算方法

常用的动态结算方法有按实际价格结算、按调价文件结算、按调价系数结算等3种。

①按实际价格结算

是指某些工程的施工合同规定对承包商的主要材料价格按实际价格结算的方法。

②按调价文件结算

是指施工合同双方采用当时的预算价格承包,施工合同期内按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调价文件规定的材料指导价格,对在结算期内已完工程材料用量乘以价差,进行调整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img326

③按调价系数结算

是指施工合同双方采用当时的预算价格承包,在合理工期内按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调价系数(以定额直接费或定额材料费为计算基础),对原合同造价在预算价格的基础上,调整由于实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上涨及工程变更等因素造成的价差。其计算公式为:

img327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