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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原理和方法

时间:2022-10-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固定资产按照“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成立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局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能,2004年制定了《海委引滦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保证了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节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按照“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成立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局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能,2004年制定了《海委引滦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保证了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建局后,固定资产重估及清查情况:

1983年,固定资产原值5.06亿元。

1984年,河北省大黑汀水库指挥部交付大黑汀水库工程固定资产1.63亿元。

1987年,河北省大黑汀水库指挥部交付大黑汀水库工程固定资产5024.87万元。

1988年,武警水电一总队移交潘家口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固定资产6.18亿元。

1994年,进行固定资产第一次重估,重估前固定资产原值9.69亿元(3月底),按物价指数法重估后,固定资产原值达到19.18亿元,重估资产增值9.4亿元。

2000年,开展了中央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此次资产清查以1999年12月31日为时间点,1999年底固定资产原值20.41亿元,2001年海委以海财〔2001〕53号文件对海委引滦局申报的清产核资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批复,清产核资后固定资产原值为18.79亿元。

2007年,开展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海委以海财〔2007〕54号文件对海委引滦局申报的资产核实申报材料进行了批复,2007年底固定资产原值20.28亿元。

截至2010年底,固定资产原值已达20.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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