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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后是否仍需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时间:2022-09-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只有公司盖章以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1)公司必须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股东凭出资证明书,可以向公司请求将自己的姓名记入股东名册,享有股东权利。公司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因未能及时履行该义务可能导致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潜在纠纷,所以应尽早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出资证明书记载的内容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②公司成立日期;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⑤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管是从事什么行业、多大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应当按照上述五项内容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公司应当就其每一期出资,向其颁发出资证明书。新的出资证明书颁发后,公司应当缴回并注销原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以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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