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形式,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核心是区域经济的发展和比较优势的发挥,实质性举措主要是依托区域沿线的交通基础设施和沿线中心城市,以开拓各国相连的综合交通通道为主,对域内贸易经济和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目的是带来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生产效率的相应提高。基于此,这一合作既有赖于相邻边境区间的跨边界经济交往与互动的内生力量,也不排斥来自区域外部,包括本国其他地区的推动力。众所周知,三国的毗邻地区在经济上相对落后,区域内资源非常有限,资本、技术等国际交往中更具支配力的“高级易流动要素”相对匮乏,天然阻碍了生产资源的跨国组合,产能合作较难实现,这就强化了相关区域对国内外其他地区先进要素的需求。此外,次区域合作程度的加强主要体现在其可扩展性上,包括“自身空间领域的直接延扩”或“通过溢出和扩散效应向区外国内腹地辐射带动成员国内其他地区经济发展”两方面(赵永利,2004)。然而这种可扩展性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因为地方之间也可能出现某些向下消极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苏长和,2010)。这要求在推动对外合作的同时加强对内合作。因此中蒙俄经济走廊的产能合作,是“高级易流动要素”引领下的内外联动。其目标是使相邻地区的互补性要素与资源在生产环节实现优化组合与加工增值,使各自的比较优势在更大的领域发挥作用,使比较劣势通过合作得到弥补。上述分析表明,在这一合作过程中,实际上存在对内、对外的“二重开放”,要把国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国际的区域经济合作有机结合起来。它既应是内部一体化基础上的合作,又应成为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重要平台。
从上述认识出发,东北地区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框架下的产能合作,首先应遵照国家“协同发展、协调发展、共同发展”的统筹区域发展总体方针,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三省一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产业对接协作,理顺三省一区产业发展链条,形成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对接产业规划,避免同构性、同质化发展。在强调三省一区之间的优势整合与对外协调的同时,可以承接京津冀的一部分产业转移.加快推动辽东半岛与山东半岛的通道建设,形成直接连接内陆的南向大通道,充分利用来自国内其他地区的优势要素,集聚更多优势产业资源,为国内其他地区对俄蒙合作提供平台。特别是辽宁,由于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沿海省份,且与俄蒙距离较远,它主要的定位在于为其他地区进入这个经济走廊提供陆海通道,并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的联系,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联合打造合作平台。
另外,东北地区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框架下的产能合作,必须拓宽视野,更有效地整合东北亚地区的资源,努力寻求多边合作的途径,最大限度地实现区域内的良性互动。东北地区既具有与俄蒙边界相联所带来的沿边优势,也具有与日、韩隔海相望所产生的沿海优势;在地域组合上,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合理格局应是沿海开放与沿边开放的互动,其所参与的产能合作是整个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从这一框架下的合作主体来看,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开发面向整个亚太,寄希望于日本和韩国的资金和技术;中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面临着技术的升级、改造,也希望与美国、日本、韩国加强技术合作;蒙古国更是将寻求“第三邻国”作为其外交政策的核心,希望将自己的矿产资源出口到俄罗斯和中国以外的第三国,如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国家。而从日本和韩国来看,也迫切需要俄罗斯和蒙古国的能源和矿产原料。①因此东北地区开展中蒙俄经济走廊框架下的产能合作,应从整个东北亚地区的产业发展格局和产业梯度出发,在地方政府层面上推动东北亚区域合作和发展,吸引日本、韩国优势要素的加入,以区域合作来化解区域竞争,变外部压力为内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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