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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热点报道的媒体基本伦理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此,负有社会“稳定器、安全阀”责任的专业媒体在网络热点报道中,更应以公正客观的理性态度,以专业的公共话语和新闻传播的伦理,使网络上的热点向有利于社会良性发展的方向转变。对网络热点该不该全部予以报道,这是专业媒体在选择上首先面临的伦理问题。当然,媒体对网络热点报道的处理也正日益成熟老练。
网络热点报道的媒体基本伦理_转型中的传媒——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的实践与思考( 一)

◎汤丹文[1]

负有社会“稳定器、安全阀”责任的专业媒体在网络热点报道中,更应以公正客观的理性态度,以专业的公共话语和新闻传播的伦理,使网络上的热点向有利于社会良性发展的方向转变。

“犀利哥走红网络世界”、“宜黄拆迁微博直播机场女厕阻击战”、“极品女小月月娱乐国庆长假”、“我爸是李刚之官二代撞人事件”……如今,发端于网络论坛,经网络发酵,再经传统媒体广泛传播而成为社会关注热点的报道,已呈愈演愈烈之势。

在一个意见充分表达的开放社会,网络消息通常不被采信,或被置于非主流的地位。但在中国,人们惊异地发现,网络虚拟世界在现实世界已经有了足够的影响力,甚至在某一时期主导了社会的舆论。

在国内,一方面,网民报料和经网络报道的事件正日益成为传统主流媒体的新闻来源和内容;另一方面,网络虚拟社会成为一个吸引许多民众自我参与、自由发表言论和进行自主传播的空间。特别是在当今微博等“自媒体”风起云涌的时代,匿名的虚拟世界成了民众的发声场所,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主流新闻传播界所不得不面临的现实。

一些新闻事件在网络这个虚拟平台的报道,不断地被转载从而发酵和传播,也与生俱来地带来网络传播的一些特征,比如新闻事实的不确定性以及耸人听闻;网络事件的娱乐至死倾向;网民对事物主流观点怀疑论的思想;部分网民非理性、情绪化带来的道德审判;个别偶然孤立的事件成为网民对整个社会情绪宣泄的工具等。

基于此,负有社会“稳定器、安全阀”责任的专业媒体在网络热点报道中,更应以公正客观的理性态度,以专业的公共话语和新闻传播的伦理,使网络上的热点向有利于社会良性发展的方向转变。

对网络热点该不该全部予以报道,这是专业媒体在选择上首先面临的伦理问题。

的确,网络新闻事件中有很多无聊低俗的东西。比如2010年宁波街头出现的犀利哥——在宁波流浪的乞丐程国荣——因为一张照片上忧郁犀利的眼神,凌乱的头发,跟潮流不谋而合的混搭打扮,竟一夜走红,成为成千上万网友热捧的红人。但在随后的电视镜头前,犀利哥的一声无奈无助的咆哮,也恰好说明了犀利哥的悲惨世界本不应被娱乐。因为这其实是个悲惨的人生故事,但却被网络搽抹上了浓重的娱乐色彩。

但正因为网络传播的力量,犀利哥的影响力让传统媒体也耐不住了寂寞,尽管当地宣传管理部门起初有低调报道的要求,最终,犀利哥还是充斥了版面。不同的是,纸媒在娱乐大众的同时,犀利哥报道成了厘清其身份、救助其回家、帮助其个人的爱心义举。当然,这使事情走向了光明的一面,让大家的同情心得到了一种释放。但这又产生另一个伦理上的问题,媒体的这些关注,对同样流落在街头的平平常常的程国荣们来说,公平吗?而一些媒体发出的“对犀利哥,帮一帮就能使他成为人”的论点,更显出媒体的傲慢和道德上的优越感。

从对犀利哥的热炒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传统主流媒体而言,面对“其言汹汹、其情激荡”的网络热点,传统媒体如果默不作声,只会失去议程设置的能力,这必将脱离受众,也进而将失去其公信力。一位《南方日报》的资深记者则说得更直白:既然网络成了热点,传统媒体的任何观望都将失去最好的报道时机。

对网络热点的报道,专业媒体所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报道中该以怎样的伦理作为它的主要准则?

既然网络是个公共话语的平台,那么传媒也应该从符合公共话语的伦理方面来进行考量。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徐贲提出,什么样的公共话语才符合道德的目的性,而不是仅仅被用作达到某种其他目的的手段?这里就有个公共说理的问题。对报纸等媒体而言,需要区别对待事实和看法。在对待看法时不能一边倒,但对待事实时只能一边倒[2]

笔者对此的理解是:对待新闻事实时,本着求真的伦理,努力接近事情的真相,新闻事实具有唯一性。而对事实的看法,要体现包容性,允许从不同的角度对事实进行评论,允许不同的观点甚至异类的声音存在。

网络热点事件在其初始,其事实总是迷雾重重,充满了争议。然而其表达却是刺激和极端的,像宜黄拆迁中的自焚者是意外失手还是决然抗争,即使有图像,也是众说纷纭。但正因为如此,网友们才有对真相探寻的热情,而激发动员出来的能力也是巨大的。而传统媒体在进行报道时,采取客观公正的立场显得尤其重要。

所以,对网络热点事件,我们不能要求报道在一开始就是完全准确的,但起码要有不断追求真相的态度和纠错的勇气,对事件进行全面的描述;而不是为了表明自己的观点或迎合报纸设置的议题,报道那些不能确认的事实或对事实的方方面面有所取舍。尽管新闻常常被说成是“匆忙中的真实”,但无论什么道德准则,对于报人而言,任何条件下都要陈述事实[3]。也许,这就是职业新闻工作者与网络自媒体在专业上的区别吧。

在“我爸是李刚”官二代撞人事件中,公安局副局长李刚儿子李启铭的狂妄与无知的确让人愤怒,但事件发生一个多星期时间,“我爸是李刚造句大赛”、各类“我爸是李刚”的音像视频层出不穷,网友人肉搜索出李刚父子有五套豪宅等等,再次让我们见识了网络围攻的巨大威力,体会到了网民宣泄“仇官”情绪的快意恩仇。然而,在媒体上关于事实的真相仍然是语焉不详(当然这有大学和地方当局控制报道的原因)。比如,李启铭到底是在何种情况下说出“我爸是李刚”这句话的?有三个不同的版本:“看把我车刮的,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我爸是李刚!”、“有能耐你们去告我!我爸是李刚!”、“你们别打我!我爸是李刚!”这三个版本哪个是真实的,这对事件的定性实际上极为重要。至于被撞女生穿着轮滑在车道上有无违规更是无人关注。

看法的平衡也是相当重要的,网络热点报道除了体现社会大众对事件的价值判断外,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观点,也应让它发出声音。在“我爸是李刚”事件中,即使像央视这样的中央级媒体,播放了李刚长达半分钟的低头道歉画面,想挽回官民关系恶劣影响的意愿十分迫切,但因为没有采访受害者的家属,而仍然让网友和死者家属感到这种表态的作秀性质,而大大消减了其引导社会舆情的正面力量。

当然,媒体对网络热点报道的处理也正日益成熟老练。在江西宜黄拆迁事件尘埃落定、县委书记被免职之后,《南方周末》发表《一位宜黄官员的来信》的文章,对宜黄事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作了分析,对一些媒体报道的道德审判倾向也颇有微词,并定义这个事件是“城市化运动中的一个牺牲品”。不管其动机和事实如何,对媒体而言,这种报道上的平衡毕竟是一种进步。

对网络热点报道求真的伦理,还应体现在对网络虚假策划的警惕上。在网上,一些似真似假、半真半假甚至完全虚假的信息也会因为所谓网络推手的存在,而形成网络的报道热点。这种所谓“策划”,显而易见违背了新闻的基本伦理。如网上热炒的圣元奶粉导致儿童性早熟、伊利奶粉因在其包装上标明含有鱼油(DHA)被蒙牛部门经理网络公司合作诋毁、雷人极品女小月月等都是网络策划炒作的登峰造极之作,被证明有相当大的虚假成分。这种通过虚假出位博眼球的手段,让媒体处于“被策划”的圈套中,无非是为了宣传和广告,但它导致了报道的失实,让权力和金钱扭曲了公共话语的理性。

对网络热点的报道或许在某些报道技巧上,能够做到完美,比如对真相的还原,还有民意诉求的传播、政府部门的应对、事后的反思等等,但在坚守媒体的基本伦理和导向职责上,却要困难得多。而这又是主流媒体必须去做的。或许今后,新闻采集与部分信息传播会由网络的所谓“自媒体”去完成,但专业的媒体将会负起在“人们自由辩论”下整合传播、构建主流舆论场的职责。价值观的多元、思想的激荡不可避免,但这个社会还是要向某个正确的方向安全前行。这种可预见的现实对专业媒体的道德伦理和职业精神,或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注释】

[1]作者简介:汤丹文,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1989年7月进入《宁波日报》工作,历任农村部记者、副刊部编辑、生活周刊部副主任、体育新闻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宁波日报》社会新闻部主任。采写、策划的若干作品获浙江省新闻一等奖等。

[2]《徐贲谈公共话语的伦理》,《东方早报》2010年6月27日。

[3]参见《媒体伦理学——案例与道德论据》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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