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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区域化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促进了经济贸易集团内部的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国际资本大量流入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内部,以寻求安全的“避风港”和突破集团内部的贸易壁垒。整个交易过程包括交易磋商、签约、货物交付、货款收付等大都在全球电信网络上进行。

1)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内部经济贸易的影响

(1)促进了经济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增长。目前,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全球各区域内加速建设,形成了在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众多经济一体化集团中,通过削减关税或免除关税,取消贸易的数量限制,削减非关税壁垒形成区域性的统一市场,加上集团内国际分工向纵深发展,使经济相互依赖加深,致使成员国间制成品的贸易环境比第三国市场方便、实惠、互利,从而使域内成员国间的贸易迅速增长,集团内部贸易在成员国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也明显提高。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共同体内部贸易额占成员国贸易总额的比重从30%提高至50%。20世纪80年代,欧共体工业生产增长了20%,区内贸易额从1982年的55%上升到1988年的62%。1992年欧洲统一大市场建成后,欧共体内部贸易的增长更快。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其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2004年11月29日中国与东盟在老挝首都万象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朝推动成立自由贸易协议区(东盟10加1)的方向推进。为达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零关税的目标,双方决定自2005年开始,针对部分货品开始协商免税,再逐渐扩大到2010年时达到全面免税的目标。另一方面,日本与韩国也宣布将自2005年开始,与东盟10国协商自由贸易区谈判,以作为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10加3)的起步。

目前,东盟(ASEAN)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经济体之一,其他的贸易集团也大致相同。

(2)促进了集团内部国际分工和技术合作,加速了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经济一体化的建立有助于成员国之间科技的协调和合作。如在欧共体共同机构的推动和组织下,成员国在许多单纯依靠本国力量难以胜任的重大科研项目中,如原子能利用、航空、航天技术、大型电子计算机等高精尖技术领域进行合作。

经济一体化给域内企业提供了重新组织和提高竞争能力的机会和客观条件。通过兼并或企业间的合作,促进了企业效率的提高,同时加速了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和优化。

(3)促进了经济贸易集团内部的贸易自由化。就贸易而言,通过签订优惠的贸易协定,贸易集团内部相互减免关税,取消数量限制,削减非关税壁垒,取消或放松外汇管制,从而在不同程度上扩大了内部的贸易自由化。

(4)增强和提高了经济贸易集团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谈判力量。以欧洲共同体为例,1958年6个成员国的工业生产不及美国的一半而出口贸易与美国相近。但到1979年时,欧洲共同体9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23 800亿美元,超过了美国的23 480亿美元,并且出口贸易额是美国的2倍以上。同时,在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欧共体以统一的声音同其他缔约方谈判,不仅大大增强了自己的谈判实力,也敢于同任何一个大国或贸易集团抗衡,达到维护自己贸易利益的目的。

(5)加强了经济集团内部资本的集中和垄断。由于贸易自由化和统一市场的形成,加剧了成员国间市场的竞争,优胜劣汰,一些中小企业遭淘汰或被兼并。同时,大企业在市场扩大和竞争的压力下,也力求扩大生产规模,增强资本实力。

2)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

(1)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

由于任何经济一体化经济贸易集团的各种优惠措施都仅仅适用于区域内的各成员国,而对集团外的国家依然维持一定程度的贸易壁垒,构成或体现出排他性的本质属性,从而影响了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贸易扩大。

(2)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贸易发展的不利影响

一方面,工业发达国家间的关税,特别是非关税壁垒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本来就缺乏的强有力竞争能力的商品或服务的出口。另一方面,国际资本大量流入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内部,以寻求安全的“避风港”和突破集团内部的贸易壁垒。这样,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贸易急需的资本不能引进,加剧了国内资金短缺的矛盾,阻碍了经济贸易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使南北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

(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高级化

科学技术知识对经济发展日益重要的今天,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逐渐高级化。首先,国际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的构成中发展十分迅速。据统计,1993年以来,主要工业化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均高于全部出口的增长速度,1975—1985年10年间,美、德、英、法、日五国高新技术出口额平均增长了73.1%,而1985—1995年,高新技术出口额增长了353%,是前10年高新技术出口额增长的5倍,可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已成为国际贸易新的增长点。其次,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也日益高级化。1985—1993年,世界高新科技产业年增长率为14.3%,高新科技产业产品在制造产业产品出口贸易的份额也日益上升,到2002年占制造业产品出口比重的1/4。

(4)国际贸易交易方式网络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交易日益借助国际互联网来完成,出现了所谓的网络贸易。网络贸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如万维网、因特网等现代化电子方式所进行的贸易或商务活动。整个交易过程包括交易磋商、签约、货物交付、货款收付等大都在全球电信网络上进行。其交易的产品主要是数字化产品,如金融服务、网上娱乐、售票服务、音像书刊、软件设计、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等;也有实物产品交易,实物产品交易则是交易磋商、签约、货款支付在网上进行,实物交付在具体地点进行。目前,网络贸易发展十分迅速。1996年网上交易额只有23亿美元,1997年网上交易额就为150亿美元,1998年达500亿美元,据美国《商业周刊》,2001年全球网上贸易总额达2 051亿美元,2002年达3 490亿美元。正是由于网络贸易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它才引起世界各国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关注,纷纷制定各种政策和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和促进网络贸易的发展。如1997年7月8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在由40多个国家参加的部长会议上,一致同意在网络贸易中维护自由贸易原则,各国不得自设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同意网络贸易不得征收新的税种,其中29个国家在通过的文件上签字;此外,WTO和APEC等国际或区域经济组织对网络贸易也十分重视。显然,网络贸易将会得到迅猛的发展,将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领域中一朵鲜艳的奇葩

(5)国际贸易交易市场垄断化

由于跨国公司垄断了国际技术创新的70%~80%和国际技术贸易的90%,因此,在国际交易市场中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日益加强。目前,跨国公司是新技术的主要开发者,也是技术贸易的主要交易者,已经成为世界经济拉动的火车头。据《商业周刊》2000年在美国纳斯达克指数疯狂暴涨时的一次统计,美国微软公司的市值已经超过了俄罗斯的国民生产总值。全球500家大型跨国公司内部和相互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以上。在迈向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21世纪,信息技术和运输技术的突飞猛进,企业的跨国经营变得更加容易和有效,跨国公司的发展也将面临新的飞跃。因此,跨国公司现在都纷纷调整其发展战略,对内进行经济结构的升级和技术的大规模更新,对外竭力维护其市场份额,并努力开拓新市场。可见,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6)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两极化

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过程所处的地位不同,所以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格局中,两极化的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即所谓“中心—外围化”趋势。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的“中心—外围”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改变。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发达国家占80%,其中美、英、德、法、日占发达国家技术贸易总额的90%以上,仅美国就占了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1/3,而且全球技术贸易的85%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在知识经济的代表性产业国际信息技术贸易中,发达国家同样占领重要地位,1995年国际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达6 000亿美元,市场份额基本被美、日、欧盟所瓜分,在全球电信市场上美、日、欧盟也占了3/4;在网络贸易中发达国家也占尽先机,1998年全球网络贸易总额500亿美元中仅美国就占了170亿美元。在知识经济全面发展的21世纪,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发达国家“中心化”和发展中国家“边缘化”、“外围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剧。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协调的范围和重点也转移到以服务业、电信业、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知识经济领域。1997年WTO的《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和《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的签订就反映了这一发展趋势。在WTO的“千年回合”谈判中,高新技术领域谈判更是发达国家首先关注的问题,这也是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WTO谈判中的重要分歧之一。高新技术领域协调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协调的重点。当前各国在保护各自的相关产业时,也越来越多地采用WTO所允许的各种合法措施,自然其中也有很多是在合法的外衣的掩护下的不合法的行为,这也是为何国际间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临时性保障措施频频出现和数量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它毕竟相对于以往的无序要好得多,它体现了各国希望通过协调来解决贸易争端的一种趋势。面对世界经济、国际贸易的这些新变化、新趋势,中国应调整经济发展战略,采取符合国情的应对措施,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在进行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简称“RTA”)谈判,尤其是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之后的世界经济增长乏力,进入转型调整时期,加之WTO的“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使得新一轮的区域贸易进行得如火如荼,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TPP”),以及美国和欧盟共建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简称“TTIP”)是其中最受关注,也是对世界和中国经济潜在影响最大的两大区域贸易安排。两大区域贸易安排的主导国力图通过区域贸易谈判重新确立全球贸易新规则,甚至超越WTO多边贸易体制下的现有规则,这些新的趋势对中国参与国际贸易的影响无疑是直接和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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