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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的其他责任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现有的研究普遍认为,在促进型法律中,政府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机制”,不仅包括法律责任,还包括“道义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在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毋庸置疑的。政府的社会责任可以理解为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对社会应负的责任。政治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所为必须合理、合目的性,其决策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与利益。法律责任在促进型法律中相对较弱,才使其他形式的责任显得较为突出。

(二)关于政府的其他责任

现有的研究普遍认为,在促进型法律中,政府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机制”,不仅包括法律责任,还包括“道义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在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何理解政府要承担其他责任呢?这便涉及责任界限的问题。政府在促进发展实践中的道德责任,事实上指的是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道德责任,其本质就是行政道德规范,表现为政府和社会对公务人员提出的伦理要求,并且这种责任需要全部和部分内化为公务人员的主观自觉,成为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政府的社会责任可以理解为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对社会应负的责任。在责任的评价机制中,完全基于损害补偿等功利性因素进行归责。实质上这种追究责任的依据来源于“社会责任论”(47)。它所蕴含着的价值可以归结为“利益均衡”。政治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所为必须合理、合目的性,其决策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与利益。如果政府决策失误或行政行为有损于国家与人民利益,虽然不一定违法不受法律追究,但却要承担政治责任(48)。可以概括地说,在任何法律或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法律责任与道义责任、社会责任、政治责任都在发挥约束作用,各种责任在很大程度上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往往表现为此消彼长、相对平衡的状态。法律责任在促进型法律中相对较弱,才使其他形式的责任显得较为突出。而此时所谓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已不是一种法律规范意义上的责任,而是一个大众语境中具有广泛意义的包含“义务”和“谴责”等价值评判含义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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