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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的直接持有体制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的证券持有方式是直接持有体制。证券的直接持有体制是在证券实物化、登记和结算的分散化背景下出现的。在直接持有体制下,证券发行人与所有人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投资者要么直接持有有形证券,要么作为所有人将无纸化的证券直接登记在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上。发行人可以很清楚地知道证券持有人是谁,投资者也享有直接的证券所有权。

(一)证券的直接持有体制

传统的证券持有方式是直接持有体制。证券的直接持有体制是在证券实物化、登记和结算的分散化背景下出现的。在证券市场发展的早期,证券以实物券的形式发行和存在,每个发行人进行自己的证券持有人登记,登记是分散化的;证券交易也是分散化的,买卖双方可以直接进行交易,证券转让需要进行背书和实物券的交付。在直接持有体制下,证券发行人与所有人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投资者要么直接持有有形证券,要么作为所有人将无纸化的证券直接登记在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上。发行人可以很清楚地知道证券持有人是谁,投资者也享有直接的证券所有权。在直接持有体制下,发行人和持有人之间的关系非常简单,但是,证券的转让和结算变得十分复杂,因为此时投资者要么持有实物券去交易所进行交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么为了一笔证券交易而费力地在发行人的登记簿(这种登记可能在某些专门机构进行)上进行变更登记。这种交易结算方式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还占主导地位。但是随着证券交易量的扩大,特别是证券交易的全球化发展,原有的证券结算、登记体系已经远不能适应巨大的交易量以及带来的记录变更工作,以至于在华尔街产生了所谓的纸面工作危机(paperworkcrisis),(2)在此情形下,间接持有体制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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