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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三大新路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这一长期过程中,协商民主、参与式管理、公共治理模式乃是当前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三个全新路径。另外,社区自治的顺利推进,仅靠社区自治组织架构的良性运作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城市基层政府的强力支持,以及在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与城市社区之间建立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也就是说,推进社区自治的关键需要有内外部制度的相互配合。各地推进社区自治的经验都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的重要性。

全国范围内实现社区自治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但社区自治应是中国社区建设坚持的最终方向,因为社区自治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城市基层的社会管理,它还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功能,关系到政府权威的基层来源,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公共领域的形成,制约社区自治的因素也将逐步得到化解。而在这一长期过程中,协商民主、参与式管理、公共治理模式乃是当前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三个全新路径。

协商民主:在合法的前提下政府权力做好“收”和“放”

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是协商民主的要义。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是社区公共利益的共同维护者,只有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现形式,政府通过“限权”与“放权”同步改革,才能使社区的自治能力不断提升,社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更趋平衡。

现实中,一些社区的自治,往往被引导为“凡事都要自己解决”,最终因为缺少法律和资金支持无疾而终。相反,如果把公共服务简单化为服务输出,公众就容易只是被动接受,“保姆型政府”反而不利于培养自治土壤。实际上,政府需要的是当群众自治创新的“补位者”,解决法律、资金这些单凭自治难以破解的问题。《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是“指导”关系,因此,不能简单把居委会作为街道办事处政府工作的延伸,需要改变居委会越来越多的行政化倾向,使居民自治组织有能力成为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社会问题的自治组织。另外,社区自治的顺利推进,仅靠社区自治组织架构的良性运作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城市基层政府的强力支持,以及在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与城市社区之间建立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也就是说,推进社区自治的关键需要有内外部制度的相互配合。各地推进社区自治的经验都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的重要性。

要避免社区过度行政化,根本解决之道就是要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政社分开”,通过协商民主的方式给予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动权。但这项改革既需要时间,也需要配套。目前这种减少行政部门过度介入和干预社区的“限权”做法,只是整个改革的内容之一,与之配套的还应该有把属于社区的权力还给社区的“放权”改革,以培养和提升社区的自治能力,这是城市社区治理改革的更高目标。

参与式预算: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为民意表达提供平台

将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参与式预算,交给公众讨论,并由公众决定,使预算编制更加公开、民主、透明。如深圳花果山社区菜单式服务项目进行招投标、深圳罗湖区文华社区居民提案申请资金等,此类改革措施虽然尚属不彻底的参与式预算,但提高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唤醒了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民意的充分表达提供了平台。

中国的参与式预算还处在一个预算项目数量较少、资金额度较小、涉及公众数量有限、程序随机性较大的起步阶段,但所蕴含的理念、产生的积极效应要远远超出其做法本身。200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道里区和阿城区开展参与式预算试点,试点选择街道和乡镇层面。江苏无锡市最初也是在16个街道中实施参与式预算。参与式预算不仅实现程序上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而且在公民参与的过程中将预算的公共性如实展现。

各地“参与式预算”试验虽然是星星之火,但一定程度上已经昭示了中国基层民主治理的改革方向。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龙太江表示,在已经开始实施参与式预算的地方,应当把公民参与当作每年预算安排的必经程序确定下来,从而保证参与式预算不因地方领导人的更换或者其意志的改变而终止。

□ 温州成立全国首家具社团法人资格业主大会

资料来源:《领导决策信息》2013 年4 月第12 期

围绕预算决策的有序推进,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分析,这种自上而下、期盼产生“下行上效”效应的改革尝试目前还在进行过程中,最终的成败很难说。我们只是承认它非常有意义,但是不是非常有前景,还需观察一段时间才可判断。

公共治理模式:发挥社团组织作用,培养家园意识

城市社区是社会生活共同体和公共领域,要加快推进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培育社团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把一些不必由地方政府承担或可由社会承担的事务,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转给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管理方面的作用,从而推进各种治理主体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各展其长、各得其所。社会组织的成熟发展能够增强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减轻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压力,使之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社区居民自治。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各级政府要提供多方位的政策支持,如在规划社区办公场所时,兼顾考虑、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的活动场所;根据服务成本和社会效果,给予社会组织专项发展资金补贴等。另外,还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强社区等社会组织的生存能力。

采取公共治理模式,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更有利于鼓励和支持社区群众的自发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社区民主自治的内生动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是开展社区建设最重要的思想基础,对社区居民而言,社区意识的培育,就是要使他们逐渐具备主人意识、家园意识,既要享有社区服务权利,又要履行社区建设义务。此外,就当前社区居委会而言,要认清自治的角色本质,充分发挥自身的桥梁纽带作用,代表社区居民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决策同群众商量,管理让群众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激发起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和建设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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