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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人大监督工作交流研讨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很高兴出席在惠州召开的人大监督工作交流研讨会。人大监督工作同样要坚持党的领导。党内有监督,党的监督是依规依纪,人大监督是依据党领导制定的宪法和法律。要把人大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机统一,缺一不可。从人大来讲,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人大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是大力支持的。全国人大成立已62年。是半个世纪以来人大代表工作的智慧结晶和人大监督工作的经验概括。

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特邀理事 盛华仁

(2016年9月13日,广东惠州)

同志们:

很高兴出席在惠州召开的人大监督工作交流研讨会。同志们的精彩发言,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述了这几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丰富经验,既有高度又有深度,很受启发,很受鼓舞。

我离开人大工作岗位已经八年,但对人大工作仍然怀有深厚感情。我认为,这些年,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人大监督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是充满活力的,在实践中是不断创新发展的。对人大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我们要有充分的评价和肯定。尽管在前进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我们勇于实践,开拓进取,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绩。我们要有这样的自信。

听了大家的发言后,我体会较深的有这么几点:

第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在我们国家,党是领导一切的。人大监督工作同样要坚持党的领导。党内有监督,党的监督是依规依纪,人大监督是依据党领导制定的宪法和法律。要把人大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机统一,缺一不可。上海的同志在发言中引用了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三任总书记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论述,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身体力行。大家知道,这些年党中央每年都要听取全国人大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汇报,作出重要指示。从人大来讲,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人大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是大力支持的。据了解,地方党委现在也是这样做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我认为大家的发言,在这一点上都是非常明确、非常坚定的。这是我们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最根本保证。

第二,要坚持依法监督。全国人大成立已62年。人大职责早已明确,概括起来就是立法、监督、决定重大问题、遵照党中央的建议任免干部。但在十年前的半个世纪中,我们并没有一部可遵循的监督法。一直到十届全国人大,我们总结历史经验,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反复酝酿、权衡利弊,按照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终于在2006年8月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同志们,“事非经过不知难”啊!我和胡康生同志是全过程参与这部监督法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的,最终得到党中央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部法来之不易啊!是半个世纪以来人大代表工作的智慧结晶和人大监督工作的经验概括。从这部法实施十年的实践来看,应该讲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部人大监督法。这十年,我们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就是因为有这部法律作为遵循。为了维护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了维护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为了维护党领导下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我们必须依照这部监督法实行人大监督,以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当然,这部法是十年前制定的,现在回过头来看,也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应当经过继续实践后,在适当时候作出必要的修改。同时,也应看到,这部法中的有些规定,我们至今还没全面实施,不少同志在发言中也尖锐地提出了这一点,譬如质询、撤职、向社会公开等。这说明,实施监督法,还有很大的空间有待我们去努力。

第三,要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要灵活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以实实在在的、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实效,务求使被监督者受到震慑、受到教育、引以为戒、自觉回到制度的笼子里行使权力。这方面,大家的发言都很丰富、生动,表现出了极强的创造性、创新力。最使我印象深刻是北京的李正斌同志讲到,北京市以前大额专项资金每年预算有100亿元,但却往往是“先有钱后找事、有钱没事、没事找事、结果是肯定出事”,这是北京市人大工作同志概括的。北京市人大以“该做、能做、有用、有效”和“既不失职,也不越权”来进行监督,促使市政府改革了大额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这是一个典型的人大监督收到实效的范例。同志们,这种现象恐怕不是北京有的个别现象,可见人大对预算执行监督的必要性。广东陈逸葵同志讲的对预决算的跟踪审查监督,也是在监督法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的大胆尝试和创新!有创新才有活力、才有生命力。

第四,要坚持队伍建设。不少同志讲到,人大监督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有些监督内容业务性、技术性也很强,而且不同的监督事项、不同的监督形式往往有内在联系,人大监督工作可以说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在人大工作期间,就有这方面的体会。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强、政策水平高、业务技术精、知情知政的队伍,十分重要。当然,我们也可以借助社会力量即第三方力量,这往往也是必要的,但终究我们自己要具备依法监督的水平和能力。我认为,人大的人才队伍建设应当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每换一届就要大抓一次。

我还想对做人大监督工作的同志们讲点体会。做人大监督工作,一要自信,不仅对人大制度要有自信,对在人大做监督工作也要有自信,相信人大监督工作是可以做好的,有自信才能有作为;二要自尊,我们的监督工作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要尊重法律,也要尊重自己的职业,工作做好了必然也就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三要自主,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主动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不能事无巨细都要等待上面作出具体安排才去做。

我曾经想过,监督权是人大四大职权之一。由于工作如此重要,在人大常委会下,要不要设立一个负责监督工作的机构,像法工委那种,设个“监工委”(法律监督工作委员会),人不要多,少而精,统一管理、统筹协调人大各项监督工作,从而适应不断发展的人大监督工作需要。建议胡康生同志考虑一下,要不要加以研究。可能一时难以办到,但看似很有必要。这是我的一个大胆设想,完全是个人的见解,和大家一起交流思想、探讨问题。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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