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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未经论证、评估、审查的,不得作决策。建立完善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过程、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有权监督。

县委、县政府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将法定程度作为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内容、方法和步骤,将决策权戴上法定程序的“紧箍咒”,避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任性决策失误而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引爆群众与党委、政府对抗和冲突。建立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未经论证、评估、审查的,不得作决策。县政府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渠道,凡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必须进行听证,切实做到从善如流。建立完善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过程、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有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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