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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规范行政行为

时间:2022-12-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运行是公共行政过程在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具体体现。从现行行政运行的环节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服务型政府的行政运行,只能是人民的意志为主,而不应以政府的意志为主。

行政运行是公共行政过程在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具体体现。它是通过制定目标,在法律范围内制定系统的工作程序,通过组织机构,配置机关人员,实现各种资源的最佳组合,调节行政行为,保证既定目标的实现。从现行行政运行的环节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在行政法规方面,还以收费、办证等为由,乱收费,乱罚款,在市场准入方面大做文章,加重了市场主体的负担。由于受到“人治”传统的影响,加上领导体制方面存在的一些缺陷,一些公务人员习惯按文件办事,忽视了依法律行事,只重视对上级负责,不重视对法律负责,甚至宁可违法,也不敢违背领导意志;有的领导,对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热衷于做批示,开协调会,靠长官权威拍板,一锤定音,以权代法,干预公正执法;从社会公众来看,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没有形成,诉讼成本高,怕打官司,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只求助于“清官”,而不诉诸“法官”;愿意私了,不愿公了。

第二,在行政执行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不公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一方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不公,一些部门和垄断性行业利用职权或行业垄断地位,助长了权力进入市场和权力商品化,进而产生了权钱交易;另一方面,行政执行手段不力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执行手段疲软,法律在赋予政府执行权力的同时,却没有规定相应的执行手段。执行往往是根据各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这就导致了不采取措施就不能有效行使行政执法权,采取了措施又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甚至出现受部门利益和执行人员利益的驱动滥用行政权。

第三,在行政组织内部关系方面,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制度还未建立与形成,政府组织内部在机构设置、层级划分、分工协作、沟通方式、职能范围等方面,存在着职能重叠、政出多门、扯皮推诿、相互制约、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一是政府间的关系不顺,突出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能权力缺乏明晰的法律规范,有利的事竞相插手,争权逐利。遇到问题,相互推诿,不负责任,使人普遍感到事难办,成本高,效率低。二是政府机构设置缺乏法律约束,因人设事,随意性大,上边发个话,党委下个文,新机构就挂牌。机构对口设置,增加了不必要的层次。三是行政部门冗员过多,包袱沉重,造成人浮于事,行政管理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

第四,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客观、公平、公正,以能力竞争为特征的人才选拔录用机制、效绩管理和评估机制、晋升机制、奖惩机制和公共负责机制尚未形成。长官意志导向,造成政府工作中的工作人员只对权力执行者和上级主管负责,下级的晋升和奖惩通过满足上级的利益欲望才能实现,普通公务员因晋升无望,积极性不高甚至发展到精神颓废,行政组织内部缺乏开拓进取的动力,缺乏生机与活力。

第五,在行政监督方面,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政府行政机关监督的机制渠道不畅。“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社会监督太慢”,导致监督职能弱化,缺乏各种形式的监督与追究领导责任直接联系起来的机制,导致监督不力。

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政府行政透明了,人民的知情权才有保障,才会积极参政、议政,政府官员才不会懈怠,人民才会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

服务型政府的行政运行,只能是人民的意志为主,而不应以政府的意志为主。提供什么服务,怎样服务,都应由人民的需要来决定。政府制定的每一项政策都应当尊重人民的意愿,体现人民的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工作优劣的尺度,要看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也就是说要把社会的脉搏,人民的愿望,作为政府决策的依据和评价工作好坏的客观标准,把传统公共行政强调“利益集团”的意志,转变到强调社会公众意志;公共行政活动,从政府自身的规则为导向,转变到以社会公众需求为依归;行政业绩从强调对上级负责转变到对公众负责。这一理念的形成需要有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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