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公布行政法规用哪种公文

公布行政法规用哪种公文

时间:2022-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行政公文概述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和私人文书相对而言的。行政公文不仅为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所使用,而且其种类和格式与党、军队和其他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文大体相同,只是其作用和内容有所不同,因此称为通用公文,简称公文。为了维护行政公文的严肃性和处理公文的便利,国务院规定了统一的公文名称和体式,包括公文文种、公文文体、公文结构、公文格式等。

第一节 行政公文概述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和私人文书相对而言的。广义的公务文书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的活动中,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制作和使用的内容系统、体式完备的各种文书,它体现着制作单位的意志和意图。

本章所讲行政公文,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指的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即国务院办公厅于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法定公文,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行政公文不仅为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所使用,而且其种类和格式与党、军队和其他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文大体相同,只是其作用和内容有所不同,因此称为通用公文,简称公文。

一、行政公文的种类

行政公文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用途划分,有13种,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按行文方向划分,有下行文、上行文、平行文三类。下行文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或群众的行文,如命令、决定、通知、通报、通告、批复等;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即上报公文,主要有报告和请示;平行文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往来的公文,主要是函。

写下行文,特别是命令(令)和带有指令性的通知、通告等,语气应该坚定、果断,以收到令行禁止的效果;写上行文,语气应该谦虚、平和,以体现对上级机关的尊重;写平行文,由于是对兄弟单位讲话,应用商洽、委婉的语气,不能向对方发号施令。

按阅知范围划分,有秘密公文、内部公文、公布公文三类。秘密公文是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公文,在一定时期内需要限定阅知范围并保守秘密,分“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秘密公文应当标注密级;内部公文是在机关或单位内部使用的公文,也称普通公文,一般不对外公布;公布公文是需要向国内外宣布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的公文。

按缓急时限划分,有紧急公文和常规公文两类。紧急公文是需要紧急送达和办理的公文。紧急公文应表明紧急程度——“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常规公文又称平件公文,按常规送达和办理的公文。大部分公文都属此类。

二、行政公文的特点

行政公文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工具,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具体说来有以下特点:

第一,法定的作者和法定的权威性。行政公文的作者不同于一般文章的作者,它的作者必须是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及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如国家的各级各类机关组织,国家领导人,机关首长等。公文的作者制发公文,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之内,根据公文处理的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直接制发。由于行政公文是党和国家机关为了特定的目的而制发的,它代表了党和国家管理机关的意志,因此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第二,法定的现实执行作用。公文和一般文章相比,有很强的现实执行效用。一般文章只是在某单位、某个人需要利用时,才发挥作用。公文以其作者的意图为依据,一经形成发出,在受文单位立即发挥作用。例如,《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办法,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就必须遵照文件要求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其现实的执行效用很强。

第三,规范的体式。具有法定的规范体式是行政公文区别于其他文字材料的显著标志。为了维护行政公文的严肃性和处理公文的便利,国务院规定了统一的公文名称和体式,包括公文文种、公文文体、公文结构、公文格式等。规范的公文体式对于发挥公文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履行法定的程序。为了维护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政策性,充分发挥公文特有的执行效用,公文在制发程序上要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尽管拟制公文有群体合作拟制、领导人授意拟制或指定政策研究人员代拟之分,但这些环节都是不可省略、不可颠倒的,必须严格遵循。

三、行政公文的处理程序

公文处理程序是指在一个机关内部公文运转处理的一系列环节,分为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收文处理程序包括文件的收进、启封、登记、分送、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注办、清退、归卷等;发文处理程序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校对、盖印、登记、装封、发出、注办、整理归档等。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处理公文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上稍有疏忽都会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严格遵守公文处理程序和规则,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确保公文处理准确无误、及时高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