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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产前管理

时间:2022-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设立转诊系统是为了对高危患者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孕妇持病历本由预约护士完成预约转诊。护士护送至急诊室,交接病情,急诊医师签字、急诊护士签字。

一、正常孕妇产前管理

目前从确认妊娠开始即可到产科就诊进行妊娠早期(12周前)的咨询和检查,确定宫内妊娠。孕12周建立围生期保健手册,开始规范系统孕期检查。妊娠12~28周每个月检查一次;孕28~36周每2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须遵循医嘱增加检查次数。

1.了解孕妇一般情况 包括年龄、出生日期、户口所在地、职业、文化程度、结婚年龄、婚姻状况、是否婚检、近半年避孕方法,以及配偶一般情况。

2.本次妊娠情况 包括受孕方式、孕前健康体检、停经史、早孕史、月经史、既往孕产史、致畸因素接触史、既往病史、个人史、家族史。

3.体格检查 身高、体重、血压、BMI(体重指数)及检查头、颈、胸、腹、脊柱四肢、神经反射。

4.产科检查 包括外阴、阴道、宫颈、子宫大小、胎位、胎心、先露、羊水、双附件、阴道清洁度等。

5.辅助检查 血、尿常规,ABO及Rh血型系统,全项生化,甲、乙、丙肝抗原和抗体,HIV,RPR,甲状腺功能检查,B超,TCT(半年内未做过此检测者)。

6.产科门诊孕期检查内容

(1)产检常规内容:胎心、宫高、腹围、血压、体重。

(2)特殊检查内容:见表1-1。

表1-1 产科门诊孕期特殊检查内容

(1)NT检查: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带(即NT)的厚度。妊娠第11~14周要进行NT筛查, NT≥2.5mm为异常。它的异常增厚与胎儿畸形,尤其是染色体异常密切相关,是诊断唐氏综合征的有效手段
(2)不规则抗体:是孕妇必须做的一项检查,主要用于配血的前期筛查,绝大多数人是阴性,如果阳性须提前到中心血站进行配血准备

二、高危孕妇的筛查和管理

(一)高危患者服务规范

1.为保证高危孕产妇的健康和安全,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高危患者各项管理流程和制度。

2.高危患者优先就诊制度,如患者有头晕、腹痛、阴道出血、心悸、虚弱等症状安排优先就诊。如有残疾、智障、聋哑等情况安排家属陪诊。

(二)高危患者筛查及转诊

1.初次就诊的孕妇由护士发放早孕须知、高危因素自筛表并告知办理《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的程序。

2.初诊病例:复习病史找到高危因素,做出诊断。

3.新发病例:发现高危因素,做出诊断。

4.就诊时将有高危因素的孕妇标记在电子病历中,并在产科保健手册封面盖“高危”印章,以便工作人员对高危孕妇进行管理。

5.门诊设专人负责电话追访未按时就诊的孕妇,提醒及时就诊,如仍不按时就诊逐级上报。

6.按照高危因素不同,转诊至高年资医师负责的相关产科合并症诊治门诊,如妊娠期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胎妊娠、产前出血、胎儿生长受限、母儿血型不合、产前诊断、妊娠感染、妊娠合并内科疾病等。

(三)高危孕妇上报范围

1.不宜妊娠因素。

2.不良孕产史:流产、早产、死胎、畸形胎儿史。

3.手术史:包括外科及妇科手术史、剖宫产史。

5.妊娠合并肿瘤:妇科肿瘤,其他肿瘤。

6.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重度子痫前期、子痫。

7.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

8.羊水异常:羊水过多>2000ml,羊水过少<300ml。

9.胎膜早破。

10.胎儿生长受限、巨大儿。

11.母儿血型不合。

12.双胎及多胎。

13.先兆早产、过期妊娠。

14.传染病及性传播疾病:各型肝炎、梅毒、HIV阳性、阴道炎、其他性传播疾病。

15.胎儿窘迫、高年初产、胎位异常、骨盆异常、脐带绕颈。

16.身高<150cm,体重>70kg或<40kg。

17.其他外科合并症。

18.致畸因素。

19.产科并发症:胎盘滞留、会阴Ⅲ度裂伤、子宫破裂、产褥感染、急产、产后出血、滞产、羊水栓塞、肺栓塞等。

(四)高危患者层级就诊、转诊

1.产科门诊将层级就诊与高危管理相结合,建立“高危孕妇就诊绿色通道”,在挂号、预约系统里设立主任和副主任医师的实名高危段号,该号源全部为现场预约号。设立转诊系统是为了对高危患者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转诊程序: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特需知名专家,按序层级转诊,如遇特殊危急病情可以越级转诊。产科根据不同妊娠合并症建立分诊就诊系统,主治医师及普通医师根据孕妇的合并症类型转诊至相应就诊系统中。

3.转诊范围:主要监控高危管理中动态因素的高危孕妇,例如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胎儿生长受限等。一些简单动态因素如妊娠合并轻度贫血及固定因素高龄、漏斗骨盆等不在此范围。

4.转诊方法:主治医师发现须转诊的高危孕妇后,在病历上注明转诊原因、转诊目的、转诊至某医师、复诊时间并签名盖章。孕妇持病历本由预约护士完成预约转诊。

(五)高危患者转运

1.高危患者及需急诊入院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护士负责在急诊住院登记本上逐项登记:日期、姓名、诊断、联系电话、护士签字。护士护送至急诊室,交接病情,急诊医师签字、急诊护士签字。

2.如遇病情需要,如有活动性出血、腹痛、胎膜早破及残疾患者以轮椅或平车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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