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诊室护理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思想,认真执行门诊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着装整洁,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努力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2.保持诊室整洁,坚持湿式清扫,定期通风换气。
3.做好分诊前的准备工作,根据诊室位置及专业设置,有次序安排患者就诊。
4.认真维持就诊顺序,并做到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疑问或问题,适时进行健康宣教。
5.随时观察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尤其对年老体弱、高热、腹痛剧烈、精神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安排就诊,提供周到的服务。
【产科诊室护理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应遵守医德护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洁,坚守岗位,佩戴胸部名签。
2.保持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3.为首诊早孕妇女建立保健卡时,必须认真填写孕期保健手册,并认真进行全面、细致的产前检查。
4.做好高危妊娠(high-risk pregnancy)的筛查与管理工作,定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手册(病历)上作出特殊标记,及时转至“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5.做好孕期保健,认真进行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6.做好产妇产后42日健康检查,包括全身检查和妇科检查,做好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7.认真做好各种产科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高危妊娠门诊护理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遵守医德护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胸部名签。
2.接诊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各种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随时备用。
3.做好高危孕妇的心理护理,消除其精神紧张。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5.做好高危妊娠的保健指导与咨询,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并定期进行随访。
6.帮助高危孕妇查找危险因素,预防发生难产,积极配合医师治疗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7.认真执行高危孕妇的三级转诊制度及分级分娩制度,帮助高危孕妇选择合适的分娩医院。
8.认真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门诊宣教室护理管理制度】
1.妇产科门诊应专设一名护理人员,负责宣教室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保持产科门诊宣教室内的环境优雅,清洁卫生,严禁在宣教室内吸烟及大声喧哗。
3.护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就诊的患者、孕产妇及其家属,学习妇女卫生保健、优生优育、新生儿母乳喂养及疾病防治等科普知识,或播放相应的宣教录像片,负责进行保健咨询。
4.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册及评估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定期评估宣教效果,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5.宣教室内的宣传资料,应陈列整齐,宣传器材和设备应整洁完好,保证能正常使用,严禁使用宣教器材及设备播放与宣教无关的音像资料。
【门诊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院外参观人员进入妇产科门诊手术室参观学习,必须经医务科批准,每次一般不得超过3人,有急诊手术时谢绝参观。
3.手术室内应保持整洁、肃静,严禁吸烟,值班人员不得在手术室内用餐。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开在不同的手术间进行。若无条件时,应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
5.医护人员患急、慢性呼吸道感染、皮肤化脓或溃烂,不得进入手术间。
6.手术室内的物品应固定放置,除一次性物品外,用后要放归原处。所有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药品、氧气、电源等要经常检查,保持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
7.护理人员负责保存、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8.保证手术室安全,做好“四防”工作。
【计划生育诊室护理管理制度】
1.计划生育诊室应至少设一名专职护理人员,且应相对固定。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专业护理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护理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知情选择权,与受术者签定手术知情同意书,并尊重其隐私权,禁止参与非医疗需要的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
3.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技术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
4.护理人员服务态度应热情,全面评估服务对象的身心状况,做好整体护理,并适时进行计划生育宣传与避孕指导,负责随访工作。
5.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发生医源性交叉感染。
6.加强药品管理 (包括常用、特殊、急救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7.做好各种登记,档案资料应至少保存3年。
8.定期或不定期对计划生育各项技术质量进行监测与自查,接受主管部门检查或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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