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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集注大全卷十三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宰兼众职,然事必先之于彼,而后考其成功,则己不劳而事毕举矣。大者于事或有所害,不得不惩;小者赦之,则刑不滥而人心悦矣。仲弓虑无以尽知一时之贤才,故孔子告之以此。是时出公不父其父而祢乃礼反。迂,谓远于事情,言非今日之急务也。

论语集注大全卷十三

子路第十三

凡三十章。【通考】勿轩熊氏曰:“前十八章多言政,十九章以后多言学,末二章多言政。”

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劳,如字。

苏氏曰:“凡民之行,去声。以身先之,则不令而行。凡民之事,以身劳之,则虽勤不怨。”朱子曰:“先是率他,欲民亲其亲,必先之以孝;欲民长其长,必先之以弟。劳是为他勤劳,如循行阡陌,劝课农桑之类。”双峰饶氏曰:“《集注》以‘先之’为先其行,‘劳之’为劳其事,是又分政之本末而言。行者政之本,孝弟忠信之类是也;事者政之本,农畋师役之类是也。行与事虽是分说,其实是政里面事。”

请益。曰:“无倦。”无,古本作毋。

吴氏曰:“勇者喜于有为而不能持久,故以此告之。”程子曰:“子路问政,孔子既告之矣。及请益,则曰‘无倦’而已。未尝复扶又反。有所告,姑使之深思也。”朱子曰:“劳苦亦人之难事,故以无倦勉之。”南轩张氏曰:“先之、劳之,固足以尽为政之道矣,而子路犹请益焉,则告之以无倦,使之敦笃乎是二者而已。”觉轩蔡氏曰:“夫子方答以‘先之,劳之’,子路遽又请益,则其勇躁之意可见。故但告以‘无倦’,所以救其勇躁之失也。”双峰饶氏曰:“大凡事,使人为之则易,身亲为之,则惮其难。先之,劳之,皆是不便于己底事,所以易倦,故夫子以‘无倦’勉之。况子路勇者,易得始勤终怠,尤不容不告之以此。”云峰胡氏曰:“子张堂堂,子路行行,皆易锐于始而怠于终,故答其问政,皆以‘无倦’告之。子张少诚心,故又加之以‘忠’。”

○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

有司,众职也(307)。宰兼众职,然事必先之于彼,而后考其成功,则己不劳而事毕举矣。朱子曰:“先有司,而后纪纲立,而责有所归。凡为政,随其小大,各有有司,须先教他理会,自家方可要其成。且如钱谷之事,其出入盈缩之数,须是教他逐一自具来,自家方可考其虚实之成。”过,失误也。大者于事或有所害,不得不惩;小者赦之,则刑不滥而人心悦矣。贤,有德者。才,有能者。举而用之,则有司皆得其人而政益修矣。新安陈氏曰:“黄氏饶氏云:‘先有司一句,是总脑。赦小过,举贤才,皆承先有司而言。’宰,家臣之长,其为政之要,当以分任有司为先。既先有司矣,赦有司之小过,故常人可以自勉;举有司之贤才,故非常之才可以自见。推此心也,岂但为季氏宰而已?范氏以为举在位之贤才,苏氏以为举未用之贤才,须兼言,其义方备。有司中才德有余而位不足称者,固当举而进之上位;如有司之才德不称其职,则又当别举有才德者充之。如此,方说得举贤才规模阔,若专说举有司之贤才,则狭矣。”

曰:“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焉,于虔反。舍,上声。

仲弓虑无以尽知一时之贤才,故孔子告之以此。程子曰:“人各亲其亲,然后不独亲其亲。新安陈氏曰:“‘各亲其亲’,及人‘不独亲其亲’二句本出《记·礼运》。程子引以为喻,若曰人各举其所知之贤才,然后不独举其所知之贤才。”仲弓曰‘焉知贤才而举之’,子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便见仲弓与圣人用心之大小。推此义,则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朱子曰:“仲弓只缘见识未极其开阔,故如此。人之心量本自大,缘私故小,蔽固之极,则可丧邦矣。”“人各举其所知,则天下之事无不举矣,不患无以知天下之贤才也。兴邦丧邦,盖极言之。然必自知而后举之,则遗才多矣,未必不由此而丧邦也。程子之意,固非谓仲弓有固权市恩之意,而至于丧邦,但一蔽于小,则其害有时而至此,亦不为难矣。故极言之,以警学者用心之私也。”双峰饶氏曰:“仲弓之心,不如圣人之广大。仲弓以自己聪明为聪明,故有焉知贤才之问;圣人则以天下之耳目为耳目,故说‘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如仲弓之言,则局于所知之有限;如圣人之言,则未尝求以尽知,自无往而不知,虽合天下之贤才,举而用之可也。”○范氏曰:“不先有司,则君行臣职矣;不赦小过,则下无全人矣;不举贤才,则百职废矣。失此三者,不可以为季氏宰,况天下乎?”庆源辅氏曰:“范氏盖经筵劝讲之说,所以推广其理,以感切君心者至矣。”苏氏曰:“有司既立,则责有所归,然当赦其小过,则贤才可得而举也。惟庸人与奸人,为无小过,张禹、李林甫、卢杞是也。若小过不赦,则贤者避罪不暇,而此等人出矣。”吴氏曰:“仲弓、子贡、子路、冉有皆事季氏,仲弓、子贡,夫子未尝责之,子路之责,又不若冉有之甚,此可以见其优劣矣。惜乎四子不能如闵子之辞,而闵子又不若颜子之贤,而康子不得而知也。嗟乎!若渊、骞者,其孔门之超绝者乎!”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卫君,谓出公辄也。是时鲁哀公之十年,孔子自楚反乎卫。

子曰:“必也正名乎!”

是时出公不父其父而祢乃礼反。其祖,新安陈氏曰:“蒯聩,乃辄之父也。蒯聩欲入君卫,而辄拒之,是不父其父;父庙曰祢,辄继灵公,是祢其祖。”名实紊音问。矣(308),故孔子以正名为先。谢氏曰:“正名虽为去声。卫君而言,然为政之道,皆当以此为先。”吴氏曰:“凡事皆有名,不可不正,亦不特卫辄父子为然。”齐氏曰:“祖非祢也而祢之,父非雠也而雠之,无父之人非君也,而君之名之不正孰大于是?”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迂,谓远于事情,言非今日之急务也。厚斋冯氏曰:“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夫子正名之论,盖不与辄也。时辄已立十二年矣,子路之所谓迂者,盖为辄也。”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

野,谓鄙俗。责其不能阙疑,而率尔妄对也。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杨氏曰:“名不当其实,则言不顺。言不顺,则无以考实而事不成。”新安陈氏曰:“《集注》于‘正名’,‘名不正’,凡三以‘实’字言。前云‘名实紊’,此云‘名不当其实’,又云‘无以考其实’,盖名当其实,则名正;名实紊,则名不正。名者实之宾,实者名之主也,‘实’字于名最紧切。”问:“言与事,似不相干涉?”朱子曰:“如一人被火,急取水来救始得,却教他取火来,此便是言不顺,如何得事成?”“辄以兵拒父,以父为贼,是多少不顺?其何以为国?何以临民?”双峰饶氏曰:“夫子谓‘必也正名’,是事事皆要正名。君臣父子,固是正名中之大者,然不可专指此。大凡一事才不正名,便开口有碍,说不去了;既说不去,如何行得去?”吴氏曰:“名正言顺,即下文礼乐之本。名正,礼也;言顺,乐也。”

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中,去声。

范氏曰:“事得其序之谓礼,物得其和之谓乐。事不成则无序而不和,故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施之政事皆失其道,故刑罚不中。”朱子曰:“事不成,以事言;礼乐不兴,以理言。盖事不成,则事上面都无道理了,说甚礼乐?”“大凡事须要节之以礼,和之以乐,事若不成,则礼乐无安顿处,礼乐不兴,则无序不和,如此刑罚安得不颠倒?”庆源辅氏曰:“无一事无礼乐,礼只是一个序,乐只是一个和。事成而有序,则礼乐自兴,不然则隳坏乖戾,又乌得有礼乐哉?礼乐不兴,则凡施于政事者,无非私意,率皆倒行逆施,无序而不和,所谓‘刑罚不中’。而‘民无所措手足’,亦必然之理也。”吴氏曰:“此礼乐非玉帛钟鼓之谓,事事物物得其理而后和之谓也。名不正,言不顺,则事物之间,颠倒乖戾,礼乐何由而起乎?事失其理而不和,故庆赏刑威,无一中节。独言刑罚者,赏过则滥,利及小人;刑过则淫,祸及君子。举其害之重者言之。刑罚所及非不善之人,则民莫知趋避之路矣,将安所置其手足乎?自名不正,推而至于民无所措手足,圣人洞烛事情、深达治体如此。”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程子曰:“名实相须。一事苟,则其余皆苟矣。”新安陈氏曰:“名,指名之言。实,指可行言,谓行事之实也。一事苟,谓言之苟。其余皆苟,谓事不成、礼乐不兴、刑罚不中也。夫子所谓‘名不正’以下是反说;‘名之必可言’照应前面‘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之必可行’照应前面‘言不顺则事不成’此是正说。‘言无所苟’又反说,从名正言顺来。盖于言苟且,即是名不正,言不顺,其余必无往而不苟且矣。”○胡氏曰:“卫世子蒯苦怪反。聩五怪反。耻其母南子之淫乱,欲杀之不果而出奔。《左传·定公十四年》:卫侯为夫人南子本宋女。召宋朝,宋公子。太子蒯聩过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求子猪也,喻南子。盍归吾艾豭。”艾,老也;貑,牡豕也。喻宋朝。太子羞之,谓戏许宜反。阳速曰:太子家臣。“从我而朝少君,少君见我,我顾,乃杀之。”速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大子,大子三顾,速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曰:“蒯聩将杀余。”公执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尽逐其党。灵公欲立公子郢,以并反。灵公次子,郢辞。公卒,夫人立之,又辞。乃立蒯聩之子辄,以拒蒯聩。《左传·哀公二年》:“初,卫侯游于郊,子南仆郢御车,公曰:‘余无子,蒯聩奔。将立女。’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卫灵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为大子,君命也。’对曰:‘郢异于他子,言用意不同。且君没于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且亡人之子辄在。’乃立辄。晋赵鞅纳卫大子于戚。”夫音扶。蒯聩欲杀母,得罪于父,而辄据国以拒父,皆无父之人也,其不可有国也明矣。夫子为政,而以正名为先。必将具其事之本末,告诸天王,请于方伯(309),命公子郢而立之。则人伦正,天理得,名正言顺而事成矣。夫子告之之详如此,而子路终不喻也。故事辄不去,卒死其难,去声。下同。徒知食焉不避其难之为义,而不知食辄之食为非义也(310)。”问:“胡氏说‘使孔子得政’,则是出公用之,即谋逐之,此岂近于人情?意夫子果仕卫,必以父子大伦明告出公,使自为去就,而后立郢之事可议也?”朱子曰:“此说得之,但圣人之权,亦必有非常情所可测度者。”问:“胡氏只是论孔子为政正名,合当如此。设若卫君辄用孔子,孔子既为之臣,则此说亦可通否?”曰:“圣人必不肯北面无父之人。若辄有意改过迁善,则夫子须先与断约如此做,方与他做,若辄不能然,则夫子决不为之臣矣。”“子路为人粗,于精微处多未达,合下仕卫,便不是了。孔悝即出公之党,他不以出公为非,故其事悝自以为善而为之,而不知其非义。宜其以正名为迂也。”双峰饶氏曰:“《集注》引胡氏说,盖以其辞严义正,可为万世纲常作主,使乱臣贼子知所警惧,故特著之。若真欲行此,须是孔子为卫世卿而有权力,当灵公初死,辄未立之时,为之则可。”【通考】朱氏公迁曰:“此见圣人救乱之本。卫辄之事两见于《论语》,‘必也正名’,是夫子正言其义,不为卫君,是因论夷齐而知夫子不与之心。大抵卫辄之事,非夫子不能正;夫子之心非子贡不能知。”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

种五谷曰稼,种蔬菜曰圃。朱子曰:“役智力于农圃,内不足以成己,外不足以治人,是济甚事?”新安陈氏曰:“两言‘吾不如’,虽不显辟之,已婉拒之矣。”

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

小人,谓细民,孟子所谓小人之事者也。(311)新安陈氏曰:“此小人,是以位而言者;下文《集注》云‘礼义信,大人之事也’,是自此小人上推广而对言之。”南轩曰:“孟子所谓‘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正本此意。”问:“古之圣贤,若大舜伊尹,皆躬耕畎亩,习农圃事,何圣人深斥樊迟?”潜室陈氏曰:“遇此时则习此事。游圣人之门,所学者何事?”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好,去声。夫,音扶。襁,居丈反。焉,于虔反。

礼、义、信,大人之事也。好义,则事合宜。情,诚实也。敬服用情,盖各以其类而应也。襁,织缕为之,以约小儿于背者(312)。庆源辅氏曰:“在己者皆尽其道,在下者各以其类应之,所谓‘正己而物正’者,非大人之德,其孰能之?”双峰饶氏曰:“居大人之位,有大人之德,四方之民,自归之而为之耕稼,岂必自耕稼哉!”杨氏曰:“樊须游圣人之门,而问稼圃,志则陋矣,辞而辟之可也。待其出而后言其非,何也?盖于其问也,自谓农圃之不如,则拒之者至矣。须之学疑不及此,而不能问,使其疑,则必问矣。不能以三隅反矣,故不复。扶又反。下同。及其既出,则惧其终不喻也,求老农老圃而学焉,则其失愈远矣。故复言之,使知前所言者二不如。意有在也。”勉斋黄氏曰:“贫而为老圃之事,亦未为过者。樊迟之志,岂亦有为许行之说者而慕之欤?故夫子以大人之事告之。”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使,去声。

专,独也。《诗》本人情,该物理,可以验风俗之盛衰,见政治去声。之得失。其言温厚和平,长于风去声。谕。故诵之者,必达于政而能言也。问:“诵《诗》三百,何以见其必达于政?”朱子曰:“其中所载可见,如小夫贱派闾巷之门,至鄙俚之事,君子平日耳目所不曾闻见者,其情状皆可因此而知之,而圣人所以修德于己,施于事业者,莫不悉备。于其间所载之美恶,读诵而讽咏之,如是而为善,如是而为恶,吾之所以自修于身者,如是是合做底事,如是是不合做底事,待得施以治人,如是而当赏,如是而当罚,莫不备见,如何于政不达?若读《诗》而不达于政,则是不曾读也。”又问:“如何使四方必能专对?”曰:“于《诗》有得,必是于应对言语之间,委曲和平。”胡氏曰:“《诗》之作也,有邪有正,皆原于人情,其所言于事物之理莫不具载。其情合事理之正,则可以知风俗之盛,政治之得;其情背事理之正,则可以知风俗之衰,政治之失。故诵《诗》而有得,则可以达于政矣。《诗》之言,温厚则不至于薄,和平则不至于讦,长于讽谕,则人易晓,故诵《诗》而有得,则能言语。”双峰饶氏曰:“《诗》本人情,人情有好有恶,读《诗》而有得,则知人情之所好者在甚处,所恶者在甚处。得之于心,施之于政,则必能顺民之所好,而违其所恶,其政无不善矣,是之谓达。《诗》之言辞多宛曲,风谕而不直致。使者所以传君命,措辞最难。才委靡,则流于弱,而取侮于人;才刚直,则又恐激怒,而贻祸于国。若能善其辞命,婉正得体,不辱君命,非诵《诗》而有得于诗人命辞之体者不能也。春秋诸国,往来多尚辞令,故夫子并指此为读《诗》之验。”问“专对”。曰:“使有正有介,正使不能答,则介使助之;如正使自能致辞,不假众介之助,是谓能专对。达于专对,非诵《诗》时便思量要如此,诵《诗》而有得,则自然有此效验。‘以’训用,‘为’字只语助辞。”○程子曰:“穷经将以致用也。世之诵《诗》者,果能从政而专对乎?然则其所学者,章句之末耳,此学者之大患也。”程子曰:“今人不会读书,如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既诵《诗》后,须达于政,能专对,始是读《诗》。未读《二南》时,一似面墙,到读后,便不面墙,方是有验。大抵读书只是此法。”问:“《诗》三百篇,人未有不读者也,而达于政、能专对者,何其少耶?”勉斋黄氏曰:“亦视其所以读之者何如耳。为人耶?为己耶?诵说耶?践行耶?卤莽耶?精切耶?二者之不同,而能不能判矣。验之于心,浃洽而通贯;体之于身,切实而专确,则亦奚不能之足患哉?”厚斋冯氏曰:“读书必明其理,明理必达诸用。读书不明其理,记诵之末学也;明理而不达诸用,章句之腐儒也。子删《诗》在晚年,而平日两言‘《诗》三百’,则知子之删去者无几,特厘正之,以系于风雅颂之末云耳。”云峰胡氏曰:“习温柔敦厚之教者,必能为慈祥岂弟之政,必能为温厚和平之言。要之,三百篇固多,《易》三百八十四爻,《书》五十八篇,《礼》三千三百,《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事,皆多也。穷经而不能致用,皆多而无益者也,举《诗》以例其余尔。”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不正,虽令不从。”

南轩张氏曰:“从违之本不系于令,系于所以示之何如耳。”双峰饶氏曰:“身正,是身教;令,不过言教。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

○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

鲁,周公之后。卫,康叔之后(313)。本兄弟之国,而是时衰乱,政亦相似,故孔子叹之。苏氏曰:“是岁鲁哀公七年,卫出公五年也。卫之政,父不父,子不子;鲁之政,君不君,臣不臣。卒之,哀公孙于邾而死于越,出公奔宋而亦死于越。其不相远如此。”

○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公子荆,卫大夫。苟,聊且粗坐五反。略之意。合,聚也。完,备也。言其循序而有节,不以欲速尽美累其心。新安陈氏曰:“由合而完,由完而美,既见其循序渐进,而无欲速之心,而其‘合’、‘完’、‘美’,皆曰‘苟’而已;又见其所欲易足而有节,曾无尽美之心,非贤而能之乎!”○杨氏曰:“务为全美,则累物而骄吝之心生。庆源辅氏曰:“居室务为全美,是为外物所累,得之则骄心生,失之则吝心生。”公子荆皆曰苟而已,则不以外物为心,其欲易去声。足故也。”新安陈氏曰:“杨氏只于‘苟’字上,见‘有节不尽美’之意,不见‘循序、不欲速’之意,必如上文朱子之说,则该备矣。”问:“公子荆善居室也,无甚高处,圣人称善,何也?”朱子曰:“常人居室不极其华丽,则墙倾壁倒,全不理会;子荆自合而完而美,循循有序,而又皆曰‘苟’而已,初不以此累其心。在圣人德盛,此等事皆化了不足言,在公子荆能如此,故圣人称之。”问:“公子荆,夫子止称其居室之善如何?”曰:“此亦姑举其一事之善而称之,又安知其他无所长乎?”长乐陈氏曰(314):“士庶之家,多循理;世禄之家,多怙侈,其势然也。荆为卫之公子,善于居室,而未始有累焉,此季札所以谓之君子也。”

○子适卫,冉有仆。

仆,御车也。

子曰:“庶矣哉!”

庶,众也。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

庶而不富,则民生不遂,故制田里,薄赋敛去声。以富之。双峰饶氏曰:“田,是所耕之田,孟子所谓‘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是也。里,是所居之地,孟子所谓‘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是也。田出谷粟,里出布帛,有谷粟则不饥,有布帛则不寒,二者富之之道。”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富而不教,则近于禽兽。故必立学校,明礼义以教之。双峰饶氏曰:“制田里,薄赋敛,立学校,明礼义,各是两事相因。田里,是富之之原。不制田里,则衣食无所从出,如何可使之富?然田里虽制,而不薄赋敛,则过取于民,非藏富于民矣。学校,是教之之地,不立学校,则教化无所从施,如何可使之知礼义?然学校虽设,而不明礼义以道之,则人心无自而开明,学校亦徒设而已。所以两两相因,皆不可废。”南轩张氏曰:“庶矣则当富之,富矣则当教之。圣贤仁民之意无穷,而施之为有序也。”新安陈氏曰:“庶而不富,则民虽繁其生,而不厚其生;富而不教,则民虽厚其生,而无以养其生。庶而富,则民生厚;富而教,则民德正,此帝王作之君师之事也。后世庶而富之者已少,况富而教之者乎?”【通考】仁山金氏曰:“富之实事,田耕出粟谷以养其口,里居出布帛以养其体,薄赋则省其兵役,薄敛则不多征税。教之实事,立学校,明礼义。制田则画井授田,一夫百亩以出谷粟,制里则有在田在邑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以出布帛。古者二十五家为闾而有塾,五百家为党而有庠,遂则有序,国则有学。”○胡氏曰:“天生斯民,立之司牧,而寄以三事(315)。庆源辅氏曰:“父生,师教,君治为三事。或曰‘庶、富、教’是也。”然自三代之后,能举此职者,百无一二。汉之文、明(316),唐之太宗,亦云庶且富矣,西京之教无闻焉。前汉文帝都长安,是为西京。明帝尊师重傅,临雍拜老,宗戚子弟莫不受学;东汉《礼仪志》:“明帝永平二年三月,上始帅群臣躬养三老五更于辟雍。三老,老人知天地人之事。五更,老人知五行更代之事者。《明帝纪》:三老,谓李躬年耆学明。五更,谓桓荣授帝《尚书》也。辟雍,天子之学名,三老五更,皆齐于大学讲堂。其日乘舆先到辟雍礼殿,御坐东厢,遣使者安车迎三老五更,安车,坐乘之车,以蒲裹轮,令老者坐而安稳也。天子迎于门屏交礼,报拜也。道自阼阶,三老升自宾阶至阶,天子揖如礼,三老升东面,三公设几,九卿正履,天子亲袒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音胤,漱也。祝鲠在前,祝噎在后,老人食多鲠噎,故置人于前后祝之,使不鲠噎也。五更南面,三公进供,礼亦如之。明日皆诣阙谢恩,以见礼遇大尊显故也。”唐太宗大召名儒,增广生员,《唐书·儒学传》:“贞观六年,诏罢周公祠,初祀周公为先圣,至此罢。更以孔子为先圣,颜氏为先师,尽召天下惇师考德以为学官。数临幸观释莱,命祭酒博士讲论经义,赐以束帛,生能通一经者得署吏。广学舍千二百区,诸生员至三千二百,自玄武屯营飞骑,皆给博士受经,能通一经者,听入贡限。四方秀艾挟策负素,坌去声。集京师,文治煟然勃兴,于是新罗、高昌、百济、吐蕃、高丽等群酋长,并遣子弟入学,鼓笥踵堂者,凡八千余人。纡侈袂,曳方履,訚訚秩秩,虽三代之盛,所未闻也。”教亦至矣,此下总说二君。然而未知所以教也。三代之教,天子公卿躬行于上,言行去声。政事皆可师法,彼二君者其能然乎?”

○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期月,谓周一岁之月也。可者,仅辞,言纲纪布也。有成,治去声。功成也。朱子曰:“圣人为政一年之间,想见已前不好底事,都革得尽。到三年便财足兵强,教行民服。圣人做时,须一切将许多不好底撤换了,方做自家底,必三年方可有成也。”南轩张氏曰:“期月而大纲立,三年而治功成,然三年之所成者,即其期月所立之规模也,充之而已矣。”东阳许氏曰:“期月而可,谓兴衰拨乱,纲纪粗立;三年有成,谓治定功成,治道大备。”○尹氏曰:“孔子叹当时莫能用己也,故云然。”愚按:《史记》,此盖为去声。卫灵公不能用而发。叶氏少蕴曰:“因为不用己而言,又论善人王者之功。此书所记,先后初无序,亦有一时之言而并记之者,若此编是也。所谓‘用我者’,非尝试而使之也,举国委己而听之也。哀公以夫子为中都宰,一年而四方则之。夹谷之会,摄行相礼,齐人遂归鲁侵疆。及为司寇,粥羔豚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涂。每用辄效如此,况委国而听之,至于三年之久哉!”云峰胡氏曰:“夫子言‘有用我者’二,一为卫不能用,一为鲁不能用,即此亦可见鲁卫之政兄弟矣。”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胜,平声。去,上声。

为邦百年,言相继而久也。胜残,化残暴之人,使不为恶也。去杀,谓民化于善,可以不用刑杀也。盖古有是言,而夫子称之。程子曰:“汉自高、惠至于文、景,黎民醇厚,几平声。致刑措,庶乎其近之矣。”问:“善人之为邦,如何可胜残去杀?”程子曰:“只是能使人不为不善。善人,不践迹,亦不入于室之人也。”问:“《集注》谓‘民化于善,可以不用刑杀’,乃圣人之事,善人未易至此。”朱子曰:“圣人比善人自是不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杀之不怨,利之不庸。民日迁善而不知为之者,此圣人事。善人定是未便得如此,然他做百年工夫积累到此,自是亦能使人兴于善,不陷刑辟,如文景几致刑措,岂不胜残去杀?”双峰饶氏曰:“胜残,是我之善化,足以胜其残暴;去杀,是民无极恶大罪,可以不用刑杀。惟其能胜残,所以可去杀。谓之亦可者,微寓不足之意,似有未能必其残果尽胜,杀果尽去之意,盖亦所谓‘几致刑措者’也。善人力量,其极功只到得此地位,以上更去不得。”○尹氏曰:“胜残去杀,不为恶而已,善人之功如是。若夫圣人,则不待百年,其化亦不止此。”新安陈氏曰:“上三句说本章,下二句隐然说下章。圣人即王者。不待百年,即一世。化不止此,即仁泽浃也。”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王者谓圣人受命而兴也。三十年为一世。《说文》:“三十年为一世。从世而曳长之。”仁,谓教化浃即业反。也(317)。程子曰:“周自文武至于成王,而后礼乐兴,即其效也。”朱子曰:“自己之仁而言之,这个道理,浸灌透彻;自天下言之,举一世之人,皆是这个道理,浸灌透彻。”“所谓仁者,以其天理流行,融液洞彻,而无一物之不体也。举一世而言,固无一人之不然;即一人而言,又无一事之不然也。求之《诗》、《书》,惟成康之世足以当之。”双峰饶氏曰:“此‘仁’字,是教化浃洽,无一人不贯彻底意思,与其他‘仁’字不同。盖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须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使其化薰蒸透彻,融液周遍,以至四海之内,无一人不归于善。如人一身之间,生意贯彻,四肢百骸,无少痿痺相似,故谓之‘仁’。且如尧舜之世,固是黎民于变,比屋可封,然苗顽犹未即工,亦是尧舜之化未贯彻处。必三苗既格,然后东渐西被朔南,暨声教无处不贯彻,方是尧舜致治之仁。”○或问:“三年、必世,迟速不同,何也?”程子曰:“三年有成,谓法度纪纲有成而化行也。渐将廉反。民以仁,摩民以义,使之浃于肌肤,沦于骨髓,而礼乐可兴,所谓仁也。此非积久,何以能致?”南轩张氏曰:“使民皆由于仁,非仁心涵养之深。仁政薰陶之久,莫能然也,此则非善人所能及矣。”云峰胡氏曰:“胜残去杀者,如能去人之疾,而使之不至于死者也;仁则如人元气浑全,而自无疾者也。天下无一人非天理之融彻,无一处非天理之流通,故曰‘仁’。”【通考】朱氏公迁曰:“三年有勇、知方,是通于义者作为之效;三年而可足民,是多才能者作为之效;五年七年而为政于天下,是师文王者作为之效。皆非善人之可能也。此皆以政成迟速之效言之。”程氏复心曰:“三年有成,圣人之效;百年胜残去杀,善人之效;必世而后仁,则圣效之大成。”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问:“此章与第六章‘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何异而复出之?”朱子曰:“晁氏以为此章专为臣而发,理或然也。”双峰饶氏曰:“从政与为政不同。为政,是人君事;从政,是大夫事。夫子此言盖为大夫而发。”

○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对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朝,音潮。与,去声。

冉有时为季氏宰。朝,季氏之私朝也。厚斋冯氏曰:“臣见君曰‘朝’,故其‘廷’谓之‘朝廷’。季氏专鲁之政,其臣之见季氏亦曰‘朝’,僭礼之称也。”晏,晚也。政,国政。事,家事。吴氏曰:“政、事,泛言之则通,别言之,则大曰政,小曰事,公朝之事曰政,私家之事曰事。”以,用也。礼:大夫虽不治事,犹得与音预,下文“当与”音同。闻国政。是时季氏专鲁,其于国政,盖有不与同列议于公朝,而独与家臣谋于私室者。故夫子为不知者而言,此与《记·檀弓下》‘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同一文势。此必季氏之家事耳。若是国政,我尝为大夫,虽不见用,犹当与闻。今既不闻,则是非国政也。语意与魏征献陵之对略相似。《唐书·魏征传》:“文德皇后太宗之后。既葬,帝即苑中作层观以望昭陵,后陵。引征同升,征熟视,曰:‘臣昏眊不能见。’帝指示之。征曰:‘臣以为陛下望献陵,太宗母陵。昭陵则臣固见之矣。’帝泣,为毁观。”其所以正名分,扶问反。抑季氏,而教冉有之意深矣。吴氏曰:“以夫子此语推之,意古者大夫虽致仕,国有大政,亦必与之共谋,盖询黄发之意。若小事,则不必然尔。冉有仕季氏,无能改于其德,故夫子因其有政之语,而深讥之,可谓微而显,婉而严矣。夫子哀公十一年冬反鲁,年六十九,明年为告老之年。《左传·哀公十二年》春,用田赋,康子使冉有问曰:‘子为国老,待子而行。’盖至是不复以告矣。”

○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

几,期也。《诗》曰:“如几如式。”见《小雅·楚茨篇》。言一言之间,未可以如此而必期其效。《诗》几,音机。

人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易,去声。

当时有此言也。

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

因此言而知为君之难,则必战战兢兢,临深履薄,而无一事之敢忽。然则此言也,岂不可以必期于兴邦乎?为去声。定公言,故不及臣也。不再拈及“为臣不易”一句。

曰:“一言而丧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丧,去声。下同。乐,音洛。

言他无所乐,惟乐此耳。

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

范氏曰:“言不善而莫之违,则忠言不至于耳。君日骄而臣日谄,丑验反。未有不丧邦者也。”○谢氏曰:“知为君之难,则必敬谨以持之。惟其言而莫予违,则谗谄面谀(318)之人至矣。邦未必遽兴丧也,而兴丧之源分于此。然此非识微之君子,何足以知之?”胡氏曰:“几,旧说或以为近,或以为微。‘近’与‘不几乎’之义同,与‘若是其几’之‘几’不协,‘微’则其文义皆不可读,故不可从也。谢氏说‘邦未必遽兴丧’,则似以‘几’为‘近’,又曰‘兴丧之源分于此,非识微者不足以知之’,则又似以‘几’训‘微’,终取之者,岂以其大旨有所发明欤!”双峰饶氏曰:“圣人说话直是平,无些子高低,谓一言便能兴邦丧邦固不可,谓一言不可以兴邦丧邦亦不可。又如‘唯其言而莫予违’固不是,然‘善而莫之违’犹自可。故又分两股说,一轻一重之间,斟酌剂量,不令分毫有偏。”吴氏曰:“定公之问,亦可谓有意于治矣。使其能用夫子之言,兢兢业业,以媚己之人为可畏,三子之徒庶其小悛,而鲁其或兴也。惜乎女乐之事,公既欲之,而桓子又助成之,是亦‘言不善而莫之违’之类,是以用夫子而不克终也。”

○叶公问政。

音义并见形甸反。第七篇。

子曰:“近者说,远者来。”说,音悦。

被其泽则悦,闻其风则来(319)。然必近者悦,而后远者来也。南轩张氏曰:“近者乐其泽,远者慕其风,然未有泽不及于近,而能使人慕之者也。”勉斋黄氏曰:“此非有意于求其说且来也。有意于求其说且来,则必有不说不来者矣。行吾之所当行,而其效如此,乃所谓政。”或谓:“此章言其效,而不言其所以致之何也?”吴氏曰:“叶公,楚名臣,或不待赘言,使其再问,夫子必更有说。夫子入楚,接舆辈交议之,叶公虽能问,而不能相与反复也,岂不惜夫!”新安陈氏曰:“近说远来,皆政之验,非媚于民而求其说也。失人心之事不行,而所行皆不咈民心之事,近者自说矣。远者闻其风,即闻近者说之风也。”

○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父,音甫。

莒父,鲁邑名。欲事之速成,则急遽无序,而反不达。见小者之为利,则所就者小,而所失者大矣。南轩张氏曰:“欲速,则期于成而所为必苟,故反不达。见小利,则徇目前而忘久远之谋,故反害大事。”勉斋黄氏曰:“事之久速,有自然之次第;事之大小,有自然之分量。循其自然之理,而无容心可也。一有欲速、见小利之心,则私心而非正理矣,宜其不达而大事不成也。”双峰饶氏曰:“见小与欲速相因,才要速成,便只是见得目前小小利便处,所以急要收效。若是胸中有远大规模,自然是急不得。”○程子曰:“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子夏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子张常过高而未仁,子夏之病常在近小,故各以切己之事告之(320)。”庆源辅氏曰:“居之而易得倦,行之而不尽心,此过高而未仁之证也;欲速,见小利,此近小而不及之证也。圣人之教人,如良医之治疾,药虽不同,效则一也。”新安陈氏曰:“过于高者,药之以诚实;不及而近小者,药之以宽大。皆以切己者告之也。”胡氏明仲曰:“圣人之言,虽救子夏之失,然天下后世,皆可为法。两汉以来为政者,皆未免欲速、见小利之病也。”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语,去声。

直躬,直身而行者。有因而盗曰攘。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为,去声。

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谢氏曰:“顺理为直。父不为子隐,子不为父隐,于理顺邪?俗作“耶”。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上声(321)。当是时,爱亲之心胜,其于直不直,何暇计哉?”问:“父子相隐之说。”朱子曰:“邢氏引《律》大功以上,得相容隐,告言父祖者入十恶,以为得此意。善乎其推言之也!诸说或本乎情,或本乎理,各有不同。今试以身处之,则所谓情者,盖可体而易见;所谓理者,近于泛而不切。然徒徇夫易见之近情,而不要之以至正之公理,则人情之或邪或正,初无准则,若之何必顺此而皆可以为直邪?苟顺其情而皆可以谓之直,则霍光之夫妇,相隐可以为直,而周公之兄弟、石碏之父子,皆咈其情而,反陷于曲矣,而可乎?”胡氏曰:“是曰是,非曰非,有谓有,无谓无。曰直,直之常也。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权也。故曰‘直在其中’,非指隐以为直也。如学以自修,而‘禄在其中’,亦然。盖直躬,人之细行;父子,人之大伦。伸一己之细行,伤人道之大伦,非天理也。父子主恩,委曲以全其恩,虽不得正谓之直,然亦理所当然,顺理而行,不失其为直也。叶公徒知一偏一曲之异乎人者为高,夫子则合全体大用而观之也。夫一偏一曲之高,非不足尚,于正理一有所亏,尚何言哉?”双峰饶氏曰:“父子主恩,于理当相隐,于情亦当相隐,故以是顺天理,合人情,而直在其中。若是父子相证,则天理人情,两有所乖,何取其为直?《集注》顺理为直,是说理;爱亲之心胜,是说情。”问:“父当为子隐,而石碏莅杀子厚如何?”陈氏曰:“证父,家之私事,事主恩,故见父而不见他人;除乱,国之大事,事主义,故见君而不见其子。道理不可执一。当在父子,则父子重;当在君臣,则君臣重。为子止孝,为臣止忠,地位各不同也。”吴氏曰:“直,天理也;父子之亲,又天理之大者也。二者相碍,则屈直以伸亲,非不贵乎直也,当是时,父子之情胜,而直不直固有所不知也。陈司败以隐君之恶为党,叶公以证父之恶为直,徒知直之为公,党之为私,而君臣之义,父子之亲,乃有不察。微夫子,则一偏一曲之说起,而仁义塞矣。”

○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恭主容,敬主事。恭见形甸反。于外,敬主乎中。之夷狄不可弃,勉其固守而勿失也。朱子曰:“发于外者,比主于中者较大,盖必充积盛满而后发于外,然主于中者却是敬。”“敬专言,如修己以敬;只偏言,是主事。”“自诚身而言,则恭较紧;自行事而言,则敬为切。”问:“如何虽之夷狄不可弃?”曰:“道不可须臾离,可离非道,须是无间断方得,若有间断,此心便死了。在中国是这个道理,在夷狄,也只是这个道理。”勉斋黄氏曰:“居处,指幽独而言,未有事者也;执事,指应事而言,未涉乎人也;与人,指接物而言,则涉乎人矣。能恭敬而忠,则天理常行,而人欲不萌矣。又能无适而不然,则流行而无间断,仁之为道,孰外乎此?”陈氏曰:“敬工夫细密,恭气象阔大。敬意思卑屈,恭意思尊严。但恭,只是敬之见于外者;敬,只是恭之存于中者。敬与恭,不是二物,如形影然,未有内无敬而外能恭者,亦未有外能恭而内无敬者。”双峰饶氏曰:“无事时,此心无所作为,只可于容貌上著个恭;及至事来,则此心便要应事,心若不在事上,为事便卤莽,所以著个敬;至于接人,则此心须视人犹己,不可容些欺伪,所以著个忠。”“天体物而不遗,仁体事而无不在。于居处时,容貌恭肃,则仁便在居处上;于执事时,此心战兢,惟恐失之,则仁便在应事上;于与人时,能尽此而无所欺伪,则仁便在与人上。若能常常如此,虽之夷狄而不弃,此仁便无间断。”新安陈氏曰:“此与《答仲弓问仁章》当参看。彼以敬恕言,此以恭敬忠言,盖居处恭静时,敬也;执事敬动时,敬也。忠即恕之体,恕即忠之用也,一而已矣。动静恭敬,表里忠恕,又能持守而无间断,则私意何所容,而仁岂外是哉?”○程子曰:“此是彻上彻下语。圣人初无二语也,充之则睟虽醉反。面盎背;推而达之,则笃恭而天下平矣。”陈氏曰:“彻上彻下,谓凡圣皆是此理,小则樊迟可用,大则尧舜不过。”庆源辅氏曰:“圣人之言,贯彻上下,此数言,自始学至成德,皆不过如此。近而睟盎于一身,远而治平乎天下,亦不外乎此。皆是彻上彻下。”【通考】吴氏程曰:“彻上彻下,言通乎上下,自始学至成德无二致也。”程氏复心曰:“彻上彻下,是无精粗本末,只是一理。”胡氏曰:“樊迟问仁者三:此最先,‘先难’次之,‘爱人’其最后乎?”朱子曰:“胡氏说三者先后,虽无明证,看来是如此。若未尝告以恭敬忠,则所谓先难者,将何从下手乎?至于爱人,则又以其发于外者言之。”双峰饶氏曰:“即此三者,便是先难底事。至于爱人,又是从恭敬忠上发出去。”觉轩蔡氏曰:“诸子问仁,而所答各异者,因其所禀之资而发也;樊迟问仁,而所答各异者,因其所学之至而发也。圣人教人,犹化工之妙,物各付物,于此见之。”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使,去声。

此其志有所不为,而其材足以有为者也。庆源辅氏曰:“志存于隐,而才见于显,且志易肆而才难强,故常人之志患在于无所不为,而其才则患在无所能为。行己有耻,则是其志有所不为也;使不辱命,则是其才足以有为也。惟其志有所不为,然后其才足以有为也。”子贡能言,故以使事告之。盖为使之难,不独贵于能言而已。新安陈氏曰:“不独贵于能言,盖以行已有耻为本也。”朱子曰:“行己有耻,则不辱其身;使能尽职,则不辱君命。”双峰饶氏曰:“有耻,士之行;不辱命,士之能。有其行,又有其能,全才也,故可谓士。”

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弟,去声。

此本立而材不足者,有孝弟为本立,此外无材可见。故为其次。朱子曰:“孝弟岂不是第一等人,而圣人未以为士之上者,仅能使其身无过而无益于人之国,守一夫之私行而不能广其固有之良心也。”双峰饶氏曰:“行己有耻,是事事不苟且。孝弟固是行之大者,然只是士行中之一端,而又无其能,故以为士之次。”

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行,去声。硁,苦耕反。

果,必行也。硁,小石之坚确克角反。者。小人,言其识量去声。之浅狭也。此其本末皆无足观,然亦不害其为自守也,故圣人犹有取焉,下此则市井之人,言诞行纵。不复扶又反。可为士矣。云峰胡氏曰:“须看‘本末’二字。盖士之所以为士者,行其本也,才其末也。志有所不为而才足以有为,是本末俱有可观;其次,则但取其本立;又其次,则本末皆无足取,而犹不失为自守,故曰‘下此则市井之人,不复可为士矣’。”朱子曰:“硁硁小人,亦可为士者,其识量虽浅,而非恶也。至其所守,虽规规于信果之小节,然与诞谩苟贱之人,则不可同日语矣。”厚斋冯氏曰:“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孟子谓之大人,惟义所在而不拘执,所应者广也;言必信,行必果,夫子谓之小人,确于自守而不可转移,所成者狭也。”

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筲,所交反。算,亦作筭,悉乱反。

今之从政者,盖如鲁三家之属。噫,心不平声。斗,量去声。名,容十升。筲,竹器,容斗二升。斗筲之人,言鄙细也。算,数上声。也。子贡之问每下,故夫子以是警之。○程子曰:“子贡之意,盖欲为皎皎之行去声。闻于人者。夫子告之,皆笃实自得之事。”问:“程子谓子贡欲为皎皎之行,是如此否?”朱子曰:“子贡平日虽有此意思,然这章却是他大段平实了。渠见行己有耻,使不辱命,不是些小事,故又问其次。凡此节次,皆是要向平实处做工夫,每问皆下,到下面问今之从政者,却问错了,圣人便与他截断。”

○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狷,音绢。行,道也。南轩张氏曰:“中行,谓中道上行者。”胡氏曰:“道,犹路也,故行亦道也。”狂者,志极高而行去声。下同。不掩。狷者,知未及而守有余。朱子曰:“狂者,知之过;狷者,行之过。”双峰饶氏曰:“行不掩,非全然行不顾言,如说得十分,只行得五七分,这五七分盖那十分不过耳。”盖圣人本欲得中道之人而教之,然既不可得,而徒得谨厚之人,则未必能自振拔而有为也。故不若得此狂狷之人,犹可因其志节狂者之志,狷者之节。而激厉裁抑之以进于道,非与其终于此而已也。朱子曰:“谨厚者虽是好,又无益于事,故有取于狂狷者,又各堕于一偏。中道之人,有狂者之志,而所为又精密,有狷者之节,又不至过激,此极难得之人。”“狷者虽非中道,然有筋骨,其志孤介,知善之可为而为之,知不善之不可为而不为,直是有节操。狂者志气激昂。圣人本欲得中道而与之,晚年磨来磨去,难得这般恰好底人。如狂狷,尚可因其有为之资,裁而归之中道。”双峰饶氏曰:“或解《集注》激厉裁抑,以为激厉狷者,裁抑狂者。是不然。狂者志极高,是过处;行不掩,是不及处。狷者知未及,是不及处;守有余,是过处。二者各有过不及,于过处裁抑之,使之俯而就中,于不及处激厉之,使之跂而及中,如此则皆近道矣。”“狂狷自是病处,圣人所以取之者,以狂者有进取之志,狷者不为非理之事,虽有病处,亦有好处,尚可教以中道。若徒谨厚者,只是怕事底人,虽不为恶,亦不足与为善,反不若狂狷之可取也。”新安陈氏曰:“进取,进而有为,以取于善也。狂者知之过而行不及,狷者行之过而知不及,得圣人裁抑之、激厉之,使狂者力行以践之,而其见不荒,狷者致知以明之,而其守不狭,则中道庶乎可得矣。”○孟子曰:“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次谓狂者。如琴张、曾皙、牧皮者,孔子之所谓狂也。其志嘐嘐然,曰:‘古之人!古之人!’夷考其行而不掩焉者也。以上皆说狂者。狂者又不可得,欲得不屑不洁之士而与之,是狷也,是又其次也。”又次,谓狷者。勉斋黄氏曰:“孔子之门,从游之士,皆极天下之选,夫子犹叹中行之难得,思狂狷者而与之,盖进道之难如此。狂狷虽不同,而其力量皆足以进于道者也。今持不逮之资,而悠悠以进于学,是皆夫子之所弃也。”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恒,胡登反。夫,音扶。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此《易》恒卦九三爻辞。承,进也。朱子曰:“‘承’如‘奉承’之‘承’,如人送羞辱与之也。”双峰饶氏曰:“‘承’字如《仪礼》‘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于尔孝孙’之‘承’,言奉而进之也。”

子曰:“不占而已矣。”

复扶又反。加“子曰”,以别必列反。《易》文也,其义未详。南轩张氏曰:“不占,谓理之必然,不待占决而可知也。”新安陈氏曰:“不占,如《易》所谓‘不占有孚’,言无常取羞,不待占筮而信然矣。”杨氏曰:“君子于《易》苟玩其占,平声。则知无常之取羞矣。其为无常也,盖亦不占而已矣。”意亦略通。朱子曰:“‘不占而已’,此只是不读书之意。”云峰胡氏曰:“《易》为占筮之书,‘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此恒卦九三占辞也。凡其不知不恒之患者,由平日不占而已矣。”新安陈氏曰:“此章谓无恒者,虽贱役不可为,且羞辱不可免,以见人决不可以无恒也。”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毗至反。之意。南轩张氏曰:“和者和于理,同者同其私。和于理则不苟同,同其私则不能和。”勉斋黄氏曰:“和之与同,公私而已。公则视人犹己,何不和之有?惟理是视,何同之有?私则喜狎昵,所以常同;乐忌克,所以不和。”厚斋冯氏曰:“和,如和羹,异味而相调为一也。同,如雷同,随声而无分别也。和与同近似,而公私不同,如比周、骄泰之类,夫子故辨之。”○尹氏曰:“君子尚义,故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庆源辅氏曰:“义有可否,故有不同;利有争夺,安得而和?”朱子曰:“君子之和,乃以其同寅协恭,而无乖争忌克之意;其不同者,乃以其守正循理,而无阿谀党比之风。小人反是。此二者外相似而内实相反,乃君子小人情状之隐微,自古至今,如出一轨。如韩、富、范公,上前议论不同,或至失色,至卒未尝失和气;王、吕、章、曾、蔡氏,父子兄弟同恶相济,而其隙无不至,亦足以验圣言之不可易矣。”“君子之心,是大家只理会这一个公当底道理,故常和,而不可以苟同;小人是这个私意,故虽相与阿比,然两人相聚,也便分个彼己了,故有些少利害,便至纷争而不和也。”双峰饶氏曰:“《论语》中说小人有数样,‘硁硁然小人哉’,是以其气量浅狭,故谓之小人;‘小人哉樊须也’,是以其所务者小事,故谓之小人;‘毋为小人儒’,以其所业虽正,而用心则私,此是儒者中之小人;至于‘小人比而不周’,‘骄而不泰’,‘同而不和’,与夫‘穷斯滥’、‘长戚戚’之类,是指其心术全然不好底,故每每把对君子反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好、恶,并去声。

一乡之人,宜有公论矣,然其间亦各以类自为好恶也。故善者好之而恶如字。者不恶,则必其有苟合之行。去声。恶如字。者恶之而善者不好,则必其无可好之实。勉斋黄氏曰:“不以乡人皆好皆恶而定其人之贤,必取决于善者之好,不善者之恶。盖善者循理,故所好者,如己之循理者也;不善者徇欲,故所恶者,必不如己之徇欲者也。此其所以为贤也。”庆源辅氏曰:“乡人皆好,恐是同流合污之人;乡人皆恶,恐是诡世戾俗之人。故皆以为未可。惟乡人之善者,以其同乎己而好之,则有可好之实矣;不善者,以其异乎己而恶之,则无苟容之行矣。方可必其人之贤也。”西山真氏曰:“必善者好之,不善者恶之,是其制行之美足以取信于君子,而立心之直又不苟同于小人,其为贤必矣。”厚斋冯氏曰:“子贡方人,故所问如此。夫人自幼及长,知之悉者,莫乡人若也。好恶无异辞,则贤否宜可决矣。然乡人不能皆善,则好恶不能皆当,惟善不善各以类合,求之于此,一好一恶而贤否定矣。”双峰饶氏曰:“子贡之问,以为‘贤者必为乡人之所好,今乡人皆好之,还可以为贤乎?’夫子见有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不免媚世以取誉,故谓‘乡人皆好,未可遽以为贤’。子贡又问‘如此,则乡人皆恶之,还可以为贤乎?’夫子又见有幼而不逊弟,长而无述焉,为乡党所不齿者,亦岂可以乡人皆恶,而遽谓之贤乎?若乡人之善者皆好之,则以类从类,不善者皆恶之,则其志行不苟同于流俗,可以见其必为贤者而无疑也。”觉轩蔡氏曰:“‘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乃夫子答子贡乡人‘皆好之’、‘皆恶之’之问耳,非谓必欲不善者恶之也。如明道先生,狡伪者献其诚,暴慢者致其恭,虽小人趋向之异,亦必以先生为君子,则不善者曷尝恶之耶?”

○子曰:“君子易事而难说也:说之不以道,不说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难事而易说也:说之虽不以道,说也;及其使人也,求备焉。”易,去声。说,音悦。

器之,谓随其材器而使之也。君子之心公而恕,公,故难说;恕,故易事。小人之心私而刻。私,故易说;刻,故难事。天理人欲之间,每相反而已矣。朱子曰:“君子无许多劳攘,故易事。小人便爱些便宜,人便从那罅缝去处奉他,故易说。”南轩张氏曰:“易事者,平恕之心也;难说者,正大之情也。其所说者,义理而已,而非说人之说己也。故说之不以道,则不说。与人为善,而取之不求备,故使人则器之。若小人,则徇于一己之私而已。故顺己则喜,而不察其非道也;胜己则忌,而惟欲责其全也。此公私之分也。”厚斋冯氏曰:“君子小人,盖指当时卿大夫之得政者而言。”双峰饶氏曰:“说不以道不说,是难说;器之,是易事。说不以道亦说,是易说;求备,是难事。”庆源辅氏曰:“君子持己之道甚严,而待人之心甚恕;小人治己之方甚宽,而责人之意甚刻。君子说人之顺理;小人说人之顺己。君子贵重人材,随才器而使之,而天下无不可用之人;小人轻视人才,故求全责备,而卒至无可用之人。”

○子曰:“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君子循理,故安舒而不矜肆。小人逞欲,故反是。胡氏曰:“循理者,泰之本;逞欲者,骄之根。君子惟理是循,富贵贫贱,安于所遇,无入而不自得,故常舒泰;小人惟欲之逞,贪求苟取,意得志满,常以自夸,故常骄矜。”南轩张氏曰:“泰者,心广而体胖;骄者,志盈而气盛也。骄则何由泰?泰奚骄之有?然而能不骄矣,而未之泰者,亦有之。盖虽能制其私,而涵养未至,未免乎拘迫者也。”云峰胡氏曰:“骄与泰相似,《大学》曰:‘骄泰以失之。’《章句》谓:‘骄者矜高,泰者侈肆。’此则以泰为安舒,骄为矜肆。‘矜肆’二字,包‘矜高侈肆’四字,朱子训释之精如此。”新安倪氏曰:“此以‘泰’与‘骄’对言,则泰者骄之反,本乎循理而安舒;《大学》以泰与骄合言,则泰亦骄之类,根乎逞欲而侈肆,各随其旨观之可也。”

○子曰:“刚毅、木讷,近仁。”

程子曰:“木者,质朴。讷者,迟钝。四者,质之近乎仁者也。”杨氏曰:“刚毅则不屈于物欲,木讷则不至于外驰,故近仁。”朱子曰:“刚,是体质坚强,不软不屈。毅,却有奋发作兴气象。”“近仁之说,原圣人之意,非是教人于此体仁,乃是言如此之人,于求仁为近耳。虽有此质,正须实下求仁工夫,乃可实见近处。未能如此,即须矫揉到此地位,然后于仁为近,可下工夫。若只守却‘刚毅木讷’四字,要想象思量出仁体来,则无是理也。”勉斋黄氏曰:“刚,强劲;毅,坚忍。”胡氏曰:“刚毅则有坚强不已之意,木讷则无巧令必饰之资。故于仁为近。然非论其问学工夫,即其资禀而言也。资禀之近,若合于仁矣,未可以为仁也。盖仁虽出于天生之本,然唯上智之资气命于理,自然合于中和,而不堕于一偏。其不屈于物欲,固刚毅矣,然待人接物,未尝不温然而和顺也。其不至于外驰,固木讷矣,然威仪文辞,未尝不粲然而宣明也。若资质之美,则拘于一偏而已。大约言之,固于仁为近;由学者言之,必庶几其全体可也。”王氏曰:“刚必无欲,毅必能行,木无令色,讷无巧言。”云峰胡氏曰:“四者,天资之近仁者也,加以学力,则不止于近矣。”新安陈氏曰:“反观之,则柔脆华辨之远于仁可知矣。”【通旨】朱氏公迁曰:“仁以质之美者言之,余如‘善人’、‘有恒者’皆是也。然此亦是质之偏者,但于偏之中得其美者焉,视偏于恶者为不同也。若论其至极,则惟聪明睿智、生知安行者足以当之。”

○子路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谓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

胡氏曰:“切切,恳到也。偲偲,详勉也。怡怡,和悦也。皆子路所不足,故告之。又恐其混于所施,则兄弟有贼恩之祸,兄弟切偲则易贼恩。朋友有善柔之损,朋友怡怡,则失于善柔。故又别必列反。而言之。”朱子曰:“切切者,教告恳恻而不扬其过;偲偲者,劝勉详尽而不强其从。二者皆有忠爱之诚,而无劲讦之害。”“恳到有苦切之意,然一向如此,而无浸灌之意,又不可。须详细相勉,如此方有相亲之意。”“圣人见子路有粗暴底气象,故告之以此。又恐子路一向和悦去了,又告之以朋友则切切、偲偲,兄弟则怡怡。圣人之言,是恁地密。”勉斋黄氏曰:“所谓士者,陶泳于《诗》、《书》、《礼》、《易》之泽,必有温良和厚之气,此士之正也。至于发强刚毅,则亦随事而著见耳。子路负行行之气,而不能以自克,则切偲怡怡之意常少,故夫子箴之。”双峰饶氏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只是一句,总言士之为士,其气象当如此,下文又分别其义。”觉轩蔡氏曰:“黄氏云:‘爵有五,士居其列;民有四,士为之先。谓之士者,诚可贵也。’士之为贵何哉?以其记诵之多,文辞之工耶?则由与赐优为之矣。而二子乃汲汲然以士为问,何也?至夫子所以答之者,不过于行己事君,入孝出悌,言信行果,与夫处兄弟朋友之间,又何耶?人之大伦五:父子也,君臣也,兄弟也,夫妇也,朋友之交也。舜命契为司徒,必先于敷五教。三代之学,所以明人伦,则谓之士者,舍是何急焉!后世则不然。父兄之所告诏,师友之所训诲,有司之所论选,记诵而已尔,人道之大端,不暇讲也。如是则谓之士,其果可以当此名耶?谓之可贵,未见其真可贵也!”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教民者,教之孝悌去声。忠信之行,去声。务农讲武之法。【通考】仁山金氏曰:“教,使其心志习于孝弟忠信、亲上死长之义,耳目习于金鼓车旗,身习于甲胄,手足习于弓矢干戈、坐作驰骋之节。”即,就也。戎,兵也。民知亲其上,死其长,上声。故可以即戎。双峰饶氏曰:“善人,即‘善人为邦’之善人,天资好善之人也。教民,不是专教之战。教之孝悌忠信,则民知尊君亲上之义;教之务农,则民知重本。足食足兵,皆即戎之本也。‘亦可’者,仅可之辞。”新安陈氏曰:“善人有忠爱恻怛之心,而其教民,又尽本末兼该之法。孝弟忠信,本也。务农,亦本也。讲武之法,末也。本末兼尽,且必七年而仅可即戎,兵其可易言哉!”○程子曰:“七年云者,圣人度待洛反。其时可矣。如云期月、三年、百年、一世、大国五年、小国七年之类,皆当思其作为如何乃有益。”问:“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如何恰限七年?”朱子曰:“如此等,他须有个分明界限。如古人谓三十年制国用,则有九年之食,至班固则推得出那三十年,果可以有九年食处,料得七年之类,亦如此。”庆源辅氏曰:“圣人度其时可矣。盖致知格物之极功,不啻如烛照而数计,非臆度之谓也。”厚斋冯氏曰:“古之教士,七年谓之小成。教民虽不如士之详,而七年亦教成之节也。如称期月、三年、百年、一世、大国五年、小国七年之类,是皆以其势之大小,事之难易,时之迟速而言,非臆度也。‘亦可以’云者,若王者教民,不待如此之久也。善人政事不足,若能教民,则有其政矣,虽无速效,迟之七年亦可也。此言不可以不教之民战也。”双峰饶氏曰:“欲论其作为,只前面说底便是。期月而纪纲布,三年而政化行,一世而教化浃洽,此是圣人作为久近之效。七年而可以即戎,比之三年而有勇知方者有间,百年而可以胜残去杀,比之必世而仁者远甚,此是善人作为久近之效。”云峰胡氏曰:“教民本非为即戎而设,教之深,亦可以即戎矣!”

○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以,用也。言用不教之民以战,必有败亡之祸,是弃其民也。吴氏曰:“《白虎通》云:‘教民者,皆里中之老而有道德者为右师,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弟行义。朝则坐于里门,弟子皆出就农,复罢亦如之。若既成岁,皆入教学,立春而就事,故无不教之民。’非谓教之战也,然其三时务农,一时讲武,则金鼓旗物之用,坐作进退之节,亦在所教矣。”南轩张氏曰:“所谓教者,教之以君臣、父子、长幼之义,使皆有亲其上、死其长之心,而又教之以节制,如司马法是也。若未之教而驱之战,则是弃之死地而已矣。”厚斋冯氏曰:“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盖本诸此。”新安陈氏曰:“此章与上章,未必一时之言,记者以类相从,乃承上章之意而反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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