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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思想家论犯罪的原因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一致公认,柏拉图为古希腊大哲学家,他对万事万物都具有穿透其本质的洞察力。柏拉图的上述观点提出了犯罪学中一个最基本的课题: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这便是“存在主义犯罪哲学思想”。就这一点而论,人会犯罪,动物不会。他是西方犯罪学史上第一位哲学家。可见,古希腊城邦即国家。因为有一定规模的人口,道德准则和法律便紧跟犯罪的行为而到来。

世界一致公认,柏拉图为古希腊大哲学家,他对万事万物都具有穿透其本质的洞察力。--这不是知识的力量,而是智慧的力量。他认为,个人的灵魂由善恶两部分组成,社会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果接受了好教育,善的那部分便会占上风,即可控制住恶的那部分。如果受到的是坏教育,人性善的那部分便会缩小,恶会占优势。

这位哲学家认为,人人都有不该有的、邪恶的欲望;人身上都有像野兽那样的恶性。当他(她)放松对自己的控制,兽性便活跃起来,产生各种邪恶的行为,即便平时是个好人,也难免不如此。(见他的《理想国》)

柏拉图是说,人人身上都有潜伏的邪恶欲望,因此人人都有可能成为犯罪人。事实上,世界各个监狱的罪犯职业涵盖了社会职业的全部类别,从科学家、教授,到矿工、渔民和盗墓贼......

这正是“犯罪学的哲学”所关注的焦点:人性,即人作为人的存在。

前些年,我去国内考察一座监狱。陪同我的A先生是位艺术学校的教育工作者。考察之后只有一个多月,他也进了北京一座看守所。这件事令我吃惊,使我想起柏拉图的哲学命题!可见,哲学是对人性和整个世界的高度概括。柏拉图的上述观点提出了犯罪学中一个最基本的课题: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

今天21世纪这个课题还像2000多年前那样鲜活,没有落上丝毫尘埃!可以说,今天一切犯罪行为都是从这个最本质、最深层的课题派生出来的;都是主题变奏。

其实,全世界所有的监狱外围并没有一圈高高的围墙,上面还有电网。没有有形的墙,但有一圈无形的界线。我们每个人存在的最基本的状况都是踩在这条线上:向里跨出一步,便成了犯罪人。--仅一念之差!不是别人推你,是你自己的邪恶念头所致。这便是“存在主义犯罪哲学思想”。

有一回我去银行,看着柜台内有几十捆现钞。突然在我的头脑里闪出一个念头:“这些钱都归我,那有多好!”现在要问:我这是犯罪吗?当然人欲(包括合理欲望和邪恶欲望)还可以深挖到分子生物学层面。基因是其根。--“犯罪与基因”已经触底。

狼、狮......只是在饥饿时捕杀羚羊。--仅仅是满足最基本的食欲,以填饱肚子为满足。而人捕杀野生动物远远超出了基本的食欲,那是贪婪,追求贪婪的满足。狼、狮、虎、鳄鱼......不懂得贪婪。就这一点而论,这些看上去凶猛、残忍的野生动物只好在人类面前甘拜下风!就这一点而论,人会犯罪,动物不会。贪婪把人与动物区别了开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侵华日军使用毒气弹和细菌武器,这是灭绝人性的犯罪,比野兽残忍千倍、万倍!斯大林和贝利亚曾下令枪杀两万多波兰精英,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卡廷”(森林)事件。1995年我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工作期间接待过波兰社会科学院代表团,他们赠送我方有关该事件的材料令我吃惊!这是反人类罪!民间谋杀犯罪至多杀害两三人,“卡廷”事件却谋杀了两万多!

毕竟柏拉图笔下的有关政治学(包括《法律篇》)的思绪碎片就其骨架的狭小和内容的单纯来说,还不能算是建立了什么政治学体系。这要等到他的高足亚里士多德来担当此任(老师比学生年长44岁。柏拉图的生卒年为前428-前348;亚里士多德为前384-前322)。一切都是进化的:政治学、国家学说、犯罪学......

亚里士多德是位伟大的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在他所生活的时代,他手中握有一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大网,他涉及的领域包括哲学、伦理、逻辑、物理、法律、心理和生物学。关于落体运动的性质,亚里士多德的直观思路使他断言:“物体下落时......其快慢与其重量成比例。”得出这样的自然哲学结论还不是天经地义的吗?还有什么怀疑?但他错了!将近2000年后伽利略的有关实验证明直观思路是不可靠的!

人类逻辑是人类在几十万年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其中直观思维是重要的一步。伽利略用实验打碎了这种定势的思维,爱因斯坦再用“理想实验”进一步将它打破,将新元素加入古老的“人类逻辑”。不过从亚里士多德到今天,在人类逻辑中有一条主线却是不倒的,凸显的,而且是“一以贯之”的,这便是“Cause Effect Relation”(因果关系),即从事物的结果追溯原因:Effect→Cause。可以说,亚里士多德是西方第一位因果论者。

我国第一位因果论者是老子。他是从原因演绎出一长串结果: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于是多彩多姿的世界便生成了。很遗憾,我国的“因果关联哲学”一直停滞不前,少有进展。西方自亚里士多德始,该哲学总在拓展,从17世纪随着物理学和化学实验的进步,步伐在加快,包括以下概念的形成:

1. 因果分析(Causal Analysis);

2. 因果链(Causal Chain);

3. 因果联系(Causal Connection);

4. 因果性解释(Causal Explanation);

5. 因果性推断(Causal Inference);

6. 因果互联关系(Causal Interconnection);

7. 因果关系(Causal Relation);

8. 因果理论(Causal Theory);

9. 因果律(Causal Law);

10. 物理学中的因果律(Causal Law in Physics)。

仅列举这10条。这是“人类逻辑”的核心。用普通日常语言来说便是:“因为......,所以......”一个刚会说话,刚学会走路不久的孩子,若是日后有一天开口问:“桌子有四条腿,猫也有四条腿,为什么猫会走路,桌子不会?”这时候,也只有这时候,孩子便向成熟迈出了最初一步。因为孩子在用因果思考。

当哲学家追问:是什么原因使有的人去犯罪--追溯犯罪(谋杀、抢劫、强奸、盗劫、放火和下毒......)的原因--,这时候,他便成了一位有关犯罪学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重要著作《政治学》一书中便这样追问过。他是西方犯罪学史上第一位哲学家。

亚氏的《政治学》及其犯罪学思想有其国家、政治和社会秩序以及相当规模的人口作为基础或大背景。先有他的政治哲学,随后才是他的犯罪学思想。--这是犯罪学的逻辑基础。据相关专家研究,亚氏时期雅典人口约25.8万(包括奴隶10万)。他说:“城邦的普遍涵义就是为了维持自给生活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可见,古希腊城邦即国家。

没有足够人口,何来国家?在(东西方的)远古部族,没有一个单个人能够不依赖部族而生存。于是古希腊城邦不仅创造了西方意义上的政治和政治哲学,也有犯罪学思想的萌芽。因为有一定规模的人口,道德准则和法律便紧跟犯罪的行为而到来。

亚氏在《政治学》一书中,把犯罪原因归结为三个:

1. 由于缺衣少食。

亚里士多德说:“法勒亚(政体)想到了平均财产这个补救办法,使人人都可以获得生活的必需品,这样就能防止迫于饥寒而起的盗窃。”(自《政治学》,卷二)

看来,亚氏的“犯罪学哲学”来自对当时古希腊城邦(城邦即国家)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观察和研究,最后是对犯罪现象作出哲学概括(“哲学概括”的英、德文动词分别为Philosophize;Philosophieren,这是关键词)。

亚氏对法勒亚政体的“人人平等”提出了质疑。他主张名位分配应该各如其功能:才高勋重者居上位;才卑功小者居下位。倘使名位平均分配于贤愚之间,有才能之士一定心怀愤懑。

2000多年过去了,这种情形依旧有鲜活的21世纪的现实意义。比如某机械厂的总工程师和一般工人退休金应拉开距离。拉开多少--又要用数字说话--才算公平、公正和正义?

所以正义、公正和公平在古希腊是个重要哲学概念。事实上,一个没有正义、公正和公平的社会,恰恰是犯罪的根源。在古希腊哲学语言中,“最高的善”便包括公平、公正和正义。21世纪的人类社会还在为这些最古老的理想概念付出惨重代价!世界恐怖主义这一最大的犯罪行为便涉及正义、公正和公平。社会贫富差距若是越过了底线,不仅会成为犯罪现象的根源,而且社会、政治秩序必遭受破坏,甚至崩溃。

自亚氏以来,人类在科技文明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人与人的关系领域,进步甚微。

2. “但衣食并不是犯罪的唯一原因。人们在温饱之余,或为情欲所困扰,于是便去寻欢作乐以自解烦恼,但又触犯了刑法。”--亚里士多德作了如是分析。

3. 亚氏又说,有的人抱有漫无边际的欲望,追求无边的权威,肆意纵乐,最后犯罪。

其实,这第二和第三个原因属于同一个范畴,即人欲恶性膨胀是犯罪的根源。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有条理由是: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薄熙来的犯罪原因是既古老又鲜活的,它被古希腊犯罪学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分析所言中!--可见,哲学命题可以管千年,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淹盖。被“金钱和美女”引诱,坠入犯罪深渊,是最古老的犯罪原因,直到当代21世纪,尽管人类已登月,而且普及了电脑、电视和手机

在犯罪学中有两个专门术语: 财产犯罪和性犯罪(其原因,用通俗的说法便是“金钱和美女”。这里,我们遇上了古今中外普遍世界或世界普遍的人性)。作为地球上的一个人,要抗拒、阻挡“金钱和美女”的诱惑是多么不容易!薄熙来“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是其性欲典型的恶性膨胀,触犯了人间法律。

当代西方有关量子力学的哲学(即科学哲学)有条原理说:Modern man confronts only himself.(现代人总是同自己相遭遇)。这是20世纪哥本哈根学派提出的有关物理科学哲学(The philosophy of physical science)的一个根本性命题,触及了人性,最后触及到人脑结构。该命题同样触及了犯罪学与人性、人脑。在全世界的监狱大门口,都挂着一块无形的牌子,上面写有这个命题。在这里,我想有必要指出几点:

A. 根据“人类的逻辑”,考量“因果链”或“因果性推断”,犯罪原因追溯到人性、人脑还不是最后、终极原因。再往上追,必有最后一个原因,也是“第一个原因”,即“太原因”,前面再也没有了原因。中世纪神学哲学便把“第一个原因”称之为“上帝”。

我双手赞成有关上帝的这个定义。

这是智信,不是迷信。

“第一个原因”又叫“Cause Itself”(自因,即原因自己)。--给“上帝”下这样的逻辑定义已是百分之百的圆满了。人无法再去追究,也不必再追究。

21世纪的犯罪原因--即便从全球性思考,最后也只能追根到“第一个原因”。“造物主上帝”是人间犯罪现象最根本的原因。

帝俄时代有一个惯偷。当警察问他为什么改不掉偷,他说他是个虔诚的东正教徒,只要听到教堂钟声,便会站在原处一处不动,用右手在胸前画十字。他是时时处处在追寻上帝的人(God Seeker)。但也正是他的右手在行窃,老也改不掉。“不是我偷,是上帝造了我的右手,叫我偷。”他对警察说。这便是“罪的本身”。

B. 亚里士多德列出了救治他所说三类罪行的方法。--对于今天21世纪,这救治方法仍有参考价值。

“对于第一类,可给予相当的资财和职业。”

今天,亚氏的办法当然也可行。(社会学层面)

用谋杀(毒杀只是其中一种)从背后把一部世界史悄悄地串起来,是一个很独特的视角。前苏联托洛茨基、斯大林,以及汪精卫的死都是历史的悬案。《金瓶梅词话》中的西门庆毒死武大,娶了潘金莲,尽管是文学作品,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犯罪与人性”这个主题的多面体。时代不同,国家、地域和人种有很大差异,但犯罪的本质和结构却是一个。--这正是深深吸引我的主题:犯罪学的哲学。它是“世界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于第二类,可培养其克己复礼的品行。”

这里的“己”为恶性膨胀的欲望;“礼”为社会秩序。

“对于第三类,我们想到人世间种种欢娱无不有赖于他人,......人如果自足于自己,与世无争,那么就让他遂志于哲学的清思吧。世间重大的罪恶往往不是起因于饥寒而产生于放肆。”(《政治学》,卷二)

亚里士多德的这些话一针见血,说在节骨眼上。

马克思认为,哲学最主要的任务不是解释世界,而是改变世界。但是人要同人性格斗,最后取胜,有多难啊!全部犯罪学,由前后两部分构成:理解和控制犯罪(Understanding and Controlling Crime)。自亚里士多德、老子、孔子孟子时代起,直到今天21世纪,这2000多年来,犯罪学这两部分构成始终没有变!当然,今天理解的层面已深入到基因。

一般来说,人的绝大部分欲望要依赖他人或他物来满足。如果人的欲望只自足于自己,与世无争,那么,天下便会太平得多,犯罪案件会减少到只剩下大约5%!

强奸犯若是以手淫即能“自我满足”(德文术语非常到位:Selbstbefriedigung),便没有“性犯罪”一说。手淫怎么也算不上犯罪啊,人与自己的关系,何来犯罪?

20多年前的一个夏天,上海很热,38摄氏度,夜里10点,我一人在小马路上闲逛,转悠。在路灯下,我看到一位七十多岁的白发老人在同自己下棋。他一人同时扮演对弈双方,他的欢娱没有依赖他人,完全自我满足。我观战了约两三分钟,突然老人抬头看了我一眼,很和善、安详、满足。我走开了,走了大约二三十步,再回头看了看那盘棋和那位老人,突然觉得有种人间的大悲壮氛围弥漫!在悲壮的背后有一种哲学精神。它和犯罪学的哲学有关。上帝把人造成了这种样子: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的欲望要依靠他人或他物才能得到满足。--这时候,也只有在这时候,犯罪行为才有可能发生。

亚里士多德还说:“人欲没有止境。”又说:“人类的恶就在他那漫无止境的贪心,一时他很满足获得有两个奥布尔(古希腊小银币)的津贴,到了习以为常时,又希望有更多的津贴了。他便是这样永不知足。人类的欲望原是无止境的,而许多人正是这样终生营营,力求填满自己的欲壑。财产的平均分配终于不足以救治这种劣性及其罪恶。惟有训导大家以贪婪为诫,使高尚的人都能知足,而卑下的众庶虽不免于非分之求,但既无能为力,也就不得不放弃妄想;至于他们分内应得的,当然应给予公平的分配,勿使发生怨恨。”

亚里士多德在上面所指出的“劣性及其罪恶”,以及“贪婪”和“怨恨”都可以构成犯罪的根源。

应该承认,2000多年后的今天21世纪,我们对犯罪的理解和控制仍旧没有跳出这位伟大思想家的哲学框架。--因为哲学是智慧。知识会过时,智慧管千年。当然,时至今日,对亚氏的所有命题应该作出清理,我们理应踩着他的“尸体”前进。只有抱这种态度才是对前辈的尊敬。

亚里士多德在上面讲到的第三类犯罪救治(控制),我还有话说,因为它有现实意义,它理应从2000多年前的书本中走出来。--这是《政治学》一书仍然活着的东西,当然也有已经死去了的论述。这说明,人性的进化是很慢很慢的!

人性进化慢,犯罪心理动机、性质、本质不变。--今天21世纪的谋杀和2000多年前的谋杀基本相同,当然技术手段会有很大改变。薄谷开来(薄熙来之妻)故意投毒杀害英国公民尼尔·伍德便是一例。

我国民间有句谚语“谋财害命”即能一语道破。金钱只是手段,其最终目的是满足远远超出了人生基本需要的欲望(野生动物没有这种恶性膨胀的欲望,所以动物没有犯罪。这是重要原因之一)。

多年前,我曾在日本东京买到三本有关谋杀的世界史,其中有一本书名为《毒杀的世界史》(日文版,1999年,河出书房新社,梦文库),英译文The Cases of Horrible Poisoning Behind the World History,译成中文是《世界史背后的恐怖毒杀案例》。

我欣赏本书写作的视角: 用毒杀这种犯罪手段把一部世界史从背后悄悄地串起来。作者主要列举了宫廷内的权力之争,非常血腥。民间也少不了。我感兴趣的是毒杀与人性;毒杀与人类心理学;特别是犯罪与病态人格。--最后可归结为“犯罪与人的欲望”。人欲的前后是基因、人脑结构。

人之所以成其为人,皆因有了人欲。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人类文明之旅由人欲推动,也毁在欲望手里。把人欲说清楚是哲学的事。野生动物没有人欲的复杂性,所以没有犯罪这一说。

为了控制人欲恶性、反社会的膨胀,于是出现了法律。人欲一旦同法律对抗,犯罪一说便成立。野生动物世界的语言太简单,出不了法律,也不需要“Law and Order”,所以动物才不会犯罪。

今天21世纪,毒杀案件还时有发生,它好像是人类文明之旅的非常可怕的一个影子。食欲、性欲,甚至美感,全同人脑有关。最近脑科学研究(功能性磁共振成像)表明,赞美某人或用现金奖励,都能激活人的同一脑区。这便是相关生物密码。--不过再往上追溯该密码的原因的原因的原因......于是便出现了“第一个原因”,即“原因的自身”。我认为人类认识是有极限的,并不是无限,这里也是追寻、探索“犯罪学的哲学”终极处的一堵高墙。全世界的刑警大队都应在此止步!哲学的使命原本就是发现并指出这堵无法逾越的高墙。人因这高墙而存在。

在多年思考“犯罪学的哲学”的道路上,我成了一个“跨学科的理论派”(Interdisciplinary Theory),即确信人类犯罪行为是由社会学、心理学(特别是变态心理学)、生物学(尤其是基因理论和脑科学)共同相互作用的整合后果。我推崇“生物社会犯罪学”;我在思想观念上加入了生物学的行为主义(Biological Behaviorism)。当代美国著名生物社会犯罪学家杰弗利(C. R. Jeffery,1921-)的代表作《犯罪学:跨学科的整合探讨》(Criminology:An Interdisciplinary Approach,1989年英文版),便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放在一起,成了我的案头参考书。因为杰弗利代表了对人的犯罪原因的新认识,视角和触及的层面也与亚里士多德很不相同。--这是2000多年来的进展。如果亚氏地下有知,他会伸出大拇指称赞这种进步。这是学生踩着老师的“尸体”前进的成就。这是对犯罪原因的理解或认识的一个崭新视野。先认识、理解,后设法控制。

亚氏推崇以哲学思考度过一生真是太理想了!毕竟这种“俯仰终宇宙,不乐复何如”或“遥遥望白云,怀古一何深”类型的人只占全世界人口的百万分之一!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在饱暖之后是要依赖他人他物去欢娱(娱乐)的。--这便是“剩余能量的发泄”。亚里士多德生活的年代还没有这种说法。哲学家、数学家、诗人和画家......的自娱程度很高,依赖他人和他物的程度相对很小很小。他们才是自得其乐。他们有“自我”独立的自由王国。娱乐的本质是一个“玩”字,“玩”的本质是游戏。这是一个人生哲学概念,表面上看很通俗,实质上很深层。如果把社会上的正当发泄渠道统统堵死,社会秩序(包括政府)便会受冲击!

是的,别忘了,地球人是这样一种动物--“造物主上帝”设计的哺乳类、双脚直立行走的动物--饱暖之后一定要娱乐,直玩得心跳。想出各种各样的“玩”法,在地球上所有的动物中,人的“玩”法排名第一。不仅“玩”的种类数量第一,而且质量(复杂程度)也居首位。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多处提到“法律(和礼俗)就是某种秩序;普遍良好的秩序基于普遍遵守法律(和礼俗)的习惯”。所谓犯罪就是反社会秩序。人性爱秩序,厌恶混乱。即便法律不十分公正、合理,也比混乱好十倍。“十年文革”便是“一言堂”造成的“无法无天”。

亚里士多德这位大哲学家还把秩序同美联系在一起:“美的主要形式为秩序。”(这便是庄子的“天地有大美”)后来,17世纪的莱布尼茨提出了新的命题:“上帝是纯粹的秩序。它是普遍和谐的创造者。”(我赞同把秩序与上帝等同起来)21世纪的犯罪哲学必然提出:不论在大自然层面还是在人间层面,犯罪即是对神圣、崇高和庄严的秩序的破坏!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交待了三个命题都属于犯罪学的哲学范畴,十分重要,今天依旧有效。这些有关国家和法律的命题涉及犯罪学的哲学基础,同人人有关,没有一个例外:

1. “人生来便是政治性的动物。”

这样,人便与人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关系,于是才有了孔子的最基本规定或法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谓犯罪便是触犯了这条法则(孔子死后95个春秋,亚里士多德才诞生)。过去的西方传教士来华,听到孔子这句箴言同《圣经》(马太福音)的格言几乎可以画等号,十分惊讶:“你们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对待别人。”

2.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崇敬国家这种最高的社团。

国家和社会是人类生活所必需的东西。国家囊括了其他社团。国家以最高的善为目的。

所以,反国家便是最大的犯罪。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若能离开国家而生存,他不是野兽便是一位神。--这个政治哲学命题是千真万确的,也是绝对真理,恰似物理学中热力学两大定律,违背不得!

当然,关于公民对国家的态度,问题非常复杂。如果国家和社会秩序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那么,“政治犯罪人”(Political Criminal)便不成立。2000多年,东西方人类文明之旅有关“政治犯罪人”一直存在着非常对立的观点。立场不同,看法是水火不相容的。比如二战时的纳粹德国,对当时的逃兵便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判断: 有罪,即判国罪;有功,削弱了纳粹战线的力量。--1993年我旅居德国科隆和波恩时,我参加了一个德国人的生日宴会,会上他们就这个话题发生争论。我意识到双方语言已触及“犯罪学的哲学”,我感到了哲学意识的尴尬。“犯罪学与语言”是个重大课题。野生动物的语言符号系统远不够发达,所以不会犯罪。

2012年秋,中日有关钓鱼岛的争端背后有多个深层背景,是否承认二战历史是一个;双方拥有发达、精微的语言符号系统是另一个,而且是更深层的一个。如果此事发生在公元前8000年,争端便起不来!

3. 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什么?作为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回答既干脆又一针见血,直刺追问的“肝脏”:“没有感情的智慧。”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记住这个定义。--这也是21世纪犯罪学的哲学的一条最基本的定律或公理。

亚里士多德认定法治(法律的统治)是第一等好的统治,而他的老师柏拉图则认为法治为第二等好。亚氏之所以抱这种主张,因为人治中的人尽管睿智,但带感情,会出现不公正、不公道,有失公平,使政治腐化。若用法律来统治则可免除这些流弊。

亚氏有关法律的见解今天依旧有着鲜活的现实意义。别忘了,犯罪在先,法律紧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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