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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之我见

时间:2022-03-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聚快速于打构建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后,快速反应能力明显增强。
构建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之我见_浙江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 社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林马富[1]

2006年3月,兰溪市公安局游埠派出所推出110处警的社会联动机制,走出了一条农村社区110处警的社会联动机制。所谓农村社区110处警的社会联动机制,是指按照公安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充分利用农村社会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实行110处警的部门(公安派出所与其他政府部门)联动、警企(公安派出所与企业)联动、所村(公安派出所与行政村)联动,从而争取时间和有利时机,迅速处置报警求助事宜,实现尽早解决、缩小矛盾目标的工作机制。这一工作机制,获2006年金华市基层基础建设创新三等奖,2006年获浙江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建设创新三等奖。2010年12月,该所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工作,在辖区游埠镇试行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每村聘用一名警务联运员,经统一培训后,在村能够独当一面,效果较好。为此,笔者就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的构建,略陈肤浅之见。

一、构建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所谓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是指在每个村设立一名集“治安信息员”、“纠纷调解员”、“先期处警员”、“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员”、“法制宣传员”五种角色于一身的警务联动员,辅助责任区民警开展公安工作。经半年多的实践,警务联动员工作成效已逐渐明显。截至目前,该所辖区内四色预警情况未出现红色、黄色预警,辖区治安状况明显改善,警力得到有效缓解。从实践看,构建所村警务联动的必要性有以下几方面。

(一)聚快速于打

构建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后,快速反应能力明显增强。以前农村派出所接警后,民警在处警路途上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而这段时间正是控制矛盾纠纷恶化、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固定现场证据的“黄金时间”,处警时间越长,开展处警后各项工作的难度就越大,往往使工作陷入被动局面。而所村警务联动推开后,作为公安民警触角和视线延伸的联动处警员,对于在联动区域内的求助、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等警情,由所值班室直接通知警务联动员,利用其距离近、出警快的优势先期出警,先行处置或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开展非执法类工作,使事件发生并报警后与公安民警到达现场的时间空隙最小化,并尽可能地防止事态的恶化,适应了动态环境下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打击犯罪的需要,真正做到了公安工作阵地前移,实现了社会治安动态控制,提高了农村110接处警的时效性。同时,警务联动员能提供见证人信息。在农村一些警务联动员前往做保护现场等前置处置工作,从一定角度而言,他又是事件某一过程的见证人,能为民警提供事件阶段性的真实情况,在固定证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解决了农村治安、刑事案件的办案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取证难问题。

(二)还责任于民

这是关于枫桥经验方面的“责任”命题。自从110报警系统开通后,各种各样的求助报警电话都打入110报警服务台,而且作为民众而言,无论是大事小事,事无巨细,他们感到既然报了警,公安机关的110报警服务台接了电话,就要公安机关处理此事,显然,其中许多报警事宜,如村干部就解决得了的事,完全不需要公安机关处理,有的事宜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自然不能由公安机关处理。另外,按照枫桥经验的做法,小事不出村,但110报警服务台又成了一座无形的桥让一事不但出了村,而且进了公安机关,导致公安机关非警务性工作与日俱增,消耗了一部分人力、警力。所村警务联动,构建了以派出所责任区民警为龙头,警务联动员为依托,基层治(内)保组织为纽带的动态防范网络,增加了一层农村治安防范新模式,提高了所控制农村治安局势的能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生动实践。警务联动员有对本村人员熟、情况熟、地理位置熟等公安民警不可比拟的优势,况且有的事件很小,完全可以在在村中解决,用不着民警前往解决。这样,警务联动员就成了“和事佬”,运用他们的人际关系和亲情关系,解“冤”和事,减少了群众的抵触情绪,矛盾、纠纷的化解的不出村。所村警务联动的社会化警治联勤模式,警务联动员“有警接处警,无警做防范;有调解就调解,无调解就做基础”,辅助了民警的工作,弥补了派出所警力的不足,也有效地避免了公安民警疲惫于“消防队员”式奔波的尴尬局面。据游埠派出所统计,农村“110”接到的报警中,40%以上是由矛盾纠纷引起的,警务联动员将纠纷矛盾调解在萌芽状态,先期做双方的工作,民警就可减少40%的工作量,减轻民警的工作压力,降低了警务运行成本。同时,使民警有更多的时间开展各项基础工作及侦查破案和服务群众,从而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多点、全方位联动,又严密了社会面控制,在维护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打击刑事犯罪,处置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践行了“枫桥经验”。

二、构建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着力点

构建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尽管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深化、提高,但也要把着力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三个标准,严格警务联动员准入制度

警务联动员是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的关键人物,是这一机制的主体之一。狠抓警务联动员队伍建设,尤为重要。游埠派出所于2010年12月推行警务联动员工作机制之初,曾考虑由村干部来兼任警务联动员,但经一段时间观察,发现大部分村干部因多种原因,很难专心致力于警务联动员工作。此外,部分村干部因自身素质不高或其他个人原因,在村委会内较难团结其他同志,在群众当中威信也不高,一定程度上造成警务联动员工作的被动局面。为此,该所及时调整方略,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谋划,从非现任村干部的村民当中挑选人员,作为警务联动员,并以“三力”原则考量、选定:一是有活力。对警务联动员的年龄要求适当放宽,但必须有自愿、积极、热心服务村民的奉献精神,能为公安所用,具有扎实思想、思维、智慧之活力。二是有公信力。要求警务联动员长期居住在村里,且侧重点是个人品行、道德修养为大部分村民所认可,具有较高的公信力。三是有工作能力。警务联动员不一定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但必须具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根据以上选配条件,先由各试点村组织村民报名,并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推荐三名以上的候选人至游埠镇综治办。游埠镇综治办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后,由该所组织人员对各村推荐人选进行政审,最后会同综治办从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原村两委干部,优先予以录用。最终,游埠镇配备警务联动员18名,警务联动员队伍圆满形成,确保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的全面推开。

(二)紧扣三项规范,狠抓警务联动员职业养成

游埠派出所对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从各环节入手,细化标准,严格管理。一是以“六件一室”,促制度规范。按“六件”(即一张桌子、一只柜子、一个工作包、一本工作日志、一张工作证、一套台账)的标准,就地“武装”,在警务联动员住处设立“警务联动员工作室”,作为警务联动员接待村民、调处纠纷的工作“基地”。同时,在工作室外显眼处统一悬挂“警务联动员工作室”和“去向牌”,室内统一悬挂警务联动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责任区民警的姓名和电话,方便群众上门和联系。此外,警务联动员以“工作包”为“移动警务站”,随时携带统一设计印制的《协助调处矛盾纠纷登记簿》、《流动人口登记簿》以及本村基础台账,便于随时随地记载工作情况,积累工作资料,开展基础工作。二是以“三训一会”,促业务规范。游埠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警务联动员虽然对辖区人头熟、情况明,但因未经专业培训,缺乏相应的基层警务知识和工作经验,成为工作深入推进的“瓶颈”。为此,充分发挥所内“老民警”组织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基层经验丰富的特点,对警务联动员开展以纠纷调处、治安防范、基础工作为重点的“三项训练”。同时,落实每周警务联动员碰头会机制,以会代训、交流经验、布置工作。三是以“三查一考”,促工作规范。建立警务联动员对责任区民警负责、责任区民警对所领导负责的日常管理机制,所领导通过与警务联动员沟通,查责任区民警是否坚持每周一次“到村进户”,查责任区民警是否坚持每天与警务联动员电话联系一次,查责任区民警是否了解各村最新治安情况等内容。同时,实行捆绑式奖惩激励机制,将警务联动员工作纳入责任区民警考核内容,实行“捆绑式”考核,年终按比例评优评先,并实行末位逃汰,有效促进了警务联动员工作落实。如2011年3月24日,游埠辖区坭桥村一外来人员苏宏利因图方便走捷径,踩坏了路边一部分树苗,与树苗主人王根友发生纠纷,该村警务联动员得知后,主动出面、及时调解,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村民和谐。

(三)解决三大问题,形成警务联动员长效机制

构建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最要紧的是如何落实经费、作用发挥、团队协作的保障,即解决经费、作用发挥、团队协作这三大问题。一是解决警务联动员经费问题。任何一项工作机制,皆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所村警务联动员工作机制也不例外。游埠派出所在推行这一机制时,积极争取兰溪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以市政府文件形式落实警务联动员工作机制,明确警务联动员工作经费组成,使警务联动员真正成为一支政府主管、公安使用、服务社会的治安辅助力量。二是解决警务联动员作用发挥问题。充分利用警务联动员每人每月300元的考核奖,以及及时总结推广如坭桥村警务联动员利用制作的本村谷歌地图,有效采集本村每户人家的详细资料等典型经验,增进警务联动员相互学习借鉴,激发警务联动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挖掘工作潜能。三是解决警务联动员团队协作问题。强化责任区民警与警务联动员的衔接,确保责任区民警与警务联动员之间、责任区民警与责任区民警之间、警务联动员与警务联动员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所村警务联动工作机制不可少的制度

为保障所村警务联动员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要注意制定几项制度。

(一)指挥调度制度

派出所要建立指挥调度制度,所值班员为“指挥中心”,悬挂辖区处警路线卡点分布图,注明警务联动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由所领导前移值班,负责调度指挥;由值班民警24小时全天候受理、处置群众的报警、求助、投诉。

(二)结果认可制度

对于民警未到场时警务联动员的合法、合理的前置处置结果,派出所予以认可。例如,对于前置处置中调解结果的认可,经警务联动员劝阻而中止的犯罪或投案自首,也认可为犯罪中止或投案自首。从而,进一步明确动处警人员的权利。

(三)奖惩制度

对于贡献突出的警务联动员,派出所给予奖励,并建议有关镇、乡给予表彰。对于处警不力,或不及时而贻误战机的,先批评教育,及至去消警务联动员资格,有关镇、乡还要给予一定的处理。

[1]林马富: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办公室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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