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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群体犯罪高发的原因分析

时间:2022-02-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文献综述一、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相关研究有关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很多。在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的不断上升,令人担忧。谢建社通过对广东GGF监狱3 230名获罪人员调查发现,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与其成长的环境、受教育程度、家庭生活背景息息相关。
文献综述_消费与犯罪

第一节 文献综述

一、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相关研究

有关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很多。而在诸多研究中,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的研究则最具紧迫性,因为犯罪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急剧上升的犯罪率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的不断上升,令人担忧。总结学者的观点,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特点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着四大群体性特征——双重性、边缘性、时代性和发展性。双重性主要表现为他们生在农村,长在城市,希望过城市人的生活,但又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持;边缘性主要表现为他们不仅仅居住和生活在城市的边缘,而且也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因此被排斥在城市之外;时代性表现为他们身上的种种特征是时代的产物,是现代化进程中工业化快速发展的产物;发展性表现为他们身上有着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的特征,他们希望融入城市生活,希望被城市人认可,而不愿意再回到家乡去。因此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也呈现出四大特征——低龄化、团体化、侵财性和报复性。

李锡伟通过对广州市人口以及犯罪的统计数据分析后得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行为特征主要是图财、犯罪暴力倾向突出、犯罪随意性、流动性大,其中图财为首要原因,占到51%;团伙作案存在地域性、血缘性、集居性、从众性特征;身份特征主要是25岁以下的小学和初中文化;作案的目的性特征有精神空虚、寻找刺激,对社会不满、寻求发泄[1]。林彭等通过对在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所辖各监狱服刑、年龄在16—26周岁、来自外省市且户籍在农村的青年服刑人员的调查后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团伙犯罪明显,主要表现为结群性与从众性;侵犯财产为目的的犯罪比例占到81.0%;犯罪具有很强的冲动性和盲目性;暴力倾向突出,初犯较多,年龄低龄化;而且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除盗窃、抢劫、伤害等传统犯罪类型外,绑架勒索、抢劫汽车、吸毒贩毒等新型犯罪也日益增多[2]。李然将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特征归纳为以享乐为目的的侵财性犯罪较多、暴力性和报复性较强、犯罪的季节性较强、随机性和冲动性犯罪率较高、团伙化趋势明显[3]。总之,新生代农民工中大多数属于80后、90后,年龄小、涉世不深,因此作案的动机很简单,主要为侵财,而且随机性很强,流动性很大;他们集中居住在郊外,相互影响并发展为犯罪团伙;城市和农村的贫富差距,近年来让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产生报复行为,如报复性抢劫和杀人等。

(二)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在于一个“新”字,表明他们是与以前的农民工不同的一个群体,指1980年以后出生并在城镇务工的青年农民工,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的一代,人称80后、90后农民工。他们有双重性的身份,他们是农民身份,却又在城市长大,或者见证了改革开放后城市的快速成长,他们走进城市,希望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但是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社群隔离却非常严重。城市居民从心理上轻视、贬低他们,不尊重和不理解他们,对他们更多的是歧视、冷漠和排斥,在这种冷漠和隔离中,他们很容易出现心理失范,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他们的参照群体是城市居民,但是体制因素使他们没法成为城市居民,角色落差导致犯罪。

谢建社通过对广东GGF监狱3 230名获罪人员调查发现,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与其成长的环境、受教育程度、家庭生活背景息息相关。成长环境失利、家庭教育缺损、基本权利(健康权、生命权、劳动报酬权、民主平等权和社会保障权等)缺失等导致农民工走上犯罪这条道路。这其中既有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内部因素,也有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和谐因素,是社会失衡的结果。农民工想融入城镇,但是融入城镇的角色定位十分重要,角色扮演成功者,顺利融入城镇生活;角色扮演失败者,其中一部分回到农村,而一部分则被送往监狱[4]。吴鹏森通过概念辨析和理论解释后指出社会化机制缺损和社会参照群体的转换,是第二代农民工犯罪率高的根本原因。第二代农民工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离开农村后,个人与其原有的社会结构已经解体;但是农民工没有融入城市社会,因此也不能嵌入城市社会结构中。迫不得已,农民工在自己的群体中建立了临时性社会结构,从而走上犯罪道路[5]张勇濂发现由于体制性因素和社会方面的客观原因,使得农民工进城后“显型利益”(经济利益)和“隐型利益”(政治和精神利益)均被“剥夺”,工作和生活均陷入困境,与城市居民相比内心产生了“角色落差”,被剥夺感增强,从而导致犯罪[6]。李福芹从犯罪整合理论视角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主要社会原因是社会生存空间缩小(即从政府机构、民间、家庭和社会网络获得的社会支持匮乏),社会化过程中社会约束力的缺失(家庭联系纽带和社会联系纽带的松散和破裂,传统社会对其约束减少),社会化过程中的教育缺失(基础教育薄弱,文化水平较低;个体信念的丧失,人生价值观的扭曲;职业教育不够,劳动技能缺乏导致的城市生存能力和机会较小)[7]

(三)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的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已经不仅仅是农民工的问题,它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产生了重要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农民工犯罪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难题。现代化是农民工犯罪之源,因此我们要从现代化本身去寻找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策略。学者的研究主要是从制度(改变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工服务站)、社会(建设社区和谐文化,关心外来流动农民工,营造社区文化亲和力,消除社会排斥)和农民工自身(加强农民工的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工的自身素质和社会竞争力)几个角度去解决农民工犯罪。

张勇濂提出通过解决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制度导致的深层次问题,解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和就业问题,赋予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城市政治生活的权利,促进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等策略,不要把农民工看作城市的“另类”,而是要改变管理理念,从精神上关怀、照顾农民工,使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减少犯罪[8]。李锡伟建议通过制度防控(改变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社会防控(利用政府力量,建立农民工服务站;加强农民工的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将农民工整合到城市社区建设体系中)和治安防控(以公安机关为主,同时发动各种群防群治组织参与)等减少城市农民工犯罪[9]。唐欢庆建议通过“文化善治”方法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以文“化”人,增强农民主体素质和自身竞争力;以文“化”嫌,弱化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外来歧视冲击力;以文“化”邻,通过建设社区和谐文化,关心外来流动农民工,营造社区文化亲和力;以文“化”法,安排法制规范社会各主体之间的调和力[10]。岳平建议在全国建立综合的户籍制度框架(即递进式户籍制度)、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注重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与精神层面建设、发挥大众媒体和社区的作用消除社会排斥,建立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11]

以上研究主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根源去解剖农民工犯罪的特点、原因和对策,并没有将农民工犯罪融入城市化的大背景中去解释。本章将新生代农民犯罪融入城市化和由城市化带来的城市消费主义大背景中解读农民工犯罪。

二、社会资本的相关理论

社会资本概念由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Bourdieu)提出,他指出,社会资本是现实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这些资源与共同熟识和认可的关系网络有关,它从集体拥有的角度为每个成员提供支持[12]。布迪厄的概念本质上是工具性的,他关注的是个体通过参与群体活动不断增加的收益;社会网络不是自然赋予的,必须通过投资于群体关系来建构,它是其他收益的可靠来源[13]。布迪厄的定义清楚地表明,社会资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社会关系本身,它使个人可以摄取群体拥有的资源;二是这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14]。布迪厄指出了与社会资本密切相关的三个重要概念,即资源、网络和制度。

科尔曼(Coleman)指出,社会资本存在于人际关系结构中,它既不依附于个人,也不存在于物质生产过程中;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它使得两个个体之间建立起了联系纽带,创造和积累社会资本可以为自己带来未来收益;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义务和期待、关系网络、社会规范、权威关系和社会组织[15]

普特南(Putnam)对社会资本的定义则是,与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相比,社会资本强调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社会资本能够提高投资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上的收益[16]。显然,他是从社会结构层面来界定社会资本的。

波特(Burt)把社会资本定义为网络结构给网络中的行动者提供信息和资源控制的程度,他称之为朋友、同事以及更一般的熟人,通过它们获得使用金融和人力资本的机会,亦即“结构洞的社会资本”[17]。他认为社会资本的网络结构受网络限制、网络规模、网络密度和网络等级等因素的影响[18]

林南(Lin,N.)认为,社会资本是从嵌入于社会网络的资源中获得的,社会资本植根于社会网络和社会关系中。因此,社会资本被定义为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可以在有目的的行动中摄取的资源。按照这一定义,社会资本的概念包括三种要素: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资源,个人摄取这些社会资源的能力,个人运用或动员这些社会资源[19]

边燕杰(2004)对社会资本的定义则是“社会资本存在于社会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网络中,社会资本的本质是这种关系网络中所蕴含的、在行动者之间可以转移的资源[20]。任何行动者都不可能单方面拥有这种资源,而是必须通过关系网络来发展、积累和运用这种资源。”他提出,当从个体层面来研究社会资本时,可以分为三个角度:第一,社会资本即社会网络关系,个人的社会网络关系越多,则个人的社会资本存量越大;第二,社会资本即社会网络结构,高密度的社会网络有助于约束个人遵从团体规范,而低密度的社会网络则可以减少这种约束,为占据结构洞位置的个人带来信息和控制的优势,有利于其在竞争的环境中求生和先赢;第三,社会资本是一种社会网络资源,是个人所建立的社会网络,个人在社会网络中的位置,最终表现为借此位置所能动员和使用的社会网络中的嵌入性资源[21]。因此,边燕杰从社会网络关系、社会网络结构和社会网络资源三个角度研究社会资本。

国内对社会资本概念提及比较早的是张其仔(2001),他简单地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网络,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22]。杨雪冬(2000)定义社会资本是处于一个共同体内的个体通过内外部对象的长期交往、互利合作后形成的认同关系,以及在这些关系背后沉淀下来的历史传统、价值理念、信仰和行为规范[23]。边燕杰和丘海雄(2000)认为社会资本是行动者与社会的联系,以及通过这种联系摄取稀缺资源的能力[24]。张文宏(2003)指出社会资本的测量指标包括网络位置、关系强度、嵌入性资源(网络资源和关系资源)[25]。卜长莉(2005)指出,社会资本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基础,以一定的文化为其内在的行为规范,以一定的群体或组织的共同收益为目的,通过人际互动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26]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社会资本包涵社会关系、社会网络、社会信任、非正式规则和社会制度等。在此文的分析中,把社会资本划分为基于个人微观层面的社会关系网络型社会资本、基于中观层面的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资本和基于宏观层面的社会制度安排型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一种能够给行动者带来利益和价值的资本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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