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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时政类期刊转企改制问题的反思

时间:2022-02-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9号文件对期刊编辑部实行“转、并、改、停”方式引起的期刊界热议,是改革开放以来业界反应最强烈的一次,导致期刊改革遭遇瓶颈。从种种政策性矛盾冲突现象可见:期刊转企改制爆发问题是必然的。政府主管部门对游离于管理之外的“无证期刊”临管不到位。
对非时政类期刊转企改制问题的反思_中国科技期刊新挑战:第九届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论坛论文集

对非时政类期刊转企改制问题的反思

田 晓1张美强2

(1.《轻工机械》杂志社浙江杭州310004;2.《新型建筑材料》杂志社浙江杭州310003)

作者简介:田晓,原《轻工机械》杂志社副社长;

     张美强,《新型建筑材料》杂志社社长兼主编

摘 要: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7月下发的《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新出政发〔2012〕9号)文件,引起了期刊界热议。本文从编辑部人员身份转换、收入分配失衡、待遇不公等问题出发,提出调整思路完善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搞好当前期刊改制。

关键词:科技期刊;转企改制;公平公正

1 期刊转企改制引起期刊界热议

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下发的《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下简称:新出政发〔2012〕9号文件)强调:原则上不再保留报刊编辑部体制,对非时政类包括科技期刊进行转企改制。9号文件对期刊编辑部实行“转、并、改、停”方式引起的期刊界热议,是改革开放以来业界反应最强烈的一次,导致期刊改革遭遇瓶颈。

期刊改革文件的主要动作包括4个方面:①有条件的期刊转成传媒企业集团;②三家以上的期刊,可以合并组成企业——杂志社;③行业内指导类期刊可以改为内部资料;④不具备条件的编辑部可以申请停办。面对种种问题,科技期刊界普遍感到茫然与不解,例如,目前中国大学院校出版社仅有108家,而全日制本科院校有两千多家,大部分学报类期刊改制会找不到婆家;早已随中央各部委科研院所被改制成企业的编辑部又面临第二次改革,因为不符合三家以上期刊的规定而不能组成杂志社企业;也有期刊主办单位早按国家改制要求,被上市或者改制成股份制企业,造成非公资金进入而与现行总署〔2012〕9号文件再次明确规定——非公资本不得设立报刊社的政策不符。

按9号文件操作,编辑部体制将不存在,期刊转企改制后编辑人员怎么办?是继续享受原事业编制的待遇、工资津贴全由学校或单位发放;还是只发放工资,编辑部自筹经费办刊和发津贴;或是编辑人员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9号文件政策尚不明确、不完善,后顾之忧阻力大。所出的政策同现实情况出现那么大的距离,却是政府主管部门始料不及的。

从种种政策性矛盾冲突现象可见:期刊转企改制爆发问题是必然的。在先前体制改革中,已造成不公平的分配制度至今尚未解决,《双轨制》或《多轨制》把各类别人员待遇差距拉大,造成了社会不和谐是期刊转企改制的大难题。

2 科技期刊改革发展引起的忧虑

在2012年9月(长沙)第十届全国核心期刊与期刊国际化网络化研讨会议上,中宣部出版局、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领导到会讲话。领导讲话标题用“科技期刊改革发展的深重忧虑”,对期刊改制有三大忧虑(关于政策、改革、发展的三大忧虑)。领导也看到问题所在:现在各编辑部人员身份多,即使同一编辑部既有企业编制,也有事业编制,甚至还有公务员编制,改制转换身份问题多。

再看看中国1999年早期改制的242家中央所属研究院所科技人员,包括所属编辑部改制成企业已深受待遇不公之害。先十八大报告中“公平”被提及20多次,没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三个公平”的社会环境基础,期刊改革势必困难重重,对现状问题根源的反思,这样才有利于期刊改革顺利发展。

3 期刊改制政策同现实情况差距大

3.1 一旦转企改制,员工在职或退休利益受损

报刊编辑部转企改制的结果,员工在职或退休待遇差距马上拉大,又新添和加剧了“双轨制”管理的社会矛盾。

3.2 政策缺乏前后的连贯性

新出政发〔2012〕9号文件上写明:依照《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报刊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其条款“原则上不再保留报刊编辑部体制。”却是否决了上位法规《出版管理条例》中的:“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3.3 先改制成企业的专业期刊难享受优惠政策

先前已改制成企业的原中央部委各专业期刊编辑部,几乎没有享受到科技期刊财税优惠政策,也没有享受到〔2012〕9号文件中提及的国家各种基金对科技期刊的支持,无缘《关于科技情报刊物政策性补贴的规定》。发表科研论著、推广应用技术的期刊,国家在经济上给予政策性补贴,中央级科技、教育类期刊免收发行起点费等。然而没有被改制的某些期刊却近水楼台先得月,获得国家各种基金对学术期刊的支持,两者获取国家支持的待遇往往有天壤之别。

3.4 企业做大做强是市场化行为

9号文件意图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报刊生产力,破解报刊业“小、散、滥”的结构性弊端,实现报刊业转型和升级的目标无可厚非,但“3个(含3个)以上编辑部,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可合并建立1家报刊出版企业”的政策限制不妥。企业做大做强是市场化行为而非行政命令可为。

3.5 对无证期刊泛滥现象至今缺少管理

〔2012〕9号文件仅仅对登记在册的编辑部实行管理,但是对没有登记在册的期刊编辑部即“无证期刊”泛滥现象毫无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对游离于管理之外的“无证期刊”临管不到位。

4 建议和要求

4.1 消除不平等分配制度

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对期刊转企改制爆发的种种问题进行调研,首先解决社会人员身份待遇歧视和分配不公的制度问题。“十八大”再次强调收入分配改革,要求兑现和建立公平的社会改革环境,才有利科技期刊转企改制。国家应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期刊改革消除后顾之忧铺平道路。

4.2 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政策应进一步明确

明确〔2012〕9号文件条款中的模糊提法,如“科研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主办的科技期刊和学术期刊”还是要“加强保障”的政策条款。必须明确如何建立评估“保障期刊”的管理办法,针对“保障期刊”制定专项监管制度,及分清市场化期刊和非市场化期刊的操作规则。

4.3 给转企改制的科技期刊更多的政策扶植

科技期刊改革政策导向应有利编辑部走向转企改制,要为已经成为企业的科技期刊编辑部,补上享受包括税收优惠各项政策的好处。政府政策行为应由管理型向指导型转变,给期刊进入市场化操作松绑;适应国家改革环境,容许一定比例的非公资金进入;认同1家报刊可建立出版企业;让期刊重组、更名,变更主办、主管单位等均按市场规律办;等等。创造期刊拥有自主权,能够主动掌握运行、融资等走向市场的基础条件。

4.4 增加对“无证期刊”和“内部资料”期刊实施同步管理条款

把无证期刊纳入非正式期刊管理范围,有利于出版物市场公正和谐的秩序建立。此类期刊都有一定的专业范围,可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免费分发,彻底消除期刊管理中的盲区和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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