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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自由真实性的质疑

时间:2022-02-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11年底,中国的网民规模已达到5.13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手机网民规模为3.56亿。在总体规模增长的同时,中国互联网进一步向低收入者覆盖。因而,互联网自由不但没有真实性,而且损害了现实社会中的真实自由。
对互联网自由真实性的质疑_国家文化安全研究导论

一、对互联网自由真实性的质疑

现有研究中,主体的有限性、主体客体化以及互联网空间中的商业信息垄断被认为是威胁互联网自由真实性的因素。

在20世纪末,互联网还未普及,所以对互联网自由真实性的质疑主要来自主体的有限性。由于经济、地域等原因,并不是每个人能够使用互联网,与此同时,英语在互联网语言中的主体地位也限制了使用其他语言种类的人自由地通过网络获得信息。因而学者担心互联网带来的并不是自由的解放,而是“知识沟”的扩大、社会阶层的分裂以及社会不公平的加剧。这种担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得到了缓解。截至2011年底,中国的网民规模已达到5.13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手机网民规模为3.56亿。同时,.CN域名总数达到353万个,中国网站总数为230万个[1]。在总体规模增长的同时,中国互联网进一步向低收入者覆盖。2010年个人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网民占比从2009年的18%上升到20.5%,月收入在1501—2000元的网民群体占比也有所上升。无收入群体网民占比有所下降[2]。所以从长远来看,地域、经济以及语言并不会造成互联网主体有限性的问题。也正是因此,此类担忧的声音在21世纪以来日渐消散。

如果说对主体有限性的担忧主要源自社会学的考虑,那么关于主体客体化的讨论则主要源自文化研究的视角。胡春阳认为网络世界中的虚拟自由可能阻碍现实世界中真实自由的实现,“因为主客体关系扭转,主体被客体、被符号吞噬,主体的反思力已不存在”,网络的自由是“名存实亡”的,充其量也只是“自在主义”的体现,绝非真正的“自由主义”[3]。主体的客体化使网络自由替代现实自由成为追求的对象,从而削弱了现实社会中批判力量。因而,互联网自由不但没有真实性,而且损害了现实社会中的真实自由。

互联网空间中无所不在的商业信息对自由真实性的损害同样巨大。互联网自由表象下是金钱的竞技场,处于垄断地位的商业信息传播使自由选择受制于商业巨头的权力阴影下。安德鲁·基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在一个实行匿名制和缺乏文化把关人的媒体世界里,最有权力的实体是那些资金雄厚并擅长市场营销和广告运作的大公司。从理论上看,Web2.0赋予每位业余者同样的发言权;但事实上,只有那些资金最雄厚、嗓门最大、态度最坚决的人的声音才会被大众听见。”[4]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世界中受到商业力量侵袭的自由还有多少真实性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学界的思考并不仅于此,互联网过度自由化给社会文化带来的问题更是被学界广为讨论的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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