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的区别

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的区别

时间:2022-02-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必须依靠实力与智慧的有机统一才能夺取工程创新的成功,缺乏智慧的“蛮干派”和没有实力的“巧舌派”都难免要坠入失败的深渊或止步于成功的山脚之下。由于工程实践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实践方式,并且受本书主题的限制,本节以下对实践智慧的分析和讨论将主要限制在工程智慧的范围之内。
工程智慧_工程创新突破壁

第二节 应对壁垒和陷阱:工程智慧

如上所述,工程创新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进行选择和建构与不断越过壁垒和陷阱的过程。要想进行成功的选择和建构,要想成功地突破壁垒和躲避陷阱,必须具有一定的实力,同时还要有足够的智慧。

没有智慧,无异于行尸走肉;没有实力,无异于虚幻幽灵。必须依靠实力与智慧的有机统一才能夺取工程创新的成功,缺乏智慧的“蛮干派”和没有实力的“巧舌派”都难免要坠入失败的深渊或止步于成功的山脚之下。

本节不讨论实力方面的问题,而把分析和讨论的重点放在智慧这个主题上。

一 爱因斯坦式的理论智慧与诸葛亮式的实践智慧

创新需要智慧。中国古代一向有“人为万物之灵”的说法。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万物之灵,关键之点就是人有智慧。

人的智慧有两种类型: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22]一方面,这两种智慧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割裂;另一方面,二者又有根本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实践智慧的具体内容和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由于工程实践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实践方式,并且受本书主题的限制,本节以下对实践智慧的分析和讨论将主要限制在工程智慧的范围之内。

徐长福在《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中曾经从哲学角度研究了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的性质和关系。他主张明确地为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这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划界,反对二者互相僭越。他认为,一方面,应该“用理论思维构造理论”,“理论的实践意义不在于充当生活的蓝图,而在于为包括工程设计在内的人生筹划提供有约束力的原理”;另一方面,应该“用工程思维设计工程”,“工程设计的目的不在于坚持某种特定理论却不惜贻误生活,而在于依循一切有约束力的理论以为人类实践预作切实可靠的筹划”。[23]

对于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的性质和基本特征,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对比和分析。

(1)从智慧活动的性质和目标导向方面看,理论智慧是真理导向的思维和智慧,而实践智慧是价值和目标导向的思维和智慧。理论智慧主要表现为发现普遍规律的智慧,而实践智慧主要表现为制定特定计划并实现该计划的智慧,工程智慧更直接表现为造物的智慧。

更具体地说,科学家的理论智慧主要体现为科学发现的智慧,发明家的实践智慧主要体现为技术发明的智慧,设计工程师的实践智慧主要体现为工程设计的智慧,企业家的实践智慧主要体现为以产品占领市场的智慧,军事家的实践智慧主要体现为打胜仗的智慧,运动员的实践智慧主要体现为拿冠军的智慧,如此等等。在整个人群中,有的人长于理论智慧,有的人长于实践智慧,有的人更在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两个方面都有卓越表现。[24]

(2)从智慧成果(思维结果)的特征方面看,理论智慧的结果是共相(共性)的“虚际建构”,而实践智慧的结果则是殊相(个性)的“实际建构”。“理论性的知识作为认识过程中的理性认识活动的产物,它是以反映已有事物的共相为特点的,它是以全称判断、范式(paradigm)或研究纲领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而行动方案或工程活动的计划却是以设计尚未存在的人工事物的殊相为特点的,它是以设计蓝图、行动命令、操作程序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25]其实,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需要的是实践智慧,它与形成理论性知识所需要的理论智慧是性质不同的两种智慧,二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3)从“思维对象”和“思维方式”的特征方面看,理论智慧是面向“现实世界”(或“一切可能世界”)的“现实实在对象”而进行的思维活动,而实践智慧则是面向“可能世界”(“未来世界”)中“可能的实在对象”和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进行的思维,特别是与实践活动结合在一起的思维。冯·卡门说:“科学家发现已经存在的世界,工程师创造从未存在的世界。”[26]冯·卡门的这个论述精辟地阐明了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在思维对象和思维方式方面的基本分野。如果把冯·卡门的这个观点使用更具抽象性的哲学范畴(特别是“有”与“无”、“现实”与“可能”)来表述,那么,理论思维和理论智慧的对象是“现实世界”之“实有”,而实践思维和实践智慧的对象就是现实世界之“虚有”以及从“今日可能世界”之“虚有”向“未来现实世界”之“实有”的“转化路径”。

(4)从思维主体和智慧主体方面看,理论智慧是无“特定主体依赖性和特定时空依赖性”的思维和智慧,而实践智慧则是具有“特定主体依赖性和特定时空依赖性”的思维和智慧。理论智慧是不依赖于特定主体和特定时空的智慧,理论智慧的灵魂和基本特征是具有对于具体主体和具体时空的超越性。因而,“理论智慧的成果”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这里既不可能有什么依赖于具体主体的“无产阶级物理学”,也不可能有什么依赖于具体空间地点的“德国物理学”[27]。可是,实践智慧的灵魂和基本特征却是具有“此人此时此地”的个别性(当时当地性),它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于是,在诸葛亮的“空城计”成功后,如果有别的什么“公孙亮”在另外什么地方照搬“空城计”,他就可能要当俘虏了。总而言之,理论智慧和科学智慧的灵魂是对于特定主体和特定时空的超越性,[28]而实践智慧和工程智慧的灵魂是具有对于特定主体和当时当地的严格依赖性。

(5)从思维范围和所受限制方面看,理论智慧以寻找自然因果关系、“自然极限”和“自然边界”,发现规律、共相为思维的基本内容和特征,理论智慧是无限性的智慧;而实践智慧则以制定行动目标、行动计划、行动路径,进行多种约束条件下的满意决策为思维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实践智慧是有限性的智慧。

如果用舞台和戏剧作比喻,理论智慧是自由思维和挣脱思想枷锁的无限思维的戏剧,而实践智慧则是在各种具体限制下给思维戴上枷锁后所上演的戏剧。理论智慧舞台上的主角是爱因斯坦式的人物,而实践智慧舞台上的主角是诸葛亮式的人物。理论智慧是“书本上”、“学院里”的智慧,实践智慧是“战场上”、“市场上”、“政坛上”、“运动场上”的智慧。[29]

总而言之,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是两种不同的智慧。二者的分野不但表现在“必然性”和“机遇可能性”之不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可重复性”和“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不可重复性”的不同,而且表现在“保证成功的确定性”和“对于成败的不确定性”的区别上面。

应该强调指出,尽管“机遇可能性”、“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不可重复性”和“对于成败的不确定性”都是实践智慧的内在特征,但古今中外都有许多人不愿意相信这些“不确定性”,他们宁愿相信(更准确地说是迷信)在实践智慧领域也可以达到“百分之百”的必然性,于是就出现了种种“似是而非”的观点。

围绕实践智慧的一种常见的错误观点是把实践智慧解释为“全知全能的智慧”或“算命先生的智慧”。基督教早期哲学家曾经企图使人们相信未来的一切事情都是由全知全能的上帝所决定的,对于上帝来说,没有任何东西是不确定的,未来的一切事件都是必然的。在我国历史上也不断有人宣传可以“预决吉凶”,可以“料事如神”,于是就有了“事有必至”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30]

与“事有必至”的传统观点相反,我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金岳霖提出了“理有固然,势无必至”的观点。这个观点不但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启发意义。

金岳霖在《论道》中说:“共相底关联为理,殊相底生灭为势”,“个体底变动,理有固然,势无必至”。[31]金岳霖又说:“即令我们知道所有的既往,我们也不能预先推断一件特殊事体究竟会如何发展。殊相的生灭……本来就是一不定的历程。这也表示历史与记载底重要。如果我们没有记载,专靠我们对于普遍关系的知识,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有孔子那么一个人,也绝对不会知道他在某年某月做了什么事体,此所以说个体底变动势无必至。”

对于“理势”关系,存在着两个根深蒂固的错误认识:一种错误观点是认为“既然势无必至,理也就没有固然”,另一种错误观点是认为“既然理有固然,所以势也有必至”。金岳霖尖锐指出,休谟的错误就是前一种错误。对于后一种错误观点,金岳霖没有指名道姓地落实到一个人身上,而只笼统地批评了那些“对于科学有毫无限制的希望的人”,如果这里一定要补充一个具体的代表性人物,那么,拉普拉斯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人物了。

金岳霖明确指出:“势与理不能混而为一,普通所谓‘势有必至’实在就是理有固然而不是势有必至。把普通所举的例拿来试试,分析一下,我们很容易看出所谓势有必至实在就是理有固然。”[32]

许多人把诸葛亮的神机妙算理解为诸葛亮可以必然性地预见和预决未来的特定事件,这实在是一种大错特错的认识。严格地说,《三国演义》在对诸葛亮这个艺术形象的塑造中,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这种错误认识的倾向和色彩。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批评《三国演义》“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这实在是以思想家和文学批评家的睿智而与哲学家取得了“殊途同归”的认识。

在认识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的关系以及实践智慧的基本性质和特征时,一个核心观念必须认识到:学习和创新之道,理有固然;此人此时此地,势无必至。

理论思维的内容和对象是不依赖于具体主体和具体时空条件的共相,而实践思维的内容和对象是依赖于具体主体和具体时空条件——具有此人此时此地特征——的殊相,因而,在进行理论思维时,其结果是不随具体时间和空间而变化的,无论是300年前或300年后,也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如果他们研究的是同样的一个自然科学问题,他们必定得到同样的结论。总而言之,理论思维和理论智慧是不带有“此人此时此地”特征的思维和智慧。

可是,实践智慧就不同了。由于实践智慧具有当时当地性特征,而“当时当地性”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出现了所谓“时机”问题——包括所谓“初始条件敏感性”问题,于是,把握“时机”就成为实践智慧的一个关键内容。

众所熟知,实践智慧的关键常常表现为把握住“时机”。所谓把握时机,从正面看,就是说在时机不成熟时,必须耐心“等待”适当的时机的出现,不能轻举妄动;而在时机到来时,必须“当机立断”,不能有丝毫的犹豫。从反面看,就是说在时机不成熟时轻率鲁莽而行,或者在时机到来时“当断不断”、犹豫不决,都会导致失败的结果。于是,实践智慧不但可以表现为“等待良机出现”的智慧,而且可以表现为避免犯“错失良机”的错误。

从理论和实践上看,时机之所以往往成为关键问题,皆源于“势无必至”。如果真像有些人所宣称的那样是“势有必至”,那么,时机的问题也就从根本上被“消解”了。

二 战争隐喻的启发性与局限性

由于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实践智慧中“军事实践智慧”常常表现得最具戏剧性,即在战争中实践智慧往往会得到最直接、最典型、最奇妙、最惊人的表现,于是,许多商人、企业家、创新者便情不自禁地要从战争实践中汲取灵感,希望能够从军事智慧和战争理论中寻找指导、借鉴和启发。

我国在2000多年前就有人在研究商业和市场问题时使用了战争隐喻。

《管子·轻重甲》:“桓公曰:‘请问用兵奈何?’管子对曰:‘五战而至于兵。’桓公曰:‘此若言何谓也?’管子对曰:‘请战衡,战准、战流,战权、战势。此所谓五战而至于兵者也。’桓公曰:‘善。’”对于这段话的含义,马百非解释说:“所谓战衡,战准、战流,战权、战势者,皆属于经济政策之范畴。一国之经济政策苟得其宜,自可不战而屈人之兵。何如璋所谓‘权轻重以与列强相应,即今之商战’者,得其义矣。”[33]

史记·货殖列传》云:“待农而食之,虞[34]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又云:“言富者皆称陶朱公(即范蠡)”,“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于家。’……乃治产积居,……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可见范蠡离越后经商致富时运用了他助勾践平吴的战争经验和军事理论。到了战国时期,白圭提出了更明确而系统的经济理论。《货殖列传》云:“天下言治生祖白圭。”白圭云:“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

在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历代王朝基本上都实行轻视和抑制商业的经济政策,特别是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占据优势地位,如果说国内的经济竞争还能够偶尔露峥嵘,那么,就国际范围的经济形势而言,我国在鸦片战争之前基本没有遇到“商战”问题。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我国关于“商战”的思想和理论也一直停滞在“萌芽阶段”,没有大的发展。

鸦片战争是我国历史发展进程的一个大变局。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的新潮激荡中,“商战”之说终于艰难地“浴血”而出了。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洋务运动的领袖人物曾国藩已经谈到了“商战”,但他却是在否定的意义上评价“商战”的。曾国藩说:“至秦用商鞅,法令如毛,国祚不永。今西洋以商战而字为国,法令更密如牛毛,断无能久之理。”[35]以曾国藩之深思睿智,走在时代前列,而竟然如此评价“商战”,足见在这个问题上要真正取得认识上的突破是何等困难了。

但潮流和形势毕竟强于个人,没有用多长时间,“商战”之论就应时而出了。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更明确提出了“商战”论:“自中外通商以来,彼族动肆横逆,我民日受欺凌,凡有血气孰不欲结发厉戈,求与彼决一战哉!”然“战”有“兵战”和“商战”两种,“习兵战不如习商战”。[36]与之同时,何启、胡礼垣、马建忠等人也明确倡言“商战”,到了20世纪,“商战”思想和观念在中国就更加广泛传播和流行了。

20世纪,在新科技和新一波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科技日新月异,经济增长速度史无前例,制度变迁之急剧令人惊讶,国内外市场竞争空前激烈,许多人都深刻感受到“市场如战场”。正是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各种以“商战”、“科技之战”、“创新之战”为主题或基本隐喻的论著便数不胜数地出现了。

由于对于“创新之战”的“战略”、“策略”、“战术”、“战法”等问题已经有许多研究和论述,本节也就不再对这些具体问题饶舌。本节以下仅着重分析战争隐喻中的两个具体问题:奇正问题和战争隐喻的局限性问题。

战争和创新的目标都是要取得胜利。怎样求胜呢?战法无非有两大类:用正和用奇。

因为“奇”和“正”是两类不同的思路和战法,于是就出现了关于应该怎样认识和运用奇与正、应该怎样处理奇正关系的问题。

奇正问题首先是在《孙子兵法》中提出来的。《孙子兵法·兵势》曰:“凡战者,以正合(合:交锋),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

唐太宗与李靖问对》中对于奇正问题进行了更具体的分析和讨论。《武经七书注译》说:“奇兵、正兵,它的含义较为广泛,一般可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在军队部署上,担任警备的部队为正,集中机动为奇;担任钳制的为正,担任突击的为奇。(2)在作战上,正面进攻为正,迂回侧击为奇;明攻为正,暗袭为奇;按一般原则作战为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特殊的原则作战为奇。”[37]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在《管理决策新科学》中,把运筹决策方式分为程序化方式和非程序化方式两种类型,从奇正划分观点来看,程序化决策方式为“正”,而非程序化决策方式为“奇”。

用奇和用正的目的都是为了取得胜利和成功。虽然在小说、传奇、电影、历史中,“出奇制胜”的事例常常为人津津乐道,可是,这绝不意味着在实践中“出奇”一定能够“制胜”,而“用正”一定会失败。

必须清醒认识到:奇正和胜败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唐太宗与李靖问对·卷上》云:“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亦胜,奇亦胜。”这也就等于说:“不善用兵者,正亦败,奇亦败。”如果把以上两个论断结合起来,恰好应了我国的一句古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在工程创新之战中,也存在着奇正问题。一般地说,使用“常规技术”为正,使用“突破技术”为奇;“渐进主义”战略为正,“突变主义”战略为奇;“循规蹈矩”为正,“打擦边球”为奇;“常规策略”为正,“非常规策略”为奇;进入成熟市场为正,开拓新兴市场为奇;和多数人“保持一致”为正,和多数人“唱反调”为奇;相信“流行理论观点”为正,“独出心裁”为奇;“随大流”为正,“逆流而动”为奇,如此等等。

按照以上分析,创新——特别是重大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各种创新在内)——都属于“出奇”的范畴或类型。

习惯于遵循常规的人,创新能力不足,或者简直就是惧怕创新,他们不敢创新,不能创新,于是,当创新的奇兵奇袭而来的时候,他们在技术、商业和市场的“战场”上成了落伍者、失败者。

可是,现实和理论分析又告诉我们:奇兵和奇袭绝对不等于胜利和成功,因为奇兵和奇袭也可能遭遇失败。

本书一开头就强调了创新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虽然人们逐渐认识到,创新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手段,同时也是巩固企业战略位置的可靠途径,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创新与企业的成功没有必然的联系。在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历史中不乏失败的例子,有些例子中甚至造成了惨痛的结果。”[38]例如,本书下篇中谈到的关于“协和式飞机”的“创新”就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典型案例。

应该注意:“新技术给我们的启示并不简单。管理者应对任何回答新技术复杂挑战的简单答案持一种正确的怀疑态度。”应该认识到“大力投入是必要的,但你也必须保留其他选择”,“成功者常常是开拓者,但多数开拓者却失败了”。“做个开拓者有巨大的回报,只要你能幸存下来,但增加成功的机会需要耐心。开拓本身就有风险性,但没有必要冒愚蠢的风险。”[39]

在工程创新活动中,战争隐喻给我们的基本启发就是创新者必须知己知彼,知败知成;察势谋划,妙用奇正;突破壁垒,躲避陷阱。

对于战争隐喻,我们不但应该承认其合理性和启发性,而且必须注意它也有任何隐喻都难免的局限性,特别是要注意避免战争隐喻可能造成的某些严重误解和误导。

在这个问题上,最严重并且最容易出现的是在认识行动目标和处理竞争与合作问题时可能出现的误解和误导。

《创新管理》中说:“军事隐喻可能会产生误导。企业目标与军事目标不同,换句话说,企业的目标是形成一种独特的能力,以使它们能比竞争对手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不是调动充足的资源消灭敌人。过多的关注‘敌人’(例如,企业竞争者),可能会导致战略过分强调形成垄断资源,并以牺牲可获利的市场和满足消费者需要的承诺为代价。”[40]

一般地说,战争双方是“纯对抗”而“无合作”的关系,战争的结果是一定要分出胜负。在博弈论中有所谓“零和博弈”:胜方所得为“正”而败方所得为“负”,正负相加,双方所得的总和是“零”。如果说在“零和博弈”中还有一方所得为“正”,那么在现实社会的军事战争中还存在着双方皆输——甚至同归于尽——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把它命名为“双负博弈”。

在市场竞争中,虽然“零和博弈”或“双负博弈”的情况也是存在的甚至可以说是屡见不鲜的,可是,由于市场竞争毕竟不完全等同于军事方面的战争,二者在对立的性质和类型方面都有很多不同,于是,市场竞争的性质常常就不再只是“零和博弈”或“双负博弈”,而可能出现“双赢”结果了。

由于市场竞争的基本目标不是“消灭对方”,市场竞争常常可能出现“双赢”结果,于是,在创新活动和市场竞争中,在应该如何认识与处理竞争与合作这个问题上往往便不能简单套用战争隐喻了。

由于市场活动中存在竞争关系,同时也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战争隐喻的影响,许多创新者常常在思想上互为“敌人”,认为必须让对方输才能使自己赢,于是,创新活动和商业竞争就成为“胜者为王,败者灭亡”的战争。

目前,由于实践和理论的新发展,传统观念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受到了挑战。传统的观念是找准竞争者,寻找“打败”竞争者的方法,而新观念却是要寻求合作者。

在二战之后,日本企业的崛起引起了全世界的瞩目。日本企业在不长时间内在许多领域都“超过”了原先曾经不可一世的西方大企业。日本企业成功的经验何在呢?瑞典学者哈里森通过对日本企业——以佳能、索尼和丰田为代表性案例——的深入调查研究,认为日本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它们进行创新时“不再只限于‘掌握技术诀窍(know-how)’,而是取决于‘寻求合作者(know-who)’”。哈里森说:“公司要保持发展势头并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就应该把重点从内部专业化转移到通过合作关系来学习。”[41]

如果说这个关于强调并突出“寻求合作者(know-who)”重要性的观点还只是“实践经验的总结”,那么,美国学者关于“竞合(co-opetition)”[42]概念的提出就是在理论领域和观念水平上对传统观念所提出的挑战了。“竞合”这个概念是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内勒巴夫和哈佛商学院教授布兰登勃格提出的,他们在其另辟蹊径的著作《竞合》中对竞争和合作关系进行了新的分析和阐述。在该书“中文版序言”中,内勒巴夫和布兰登勃格说:“让我们从认清商业不是战争开始!一个人不必击败其他人才取得成功,当然商业也不是和平。在竞争客户时冲突难以避免。商业既不是战争也不是和平,商业是战争与和平。因此商业的战略需要同时反映出战争的艺术与和平的艺术,而不只是战争的艺术。”[43]有人评价说:“在‘竞合’模式中,大家彼此合作和竞争,以创造出最大的价值,这是近年来最重要的商业观点之一。对于需要进行合作和竞争的企业,网际网络和行动技术使这种模式更具必要性,它让人能够透过信息共享和整合简化程序来运用各种关系。在现今的网络经济中,竞合是找出新市场商业和开发商业策略的强大利器。”

与“竞合”概念相呼应,洛根和斯托克司提出了“合作竞争(collaborate for compete)”这个类似的概念。洛根和斯托克司认为:“通过合作实现知识共创与共享,已经成为当今组织走向成功的关键。但遗憾的是,大多数商界人士并不具备合作的意识,他们只考虑如何竞争。在如今这个以网络相连的世界中,这种普遍心态构成了人们从事商业活动的主要障碍”,应该认识到在当前这个“合作时代”,“合作是缺省环节”,“只有通过合作,通过知识的共享与共创,一个组织才能够将其所有成员、客户、供应商和商业伙伴共同拥有的全部知识发挥到极致”。[44]

综上所述,对于战争隐喻,一方面,需要重视其重要的启发性作用,努力从中汲取灵感和智慧;另一方面,又要认识到这个隐喻难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应该努力避免由于这个隐喻而进入某些思想上的误区。

三 “创新扩散”是创新“全过程”的第三阶段

对于创新的含义和创新所指的对象,不同的人常常有不同的理解。

在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后,许多人都开始重视创新问题。可是,正如许多研究创新理论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虽然熊彼特已经明确指出创新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发明不等于创新,但在熊彼特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把发明与创新混为一谈仍然是常见的现象。许多人往往过分夸大了发明的地位和作用,而轻视甚至忽视了“发明之后”的“商业化”环节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后来,有些学者针对那种把发明与创新混为一谈的流行观点,更加尖锐地指出发明不等于创新,事实上,许多发明都未能推向市场,“发明之后”的商业化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和最关键的环节。弗里曼和苏特更明确地把创新定义为“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应用”。[45]根据这种认识,那些没有投入商业应用的发明都不属于创新的范畴,这就把创新和发明明确区分开来了。

弗里曼和苏特把创新定义为发明的首次商业应用的观点很快被许多学者——如笛德[46]、史密斯[47]等——所接受,我国的许多学者也接受了这个观点。

笛德说:“人们经常混淆‘创新’和‘发明’这两个概念,而实际上后者只是使一个好的创意变成广泛有效的实际应用这个漫长过程的第一步。一位优秀的发明家并不能保证他的发明能够获得商业成功。无论产品或创意有多好,不关注项目管理、市场开发、财务管理以及组织行为模式等要素,企业是不会获得成功的。”[48]

“发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新颖性’,但是在这个阶段它们还不能被推向市场,生产一个单件商品与大批量、稳定地生产消费者所需要的日常用品完全是两码事。”[49]

“实际上,19世纪大多数发明项目的发明者的名字都已经被人遗忘;人们将那些将发明拓展于商业应用的企业家的名字和发明联系在一起。”[50]

在纠正了那种把发明与创新混为一谈的错误观念后,有人就把从发明到产品的整个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51]

img8

在以上图框中,创新的“扩散”不属于创新。可是,根据本书的观点,我们认为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现实意义方面看,都必须把“创新的扩散”也看做是创新的一种类型或形式,据此就得出了关于创新“完整过程”的以下图框:

img9

根据这个图框,创新活动的全部过程应该包括三个阶段:发明、“首次商业化”(亦可称为“狭义创新”)和“创新扩散”(亦可称为“扩散型创新”)。这三个环节或阶段各有自身的特殊作用和重要意义,忽视或轻视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或阶段都是错误的。

从第一阶段发展到第二阶段,再演进到第三阶段,创新活动的规模和社会影响愈来愈大,而其“重心位置”却愈来愈低。如果说第一阶段是“源头创新”(亦可称为“创新源头”),第二阶段是“上游创新”(亦可称为“创新上游”),那么第三阶段就是“下游创新”(亦可称为“创新下游”)了。

更加重要的是:如果说前两个阶段的活动在本质上还只是微观经济和社会领域的问题,那么,以“扩散速度”和“扩散规模”为表现形式的“创新扩散”就不单纯是微观经济和社会领域的问题,而是属于宏观经济和社会领域的问题了。

在创新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中,人们不但必须重视发明问题,而且必须高度重视“首次商业化类型的创新”和“扩散型创新”问题。可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理论重点、“思想风气”和“舆论兴奋点”上,某些带有严重片面性的观点一直广泛流行,许多人往往只重视发明或“首次商业化”的重要性而严重忽视或轻视“创新扩散”的重要性——这种片面性观点认识是必须加以修正的。

以往,许多人常常习惯于主要从技术发明、专利审查和狭义创新的角度看问题,于是,在进行理论分析和活动评价时,是否“率先发明”和进行了“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应用”便成为“第一标准”,成为最重要的焦点问题。可是,如果我们从宏观社会经济的角度分析问题,焦点便会转移,“创新扩散”就势不可当地将成为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正如著名经济史学家内森·罗森伯格所指出的:“技术变迁的社会与经济后果是它们扩散速度的函数,而不是它们第一次应用时间的函数”,这里,“需要仔细观察的重要社会环节就是它扩散的过程”。[52]

在研究创新活动和创新过程时,任何轻视创新扩散的作用和意义的思想和观念都是错误的,而应该把“创新扩散”当作一个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问题来分析和研究。

四 创新扩散与工程实践智慧的第三种形式

如上所述,工程创新过程可以划分为三大阶段,并且这三个阶段都必须运用实践智慧。由于这三个阶段在活动性质、活动环境、活动目标上都有很大不同,必须突破不同类型的壁垒,必须躲避不同性质的陷阱,这就导致了工程智慧的具体内容和具体形式在这三个不同阶段中有不同的表现,从而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或曰三种不同形式)的工程实践智慧——发明的智慧、(狭义的)创新的智慧和创新扩散的智慧。

这三种不同形式的工程实践智慧之间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有“得当”与“不得当”之分。三种不同形式的智慧应该受到同样的重视,而不能厚此薄彼;应该使其各得其所、相互贯通,而不能错位甚至僭越、“短腿”甚至“缺位”。

在上述三种不同形式的智慧中,最早得到承认的是“发明需要智慧”,后来许多人也承认了“(狭义)创新需要另外一种形式的智慧”,可是至今仍然有一些人不愿意承认“创新扩散也需要特殊形式的智慧”——这实在是一种不应有的偏见。

发明家是有智慧的——因为他们已经表现出了发明的智慧,但发明家往往会在把自己的发明推向市场时遭遇失败,其失败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仅仅有发明的智慧而缺乏创新的智慧。与此类似,首次商业化成功者不一定必然在下一步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胜利,因为,学习者可能依靠高超的创新扩散智慧而打败原先的领先者。

历史是有情而又无情的。因为历史将记载并肯定在创新三阶段中“发明者”、“首次把发明商业化的创新者”和“成功的学习者”这“三类人(或企业)”的历史地位和历史功绩,但历史同时也会不留情面地把那些由于三种不同形式的智慧“错位、僭越、缺失”而坠入失败深渊的教训记载下来。

市场也是有情而又无情的。因为市场会以自己的方式对三种不同形式的智慧给予不同方式的适当“奖励”,同时,市场也会无情地惩罚和淘汰那些在三种不同形式的智慧中犯了“错位、僭越、缺失”错误的个人和企业。

创新扩散需要智慧。扩散创新的智慧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领先者向追随者“主动进行扩散的智慧”,二是追随者向领先者“主动学习的智慧”。[53]

创新者由于完成了对发明的“首次商业化”而成为市场上的“领先者”。由于市场经济不是“垄断经济”,“领先者”不能成为“垄断者”,于是在“领先者”之后必然要出现“追赶者”、“学习者”。[54]“追赶者”、“学习者”逐步增多的过程就成为了创新逐步扩散的过程。

创新扩散和扩散创新的智慧都是必须进行深入研究的重大问题。对于“追赶者”和“创新扩散”问题,这里想阐述以下几个观点。

(1)领先者可能一直领先,但追赶者(学习者)也有可能后来居上,甚至很快地后来居上并“淘汰”最初的领先者。

创新者和追赶者在市场竞争中,既有创新者“胜”而追赶者“败”的事例,也有创新者“败”而追赶者“胜”的事例。以下就是David J.Teece列举的若干典型事例。[55]

img10

对于学习者(追赶者)和领先者的关系,福布斯在《从追随者到领先者》[56]一书中进行了许多精辟分析,书中还对发展中国家至今仍然广泛流行的许多错误观念提出了尖锐批评。由于在国际范围和国际市场上,发展中国家主要是以学习者的身份出现的,所以,这本书就成了一本需要向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界人士大力推荐的著作。我们相信,如果能够认真研读《从追随者到领先者》一书,许多流行的错误观念将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化解。

(2)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来说,善于学习和善于创新同样重要。不但发展中国家必须具有强大的学习能力,而且发达国家也已经认识到强大的学习能力是必不可缺的。

人的智慧不但表现为能够发现、发明和创新,而且表现为能够学习;与前者相比,学习的意义和重要性是毫不逊色的。人类社会的进步,不但要依靠发明,而且要依靠发明后的创新;不但要依靠创新,而且要依靠创新后的学习和创新的扩散。

在这个普遍重视创新和创新成果日新月异的时代,任何人、任何企业、任何国家都不可能“阻止”别人创新,于是,任何个人、企业、国家都要面对“一旦别人率先创新,自己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不但发展中国家需要面对这个问题,而且最发达的国家也不能幸免。

当前是一个创新的时代,但所谓“创新时代”的含义绝不是主张每个人、每个企业都要在技术等方面“自给自足”地进行“创新”——往往是无意义的“重复创新”。相反,当前这个“创新时代”的基本特征恰恰在于它同时又是一个需要人人都善于学习和能够使创新迅速扩散的时代。

著名学者罗森伯格在《探索黑箱》一书中曾经语重心长地提出了一个问题:“美国能学会更好的模仿吗?”

对于美国也必须善于学习的问题,布鲁克斯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有一段精彩发言:“成功的模仿,决非人们形容的缺乏创作力的征兆,而是学习独创性的第一步。对个人是这样,对国家而言也同理,美国人可能已经在对原创力和个人创造力近乎迷恋的崇拜中忘记了这一点。也许正是那些仍然顽固地尝试着去重新发明已经存在着的东西的人,才会遭遇创新竞赛的失败。”[57]

有些人常常片面夸大技术首创者和领先者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又片面贬低和忽视技术模仿者和学习者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广泛流行的观点已经产生了严重的误导。在工程创新过程中,在“创新之战”中,个人、企业、地区、国家不但必须善于创新,而且必须善于学习。创新能力和创新智慧不足必定导致落后,而学习能力和学习智慧的缺乏也必定导致落后和失败。

(3)创新扩散过程中必然遇到本身特有的壁垒和陷阱,需要运用“扩散创新的智慧”来越过这些壁垒与陷阱。“扩散创新的智慧”是与“发明的智慧”和“创新的智慧”“并列”的第三种类型的工程智慧。

在本书的分析和论述中,壁垒和陷阱是最基本的隐喻。在创新过程的三个不同阶段中,所出现、所隐藏、所遇到的壁垒和陷阱在性质和特点上是形形色色、类型不同的。一般地说,在创新过程的三个不同阶段中出现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壁垒和陷阱,创新者要想在三个不同阶段取得成功就必须具有和运用相应的不同类型的实践智慧。

在创新扩散时,其所遇到的“扩散壁垒”在“壁垒高度”和“突破难度”上,有时——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会不亚于发明和创新。例如,斯蒂芬逊发明火车时必须突破的是“发明壁垒”,把火车首次商业化需要突破的是创新壁垒,而在晚清时期的中国,当最初要在中国建设铁路时,其所需要突破的就是“扩散壁垒”了。谁能说要突破这个“创新扩散壁垒”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呢?

要成功地进行创新扩散,就必须拥有和善于运用“扩散创新的智慧”。如果没有足够的“扩散创新的智慧”,创新扩散活动就要遭遇失败。“扩散创新的智慧”在表现特征上与“发明的智慧”和“创新的智慧”是颇有不同的,但在同样属于“实践智慧范畴”方面是没有区别的。

在“完整的工程智慧”中,“发明的智慧”、“创新的智慧”和“扩散创新的智慧”这三种不同形式的智慧是缺一不可的,它们只在“智慧的具体形式”和“智慧的具体内容”方面上有区别,而不存在“智慧水平”方面的区别。

就“智慧的具体形式”和“智慧的具体内容”而言,“扩散创新的智慧”主要表现是要善于选择最需要的“创新源”和善于选择适当的“扩散方式”与“扩散路径”等。

应该强调指出,创新扩散的过程(追赶和学习的过程)绝不仅仅是一个单纯模仿的过程。在创新扩散过程中,学习者不但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适合“自身情况”和“当时当地”情况的新思考、新变通、“新集成”,而且常常需要在学习和消化过程中进行“消化型改进”和积累性创新。学习和创新常常不是可以“截然区分”的,学习过程本身常常就是一个融学习和创新为一体的过程,对于这种类型的学习,一个更确切的名称应该是“消化性学习”或“创造性学习”。在创新扩散的过程中,所扩散的对象和内容不但在数量上有了放大,而且必然通过“积累性改进”使扩散的对象和内容“在水平上”有不断的提高。这种与扩散过程相伴随的积累性改进往往可以取得惊人的效果。

(4)扩散速度和扩散规模问题是宏观经济和社会方面的问题。从国家甚至世界范围看问题,最关键的问题不但在于有了一个“孤独的领先创新者”,而且更在于通过快速扩散和大规模扩散逐步出现“众多的追赶者”。如果没有成功的创新扩散,创新的宏观经济效果和宏观社会目标就不可能达到和实现。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能力为创新扩散创造出一种合适的机制,那么,社会中即使有了创新,这些创新就只能是社会中的“创新孤岛”——哪怕是“高耸的孤岛”。从全社会的观点来看,最重要的问题是要在“创新源”出现后能够出现“创新广泛扩散”的“局面”。

没有创新者,学习者就没有学习对象和学习内容;没有学习者,创新者就会成为“孤家寡人”,创新成果就不能充分发挥其社会作用,全社会就不可能真正分享创新的胜利果实。

发明、创新和创新扩散的关系就是“一马当先”和“万马奔腾”的关系。一马当先之后,可能会出现万马奔腾的局面,但也可能出现仅有一骑在沙漠绝尘而“后不见来者”的情况。“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才是春。”必须通过扩散、学习、传播、追赶的过程,万紫千红的春天才能到来。从社会整体的观点看问题,不但必须重视发明,重视作为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应用的市场创新,而且必须同样重视创新的扩散。

本书之所以把创新扩散问题放在理论篇的最后,是因为这个问题不但涉及了微观经济学和“工程创新过程论”的微观问题,而且也涉及了宏观经济学和“工程创新过程论”的宏观问题。

“发明”和“首次商业化”在本质上都主要是微观问题,而“创新扩散”——特别是扩散速度和扩散规模——问题的本质却是宏观问题。

从本质上看,发明和创新活动都具有公共性,它们并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或个别行为。可是,如果没有随后的扩散过程,任何创新都将一直停留在仅仅是个人的偶然兴趣或偶然爱好的水平和阶段上,发明和创新活动的“公共性”就都将只是一种“潜在”的公共性。必须通过创新扩散的活动和过程,发明和创新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才能得以实现与最终体现。

人的实践智慧不但表现为发明和创新的智慧,而且表现为学习和扩散创新的智慧。无论从微观尺度看还是从宏观尺度看,社会都是必须通过创新与学习(创新的扩散)的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才能顺利进步的。如果没有创新,学习就没有对象,社会从整体上看就要长期停滞在落后的水平上;如果没有学习,个别的创新就要成为“孤立”的社会现象,社会也难免在整体上长期停滞在落后的水平上。

回顾历史,鲍莫尔认为:“资本主义的独特之处在于创新而非发明”;“尽管很多其他经济类型中也有惊人的大量发明,然而,它们都没有这样一种能够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创新的机制,更不用说将这种机制固定下来成为一种常规”;“在古罗马和中世纪的中国,阻碍创新活动的主要问题并不是缺乏发明,而是缺乏创新过程中其他阶段的系统化,即新工艺和新产品的传播、采用,以及发现它们的新用途”。[58]

现代社会中,创新和创新的扩散成了常规的社会现象和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机制。鲍莫尔说:“创新和快速传播是经济增长两个关键的激励因素。两个都有助于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如果缺少了它们中的任何一个,经济增长速度必然会变得缓慢。”[59]

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是密切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不但微观主体和微观活动可以以自己的个体状况和个量状况对总体和总量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宏观状况和宏观环境也必然对微观主体和微观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领先者和追赶者作为微观主体,其竞争关系在直接意义上是微观主体的相互关系问题,是仅仅属于微观经济学范围的问题。可是,我们也可以而且应该从“全社会”和“市场整体”的立场上考察和分析这个问题,于是,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宏观环境对相互竞争的微观主体的选择问题。

应该注意:在创新扩散的舞台上,宏观环境进行选择的内容和标准是要选择出“谁是新技术的最有效的使用者”。因为正像发明者不一定是成功的创新者一样,首次商业化的创新者“在随后的生产最终产品这一方面,它可能并不是最有效的投入使用这项创新的企业”,“这样,选择创新者还是其他企业作为创新技术的使用者,将取决于谁是最有效的使用者”。[60]正是在这个创新扩散的舞台上,追赶者演出了“后来居上”的“新戏剧”。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当“后来居上者”成为“领先者”之后,有可能继续上演“第二出”——乃至“第三出”和“第四出”——“后来居上”的“更新的戏剧”。

社会整体是由无数个不可重复的个体组成的。社会整体具有一定的结构,每个人、每个企业都在社会中有自己的一定的位置(这个位置是可以变化的,是动态的),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社会定位、市场定位。正像在自然界形成了一定的生态结构一样,在创新系统中,不同的创新“个体”也各有自己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定位)。

从创新过程三段论的观点看定位问题,发明者、创新者和学习者就成了三种不同的创新定位。各类创新主体有不同的社会作用和特点,他们都需要在自己的创新活动中运用和发挥实践智慧。

在分析创新活动时,不但必须认识和分析不同的“单个主体”,而且需要认识和分析整个创新系统和“创新生态”。从整体观点看问题,如果说“发明智慧”和“首次把发明商业化的智慧”由于“只出现第一个火花”而仅仅是“星星之火”,那么,在随后的创新扩散中,众多追赶者所燃烧的“学习之烛”才成为照亮历史和照亮社会的“燎原之火”。

在创新理论和创新实践中,必须鼓励领先,鼓励创新,鼓励成为冠军,要争第一;同时应该同样重视学习,重视创新扩散,重视创新定位。

回到战争隐喻,在现代社会中,“创新之战”已经成为一个长时段的、持久的、“序贯战略”的“创新之战”。在“第一次战役”之后,紧接着就是“第二次战役”,随后就是“第三次战役”、“第四次战役”,如此等等。历史的脚步无停歇,军事战争终有结束的那一天,而“工程创新之战”却永无止境。

总而言之,从“宏观”和“演进”的观点看工程,发明者、(狭义)创新者和学习追赶者各有其自身的重要作用,发明、创新和创新扩散也都各有自身的重要作用,绝不能轻视和贬低“学习性创新”和“创新扩散”的作用和意义。必须从历史的、整体的、演进的观点正确处理好微观问题和宏观问题的关系,处理好“一马当先”和“万马奔腾”的关系、“星星之火”和“燎原之火”的关系。在创新演进过程中,没有前定论的注定的命运而只有敞开多种可能性的命运,人类在敞开着的可能世界中实现价值追求;单个工程项目的生命有限,终始相续的工程发展无穷。

【注释】

[1]关于“选择”和“建构”这两个范畴的一般性哲学和方法论分析,可参阅李伯聪:《选择与建构》,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樊纲:《公有制宏观经济理论大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Ⅳ页。

[3]司春林:《企业创新空间与技术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4]同上,“前言”,第Ⅲ页。

[5]同上,“前言”,第Ⅳ页。

[6]虽然从过程描述和事实描述方面看,“创新空间”这个概念应该解释为既包括可能性空间中的事件又包括现实空间中的事件,或一般地把它解释为一个“广义状态空间”中的事件和运动轨迹,但在本章以下的分析中仍然着重于从“可能性空间”以及可能事件向现实事件的“转化”的角度来解释和使用“创新空间”这个概念。

[7]Dessauer,F.Technology in Its Proper Sphere.In Mitcham,C.and Mackey,R.(eds.).Philosophy and Technology.London:The Free Press,1983,p.318.

[8]王飞:《德韶尔的技术王国思想》,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三章。

[9]李伯聪:《工程共同体中的工人——工程共同体研究之一》,《自然辩证法通讯》2005年第2期;李伯聪等:《工程社会学导论:工程共同体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0][美]希普尔:《创新的源泉:追循创新公司的足迹》,柳卸林等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11]同上,第3页。

[12]库恩提出了关于“范式”的理论,他认为拥有不同范式的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中。这里的分析方法和观点与库恩的方法和观点明显有某些“相似”之处。

[1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24页。

[14]正像生物的突变(可以类比为最初出现的全部“创新”)不可能全部都是“有益”突变一样,创新也不可能全都是“有益”的创新,换言之,必然还存在一些“有害”的突变和“有害”的创新。无论从理论方面看还是从现实方面看,选择和建构的过程与机制都是分析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环节。需要申明,出于多种原因和理由(包括可以认为在长期的社会选择中那些“有害”的创新会被淘汰),本书不讨论这个关于创新可能“有害”的问题,而权且假定创新在“一般”的“定性”和“定向”上都是“有益”的——至少说基本上是“有益”的。

[15]常能见到有报道说,某企业或某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率达到了80%甚至90%,对于这样的数据,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究竟如何,是很值得怀疑的。

[16][美]克里斯坦森、雷纳:《困境与出路:企业如何制定破坏性增长战略》,容冰译,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74页。

[17][英]笛德等:《创新管理:技术变革、市场变革和组织变革的整合》,王跃红、李伟立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

[18][英]弗里曼等:《工业创新经济学》,华宏勋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8页。

[19]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1页。

[20]科伯恩在《创新的迷失》一书中对这方面的许多问题有非常精彩的分析,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

[21][美]科伯恩:《创新的迷失:新技术狂想的湮灭与幸存者的希望》,贺丽琴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22]“可以把人的智慧划分为两种类型:经验—理论类的智慧和目的—行动类的智慧,这两类智慧也就是理论理性的智慧和造物与生活的智慧。”“如果我们把人的智慧分为理论理性的智慧和实践理性的智慧两大类,那么,科学家、哲学家的智慧都是理论理性的智慧,而政治家、军事家和企业家的智慧则属于实践理性的智慧。”参阅李伯聪:《工程哲学引论》,大象出版社2002年版,第407、409页。

[23]徐长福:《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勒口“内容提要”。

[24]克劳塞维茨是西方著名的军事理论家。“1792年,卡尔·冯·克劳塞维茨加入普鲁士军队,在随后的30多年军旅生涯中,他屡战屡败,甚至一度被法军俘虏,军事生涯黯淡无光。但是,1832年,克劳塞维茨的遗著《战争论》出版,却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内容上,都是有史以来有关战争的论述中最赶超的见解。《战争论》一举奠定了西方现代军事战略思想发展的基础,‘造就了整整一代杰出的军人’。”参阅侯恴夫:《重新认识定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王刚“推荐序2”。从克劳塞维茨的生平来看,他可以算得上“长于”军事理论智慧而“短于”军事实践智慧的一个典型人物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我国古代的大军事家孙武和孙膑都是既长于军事理论智慧又长于军事实践智慧的代表人物。

[25]李伯聪:《工程哲学》,大象出版社2002年版,第402页。

[26]转引自布希亚瑞利:《工程哲学》,辽宁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27]“日常语言”所说的“德国物理学”的准确含义是“物理学在德国”。

[28]任何理论成果和科学结论都具有对于特定实验室、特定科学家、特定实验时间和实验地点的“超越性”(即不存在对于特定实验室、特定科学家、特定实验时间和实验地点的“依赖性”),而每个工程方案都无例外地具有对于特定工程主体、特定工程实施时间和空间的“依赖性”。

[29]在这里,所谓“书本上”、“学院里”或“战场上”、“市场上”,都只是“叙述性”的“中性”词汇,不带任何褒贬的含义或色彩。

[30]“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之说出自《战国策·齐策四·孟尝君逐于齐而复反章》和苏询的《辨奸论》。按照这个观点,对于某些“具有特殊智慧的人”来说,未来世界是确定的而不是“不确定”的,“最聪明的人”可以“料事如神”地预见或预言“某一个事件”在未来必然发生。

[31]金岳霖:《论道》,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82、185页。

[32]金岳霖:《论道》,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87页。

[33]马百非:《管子轻重篇新诠》下册,中华书局,第501—502页。

[34]《周礼·地官》有山虞泽虞,相当于现代掌管山水矿产自然资源的官吏。

[35]转引自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编:《集雨窖文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33页。

[36]《郑观应集》上册,第586页。

[37]《中国军事史》编写组:《武经七书注译》,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514—515页。

[38][英]笛福等:《创新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39][英]笛福等:《创新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16页。

[40]同上,第80页。

[41][瑞典]哈里森:《日本的技术与创新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42]这个英文新词也有人——包括该书中译本译者——翻译为“合作竞争”。

[43][美]内勒巴夫、布兰登勃格:《合作竞争》,王煜昆、王煜全译,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44][美]洛根、斯托克司:《合作竞争:如何在知识经济环境中催生利润》,陈小全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1、3、6页。

[45][英]弗里曼等:《工业创新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46][英]笛德等:《创新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3页。

[47][英]史密斯:《创新》,秦一琼等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48][英]笛德等:《创新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3—44页。

[49][英]史密斯:《创新》,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50][英]笛德等:《创新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3—44页。

[51][英]史密斯:《创新》,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52]转引自诺布尔:《生产力:工业自动化的社会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55页。

[53]“领先者扩散”和“追随者学习”的关系是很复杂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其中更加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显然是作为追随者而主动学习的过程。

[54]由于“追随者”和“模仿者”这些称呼可能有意无意地带有某些“贬抑”色彩,本节以下将更倾向于使用“追赶者”或“学习者”这样更带积极色彩的称呼(但在引用其他作者文句时,仍然保留其他作者原来的词语用法)。

[55][美]伯格曼等:《技术与创新的战略管理》,陈劲、王毅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页。在其他著作中也有对同一问题的类似分析和基本上相同的结论,如笛德等:《创新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4—115页。

[56][印]福布斯、[英]韦尔德:《从追随者到领先者:管理新兴工业化经济的技术与创新》,沈瑶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57][美]罗森伯格:《探索黑箱:技术、经济学和历史》,王文勇、吕睿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46页。

[58][美]鲍莫尔:《资本主义的增长奇迹:自由市场创新机器》,彭敬等译,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11、305页。

[59]同上,第83页。

[60][美]鲍莫尔:《资本主义的增长奇迹》,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90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