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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形成多元化社会服务新格局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土地流转规模的加大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和发展,提高了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应该按照“四化”要求,积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职能,帮助农户实现与大市场的对接。在培育新型服务主体的过程中,还必须继续稳定队伍、转换机制,强化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改造供销社、信用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科研院所等传统服务主体,创新现代社会化服务方式和新型农业服务业态。
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形成多元化社会服务新格局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近年来,土地流转规模的加大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和发展,提高了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我国商品农产品生产的主体,也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应该按照“四化”要求,积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职能,帮助农户实现与大市场的对接。一是要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等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承担相应的创新和推广项目,以多种方式开展为农服务。二是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机服务组织、专业服务公司等经营组织,重点解决该类主体内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匮乏问题,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三是要加大对家庭农场、种养能手、农机服务户、农村经纪人等主体的培育力度。这些服务主体具有贴近农民、了解农村、成本低廉、持续性强等特点,能够适应农业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在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对经营性服务组织从政策、税收、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鼓励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性服务。

在培育新型服务主体的过程中,还必须继续稳定队伍、转换机制,强化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改造供销社、信用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科研院所等传统服务主体,创新现代社会化服务方式和新型农业服务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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