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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目标与原则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目标与原则_残疾人社会工作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目标与原则、路径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目标

从短期目标来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指出,到2015年,建立起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从长期目标来看,到2050年,残疾人事业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体同步,残疾人状况有更大的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基本得到体现,残疾人收入、就业、教育等指标达到社会平均水平的80%以上,有的地区逐步接近社会平均水平,有能力读到大学的残疾人都能实现愿望,走不出家门的重度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得到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服务;残疾人文体活动十分活跃,社会参与充分;残疾人权利得到伸张,通过各种途径实现自身权益;无障碍设施随处可见,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十分浓厚,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达到福利社会水平,残疾人衣食住行医学各方面无忧、身心愉悦;残疾人服务业高度发达,残疾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成为国家的稳定专项制度。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原则及路径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普惠加特惠、一般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两大原则。要始终将公平正义的理念贯穿于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全程,要实现公平正义,就必须在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给予特惠,因为公平正义不仅有起点平等、过程公正的追求,还有在结果平等方面有所追求,不是追求绝对的结果相等,也要避免群体之间拉开过大的差距,这就只能对残疾人给予起点、过程方面的适度倾斜,以达到残疾人权能救济的目的。在社会救助方面,一方面要在普惠的制度安排中给予特惠,比如放宽残疾人纳入低保的条件,或者在享受待遇时给予超过普通公众的待遇,如全额享受或他人低保金的120%;有条件的则采取专项安排如残疾人生活津贴、护理补贴等。在社会保险方面,既可以让残疾人少缴费或免于缴费,也可以让残疾人提前、低门槛、高标准领取待遇。

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四大原则。首先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职责应当由政府来承担,除了政府自身的公共服务以外,残疾人社会服务和市场服务也需要纳入政府的经济监管和社会治理范畴。同时,市场经济时代,政府不可能也做不到对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大包大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其次是国家扶持、市场推动原则,残疾人服务体系既包含了大量的公共产品,又包含了大量的准公共产品,政府对残疾人服务体系大包大揽不仅做不到,也不符合权责利匹配的要求,然而,让残疾人需求得到满足又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和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因为服务的本质是资源配置。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进行高效率的资源配置,仅仅是市场自身对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激励是不足的,市场只会参与能够赢利的领域,因此,国家扶持、市场推动就成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唯一选择。再次是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原则,这是分类实施理念在原则上的直接体现,也是保证残疾人服务体系有效性的基本要求。最后是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原则,是保证残疾人服务体系有效性的另一基本要求,任何好的制度,都需要进入操作层面,残疾人服务体系归根结底还是落实到每一个残疾人的需求中,只有需求与服务有效对接才能实现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因此,必须上下联动,立足基层,面向广大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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