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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原则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农民最迫切需要的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基本的问题是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农村社会保障的出路只有坚持“国家政策引导,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进行自我保障,充分体现“自济互助”的特点。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原则_社会保障学

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原则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能一蹴而就,应根据农村自身的特点和今后农村经济的发展从局部入手,逐步推进,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

具体原则有:

(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

积极稳妥,不搞“一刀切”,经济发达的富裕地区应尽快抓紧,全面展开;一般地区应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展开;对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要把社会保险与救济救灾工作统一起来,提高他们战胜灾害、脱贫致富的能力。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高,社会保障要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感情,留有余地,循序渐进,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二)以保障农民最迫切的需要和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为原则

人们只有满足了最迫切的基本生存需要之后才会向更高层次的需要提出要求。目前农民最迫切需要的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基本的问题是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因此,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应立足于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然后再根据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状况,逐步扩大范围,提高水平。

(三)坚持权利和义务、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个人在参加社会保障中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权利是和其承担的义务相对应的。这里的义务主要是缴费义务,农民参加社会保障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费,这样既体现了缴费时的公平和享受社会保障过程的公平,又利用保费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体现了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通常,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享受的社会保障就越全面,如果忽视经济发展水平而一味追求社会保障水平将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对经济起阻碍作用。同样,若社会保障发展滞后,将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五)坚持“国家政策引导,农民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保障原则

资金短缺是阻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大难题。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国家财政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显然极不现实。中国农村现有老人1亿多人,如果依靠国家财政直接资助每位农村老人每月50元以保障他们享有最低生活水平,一年就要拨付600亿元。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农村老人越来越多,生活质量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高,国家财政负担必然越来越重,有不堪重负之忧。农村社会保障的出路只有坚持“国家政策引导,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进行自我保障,充分体现“自济互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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