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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概况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乔晓阳主任在此中心报送的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上批示,对此中心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此中心正在成为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港澳基本法研究的一面旗帜,有力推动了全国港澳基本法研究工作的开展。组织培训基本法学科教师,努力促进基本法成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学科。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概况_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通鉴(2001—2010)下册

一、总体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圳大学于2009年7月成立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此中心的成立是推进“一国两制”总体战略的需要。它是全国唯一独立设置的专门从事港澳基本法研究的科研实体机构,直属深圳大学,与学校院系平行,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广东省港澳办多位领导多次亲临此中心,对此中心各项工作深入调研、悉心指导、倾力支持、全力帮助、充分肯定。深圳大学也从人、财、物等方面为此中心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此中心在港澳基本法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学术交流,为中央和省、市部门对港澳相关问题的决策等方面都有所建树,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国务院港澳办、广东省港澳办和深圳市人大的重视和表扬。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乔晓阳主任在此中心报送的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上批示,对此中心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此中心正在成为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港澳基本法研究的一面旗帜,有力推动了全国港澳基本法研究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成绩和经验

此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始终秉持研究宗旨开展工作。

1.积极对港澳涉及基本法理论的热点问题进行研究,争夺基本法理论的话语权

自1997年回归以来,因种种原因,香港法律界一直把持着对基本法重大问题的话语权。争夺基本法理论的话语权,始终是国内法学界开展基本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任务。此中心成立两年多以来,紧紧围绕争夺基本法重大问题的话语权,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编辑出版了8期《港澳基本法研究通讯》,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违反基本法审查权》等为典型代表的众多重要研究成果,受到乔晓阳主任等领导的充分重视和表扬。这些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也发挥了重要影响,引起了内地和港澳法律界的重视。此中心还就港澳工作的一些重大理论和法律问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供了意见。

2.构建多层次的研究力量,承接和组织基本法的重大理论课题,召开基本法理论研讨会,已成为推动港澳基本法理论研究的一面旗帜

此中心的基本定位是直属学校、与院系平行的一个独立的实体科研机构,但是由于目前人员有限,必须依靠深圳大学法学院和全国从事基本法研究的力量,打造成一个集合全国基本法研究人才的基本法理论研究基地。两年多来,此中心逐步组建了一支以自身研究力量为主体、以法学院研究力量为依托、以全国从事基本法研究力量为后盾的港澳基本法研究队伍。此中心通过课题和专项研究,动员和组织了包括港澳知名专家在内的近40人参加中心组织的港澳基本法研究,承接国家重大的基本法理论研究课题。其中重要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专项委托项目19个和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特别行政区制度在我国国家管理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推动全国基本法研究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支持下,2010年8月中心举办了港澳基本法理论研讨班,有力推动了全国基本法的研究工作。2012年2月,中心又与国务院港澳办港澳研究所联合举办了内地涉港澳研究机构研究骨干高级研修班,历时一周,受到参加者的高度欢迎。

3.成为深圳大学服务粤港澳的一个重要学术平台

此中心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同时,坚持服务地方,努力为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承担了深圳市人大委托研究项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法律环境专题调研》,完成了20万字的研究报告。此报告的许多重要观点被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颁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所吸收。该项目结项时被评为优秀。此中心还是广东省粤港发展促进会和粤澳发展策略小组粤方成员单位,并指定中心主任董立坤教授参与有关工作,积极开展粤港澳发展策略研究工作,为粤港澳高层决策提供政策建议。

4.加强资料库建设,推动港澳与内地学者的学术交流,推动港澳基本法的研究工作

建设一个完备的港澳基本法资料库是此中心又一重要任务。此中心已完成资料库的初步建设工作,购买和整理了3000余册书刊,并已与校图书馆联网,对外开放,已有不少研究者到中心查阅资料。此中心资料库除继续搜集、收藏与港澳基本法相关的资料外,还将开展有关基本法相关资料的翻译工作,翻译出版有重大意义的外文著作,以逐步将中心资料库建设成国内乃至国际上最完备的基本法研究资料库。

三、标志性研究成果

董立坤教授和张淑钿副教授合作撰写的论文《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违反基本法审查权》,于2010年5月刊发于《法学研究》2010年第3期,为该期篇首文章,全文长达3.5万字。

此论文明确指出香港法院审查香港本土法律是否违反基本法的权力应定义为“违反基本法审查权”,纠正了学界和司法界长期以来采用“违宪审查”或“司法审查”称谓的错误提法,厘清了香港基本法在中国法律体系的地位以及与中国宪法之间的关系;明确指出香港法院不享有违反基本法审查权;深入分析了香港法院自设违反基本法审查权的原因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指明了纠正香港法院自设违反基本法审查权的制度选择路径,即由香港终审法院自行纠正先例,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是一个在政治和法律上均最为理想的方案。

此论文是我国学界多年来有关香港法院违反基本法审查权理论研究中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成果,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同志的高度肯定,荣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四、“十二五”建设思路

此研究中心将建成国家港澳基本法理论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学术交流基地、决策机关的智库,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目标,在“十二五”期间的建设思路如下:

(1)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围绕基本法研究打造学术品牌。此中心将以“特别行政区制度”为主线,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对基本法作全面、系统和深入研究,既着眼于解决当前的问题,又要有长远眼光,积极吸收其他学科的成果,从建立“香港学”、“澳门学”等跨学科研究的角度全方位考察香港和澳门的管治问题,揭示香港、澳门当前各种社会现象之间的关联度,加强问题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以此凝练中心学术方向,形成中心学术特色,打造中心学术品牌。

(2)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实现科研与教学有效结合。组织培训基本法学科教师,努力促进基本法成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学科。通过学位点建设自主培养人才,积极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转化,申请设立港澳基本法和港澳政制学位点,开展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为基本法研究创新和实践创新培养一批高级专门人才。

(3)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以学术交流汇聚学术精英。通过聘请学术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名誉教授、兼职研究员、客座教师等方式,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基本法学者来中心举办基本法专题讲座和进行学术交流。坚持开放性研究,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领域,提高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层次。争取更多地主办或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的学术活动,扩大中心的学术影响。

(4)充分用好省市政府给予的近300万元开办费,建立一个较大规模资料库,促进基本法研究。同时要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基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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