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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与艺术作品

时间:2022-09-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天才与艺术因此获得了很高的地位。所以谢林的“天才”释义另有其入手点,也即“天才”被决定性地置于其与艺术作品的总体关联中。“天才”之拥有其特别的尊严,仅因为他能够把我们引向艺术作品的真理,能够为我们证明这种真理。笔者要说,谢林之所以关心“天才”问题,并非沉醉于创造中的“天才”的那种使一切事物达到超越的创作活动状态,而是关心艺术作品的存在论状态。

第四节 天才与艺术作品

艺术创造活动中的天才和自由,这曾是整个歌德时代的文化的最心爱话题之一。自从宗教那种客观维系性破裂之后,近代欧洲形成了一种急迫的诉求,对主体地可体验的权威性的诉求。天才与艺术因此获得了很高的地位。相应地,艺术作品在这个审美时代的近代过程内,经过审美化之后也获得了其地位和价值的提高。众所周知,“天才”概念在哲学史上获得其特别地位,典范地是借助于康德在其KdU中的工作。康德在那里把天才设定在与鉴赏判断的紧密关系中,使之从审美的方面提供直接的客观性。康德在KdU的目的论批判部分将自然作为研究题目,在一种关于自然美的学说的总体关联中,这个目的论批判现在对我们变得非常关键。但他在这里说的这个自然,却既不是科学意义上的也不是技术地可控制的意义上的自然。不如说,康德现在是在一种“浪漫派的自然”那里寻找一种现实性的充分能力,对手段和目的的一种现实的审美实现。也就是说,哲学在“天才”那里寻找对自然的呼唤。艺术中的天才,审美立场上的人的最高可能,在康德那里,现在是通过自然来规定。由此却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因为这个自然及其意义总体关联并不允许理性完全从主体性的立场出发去论证它们。康德这个做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谢林在其1800年System的结束章即体系的艺术哲学部分,跟随康德这个动机,提出了一个新的、先验唯理念主义的“天才”释义,在自然那里阐发艺术美的一种现实性关系。康德凭借其判断力的批判,最终达到了唯有自然美是真正的美的结论,已提示了一种创世性的世界秩序。但是在鉴赏判断的主体原理的立场上,这个秩序无法被看作生存着的,只能被看作显现着的。为了保障艺术的现实性,康德把艺术美建立在现实的自然上。而在谢林那里,出于对大自然的无意识创造力结果的重视和考虑,康德的“天才”概念已经被设定在存在论的整体关系中。通过在存在论意义上分析康德的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然美—艺术美关系”,谢林得到一个深刻见解,也即:我们原初即通过与艺术天才的关系而拥有与艺术的关系。相形之下,反映在鉴赏判断那里的这同一种与艺术的关系,在存在论意义上已是第二位的。所以谢林的“天才”释义另有其入手点,也即“天才”被决定性地置于其与艺术作品的总体关联中。这作品现在是作为由自然赠予的“天才作品”,作为美的作品来研究。他的这个“天才”释义还特别地针对着“天才时代”对主体的绝对性的固着,这种绝对主义也反映在来自反思哲学的早期浪漫派的诗学那里。与很多误读谢林的人的看法相反,谢林并不支持这种否定作品的倾向。“天才”之拥有其特别的尊严,仅因为他能够把我们引向艺术作品的真理,能够为我们证明这种真理。

现在让我们回到题目上来。笔者要说,谢林之所以关心“天才”问题,并非沉醉于创造中的“天才”的那种使一切事物达到超越的创作活动状态,而是关心艺术作品的存在论状态。所以黑格尔在其美学讲座中那样尖刻地讽刺谢林的艺术观点,其实不够公正。正是谢林看到了,在艺术作品那里,真理证明自己是原理完成了自我创造活动的那种宁静状态。也就是说,艺术作品关乎对原理的“理智直观”的客观化。不过,那种绝对的同一性,“天才”那里的原理,因其在先验自我的立脚点上先验地是不可接近的,所以对“先验自我”始终是个问题。随着其自然哲学转向,谢林不再围绕康德的KdU中的“天才”概念思考问题。他以自己在1797年至1799年间系统地展开的“先验”的自然哲学提供了研究“天才”和艺术作品的一种可能,在这种自然形而上学的框架中,他能够借助于“无意识的创造力”的结论把“天才”与自然设定在一起,把“天才”概念发展为一种关于艺术与自然关系的形而上学说。

谢林在PdK中的工作之一,正是系统地把最早阐发在先验哲学中的这种“天才—艺术作品”关系移植到同一性哲学的土壤中,使“天才”及其与艺术作品的关系按照同一性原理重新得到构想。同一性哲学已经在存在论意义上将绝对理性树立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同一性基础。它在宇宙中仿佛是一个点,那里认识活动与存在,实在与观念,主体与客体,无限与有限,以及无意识与有意识,全部呈现为无差别的。谢林把“天才”概念纳入他的绝对原理的创世说内,“天才”以此获得其固有维度,一劳永逸地摆脱了主体性的桎梏。“天才”根本上被安置在世界直观中,被安置在“神性的创世活动”——“无限的观念性构成在实在东西内的构成活动”中(SW.V,S.386)。“天才”在这种世界关系中处于理念世界的“自我—再生活动”的总体关联中,确切说来是作为神性创世活动的形式原理,其创造的任务是表述“艺术的理念世界”(SW.V,S.460)。因此谢林又有一个观点,应该将整部艺术史作为一位“天才”的唯一作品来把握,因为在“天才”那里展开着艺术创造活动的整个序列。

在谢林这里,“天才”的创世性本质现在直接通过理念论得到阐发。“天才”的创造活动是通过理念的创造性本质得到理解。由于理念的自我性是一种给出自身的东西,所以谢林在“天才”概念那里也以类似的方式不断地追随那种自我表达的东西,就如“天才”的诗性创造活动必然可在他的能力中认出来,这种能力是按照理念去创造类似理念的东西。如此,“天才”就是那种神性的、能够将审美的诸理念适宜地表述出来的能力。[21]“天才”根本上证明自己是美的艺术之官能。就他作为“自然之赠予”同时为艺术立法,以此必然使自己被理解为题述创造活动的本质而言,反过来甚至可以把美的艺术理解为“天才的艺术”。“天才”本身是创世式的形式原理,他的生存目标就是使自己与永恒者一致。所以他必然作为艺术的绝对原理和艺术创造活动的主体,像永恒者那样,有能力赋予寓于他自身内的诸理念以一种独立生存。“天才”使诸理念作为个别的现实事物的概念生存,使诸理念构形在躯体中。而且这个原理寻找的只是纯粹形式、观念东西,以便以一种感性的映像方式把无限者灌注在有限者中,而使这有限者完全适宜于无限者,使无限者在这有限者那里得到直观。于是美出现在艺术作品那里,而且是作为诗意生存的可见的完满出现。因为艺术的诸形式把自己表述为事物本身的诸形式,而借助于此,人的永恒概念将作为理念本身而现场化。

于是谢林的PdK在对艺术形式的建构那里才着手研究“天才”的概念,这个建构的任务是提出关于艺术作品的一般理论,勾画从审美诸理念到具体艺术作品的过渡。“天才”与艺术作品之间关联的意义,现在从一部艺术作品形式与特殊艺术作品形式之间关系这个角度作了阐发。从“天才—艺术作品关系”的诗性本质中得出了绝对原理的一系列“成为实在的活动”:艺术与诗的类型学说或风格学说,对这些学说,如前已述,因题目关系笔者在本书中不能展开讨论。笔者仅限于给出一个简短提示:在谢林对“天才”的独创性的思考那里,已经存在着多样地实现人类实存的可能性。

笔者现在集中到“天才”和艺术作品概念的交互指向这个问题上。谢林的PdK从人的创造活动的直接原因出发,把“人在神那里的永恒概念或理念”规定为“天才”(SW.V,S.458),而与此“天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艺术作品的概念,他在同期的System 1804的精神哲学部分已给出过这样的解释:

某一个别地生存着的事物,在它那里人的永恒概念真正地(也即独立于人地)成为客观的,我称之为艺术作品。因为在人的永恒概念成为客观的地方,灵魂的本质——它是自由的必然性和必然的自由——也将成为客观的。然而这种情况仅出现在艺术那里(SW.VI,S.570)。

也就是说,并非任一有才干和自由行动的个体,而是灌注于真正的艺术家身上的神性本身,才被理解为艺术作品的直接创造者。而艺术作品标志着被创造被构成者。构成者和被构成者,两者的区别是存在论的。被构成者——它就是借助于自由与必然的重新建立的统一再次创造出来的同一性——乃是自由与必然的一种可客观直观的无差别。这个表述以实现了从System的天才概念到同一性哲学的天才概念的位移。

尽管“天才”对艺术作品是其观念原理,在这个关系之内,却是艺术作品被赋予存在论上的先在地位,因为艺术作品标志着实存的各种地点。只要作品尚未成就,本质即保持为未曾揭示的。谢林的这种阐发与其“存在论—审美”立场是相应的。无论PdK中的艺术研究还是System 1804中的艺术研究,他都持这同一种立场。实际上他在这两个地方所关心的,首先并不是“天才”本身的本质,也不是“天才”的创造活动过程及其规律。他的哲学兴趣仅仅指向“天才的创造产物”也即艺术作品本身,原因显然不是文艺学的审美意义上的,也不是康德的审美理性论意义上的,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22],因为谢林在此赋予艺术作品一种超越的真理功能。艺术作品对他是真理的体现,这体现不能以其他任何方式完全表现出来或完全地得到把握。所以说,它是绝对者的“工具”。这个被创造的东西的认识价值和真理内容,实际上是谢林艺术哲学提问的主要对象。从这个原因说,谢林关于“天才”的思想不能仅在审美主体的意义上去把握。它也不允许自己被减少、降低为对创造论美学的那种浪漫派式的主体化。谢林在“天才”那里寻找的东西,首先要在“天才—艺术作品”的存在论关系中得到澄清。只有在展开了的普遍有效的真理认识那里,才为现实地实现人类本质的问题打开着可能,而每一个天才的创造活动都可导致这种普遍有效的真理认识。这就是人借助于自然和艺术的一种自我拯救。

笔者认为谢林的“天才—艺术关系”思想的中心正是对存在论—审美关系的一般建构。哲学已在“作为绝对艺术作品的、其中已贯穿无限目的与无限必然的宇宙”那里(SW.V,S.385),在自然的有机作品那里,看见了同一种世界结构,后者表现的无非是自由与必然尚未分离的原始无差别。现在在表述同一种无差别的艺术作品这里,哲学也看到这同一个世界结构。宇宙、有机体和艺术作品,这三者作为神性原理所构成的东西,都以其自身表述这个原理,不论它们那里这个创造原理是神本身、是诸理念抑或作为人的永恒概念的“天才”。所以“天才”和艺术作品为人类标志了其在一种存在论—审美力焦点上的更高的可能性:从自身中将美有机地创造出来,同时恰恰把这种美接受为实存的完满,这两者都属于对一个更高的和谐世界的重新赢回。在谢林的立场上来看,正是在艺术的自由的必然那里,在艺术之内的行动者的知识活动与知识着的行动的统一那里,为人指出了一种更高的自由,从哲学的意义上来看,甚至是绝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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