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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基层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时间:2022-09-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具体实施者是检察干警,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检察事业的发展产生着巨大的作用。自新一届院领导班子到任以来,针对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底子薄、基础差、检察工作比较落后的现状,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的思路,把调动干警积极性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调动干警积极性应针对这些特点,适时、适势、综合地运用一些调动积极性的方法。

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检察院 柴继玲

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具体实施者是检察干警,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检察事业的发展产生着巨大的作用。对于基层检察机关,在人员、物力、财力、服务环境等因素基本确定的情况下,如何从根本上杜绝“慵、懒、散、慢”的问题,进而促进干警发挥其才能,释放其潜能,最大限度地、自觉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关系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自新一届院领导班子到任以来,针对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底子薄、基础差、检察工作比较落后的现状,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的思路,把调动干警积极性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是提高干警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古语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效的、合理的、适合检察事业发展的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干警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它作为干警行为规范的模式,能使干警个人的活动得以合理进行,是提高干警积极性的一种强有力的、最低层次的保证。为此,我们对近年来的制度进行了梳理、补充、修订和完善,并汇编成册,形成了《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该《制度汇编》由6部分组成,共133页,其中:机关及各部门职责16项;干警职责16项;业务工作制度7项;行政管理制度24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8项;各科室工作流程图14份。另外,附录了中纪委、高检院有关规定和办法11项。通过严格执行《制度汇编》中的各项制度内容,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有效提高全院整体建设水平的目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制度是用来规范干警行为的标准,这就要求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要做到必须符合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情况,并且能够切实的解决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我们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制定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制度的过程中,深入了解检察工作的实际,对干警现实的需求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重要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采取先重要后主要的处理方式。同时制定制度时还同干警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定义制度的适用范围、目的和制度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二)制定制度的专业化。从检察机关的整体立场上出发,使制度成为互相关联、高度统一的整体,不能为了部门利益而发生倾斜。在制度编制的过程中,还明确了职责和权限,使全院的各项工作流程得以良性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三)制度编制的文件化。在完成制定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后,及时将制度固定成为文件,以确保制度的稳定性。

(四)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执行管理,完善管理办法是执行制度管理的关键。干警是掌握、执行制度的具体个体,制度要成为现实有赖于全体干警的严格执行,依赖于团队的合力。但在执行过程中,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坚决不搞特殊化,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氛围,制度建设才能真正得以贯彻实施与有效,检察机关的管理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突出“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

通过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可以有效地约束检察干警的行为,是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干警积极性的最基本保证,但在实践中不可否认的是检察干警对硬性制度常常伴有抵触情绪,影响了干警潜能的充分发挥,因此,通过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对干警的积极性的引导、激励作用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培育敬业、勤业、敬业精神,全面提升干警的素质和文化品位,增强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引导干警从不愿干、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从而营造出积极向上、精诚团结、勤于工作、乐于奉献、敢为人先的工作氛围。

(一)深入调研干警的各种需求。一是深入了解干警的各种需求,切实帮助干警解决好生活、工作中的困难,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政治待遇和职级待遇,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干警的疾苦喜乐等方式,使干警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二是加强检察文化硬件建设,积极建设文化活动室、文体娱乐室、图书室、荣誉室、电子阅览室等一批适合检察机关的文化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检察文化发展环境。三是充分利用现有场所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以增强文化氛围,通过举办小型运动会、书画比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登山活动,开展红色旅游、踏青旅行等喜闻乐见的活动,缓解工作压力,调节业余生活,增强团队协作意识。

(二)以多种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着重培养检察干警的职业信仰。以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倡导刚直不阿、追求真理、宁折不弯的检察精神。通过采取举办学习园地、心得交流会和举办一场演讲会、走一次红色之旅、唱一首红歌、举办一次知识竞赛“五个一”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并通过中心组学习、各部门学习、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规定的文章篇目,做到“五有四落实三保证”,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阵地、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组织领导落实、学习人员落实、学习时间落实、考勤制度落实;保证学习质量,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内容。从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检察官职责,促进司法公正,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检察干警职业信仰。

(三)坚持“以人为本”,激励干警自觉投入到检察工作。要调动每一个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就必须针对不同的人,引导其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我们坚持用人之长避人之短,根据干警的特长和工作特点,注重对他们的尊重和信任,从而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和检察干警的自我价值与个人需求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满足。我们首先健全了班子,班子成员由3名增至7名,充实了中层领导干部队伍,配齐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干警的特点,对部分岗位进行了调整。在近3年的时间里,共提拔任用了27名干部,优化了岗位结构,激发了干警自觉地为检察事业拼搏、奋斗的理想信念。在绩效考评中,由末位进入了全州先进检察院行列。

三、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

根据社会心理学研究显示,每个人都有一定的需求,检察人员也不例外,同时,检察干警还面临工作压力较大、社会地位较特殊等特殊情形。调动干警积极性应针对这些特点,适时、适势、综合地运用一些调动积极性的方法。

(一)科学激励,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为有效地激发干警的工作动机,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我们在认真执行甘肃省、临夏州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横向管理机制,通过年初分科室制定具体计划、年末严格兑现奖惩,设立“党员示范岗”、表彰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精神嘉奖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民主管理、细化分工,适当加压、引入竞争机制、为干警干事创业搭建平台等多种方式,灵活运用激励的方法,达到有效地调动干警积极性的目的。

(二)理解尊重,增强干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干警作为有思想、有感情、有价值取向的社会人,对自我实现、尊重等有较强烈的精神需求。为此,一是要尊重干警的人格,做到院领导和干警要相互尊重,这就要求院领导首先要对干警尊重。二是要提高干警的主人翁地位,增强其参与全院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尊重干警的意见。为干警参与全院工作广开渠道,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会、检委会、院务会、与领导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强领导与干警的沟通。四是尊重干警的发展需要。满足干警自尊与自我实现的需要,让干警在工作中有意识地确定目标并努力追求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对干警进行培训教育,可以提高干警的素质,还能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一是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引导干警将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立身之本,一种人生态度,树立终身学习、科学学习的理念,坚持岗位学习、自主学习,不断学习新知识,增长新本领,在全院营造一种崇尚学习、精研法律、钻研业务和自我充实、自我提高的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开展各类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人施教,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多次举办网上办公办案、计算机、档案录入等各类培训班和理论、法案研讨会及法庭观摩等活动,先后选派了22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多次组织干警前往北京、南京等地检察院和兰州市安宁区、城关区等兄弟检察院进行学习考察。三是通过狠抓干警学历教育,全面实施教育攻坚计划。3年来,已有20名干警取得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47名干警已达到本科学历,5名干警正在参加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到2012年底,将实现本科以上干警学历比例达到80%以上的目标。为鼓励干警的学习积极性,我院还给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干警补助一定的学费,给司法考试和计算机考试通过者报销全部费用。

通过不懈努力,全院干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工作热情空前高涨,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年来,通过开展规范化机关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五型”机关,即:学习型、制度型、廉政型、高效型、信息化型机关,得到了省、州、市多家单位和领导观摩指导,我院被临夏州检察院表彰为“全州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多次在全市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奖,多次被临夏市委评为“好班子”,法警队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档案室通过省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测评验收,被评为“省特级档案室”。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并荣记一等功,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表彰为甘肃省模范军转干部,多名干警得到省、州检察机关和州、市党委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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