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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普遍真理和特殊真理

时间:2022-09-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普遍真理”的提法,只能从反映普遍存在的事物及其规律的真理普遍存在而言。“普遍真理”是指普遍存在的真理,不是单指某一个真理。不是指一个真理的 “普遍真理”概念与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真理观相矛盾。一个个普遍存在的真理只能用一个个普遍真理标准衡量,用运用理论作普遍真理的标准不能确定一个个正确反映的、普遍存在的普遍真理。普遍真理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这样,有普遍真理,就有特殊真理。

关于 “普遍真理”的提法,《简明社会科学词典》认为是:“反映各种事物或一类事物的普遍规律的真理。如马克思列宁主义对社会革命的普遍规律的概括,相对社会主义革命这一领域而言,是普遍真理,但是相对于人类和社会或整个世界来说,又不是普遍真理,所以普遍真理的区分不是绝对的。普遍真理必须同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发挥威力。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在各国具体的革命实践中不断获得新的生命力。”

“普遍真理”的提法,只能从反映普遍存在的事物及其规律的真理普遍存在而言。普遍真理的区分是确定的。“普遍真理”是指普遍存在的真理,不是单指某一个真理。不是指一个真理的 “普遍真理”概念与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真理观相矛盾。因为,按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真理标准是不可能检验得到普遍真理的,也不符合他们的真理构成,他们的真理构成是全宇宙只能构成一个真理,不可能构成普遍存在的一个个真理。一个个普遍存在的真理只能用一个个普遍真理标准衡量,用运用理论作普遍真理的标准不能确定一个个正确反映的、普遍存在的普遍真理。只能确定一个真理就包罗万象的存在,无数部分的存在。可这样存在的普遍 “真理”不符合 “真”“理”的定义,也不是他们的标准能确定的。所以它不是真理。它没有反映部分的成分,它不构成真理。我们不能把真理之的看成是整个宇宙万有,指着面前的一切就说:“普遍真理。”而真正的普遍真理,是指人类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正确反映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如:汽、米、油、盐、酱、醋、茶和各行各业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处理日常事务的真理,即一个个正确反映普遍存在的普遍事物及其规律的普遍真理。

普遍存在的普遍真理,也就是简单的、普通的、平凡的真理。简单的、普通的、平凡的真理也就是平常多见的真理。普遍真理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和其他人的普遍真理一样,都像恩格斯说的:“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会被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9页)也就是只要按照事物及其规律的本来面目来理解反映事物及其规律,都会被归结为简单、平凡、普遍的真理。

平常多见的真理,平常得让我有点失望。原来我以为通过刻苦钻研,可以发现什么了不起的哲学、真理。想不到越研究越觉得哲学真理平凡。事实证明了哲学真理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简单平凡的哲学真理就是一些我们平常生活中到处存在的东西,哪里是什么需要人类无休止的检验,抬着登天梯去认识的东西,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就算那几个几千年来让人们困惑的 “哲学”“真理”“辩证法”几字,也只不过是人的思维把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反映出来为人类服务罢了;哲学的原理也就是真理,真理也就是哲学的原理;哲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区别,也就是直接接触事物,还是间接接触事物的区别;哲学与宗教的区别,也就是反映物质,还是反映非物质的问题。哲学真理太普遍平凡了,普遍平凡得有时睡觉都会梦到。有时睡梦不到,一觉醒来满脑子都是。真的,“货真价实的真理,往往平凡得不似真理”(陀思妥耶夫斯基)。

但是事物总是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二章),矛盾相伴,有普遍就有特殊。这样,有普遍真理,就有特殊真理。特殊真理,是相对于普遍真理而言的真理,也就是高深难测、稀有罕见,不普遍存在的真理。不普遍存在的真理是我们一般不认识的真理。比如高等数学的数理真理,高等物理、化学等高科技手段的真理,就不是一般人认识的真理。一般人不认识的真理,都不是普遍、普通、平凡的普遍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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