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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

时间:2022-09-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真理的可变性和不可变性问题,历来也是两种不同的认识问题。会转化的真理我把它们称为 “可变真理”和 “瞬变真理”,意思是会变化的,可变化的真理。这可转变成错误的真理,就是 “可变真理”。这永不转变的真理,就是不变真理。可变真理,就是反映和被反映构成的真理中反映和被反映一方改变原来构成真理时的本质现状,就能引起真理的正确形式变成错误形式的真理。不变真理,永恒真理是 “最后的终结的真理”。

关于真理的可变性和不可变性问题,历来也是两种不同的认识问题。杜林认为:“真正的真理是根本不变的……因此,把认识的正确性设想成是受时间和现实变化影响的,那完全是愚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4页)恩格斯对杜林的论断作出了尖锐的批判。他说:“……在这里认识在本质上是相对的,因为它只限于了解一定的社会形式和国家形式的联系和后果,这些形式只存在于一定的时代和一定的民族中,而且按其本性来说都是暂时的。因此,谁要是在这里猎取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猎取真正的、根本不变的真理,那么他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除非是一些陈词滥调和老生常谈,例如,人一般地说不劳动就不能生活,人直到现在大都分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拿破仑死于1821年5月5日,如此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这一领域,我们最常遇到所谓永恒真理,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等。宣布二乘二等于四,鸟有喙,或诸如此类的东西为永恒真理的,只是这样一些人,他们企图从永恒真理的存在得出结论:在人类历史的领域内也存在着永恒真理、永恒道德、永恒正义……”(同上,第128、129页)

总之,恩格斯在 《反杜林论》一文中彻底地否定了杜林的 “永恒真理”观,认为人类历史的领域内不存在永恒真理、永恒道德、永恒正义。列宁也坚持恩格斯的观点说:“当然,永恒真理是有的,但是在简单的事物上用大字眼是不聪明的。为了向前推进唯物主义,必须停止对 ‘永恒真理’这个字眼的庸俗的玩弄,必须善于辩证地提出和解决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问题。”(《列宁选集》第2卷,第132页)他在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文中同样认为 “诸如二乘二等于四”,这样的例子是 “陈词滥调”,是 “只有疯子才会怀疑”的永恒真理的例子 (见该书第2章,第2节)。我认为,恩格斯和列宁的 “永恒真理”观也是错误的。在他们看来只有把真理看成是一个宇宙万有才是不简单的,否则,凡是以任何个体物质而论的真理都是简单的。当然,他们对杜林的批判,有的是正确的。因为杜林绝对地认为 “真正的真理是根本不变的”。杜林只承认永恒真理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真正的真理有些是会变的,认识的正确性受时间和现实变化的影响会变成错误。恩格斯说:“真理和谬误,正如一切在两极对立中运动的逻辑范畴一样,只是在非常有限的领域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对立的两极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绝对真理是不依赖于时间、空间和人类的历史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0、416页)如果绝对真理是这样的真理,那么它是变化而不受空间、时间限制的真理,也是不依靠人反映的真理。也就是不属于哲学原理的真理和中国传统哲学的 “真”和 “理”的真理。事实证明,真理和哲学原理是不可分割的。就是哲学的原理。真理,就是要经过人理 (反映)才是真理。恩格斯、列宁认为真理是不依赖于时间、空间,不依赖人反映的客观世界;客观世界变,真理就变。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客观世界的一切平衡”虽然包括真理的平衡,但客观世界的其他平衡与真理的平衡不是一样的平衡;“客观世界的一切变”包括真理的变,但客观世界的其他变与真理的变不是一样的变。客观世界的其他变不变与真理变不变有一定的联系,但有本质的区别。客观世界的其他变,不一定把已经反映客观世界变的真理改变。因此,有的客观世界变,不影响反映客观世界的真理存在。真理变不变涉及真理错误的转化。真理不转化为错误的不能说真理变。

俗话说的 “昨是今非,今是昨非”,指的就是这种真理和错误的转化现象。但是,真理和错误并不都存在相互之间的这种转化。有的转化,有的并不转化。转化和不转化也是一个两极对立。应该转化就反映转化,不转化就反映不转化。会转化的真理我把它们称为 “可变真理”和 “瞬变真理”,意思是会变化的,可变化的真理。可变真理,就是过去说的 “会变成错误的真理”。不会转化的真理我把它称为 “不变真理”,意思是不会变化成错误的,不可变易成错误的真理。不变真理,就是过去讲的 “永恒真理”“终结真理”。

要说明这两者真理的存在,必须用事实来说明,用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来证明,并不能用什么权威、主义和思想来证明,更不能用什么履行践行标准来检验。要认识 “可变真理”和 “不变真理”,我想要搞清什么是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可变真理为什么会变,怎么变;不变真理为什么不变,怎么才能不变以及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的检验标准是什么,认识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的重要性是什么等问题。像 《孙子兵法》的:“上兵伐谋,中兵伐交,下兵伐战。”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我的:“劳动只有获得物质,否则越劳动越穷”;“实践不是认识的唯一源泉,认识的唯一源泉是对象”;“实践只有获得认识的对象才能让人聪明,否则越实践越糊涂”。这些就是永远正确的结论 (真理)。谁能否定这些结论的永远正确呢?总之,没有绝对不变的事物,但有绝对不变的真理。

(1)什么是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

由于恩格斯和列宁的真理观与我的不一致,所以他们讲的 “真理”不是我讲的真理。所以,他们的观点和我的扯不到一起。我的真理观认为:真理存在反映和被反映的对称性、平衡性,即正确性。如果反映和被反映的一方或双方转变,真理也会转变。转变后的真理就成了错误,不再是真理。这可转变成错误的真理,就是 “可变真理”。但是,有的反映从反映一开始就把永不转变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和存在转变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反映得十分正确,形成永不转变的真理。这永不转变的真理,就是不变真理。

可变真理,就是反映和被反映构成的真理中反映和被反映一方改变原来构成真理时的本质现状,就能引起真理的正确形式变成错误形式的真理。

不变真理,是指反映和被反映构成的真理中反映和被反映已经不会再改变反映时的现状而形成错误的真理。不变真理,即永恒真理。不变真理,永恒真理是 “最后的终结的真理”。

(2)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存在吗?

认识永恒真理存不存在的问题,要认识 “为什么没有不变的事物及其规律,而有不变的真理”的问题。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那么,要正确反映可变和不可变真理就必须有可变和不可变的对象来作被反映。否则,对象都变了,还谈论什么不可变真理呢?但是也要认识,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只要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正确地反映了,真理也就形成了。形成了就不能变了,变了就不是真理了。所以,真理的变不变,还不能只从对象上看。因为把永变的对象正确地反映了,反映就不能变了,“变”就成错误了。过去说:“宇宙中不变的就是变。”从宇宙中永变的物质来说是正确的。因为永变亦反映成 “永变”就不能再变;变,就成不变了。这个反映似乎不涉及反映论,实际是涉及的。同样,对动的反映也如此。对对象永动的反映—— “动”,是不能动的。动反映成 “不动”,就成错误了。所以,正确反映永恒的 “动”的真理是不变的。当然,宇宙中不变的还有宇宙空间、时间不变,有的规律也不变。对不变的正确反映也是不变的,对永变的反映“永变”也是不变的。可见,物质的变、动、易,跟真理的变、动、易不是一回事。宇宙中有四不动、不易:①宇宙的空间不动,不易;②空间的时间不动,不易;③反映的动之不动,易之不易;④永恒真理的动之不动,易之不易。变动就易,易就变动。只知变动,不知不变动;只知易,而不知易之不易是不行的。

可变真理和不可变真理都是客观存在的。结论、公式、办法也有变和不变的真理。我们不能绝对认为真理永远不会过时,也不能绝对认为真理都会过时。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变和不变有的是由反映和反映对象的事物及其规律的质的不灭性和灭性决定的。有永恒就有短暂,有短暂就有永恒。永恒和短暂与无限和有限相关。无限,是由宇宙空间、时间以及宇宙中以物为质的物和它们的运动联系的无限存在决定的。有限,是由宇宙中以个体物质的质的有限存在决定的。但是,事物的有限无限、短暂永恒,只要正确反映,也会产生相反的反映结果,形成真理的有限无限、短暂永恒。只不过一切永恒都取决于宇宙的永恒。因为只有宇宙的永恒,才是真正的永恒。没有宇宙的永恒,一切都不能够永恒。宇宙的永恒必须是无限的,不能是有限的。并且,宇宙的永恒必须是没有边界局限的,有边界局限的宇宙永恒不能成立。爱因斯坦认为 “宇宙在空间上是有限没边界的”,这个假说不能成为真理。因为 “限”就是由边界决定的,有限就是有边界。“没有边界的有限”和 “有边界的无限”这个矛盾无法解决。这个真理的永恒短暂问题,涉及人的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问题。

表面上看可变真理比不变真理要多得多,这点并不为奇。真理的正确性标准只有一个,但反映出几十个,这有什么奇怪的呢。为什么可变真理多,而不变真理少呢?问题就在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千变万化的,而许多反映它们的反映都是形而上学的,即孤立、片面、静止的反映它们的。反映总是停留在原来的那个关节点 (标准点)上,即反映不变,而被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很多都有可能因为自身的变化而上下浮动于原来被正确反映的那个关节点 (标准点),即被反映在变。这样,许多原来的真理,就变成了错误。但是,我们不能把反映未变,被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也未变的真理硬说成它一定要变,一定要转化成为错误。真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世界上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只是一个和一条。1是1个,1+1是2个。加、减、乘、除,各是各的规律。只要你对它们正确地反映了,就是真理了。被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会再变了,就是不变真理了。“二乘以二等于四”,恩格斯也承认是永恒真理,即不变真理。还有什么可否定的呢?什么 “简单的事物上使用大字眼”,什么 “陈词滥调”,什么 “只有疯子才会怀疑”,什么是 “大字眼”呢?“宇宙”的字眼够大了吧?那么,我们可以就 “宇宙”的大字眼作出几个不变真理的反映。那就是:“宇宙的局部最小小到几乎等于零,但决不等于零”;“宇宙的整体最大大得无边无际,无始无终”;“宇宙提供了物质运动的条件”,“宇宙中的物质都在运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宇宙是空间和时间的无始无终标准”;“人不能脱离宇宙,但只要人存在,宇宙也不能脱离人”;“宇宙间的物质不能脱离空间,但此地的物质可以脱离此地或彼地空间”;“宇宙中的物质运动变化不影响宇宙的空间、时间存在”。这些是不是真理?是真理就是永不可变的真理。至于你要否定它,你的否定 (反映)就是错误。而这个反映我永远也不改变。我要让它成为永恒的,不可改变的真理。这就是我的 “宇宙不易论”真理。总之,哲学真理不是以反映的事物及其规律大小划分。只要是反映事物及其规律的都是哲学真理。谁都知道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马之蹄毁掉国家”,“细节决定成败”,“成败决定命运”的规律。想一想:“一”是大还是小,是多还是少?用辩证哲学说:“一既是大,也是小。没有众多的一,就没有单独的一”。老子认为 “道生一”,现代 “宇宙爆炸论”认为宇宙是非物质爆炸产生。这样,老子就把规律看成 “一”之外,宇宙爆炸论根本就不承认规律。这些虽然字眼很小,可是它关系着唯物辩证法的 “唯物论”命运。

(3)怎样证明不变真理的存在?

什么都在变,只有宇宙的空间、时间不变;什么都在动,只有宇宙的空间、时间不动;什么都在易,只有宇宙的空间、时间不易。变、动、易是一致的。变就动易,动就变易,易就变动。不变真理存在,就是不动不易的真理存在,易之不易的反映存在。怎样证明不变、不动、不易的真理存在呢?首先还是得证明宇宙的空间、时间不动、不变、不易。宇宙的空间、时间不动、不变、不易,是宇宙中其他现象存在的前提。宇宙的空间、时间易,宇宙就不存在了。宇宙都不存在了,宇宙中的事物及其规律也就没处可在了。宇宙是空间和时间的最大最长计量单位。空间无限,已经存在。但时间无始,还在流逝。“流逝”怎么不动呢?原来,动是物质的形式变换和位移。时间 “流逝”,只是用物质形式变换和位移比喻说明的存在历程。空间是物质需要占据的地方,它不可脱离物质而有物质性。但它不是具体的物质,它没有动的本能,也没有物质能推动空间动。正像天文学家的望远镜观察宇宙空间不会引起宇宙空间中的物质运动一样,宇宙中的任何物质运动也不会引起宇宙空间、时间运动,也就是不能引起宇宙空间、时间的形式变换和位移。宇宙时间是宇宙存在的历程。宇宙的时间不是具体的物质,所以它不动,也没有物质能引起它动。正像宇宙飞船的存在不能影响宇宙空间、时间的存在一样,任何物质的存在都不能影响宇宙空间、时间的存在。任何存在不论动不动,只要存在都有均衡相等的存在历程——时间。宇宙空间、时间的不动,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证明:①空间是物质能够存在的地方,宇宙空间没有物质不存在的地方。②时间是存在的历程。空间存在,空间的历程就存在。空间的历程存在,空间的时间就存在。③运动是物质的形式变换和位移,空间、时间不是具体的物质,只是物质的属性,空间和空间的时间形式不变换、不位移,所以不动。④宇宙和物质是互为根本的。但宇宙是可见物质的本质之一,可见物质是反映宇宙的标。标动本不动。⑤宇宙是物质运动的条件,而不是运动的本身。运动有运动的物质和时空条件,宇宙本身就是空,已经是无始无终的宇宙再没有动的条件来动。⑥动都是主动和被动,宇宙没有主动,也没有被动。⑦物质的动(形式变换和位移)不能引起宇宙动。相反,宇宙的空使物质不得不动。⑧动和不动是比较出来的。宇宙的不动,比较出了宇宙中的物质永动;物质的永动,比较出了宇宙的不动。⑨只要存在,动不动都存在经历的历程,经历的历程并不需要动。⑩动的标准是物质的形式变换和位移,没有迹象证明宇宙空间时间像物质一样形式变换和位移。人类没有标准证明宇宙在动 (形式变换和位移)。相反,只有标准证明宇宙不动 (宇宙形式不变换,也不位移)。

这些论断,是哲学问题上最难的论断,几乎是不可能解决的 “矛盾论”。因为一边说 “宇宙不能脱离物质”,一边说 “物质运动宇宙不动”。按一般常识,不能脱离的东西总是联系在一起动静的。想不到这个矛盾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宇宙与物质的联系不同、联系结果不同,因而宇宙虽然不能脱离总的物质,但由于宇宙中的物质运动引起此空间的物质与彼空间的物质相互交换空间而形成此地的物质脱离此地的空间、时间的现象。这种现象,也就是物质运动不影响宇宙空间、时间存在的现象。

宇宙不动,永远存在,就提供了人类反映的真理永远存在。本人揭示的哲学本质、定义和标准,哲学的基本原理,真理的定义,真理的标准,真理的检验方法等,都是永恒真理。这些永恒真理将要和人类的永恒存在而成为永恒存在的真理。到人类都不存在时,永恒不永恒也就无意义了。为此,真理不可用反映大事物小事物来衡量。反映小事物的就不是真理,这种观点不对。王充认为:“夫形不可以不满丈之故,谓之非形。犹命不可以不满百之故,谓之非命也。”当然,麻雀虽小五脏齐全,王充说的是对的。事物以质而论,以大小而论也是以大小的质而论。以事物的大小而论,抛开小事物都论大事物不可确信。真理只是一个宇宙的真理,还有什么认识真理的意义呢?拿破仑说:“在每一次危机中,一些细节往往决定着全局。”我们不要小看细节,细节是哲学的转折点。转折点不转折就会犯错误。很多政治错误,都是不懂哲学细节,不会运用哲学细节引起的大错误。

(4)不变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关系是什么?

不变真理就是永恒真理,但不变真理和永恒真理不一定是绝对真理。在不变真理、永恒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关系问题上,恩格斯和列宁把它们看成是一致的。认为绝对真理就该是永恒的、最后的、终结的真理。列宁引用恩格斯的话说:“在辩证哲学看来,不存在任何一成不变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都带有必然灭亡的迹象;在它面前,除了发生和消灭、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的过程,任何东西都是站不住脚的。它本身也不过是这一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这如果只从物质变化而言,那是正确的。但如果用于真理论来说明真理,那是错误的。因为真理不只是单方面的物质。对一成不变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和所有一切带有必然灭亡迹象的事物完全正确反映的绝对真理是有的。绝对真理不一定是永恒真理。绝对真理只要求完全正确,不要求永恒正确。绝对真理有的永恒,有的不永恒。同样,相对真理有的永恒,有的不永恒。永恒真理不要求绝对正确。反映宇宙空间、时间永恒的真理就是绝对永恒的真理,但完全正确反映某物质的真理不一定是永恒真理。永不永恒由反映和被反映变不变来确定。绝对真理用绝对真理作标准来衡量,永恒真理用永恒真理作标准来衡量就能看出。实际上,绝对真理不一定永恒,永恒真理也不一定绝对。比如:“我没到过北京。”这是绝对真理。但这个绝对真理在目前来说是绝对的。但它是否是永恒的、不可变的呢?那不一定。如果我明天到北京,这个绝对真理就不是绝对真理,也不是不变真理。有的相对真理也是永恒真理。比如:“1÷3=0.333……”的相对真理也是永恒真理。泛称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相对真理,泛称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相对真理永不过时。所以,泛称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永恒的相对真理。

永恒真理,即不变真理取决于永恒不变,绝对真理取决于完全正确,这不是一回事。不变真理如果我们处处怀疑它会变,那么我们就无法用它作标准了。当老师教学生 “1+1=2”时,学生可以说老师教的不对。因为以实践为标准 “1+1”不一定等于2。用实践作标准,到猴年马月它可能等于零,也可能等于三、等于四、等于其他。理由就是因为认为它会变,它也是可变真理,它的标准也允许它变——这是十足的谬论。因为认识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具有这样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识它、了解它。其实,判断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并不难。我们只要认识真理是在什么情况下转变,什么情况下不能转变,用理论符合于现实作标准检验它,就能认识它。真理转化成错误,往往是由被反映变化造成的,即被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变化造成的。错误转化成真理往往是由再次反映来实现的。所以,这种实现依靠人的再次反映来实现。不是靠原来的反映来实现。依靠原先的错误来自己转变成真理,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5)检验和规范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的标准是什么?

认识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也涉及真理的标准问题。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的检验和规范标准也是真理。但是可变真理的标准是可变真理,不变真理的标准是不变真理。这两个标准也是不可乱用的。用可变真理作标准去检验不变真理,不变真理可以看成是真理。而用不变真理作标准去检验可变真理,可变真理就不可看成是真理。当然,更不能用实践作标准去检验不变和可变真理。如果用实践作标准去检验不变和可变真理,又是说不清的 “真理”。试想,如果按恩格斯和列宁的观点,任何真理都是可变的,那么被认为是真理的马列主义又是否是可变的呢?是可变的,到什么时候变呢?是不可变的,又为何不变呢?所以,用实践作检验马列主义的真理性的标准,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的标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标准都是不行的。反映完全正确的绝对真理有的是可变真理,有的是不变真理,反映不完全正确的相对真理有的是可变真理,但有的也是不变真理。所以,各种真理的标准点不同,它们的标准就不能互换,在衡量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的标准问题上,我们要知道所谓的真理变,就是原来的真理不再适合今天的现实;符合今天的需要。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马克思、列宁 “理论符合于现实”的理论标准,坚持这个标准就不怕真理变不变。因为我们能用这个标准区分变不变。

(6)认识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关于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的问题,涉及错误是否转化为真理,真理是否转化成错误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能认识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那么我们也就不能用它来作真理的标准检验人们的行为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不能用它来检验人们的行为和规范人们的行为,那问题就严重了。比如:“工人没有祖国。”这句话,只有在工人只被当作奴隶看待的社会才是真理。如果我们今天还说 “中国工人没有祖国”,一定会产生极大的不良后果,就会产生无政府主义、无祖国主义。那样,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实际上,有的错误是可以转变的,但有的错误是不可以转化的。比如,当我们发觉思想上、行为上的错误时,我们就马上予以纠正,这就是由错误转变为真理。又如,我们写文章总是要修辞的,不修辞的人不可能写出具有真理性的文章来。把错误的文章用词修正过来也是纠正错误。但是,杀头不像割韭菜,韭菜割了还会长,而人头割了就完了。所以,杀人放火的强盗的错误,不论与真理达到何种程度的两极对立,它也不会再转化成真理。愈对立愈不会转化成真理。真理的对立是与错误对立的,是由意识反映的正确性和错误性产生的。真理的对立面是真理产生时就与存在的错误对立的,不是靠真理转化后由转化成的错误来与原先的真理对立的。虽然真理转化成错误后错误也与原来的真理对立,但这个对立和前一个对立的对立对象不是一个的。真理和错误确定后,真理不可能再无限的分割成错误和真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因为有些分割不能做到无限,而不是无限的。

认识事物的目的都是为了利用。认识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也是为了利用。我们认识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是便于我们在运用真理时,能够更好地运用可变真理和不变真理。我们在本书中专门说明了检验真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那就是为识别已转化的真理而检验。因为可变真理的转变,是在不同的时间内转变,我们认识它会转变,就能利用它的转变来预计我们的行为能不能转变,符不符合转变的情况,用以达到按转变后的情况实行和履行。否则,一旦用错已转变的真理,就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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