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创造性释放的精神生存

创造性释放的精神生存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有关于人类起源的神话,恰恰是女娲抟黄土做人,这一神话的语义内容、情趣、氛围,以及由此而生成的价值导向和意义朝向,则从根本上不同于西方文化中的人类起源于上帝的创造这一神话。这同样是中国人之所以难以真正获得一种理想精神、自信的勇敢和创生的激情、意志的最终原因之一。

从人类精神构成角度看,语义场的类型化敞开,主要包括神话语义场、宗教语义场、哲学语义场、政治语义场、文学艺术语义场等。

神话语义场 神话并不只是人类早期思维的产物。把神话看成是人类早期思维的产物,这只是对神话这一人类独特的精神形式的片面把握。应该说,神话是人类生存的特殊精神行为,它伴随着人类生存本身的演变而演变,或者说神话的演变将事实上促使人的生存意向的演变。客观地讲,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神话,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神话语义场。古希腊神话与加缪的西西弗斯神话所回旋的语义氛围、情绪、生命冲动,有其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恰恰缘于这两类神话分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时代,古希腊神话是人神不分的时代精神的产物,它流露着古代人类对自然的模糊认同和对自我的盲目乐观的认知与感受。在这一神话语义场中,自然都是神秘的、神奇的造化物,而人则是这一造化物的对应者。因此,神是神圣的,自然是神奇的,但人都是可把握的。而在加缪的神话语义场中,神人走向了分裂,而且永不可弥合:对于神,这是苦难的源泉,它构成了人生的命运;对于人,他永远匍匐在命运的道上;而对于命运,不仅无力,而且无为。

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神话语义场,并由此而生成出形式化的神话。因为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民族,其神话生成的内容,以及表达神话的取材,都在事实上各不相同。比如,同样是关于人类起源的神话,其语义场也是大不一样。在西方,人类起源的神话是关于亚当和夏娃逐出伊甸园而踏上了苦难的风尘,由是产生了人类。在这里,人类的起源与宗教与智慧(真理)相联系,因而,上帝创造人类和上帝惩罚人类的原罪的神话,回旋着如下语义情结:首先,人类起源问题是一个宗教问题,宗教乃人类生存的根基,因此,信仰化的宗教构成了西方人的大众文化。其次,人的起源即智慧的开始,而人类智慧是人类的自我孕育与觉悟,智慧即是善恶的开始,智慧开启了人类苦难及其救赎之路。但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有关于人类起源的神话,恰恰是女娲抟黄土做人,这一神话的语义内容、情趣、氛围,以及由此而生成的价值导向和意义朝向,则从根本上不同于西方文化中的人类起源于上帝的创造这一神话。因为女娲抟黄土做人的神话,在于人类起源问题与氏族血缘相联结,与家长制及其森严壁垒的等级制相联系。女娲是氏族社会的氏族制度的部族首领的象征,人类起源于母氏制社会氏族血缘的演化,因此,在这一语义场中,人类的起源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类产生的那种既定的关系,即氏族血缘的、家长(部族首领)制的、等级化的人伦关系。这就是说,人类不是起源于人的觉醒,而是起源于权力的兴趣和欲望,人是欲望的产物,是权力者的主观意志的产物。因此,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人类起源问题是与以氏族血缘为纽带的家长制为核心的政治伦理文化相联系的,这样,就命运地决定了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大众文化不是宗教,而是政治化的伦理文化。

其实,我们如果不拘泥于一种陈规陋习,从更为广泛的角度来看待神话,一切关于社会理想和人的生存理想的精神产物都是神话。陶渊明的“桃花源”,柏拉图的“理想图”,莫尔的“乌托邦”,傅立叶和圣西门的空想社会,托夫勒的第三浪潮,等等,都是一种神话,都洋溢着一种语义场,回旋着一种关于人类走向何处去的生存情趣、意向。而这种种神话都最终没有超脱出“伊甸园”模式,并最终染上了“伊甸园”那无忧无虑、无知无识、美丑善恶不分的生存情趣,即伊甸园乐趣与氛围。

宗教语义场 宗教是关于人的来龙去脉的学问。更为准确地讲,宗教是对人类存在及其敞开生存的来龙去脉的深切体验、感悟和把握方式。这种深切体验、感悟和把握人类存在及其敞开生存的来龙去脉的信仰方式,同样是生态场化的。宗教语义场所散发着的是关于人生存的终极眷注情绪。宗教语义场所销魂人的不是关于现实(现世)的执着与沉醉,恰恰相反,是关于人对执着与沉醉现实的觉悟与忘怀,它给此在生存挣扎中的人奉献一掬清冽心脾的山泉,或者说是一缕酷阳烈日中的清风。因此,宗教语义场又荡漾着温柔、明净、轻爽、洒脱、旷达、勇敢与自信。无论是基督教或是佛教,还是伊斯兰教,不都散发着这样一种具有如此语义信息的生存能量么?这正是宗教之成为大众文化的原因,更是宗教伴随人类文明的进化历程日趋繁荣和普遍化的动力。这同样是中国人之所以难以真正获得一种理想精神、自信的勇敢和创生的激情、意志的最终原因之一。因为中国文化是一种空中楼阁的文化,这种空中楼阁式的文化就是以氏族血缘为纽带的伦理政治化和政治伦理化为基本构架的文化,从根本上缺乏宗教这种普适性的大众文化。中国文化没有大众文化,是因为中国文化没有本土化人文宗教。

客观论之,宗教有两种形态,即自然宗教和人文宗教。对于自然宗教,这是人作为生物世界的动物物种生命,一旦获得最初的人质意识之后,就必然会生成出一种对自然神化意识和膜拜激情。所以,自然宗教是每个民族都拥有的宗教。自然宗教是指获得最初人质化觉悟的人看待自然和世界的原初方式。自然宗教生成于人的最初人质化觉醒,而人文宗教则诞生于人类在其经历最初的人质化觉醒之后,朝着人的方向迈进而不断获得人质化进化达到相当的水准的产物。具体地讲,人文宗教是自然宗教的进化成果。对于一个民族来讲,它必然有自然宗教,但却不一定有人文宗教,即他所拥有的自然宗教不一定能够进化为人文宗教。客观地看,在人类世界里,或者说在人类文明的进化历程中,能够将自然宗教进化为人文宗教的民族,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民族虽然拥有丰富的自然宗教内容和信念,但却最终没有将其自然宗教上升转化为人文宗教。在这一点上,中华民族也是如此,中国文化有异常丰富的自然宗教,但这些内容丰富的自然宗教就是没有获得自我转化和提升为人文宗教的机会。

其次,“中国文化没有本土化的人文宗教”,是说中国文化中有宗教,但没有本土化的人文宗教。因为中国文化结构中有佛教,但佛教是一种外来的人文宗教,并且佛教在进入中国文化圈的近两千年历史中,已经被中国本土文化化了,被中国文化化后的佛教,基本上没有了宗教的原本性信仰。对于中国人来讲,信仰佛教,本质上不是寻求灵魂的救赎、心灵的净化,而是一种特殊的利益交换方式和在对这种利益交换方式的运用过程展开不当得或不正当的利益祈求。比如,一个普通的村民或市民,为了孩子的顺利升学,或为了早添孙子,以及一个官员为了升官发财,而信仰佛,虔诚地到寺庙里烧香、拜佛,当然包括其实质性的活动就是许愿和还愿。“中国文化没有本土化的人文宗教”还指在中国文化中,一直以来被抬高了的儒家学说和道家学说,究其实,都不是宗教。热衷于儒学的人们,前赴后继地要把儒家学说升格为宗教,但儒家学说毕竟只是一种以血缘宗法思想为本质规定的政治伦理文化或者伦理政治文化。同样,以老子为宗并以《道德经》为经典的道教,同样不过是道士们主观上的痴心妄想。无论是儒家学说的热衷者,还是老子的长生思想的追随者,他们意欲将其抬上宗教的最终目的,不过是为了满足其私欲,包括当今的那些努力将儒家学说或道家思想升格为宗教的学者、专家们,同样是为了满足私欲。

我之所以如此肯定地判断中国文化没有本土化的人文宗教,并且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来否定儒教和道教,并指证它们不是宗教,是因为宗教之成为宗教,它有如下六个方面条件要求和资格规定。

首先,宗教必须是一种大众文化,或者说宗教应该是一个民族成员共同享有的文化,是属于这个民族的所有成员的文化。

这里有必要弄清楚“大众文化”这个概念:大众文化是所有人的文化,或者说任何人只要相信和信守它,都可以享受这种文化。因而,大众文化具备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它必须具有平等品格。大众文化之能够成为大众文化,其根本在于这种文化没有对人的特定要求,比如阶级、身份、地位、血缘等等方面的要求,这种文化使每一个享有这种文化的人都平等。由于宗教作为大众文化对人的平等要求品格的自身规定,必须普及一般的人,平等地面对所有的人,必须平等地接纳所有的人,所以,宗教成为一般人的文化,宗教作为崇拜的文化(神),也只能是给予一般人膜拜的文化(神)。反之,如果一种文化不具有一般人性,即不具有平等的价值取向和人格要求性,不论这种文化多么高贵和神圣,都不能构成宗教。比如中国的祭祀文化,体现出对天地神灵的崇拜,然而能够有资格参与这种文化活动的,或者说有资格祭祀天地社稷的,只有历代的人君,除此之外,任何人都没有取得祭祀的身份和权力。比如儒家文化过去历来被定位为具有宗教功能的文化,但自周公以降的儒家一直是把“人”与“小人”、“民”与“人”、“君子”与“小人”分得非常清楚而不能有半点含糊,并在这种严格的分别基础上建立起了“上下”、“内外”、“左右”的严格等级制度,作为一种等级主义的儒家文化从根本上违背了宗教这一大众文化对人的平等性要求,因而,要把一种具有严格等级价值指向的文化——儒家文化升格为宗教,事实上不可能。二是必须具备开放性品格。大众文化必须面向所有人,它超越种族、民族、阶级、政治、宗族、家庭的局限而向世界上所有人开放,即凡是你愿意接受这种文化信仰,不管你是来自于何方,身份、地位、家庭如何,你都将获得平等地信仰这种文化的资格权利。因而,从本质上讲,宗教作为大众文化,是一种人类性的整体文化,是一种无国度、超阶级、超意识形态制约的文化。

其次,宗教之所以能够成为大众文化,在于宗教这种文化体现对人的存在的终极关怀:大众文化是关于人事实上“从何处来”并又应该“到何处去”和必须“怎样走才能到达那个地方”的文化。因而,大众文化是关于人从前世来并怎样走向来世的文化。人的前世是人的现世产生的原因,人的现世是他达向人之来世的起点和桥梁:

[6-2]

第三,宗教作为大众文化,必须是种信仰的文化,而不是一种知识的文化(比如科学),也不是一种技术的文化(比如政治),更不是一种方法的文化(比如哲学、禅学文化)。梁潄溟曾经指出,信仰崇拜所起到的作用,就是“不外使一个人的生活得以维持而不致溃裂横断,这是一要宗教之通点”[54]。从本质上讲,宗教是以信仰为核心精神的,因而可以简单地说:宗教即信仰。宗教信仰同样不同于其他的信仰,比如说哲学信仰只是一种智慧的崇敬,政治信仰则是一种理智的选择,而对宗教的信仰却是一种心灵、意志、情感、身体的整体化领悟,所以,宗教信仰的本质即是生命对神圣的投入。

对宗教信仰之存在本质就是生命向神圣世界的投入;对宗教信仰的行为本质则是崇拜:宗教就是信仰的崇拜。或者说宗教就是信仰和崇拜。宗教作为大众文化就是人对神圣的信仰和崇拜的文化,通过这种信仰和崇拜,人获得一种存在的终极意识、尊严、情感,产生一种生存的终极关怀胸怀和精神,并使人从生命的底部喷涌出反抗不幸、包容苦难、开辟新生、达向幸福和永生的希望之光和力量之源。

第四,由于宗教永远都是终极信仰与崇拜的文化,因而,宗教必须为信仰它的大众提供一个能够崇拜、值得崇拜的具体对象——这个对象一是只能是神不是人;二是所崇拜的神只能想象的、虚构的而非对现实的夸张或扩大;三是这个所崇拜的神必然构成民族文化的源头而不是从文化之流中生出来的,或者说这一宗教所虚构出来为大众崇拜的神,一定会有其自身的文化源头的依据,即神话来源;四是其所信仰和崇拜的神一定全知全能的、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比如基督教的“上帝”、佛教的如来“佛”),并且其智慧是天启的,而非人为的。

第五,宗教必有标志其自身存在的文化经典,即宗教教义,如基督教的《圣经》、佛教的佛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

第六,宗教必有使其成为大众文化的机构,即具有使神圣的宗教教义成为信仰大众诵习和能够使神圣的神能够成为崇拜对象并接受大众顶礼膜拜的特定场所。因而,教会、教堂、修道院,此三者构成了宗教这种大众文化形式或者说系统的仪式化形态:教会是信仰者的组织机构和信仰的规范机构;教堂是信徒们诵习教义、膜拜神和进行自我忏悔的场所;而修道院则是神职人员的场所和宗教文化研究和理性弘扬的基地。此三者同构,才构成宗教这种大众文化的大众化,并使其源远流长。

以上六个方面,应该是任何一种形式的宗教构成的必备条件,是任何一种宗教能够成为大众文化所必备的基本资格要求。以此来衡量,无论是儒家文化还是道家文化,都不具有如上的条件构成。比如以道家为例:道家有道观,它相当于西方基督教的教堂和修道院,道家的道观兼有西方基督的教堂和修道院的双重职能。如前所述,教堂是信徒与神聚汇的特定场所,因而它必须建立在信徒(即大众)的生活中,即哪里有信徒的地方,哪里就有教堂;而道家的道观却建在深山老林,因而其目的不是为了大众,它是为道士而建,而不是为信徒(假如道家有大众化的信徒的话)而建。修道院是培养神职人员和阐述研究宗教教义地方,目的是为更好地把握宗教教义和更好地布道——即更好地引导信徒在对信仰膜拜过程中成为善的福音、上帝的使者。因而,神职人员的职业就是献身上帝和教民,为上帝服务,为信徒服务。中国道家道观的另一个功能也应该是培养神职人员(假如它是宗教的话),然而,道观里所培养的道士几乎没有这个方面的功能,道士修炼的目的不是为了服务信徒,而是自我修炼内功。修炼内功的直接目的有二:一是以此希望全生和长生;二是为行走江湖。因而,道观里面培养出来的道士,往往不是侠客,就是江湖骗子,很难得有丝毫的宗教情感、信仰。由此六个方面来辨别,无论是道家还是儒家,都不具备升格为宗教的条件和资格。

中国文化中有丰富的自然宗教,却没有产生出人文宗教来,由此形成中国人没有宗教、没有本土化的和真诚的宗教意识,更没有因为灵魂救赎和心灵净化的宗教信仰、宗教文化。这就注定了中国人没有信仰、没有生存的凝聚力、没有生存忧惧和创生意志。在中国文化中,中国人喜欢用“龙”自喻,正好形象化地表达了这个没有大众文化(宗教语义场)基础的民族的昏昏沉睡的惰性和生死关头的本能性反抗(自保)的巨大爆发力量。因为这个世界上原本没有龙,没有凤,所能够有的凤原本不过是鸡,所谓的“龙”也不过是蟒蛇。蛇是一种阴冷动物,平时昏昏沉睡,一旦遭遇危机或意外地遭受外力的刺激,即突发其威,喷毒吐雾。蛇作为阴冷动物,没有理性,沉睡与疯狂是它的本性表达的两极状态。中国人作为龙的传人,中华民族作为龙的民族,它吟咏的是一曲昏昏沉睡和突发其威相交织的宗教缺乏的悲歌,它有腾飞的巨大潜力和可能,却有难以真正腾飞的惰性与脚镣手镣。

宗教语义场永恒于骚动不居的形式化运动之中,这在于宗教语义场来源于人的生存的终极眷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历史过程中的人的生存内容、性质、意趣、方向的不同,这也自然生成了人的生存的终极眷注的内容、方式、途径、目标的不一致。这样,不同时代的宗教语义场氛围情调也就自然不一样。同样是基督教,路德新教与之前的旧教截然相反。这种相反并不体现在起点和目标上,而是区别在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的不同解释上。旧教认为人生而有罪,因而受苦是现世的责任,目的于未来的幸福,这一实现途径就是通过禁欲而救赎。新教自然相信人生而有罪,必得救赎以重新获得幸福,但新教认为救赎的手段不是禁欲,而是充分展开和实现人的欲望而求取对社会财富的创造,创造是救赎自我的最终途径。对于前者,不仅弥散着一种消极人生情趣,更重要的在于上帝作为一种超自然的神奇力量横亘于人的生存面前,激励人对它的纯粹虔诚意趣;对于后者,同样不仅在于其积极人生情趣,而在于上帝只是一种比譬形式,那种原有的对超自然力量与形象的虔诚意趣转换成了人的生存竞争的自信力量。

哲学语义场 如果说宗教是对人的生存的终极(来龙去脉)眷注的话,那么哲学则是对人的生存(生长)状貌的追问,或者说哲学是对人类存在及其精神的审查、拷问和探求。因此,哲学的基本任务和使命不是对真理的发现,而是对人、对人的生存的处境与命运的不断觉悟。从这个角度看,哲学永远不属于“世界观”、“方法论”,或者说哲学不是世界观和方法论所能涵盖的。哲学的珍贵与最终价值,恰恰在于她的那种永不驻足的探索、追问精神和沉重而满怀春意的生命情绪的滔滔涌流而来并呼啸天地而去的野性。哲学并不是规范,哲学更不是被规范,哲学可能产生规范(诸如世界观、方法论),但也就在此时,哲学已离它(规范)而去,开始了她的新的勇往直前的(生存)沙漠跋涉。因此,哲学永远是生存化的,生命化的,时代化的,处境性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处境,不同的生存取势和生命样式,将必然生成不同的哲学,将必然焕然敞开着这一处境的哲学语义情愫、精神。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到苏格拉底、柏拉图、德谟克利特、亚里斯多德、老子、孔子、庄子、弗兰西斯·培根、笛卡儿洛克、休漠、斯宾诺莎、莱布尼兹、谢林、霍布斯、雅斯贝尔、叔本华、尼采、胡塞尔、罗素、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萨特、福科……哪一个哲学家不是创造了一种独响时代和历史的哲学?哪一种哲学不是一个独特的生存追问的语义场?而这每一种哲学不都真诚地敞开了哲学家所生存的时代、处境中那种骚动不安的生存命运,以及那种抗争命运的追问精神?因此,任何一个哲学家都属于那个哲学,任何哲学都是那个时代生存,这即是哲学语义场的界域,这是对哲学体悟和把握的关键。任何企图以一种哲学观念去解释一个哲学家,去企图把握一种哲学的行为都是徒劳。因为,这种行为本身是愚蠢。对哲学的把握和对哲学的觉悟一样,是生存体验生存体验和感悟,这将要求你极尽可能地抛弃一切固有的观念、思想,进入“这个”哲学语义场中,但这在事实上不可能,因为语义场既为你敞开又为你设伏幽径。对哲学家的哲学的把握,最终只是我们的生存追问对其哲学语义场的渗进和切割的努力而已,那种对人类种某哲学和哲学家大加挞伐的人们事实上是对哲学的盲昧的哗众取宠。

一种哲学有张扬其自身的语义场,一个民族有创生其民族哲学的语义场,在这种标志自我的根本区别中,有三种东西是至关重要:一是地缘;二是气候;三是水土。此三者构成了哲学语义场的底色,在这一底色上,民族文化的内在结构及其所呈现出来的感性气质,构成了哲学语义场的内在神韵和精神向度。如前所述,中华民族所赖以存在和谋求生存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恰恰是其特定的地缘、气候和水土此三者所整合生成的文化意向。这一文化意向最终通过人的选择性作为而铸造出其特有文化气质,这种文化气质所蕴含的内在精神结构,直接制约着中国哲学语义场的生成、演化、发展,始终遵循着自身的逻辑而展开,并铸造出独特的社会形态。

客观论之,中西社会发展的巨大差异最为直接地表现在经济、政治、制度、教育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繁荣程度等方面,但透过其表象就会发现,其经济、政治、制度、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巨大差异性的背后,所隐藏着的是存在样式、生存观念、生活方式、认知模式、行动原则、操作方法等等的根本不同,这种种的不同来源于哲学思想理路的根本性异趣。一个民族的哲学思想的根本思维理路的异趣,首先在于其有无宗教文化及其精神给它赋予其内在的底色与精神的气质。

要了解宗教从哪些方面影响、浸润哲学,而对哲学以哲学精神底色的赋予和内在气质的生成,这首先需要了解宗教的基本精神。首先,宗教是关于人的存在的关怀,通过这种关怀而给人类提供一种根基意义的生存信仰、意义蓝图、价值尺度和伦理理想。因而,宗教的首要精神是终极关怀精神,这种终极关怀精神的基本内核是关于人的自神自圣精神、情感与意志。其次,宗教是关于人的来龙去脉的文化,这种关于来源向归宿的人生走向的设计,所展示出来的自神自圣的精神风采的根本所在,就是其原罪观念和救赎意识。从原罪观念向救赎意识的生成,是人的自我忏悔精神的产生,以原罪为生命存在的起点而达向自我救赎的全部努力,也就是在平凡的人生过程中对上帝美德的实现。因而,自罪精神、忏悔精神、自我救赎精神和美德精神,共同构成了平凡的人的神圣化生存的内在精神动力。其三,宗教永远都是大众文化,大众文化的基本特征是开放性、平等化,前者形成宗教的博爱精神,后者形成宗教的平等精神。其四,由于宗教是对人的存在的来龙去脉的关怀,也由于宗教就是激励人自我救赎而重新达向神的世界,达向对局限的超越而获得与神同在的永生,因而,永恒精神、永生精神,构成了宗教之平等与博爱的内在生命动力。为永生而平等地对待一切,为永恒而去博爱整个世界万物和人类,这就是宗教给予哲学以最实在的心灵浸润。

宗教的终极关怀精神、自神自圣精神、自罪精神、忏悔精神、自我救赎精神、平等精神、博爱精神和永恒精神,生成为哲学的人文底色和内在的存在气质。哲学关于存在本体论的探究、关于以人为中心的精神走向、关于绝对精神、神圣理念,关于第一因、永恒观念、心灵观念以及人的美德等等,都无不与宗教的润色直接相关。以此来看,西方哲学无论是源还是流,都有宗教文化的滋养。西方哲学自古希腊以来到当代,一直异彩纷呈、博大精深、汹涌浩荡,全在于有博大、浩荡的文化土壤——宗教;对中国哲学来讲,虽然其源头浩荡,但其流向潺潺,究其最终原因,是因为缺乏宗教这一大众文化滋养。因为本土化的宗教文化的缺乏,其直接的后果不仅使科学精神得不到应有的生长,更使人文精神失去了天然的文化气候。现代以前,中国历代的技术发展远超前于西方社会,却没有产生出近代科学,而使民族在迈向现代社会历程中,无情地被西方人抛在后面。另一方面,中国关于人的意识应该也早于西方,但因为没有宗教精神的滋养,早产的人道意识被扼杀于襁褓之中,而最终没有产生出如西方那样的根深叶茂的人文精神和滚滚向前、波澜壮阔的人道主义思想来,致使以王道、霸权为基本内容的专制政治文化构成了中国文化舞台的主角,亦致使中国哲学最终沦为单一的统治意识形态的工具,哲学成为政治的传声筒。

文学艺术语义场 文学艺术语义场与其他的精神语义场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多体现为一种理性的节奏,前者则流泄为一种感性的旋律。理性节奏叩开心智的豁然,而感性的旋律浸润性情的浏亮。

文学艺术同样是一种生存追问,但文学艺术不同于哲学之处在于她并不单纯地追问,同时也注目于生存的表达。文学艺术在表达生存的同时追问生存,他可以表达生存状貌、处境、命运为手段,以追问生存、处境命运为目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真正的诗(文学艺术)始终是哲学;反过来讲,真正的哲学始终是诗(文学艺术)。所不同的是,是感性形象的哲学;而哲学却是理性逻辑的诗。

文学艺术兼具理性追问和生存表达这一双重特征,往往并不为人们所普遍地理解。人们更多地注目于文学艺术的生存论表达这一个维度,并予以无限地放大。这种刻意地放大行为往往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文学艺术只是创造形象,是形象创造的艺术,由此错误地引导人们忽略更为重要的东西。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种错觉所造成的偏颇和乖谬,不仅在读者中,而且在不少的艺术工作者身上也普遍存在,这是文学艺术难以达到的哲学之境的重要原因。

客观地看,文学艺术亦是场化的,文学艺术的发展与繁荣,同样是以特定的文学艺术语义场为整体动力。文学艺术语义场是生存化、生命化和个体化人格化的。时代有时代的文学艺术语义场、文学艺术思潮语义场、文学艺术家的创作语义场。这一切,都发生于人类文学艺术语义场和人类此在生存语义场的互动整合,并最终回归于这一互动整合的语义场。在人类此在生存语义场中,文学艺术家的个体生存语义场是其建构的基石和起点。因此,一种文学艺术语义场建构能否获得博大精深的意向,能在什么程度和怎样的层面上展示其博大精深的意向,最终取决于作家艺术家生存语义场的质量,即其自身语义场的语义深度、语义广度与语义强度。

文学艺术语义场到底能呈现出怎样的精神意向,这由许多因素整合生成所决定,但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却有五个:一是宗教信仰,包括宗教信仰是否是一种大众文化,宗教信仰的真实性程度,宗教信仰的普世性广度。二是人性精神,包括人性精神的构成内涵,人性精神的张扬程度,人性精神对人和社会行为的引导的普世性程度。三是哲学,包括哲学的世界化视野,哲学的存在论精神,哲学的生存取向,哲学对传统、现实和未来之召唤的整合力程度。四是自然意识,包括存在的地缘意识,生存的气候意识,生活的水土意识以及地球、环境、生态的关怀意识。五是生命观念,包括自我生命观念、他人生命观念、地球生物观念的整体取向所形成的基本生命情绪。如上五个因素互动整合,生成出一个民族国家、一个时代、一个时代化的社会的文学艺术语义场的基本取向,这种基本取向不仅作为原动力推动文学艺术语义场的方向性运行,而且也构成其文学艺术创造的精神源泉和内在神韵。

政治语义场 政治是指社会信仰形式,一种社会信仰就是一种政治。诸如自然政治、专制政治、君主立宪政治、寡人政治、军人政治、学者政治、民主政治等等。每一种政治都有一种特殊的语义氛围和情趣,都会源源不断地生成出一种语义能量。正是这一语义能量的播散和凝聚,才诱惑和获取着信仰者。

在抽象的层面上,政治是一种社会信仰方式。将这种社会信仰方式具体生存化,它就现实地构成一种理想。所以在生存论层面讲,政治是一种理想,一种对社会的理想。就其词源学本义来讲,这种对社会的理想,就是对自由的追求与守护。在中国政治文化语义场中,习惯于将“政治”释义为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并认为在阶级社会里,政治的“重要内容”是阶级斗争和处理阶级关系,政治的表现形式则是“代表一定阶级的政党、社会集团、社会势力在国家生活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政策和活动”(《辞海》),因而,政治主要指涉的是权力和暴力、阶级和斗争。这种“政治”观将政治狭隘化为一种利益集团的政治,并不符合政治本身的定位。客观地讲,政治产生于人的存在状况和生存处境,即当单个的人在从静态的存在向动态的生存领域谋求生活的活动中,深感单凭个人的力量不能谋求生存资源,本能地渴望他者的扶助协作,并事实上走向他者,结成群体,共同劳作、共谋利害、共同生存,于是就产生了政治。由此看来,“政治”概念的原初含义,既不是经济,也不是斗争和阶级关系,更不是所指涉的权力与暴力,而是人与生俱来的求群、适群、合群的生命本性的生存论释放。“政治”概念的首要含义是平等存在中的生存论协作、合作、互助。因而,“政治”是关于组织与结构的概念,是关于契约与整体的概念,也是关于共生与互生的概念。政治所追求的目标是生存自由。政治就是为自由而产生和存在的:当个人在其生存进程中遭遇到种种负累不能完全地由个人承担而必须求助于他者之力才能消解时,政治就产生了。政治产生于个人存在向生存领域展开的无能为力,并努力为消解其无能为力而开辟新的存在之境的行动需要与借助方式。这种借助方式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愿望,而是所有个体的生存需要对行动的展开方式。从根本上讲,政治就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的意愿、需要与渴望的表达式,也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给予力量的实现方式:政治是所有个体的人向他者借力而求生、谋生和创生的基本手段,是人与人从个体走向整体、从自助走向互助、从孤立劳动走向群体工作的必然方式,它是平等的、整体的、契约的,是(其生存力量相)共生和互生的;政治的自身目标,就是帮助个体的人在群体的协作、合作与互助中实现自由。

客观地看,自由始终相对人才具有意义与价值。人的自由有三种,即存在的自由、生存的自由和生活的自由。此三者必通过生活本身而得到呈现,而生活的自由恰恰是一种行动的自由,它是人之存在向生存领域展开并求得具体落实的唯一方式。政治所追求的自由主要体现在行动领域:政治不仅来源于行动,也展开为行动,更体现为行动。因为只有行动才使人从个体走向群体,从独立融进整体,从对自由的想象达向对自由的实现。以此来看,政治产生并获得存在的根本理由,就是有节制地激励人人追求自由的行动并实现自由的理想,因为人从生存认知到生活践行,其所面对的是不自由,人企望通过自己的力量而打破这种种不自由的桎梏,同样要陷入新的不自由状态与境况之中,因而,个人必须借力。人借力谋求生存,就是他的生活踏上政治之路的体现:政治就是人的生存行动的聚力与借力,其聚力与借力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其行动的自由,从而开辟自由的存在之境。所以,政治不表征为自由,政治表征为对自由的平等追求。这是政治产生和存在的最终价值。因此,对于任何政治语义场来讲,所翻卷着的都是一种以自由为本质规定和目标指涉的理想主义情调和浪漫主义色彩。这一理想和浪漫的赋予者是此在生存着的人,这一理想和浪漫的对象是社会(即人化的群体),这在于人的现实生存的难以个体化,而群体化生活本身对人的个体生存予以种种的桎梏和遏制,因而人产生对比现实更好的群体化生活的构设。对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人来讲,群体化生活都现实地存在着“是这样”或“应该这样”两种状态和取势:“应该这样”是对“是这样”的否定。因此,政治的存在的价值恰恰在于它对现实社会生活中“是这样”的规则的否定,并通过这种否定而构建比“是这样”更好、更符合人性要求的“应该这样”的规则体系。政治的这一取向,焕发出政治语义场的批判激情,政治语义场始终冲动着对已有的批判激情。但必须正视的是,政治语义场的批判激情来源于它的理想和浪漫。如果其自身的理想和浪漫消失,其批判激情也就消解,其获得的恰恰是反面。

政治并不等于政治体制、政治制度。政治是一种理想化的社会信仰形式,而政治制度则是一种权力化的现实社会生活规则。政治制度必然以政治(即社会信仰)为基础。从思维-认知习惯看,政治制度是政治的物化形式。但就其实质意义讲,一种社会信仰(政治)一旦化为一种特定的政治制度,它就丧失了或部分地丧失了原有的“应该那样”的社会影像,理想主义和浪漫激情以及由此而生发出来的批判激情,则沦为一种“是这样”的社会生活规则,并以之作为一种绝对权力而强加给社会生活中的所有人。政治与政治体制、政治制度的这一区分,恰恰源于政治语义场本身的包容性和排它性。客观地看,政治语义场只恃有相同社会信仰、理想的人,它并不带有任何外力的强制性。与此不同,政治制度是少数人利用政治语义场的理想主义向往和浪漫主义激情,利用此在生存中的人们对现实的不满、失望并渴求“应该这样”的基本生存意向,利用人们对某一社会生活的参与和愿望来获得统治社会生活的权力。因此,政治制度以政治(社会信仰)为基础,这只是借其社会信仰来实现了政治权力的建立,所以,在社会制度中,社会信仰只充当了维护这一政治权力的工具,统治权力构成了政治制度的内聚力。因此,一种社会制度只属于一种统治权力,一种统治权力只是属于绝对少数的权力阶级的。政治制度的制定及其全部功能的运转的全部目的,都不是为着它所利用的那种社会信仰,而是为着权力阶级的阶级利益。以民主政治为例。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信仰是美好的、迷人的,它唤取了千百万生存者的渴慕与激情,但当被人作为一种意识的和激情的工具而使用时,“民主”这一社会信仰沦为了政治制度的语言(观念)幻相,不论是什么样形式的“民主”社会制度,在实质上都是一种为着维护统治权力和统治利益的社会制度。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西方社会按照思想启蒙运动中的“民主”社会信仰建立起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之后,就现实地构成了这一民主政治制度与民主社会信仰(政治)之间的差异,西方现代社会的历史证明,这种差异是从根本上不可能彻底消解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社会政治(信仰)之间的根本性分离,恰恰在于其语义场性质的不同:政治语义场是普适化的群体生存理想,它是理想主义、浪漫主义和批判主义的;而政治制度语义场则是以权力者为生存依据的,它体现出极端利己的和绝对权力的强加。政治语义场完全凭借自己的丰富迷人的浪漫色彩与理想情调来诱引人,来凝聚人。凡是在这一凝聚力、引诱力之外的人,它并不抱任何企图;与此相反,社会政治制度语义场却总是横冲直撞为一种强权意志,它本身没有任何的信仰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凝聚和吸引人的是权力,因而这种权力的凝聚力只是来源于获得少数狂热追求权力的人。因此,它主要不是利用这一凝聚力来获得人,而是利用权力、利用以权力(比如说国家机器、暴力等)为后盾的强权政治来奴役人、制服人和阉割人,并使每个人都成为它的所有物。因此,对人类来讲,一种政治制度语义场就是一种压迫场,就是一种生命、灵魂的异化场。唯一能够与之抗衡、并努力消解其压迫、异化力量的力量,就是政治语义场的自我强健新生,时代化生存的政治语义场的强健新生的真正动力,恰恰是权利觉醒与汇聚,并通过这种觉醒和汇聚,而构成一种对权力的博弈力量,并在具体的博弈中修正、限制、完善政治制度,使其政治制度语义场接受政治语义场的牵引与规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