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应聘前认清误区

应聘前认清误区

时间:2022-07-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应聘前认清5误区误区1:有事实劳动关系,签不签合同无所谓 竞争激烈的就业形势使许多求职者生怕要求太多会失去了宝贵的机会,因此对签约一事不敢强求。所谓用“两张皮”合同来欺上瞒下是指用人单位准备一份正规的合同来“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同时备一份“问题合同”来“对付”职工。此时,有些劳动者常常认为无效的合同自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自己只能自认倒霉。

◎应聘前认清5误区

误区1:有事实劳动关系,签不签合同无所谓 竞争激烈的就业形势使许多求职者生怕要求太多会失去了宝贵的机会,因此对签约一事不敢强求。还有一些稍有法律知识的人认为,只要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出了事后用人单位想赖是赖不掉的,也就是说签不签合同无所谓,因此闷头做起了“顺民”。

纠错 事实劳动关系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有效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有力的证据。一般在解决劳动争议时,白纸黑字的合同对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保等方面的明确约定能让劳动者在维权时有据可依,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误区2:有了合同就保险,签约即可高枕无忧 没合同干着不踏实,似乎自己的权益总是悬在半空中的。因此,一些有过“黑打工”经历的人会觉得签了合同就踏实了。于是,在经过了种种艰辛与努力,终于等来了签约时,这些劳动者往往只重签合同的形式,而忽略了合同的内容。

纠错 签了合同不意味着就进了“保险箱”。如果在签约时不注意审查,即使在合同上签了字,因合同的效力待定,劳动者的权益也不一定就事事有保障。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所要承担的责任等项内容。除这些必备条款之外,劳动者还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其中自己特别关注的一些内容一定要争取写进合同里。

误区3:示范文本最保险格式合同不用看 目前,多数用人单位都会按照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印好聘用合同。一般劳动者会认为示范文本不会有问题,这种格式合同也不会有大问题,于是便不再细看。签约时,往往大概扫一眼就签了。

纠错 示范文本中也会有一些条款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个别约定的,个别用人单位就是利用劳动者对示范文本的信任心理,在关键条款的表述上含糊其辞,使劳动者在日后的维权中处于被动。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示范文本这类的格式合同,劳动者签字之前仍要细看。如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一定要确定后再签字,不要怕因提出合同条款不妥而失去工作。

误区4:合同内容都一样,一式几份无所谓 小齐的单位每年9月都与员工续签合同,但每次都把数份合同全收走,也就是说平时员工手里是没有合同的。后来与单位发生矛盾后,小齐费很大力气才要出了一份合同,却发现上面有些条款“看起来很陌生”,有些手写的内容他根本不知道。

纠错 一般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单位和职工手里各持一份。若单位惯于保存所有合同或发现合同的份数异常,劳动者就要注意了,以防单位用“两张皮”合同来欺上瞒下。

所谓用“两张皮”合同来欺上瞒下是指用人单位准备一份正规的合同来“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同时备一份“问题合同”来“对付”职工。

出现上述情况时,劳动者在签合同时要多个心眼,一定要对照各份合同的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特别是其中的关键条款。

误区5:签了无效合同只能自认倒霉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此时,有些劳动者常常认为无效的合同自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自己只能自认倒霉。

纠错 劳动法中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即使所签合同是无效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也会得到保障,不会干了白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