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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贺州市农民工监测调查分析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外出从业人数有所减少调查显示,2015年贺州市农民工外出务工128人,比上年减少10人;外出自营7人,比上年减少5人。2015年贺州市从事过本地非农自营人数42人,比上年增加14人,占农村劳动力比例11.8%。

唐 龙

国家统计局贺州调查队对贺州市10个监测调查点100户农民家庭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贺州市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趋于平稳,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外出农民工就业人数有所减少,从事本地务农和自营工作的人数有所增加,农民工外出从业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调查点基本情况

2015年贺州市10个农民工调查样本点100户调查户,期内住户成员数548人,期内住户常住成员数412人,劳动力人数369人,其中从业人数355人,农民工人数204人,占从业人数57.5%;本地非农自营42人,占农民工人数20.6%;本地非农务工27人,占农民工人数13.2%;外出务工128人,占农民工人数62.7%;外出自营7人,占农民工人数3.4%。

二、外出农民工从业特点

(一)从流向分布看,以省外东部地区为主,流入地级以上城市居多

2015年贺州市外出农民工省内务工28人,占外出人数的20.7%,省外务工107人,占外出人数的79.3%,省外务工仍以东部地区为主,占外出人数的79.3%,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99人,占外出从业人数的73.3%。

(二)从行业分布看,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一、三产业为次

2015年贺州市外出农民工中从事第二产业的99人,占外出从业人数的73.3%,从事第一、三产业的36人,占外出从业人数的26.7%。主要是因为贺州市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以初中、高中学历为主,接受过非农技能培训的也不多。省外东部地区有相当部分石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生产制造、服饰制造等类型企业的对于劳动力需求量大,就业准入门槛低。

(三)从收入情况看,外出从业月平均收入仍以2000至3000元为主

2015年外出从业月平均收入为800~1500元、1500~2000元、2000~3000元、3000~5000元和5000元以上的人数占外出从业总人数的比重分别为2.3%、4.7%、71.3%、20.2%、1.5%。可见,外出从业月平均收入在2000~3000元的人数占外出从业总人数的比重最大。

(四)外出从业人数有所减少

调查显示,2015年贺州市农民工外出务工128人,比上年减少10人;外出自营7人,比上年减少5人。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重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家庭问题。在2015年返乡的外出农民工中仅有25%是因为工资待遇问题而辞工,其他都是出于对家庭方面的考虑。他们希望在本地就业的同时,兼顾农业生产与照顾家人。另一方面从事本地非农自营行业的人数增加。2015年贺州市从事过本地非农自营人数42人,比上年增加14人,占农村劳动力比例11.8%。随着返乡创业环境的好转,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返乡从事食品加工、建筑装修、批发零售、居民维修服务、卫生医疗等自营行业,人均月收入在2500~3000元,不低于一般的外出务工水平。

(五)外出农民工寄带回收入、生活总消费有所减少

2015年贺州市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家中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0.6%,外出从业生活消费总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8.3%。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贺州市外出农民工为135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8.8%,外出农民工总量有所下降;二是当前新生代农民工承担的家庭负担要低于上一代农民工,一般家庭的老人均能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并通过从事简单的农业活动维持生计,医疗卫生方面也有新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保障,通常寄带回的金钱仅仅是为了支付家中儿女的教育费用,或是家中有建房、疾病等特殊情况时才有大量资金寄回;三是2015年贺州市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中82.8%都能享受雇主提供的免费住房或补贴,与上年相比提高了2.1个百分点,特别是进厂务工从事制造加工行业的农民工均能享受,大大降低了外出从业生活消费总支出。

三、外出农民工从业存在问题

(一)外出从业农民工的各种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调查数据显示,贺州市有44.4%的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前,很多中小型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以及规避法定责任,往往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当前外出农民工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即使想签订合同也不敢与用人单位提出,担心会因此丢失工作。与此同时,能够享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数占外出从业劳动力总人数比重分别为1.6%、27.1%、4.7%、4.7%、1.6%、1.6%。由此可见,农民工虽然为输入地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大多数外出从业人员的各种权益依然得不到保障。

(二)留守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问题值得关注

据调查,贺州市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从业,老年人、儿童多数留守家中,而留守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亲情缺失和隔代教育对其性格成长、教育等方面将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年迈的老人也需要人照顾和抚养,这些问题都给外出农民工带来诸多困扰。

(三)缺乏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贺州市大型、规范的劳动力交流场所相对较少,对于文化水平不高、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工而言,了解用工行业、工资待遇、从业地区等重要信息的途径少,2015年贺州市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自发到外地寻找工作为88.1%,依靠亲朋好友介绍外出务工的为10.4%。由此看出贺州市在关注本地或外地企业的用人情况,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有效地把剩余劳动力安置输送到位等方面还存在改进的地方。

四、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要针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及时调整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专业培训课程,并通过各种创新举措提高农民工的学习积极性。例如,2015年8月,贺州市举办第一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整个大赛活动分为县级初赛和市级复赛2个阶段进行,县级初赛参赛人数1000多人,市级复赛人数300多人,比赛项目由家政服务员、焊工、中式烹调师、砌筑工、钢筋工等11个职业(工种)组成,围绕贺州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激励广大农民工学技能、练本领,以赛促训,全面提升贺州市农民工技能人才队伍素质、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今后,还要广泛发动农民工深入开展职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师徒帮教等活动,将学、练、赛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群众性学知识、比技能、练本领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就业难、融入城市难等突出问题。

(二)加大产业园区建设力度,扩大农民工的工作机会

要把园区建设和当地经济长远发展紧密结合,通过发展特色产业,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让农民工拥有更多的获得感。例如: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依托区位、交通、资源等优势条件,搭建创业就业平台,大力推进占地357.4亩的平桂管理区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截至2016年1月,该园区已投入9600多万元建设资金,完成土建、给排水、厂区道路、厂房等工程建设,引入了大华岗石有限公司、利升石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入驻,其中开工投产的企业有10家,农民工创办(入股)企业有6家,开工投产的企业吸纳了1100多名农民工就业,为贺州市农民工提供大量返乡就业创业的机会。

(三)加大劳动监督管理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针对当前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不强的情况下,劳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劳动执法力度,经常检查和监督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于一些执行不到位的企业或者负责人要严厉惩罚。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有关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各种法律法规,使整个农民工劳务市场走上法制化、有序化轨道,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社会权益保障力度,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一是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农村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的基础设施条件,注重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为留守儿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流入地政府要积极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上学随迁提供帮助和服务,让他们享有与城市里的孩子同等的教育机会。三是政府要增加对农民养老保障的投入,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特别是重大疾病的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五)加大信息平台建设和宣传力度,拓宽农民工的就业渠道

目前农民工流动的组织化程度很低,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是一种自发行为,依靠的主要是自己的社会和亲属网络,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盲目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成本。除了农民工个体利用社会网络自发外出务工的模式外,劳务市场、经纪人制度、地方政府组织的劳务输出模式均可以发挥中介作用。因此,政府建立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多元化务工信息交流平台,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将来自企业和市场的就业信息通过政府的渠道,与农民工实现信息共享,使其能够应对市场变动的风险。既可以达到政府促进就业,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浪费,还可以利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民工正确的自主择业,有利于实现政府、农民工、企业等“多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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