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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股权激励,个税怎么算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阿里巴巴上市后,造就了一堆千万富翁。授予日/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股票期权权利的日期。由于个人取得股权激励所得的金额往往较高,如能平均分配到6个纳税月度,则有可能降低各月个人所得税计算所适用的税率,从而起到减轻税负的效果。

阿里巴巴上市后,造就了一堆千万富翁。小明给自己创业公司的核心骨干们也画了一张大饼:公司未来挂牌或上市后,在座的最少也是千万富翁。那么这些通过公司上市后因为员工股权激励而一朝致富的员工,个人所得税要怎么计算呢?

目前创业企业(非上市公司,下同)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比较普遍的有直接给股权和股票期权这两种,当然有的公司还会给予股票增值权等虚拟股权。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的基本概念

施权价/授予价,是指根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

授予日/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股票期权权利的日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据其经过股东大会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在达到计划要求的授予条件时,实际授予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对于限制性股票没有行权日和行权之说。

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进行转让的期限。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于1年。

解锁期,在禁售期结束后,进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如果公司业绩满足计划规定的条件,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计划分期解锁。解锁后,员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出售。

这是股权激励中的基础知识,虽然本节主要关注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但是创业者需要对股权激励中的一些专业名词有所了解。

股权激励的种类和特点

直接持股,是指直接赠予或以低价售予被激励员工个人本公司股权(或关联公司股权),使其直接持股。一般会把员工的名字写进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和税务变更。

股票期权,是指授予被激励员工个人在未来某一个特定时点以某一约定的价格(或零对价)购买本公司(或关联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的权利,如期权计划等。比如工作满3年,可以8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1000股的股票。

虚拟股权,是指以公司目前股权的价值或其他财务数据作为基础指标,以该指标的增长为依据,授予被激励员工个人一定的收益(通常为现金收益),如股权增值权等。比如,公司目前股权价格是5元/股,如果明年达到6元/股,则可给予被激励的员工其中一定比例的现金奖励,让其分享企业股权价值增值的收益。

员工激励的不同持股方式

方}一:员工个人作为股东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见图5-1)。

图5-1 员工个人直接持股流程

方}二:员工个人通过有限公司性质的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见图5-2)。

图5-2 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流程

方}三:员工个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性质的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见图5-3)。

图5-3 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流程

股权激励的基本税收政策

1.纳税义务时点

个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与非现金形}的所得时,应产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比如当员工个人在股权激励计划下转让股权取得现金时。

在个人未实际取得现金或非现金所得,而仅取得未来可能获得现金或非现金所得的权利时(如仅被授予期权时),并不产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2.公允价值原则

所得为非现金形}(如股权)的,应当按照双方确定的价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双方未确定股权价值或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公允价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3.未来转让股权适用税目

被激励个人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取得公司股权后,在转让股权时,应就其股权转让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适用20%的税率。

4.法定代扣代缴义务

对于被激励个人工资、薪金性质的股权激励所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应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5.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

对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人较多,全部计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个人取得股权激励所得的金额往往较高,如能平均分配到6个纳税月度,则有可能降低各月个人所得税计算所适用的税率,从而起到减轻税负的效果。

但该规定是否可用于非上市的股权激励计划,在实务中存在不同的理解。尽管9号文并未明文规定仅适用于上市公司,但其列举的几类激励形}的标的均为“股票”或“有价证券”,并不包含非上市公司股权。因此股权激励中想要享受分期缴税的优惠政策,还需要与主管的地方税务局进行沟通确认后再执行为宜。

2016年最新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红包速递: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1.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人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人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按非货币性投资分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人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人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人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政策及节税情况

方式一:员工个人直接持股

在取得分红时,需要按照“利息、股息、分红所得”税目以及20%的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转让公司股权时,需要按照税目“财产转让所得”以及20%的税率,以卖出价减去买人价的差额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方式二:通过有限公司持股

持股公司在取得创业企业分红时,按照现行政策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持股公司在转让创业企业的股权时,需按照25%的税率,以卖出价减去买人价的差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持股公司有以前年度法定可弥补的亏损,可以以差额先弥补亏损,有正数余额的,才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公司在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净利润,需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之后,才能对被激励的员工进行分配。这部分分配需按照方}一中取得分红的税目和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方式三:通过合伙企业持股

合伙企业在取得创业企业分红时,按照现行政策,不并人合伙企业的其他经营所得,被激励员工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需单独按“利息、股息、分红所得”税目以及20%的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转让了创业企业的股权取得的所得,需并人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被激励员工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按照个体工商户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可参见第一章《合伙企业怎么缴税?》一节。

创业税小贴士

现行的员工股权激励相关税收政策目录:

●《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

●《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

●《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根据财税〔2016〕101号之规定,本文可作废。)

●《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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