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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要素的分配与生产资料所有制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对生产关系客观总体的抽象,所有制这一范畴是科学的。作为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关系这一实际情况的概括,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一范畴也是可以成立的。显然,马克思的“生产要素的分配”与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无法等同的。赞同斯大林定义的学者们是主张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一个方面放在生产之前来研究的。

作为对生产关系客观总体的抽象,所有制这一范畴是科学的。作为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关系这一实际情况的概括,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一范畴也是可以成立的。在这样的意义上,这两个各有所指的范畴可以同时并存。但是,经过一番澄清之后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否可以按斯大林的定义里所说的,把它作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来与生产、分配并列呢?我认为不能。

显然,马克思的“生产要素的分配”与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无法等同的。那么,我们对斯大林的定义做一补充,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之外,再加上一个劳动力所有制,并把二者结合起来,作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而与生产、分配相并列,是否就可以了呢?我认为仍然不可以。

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力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中一个相对独立的方面与生产、分配并列,而且放在生产、分配之前,这无疑是说,生产关系客观上在生产过程之前就存在着这样一个与生产并列,与生产不同的方面。如果接受这种理论,那么在研究某一生产关系时,在研究它的生产过程之前——同时也就是在生产过程之外(如果是在生产过程之内,那它就不能与生产相并列)——就必须先来单独研究生产要素所有制这个方面。如果说生产要素所有制、生产、分配这样的划分并不意味着把生产要素所有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方面来研究,而只是把它放在生产、分配中去研究,那也就否定了它是生产关系的一个相对独立的方面,因而也就失去了斯大林定义中所作划分的意义。

赞同斯大林定义的学者们是主张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一个方面放在生产之前来研究的。这样做行不行呢?生产资料所有制,只能说明作为生产要素的物对于人的从属关系,或者人对物的所有关系。实质上也就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问题——它归谁所有,谁对它具有占有支配权。这还只是人与物的关系。它是人们建立一定生产关系的前提。但是,在这些物的要素还没有以一定方式和人的要素形成现实的结合而进入生产过程之前,这些要素的所有者就还没有构成现实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

马克思说:“物质财富的对立的社会性质——物质财富和作为雇佣劳动的劳动之间的对立,——离开生产过程,已经表现为资本所有权本身。这个因素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断产生的结果,并且作为这样的结果又是它的不断需要的前提。”[13]“资本在它不执行职能的时候,不剥削工人,也不是同劳动处于对立之中。”[14]生产资料所有权只是表明人与物的关系。在生产过程之外,生产资料所有权只构成生产关系的前提,并不处在生产关系之中。对以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来说,在生产关系之外来研究生产资料所有权,是说明不了任何问题的。马克思对土地所有权的分析,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马克思在谈到不同的土地所有权时说:“土地所有者可以是代表公社的个人,如在亚洲、埃及等地那样;这种土地所有权也可以只是某些人对直接生产者人格的所有权的附属品,如在奴隶制度或农奴制度下那样;它又可以是非生产者对自然的单纯所有权,是单纯的土地所有权;最后,它还可以是这样一种对土地的关系。这样的关系,就像在殖民地移民和小农土地所有者的场合那样,在劳动孤立进行和劳动的社会性不发展的情况下,直接表现为直接生产者对一定土地的产品的占有和生产。”[15]历史表明,在土地私有权——土地属于私人所有这一事实的前提下,可以建立起奴隶制的、封建制的、小生产的和资本主义的等等不同的生产关系。土地私有权会在经济上实现的过程中,由于生产关系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性质,产生性质不同的地租。这些生产关系的质的区别仅从土地私有权上,是无法区分的。“土地所有权的正当性,和一定生产方式下的一切其他所有权形式的正当性一样,要由生产方式本身具有的历史的暂时的必然性来说明,因而也要由那些由此产生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具有历史的暂时的必然性来说明。”[16]

生产方式的历史的暂时的必然性,在于构成这一生产方式的生产要素结合方式的特殊性。例如,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的特殊性就在于:农业资本家租用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以属于自己的其他生产资料,同购买的农业工人的劳动力结合起来而构成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只有这种生产要素的特殊结合方式,才能说明资本主义农业生产的特殊的生产关系,才能说明资本主义地租的特殊性和这种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之前孤立地考察土地所有权,不能说明任何经济学问题。

在资本主义社会,每个人都是其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生产资料所有者可以把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结合起来进行生产,也可以购买他人的劳动力来与自己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生产。马克思正是从劳动力的买卖入手,首先分析了生产要素的资本主义结合方式,由此出发,深刻地揭示了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统一的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质的规定性,把它同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统一的商品生产过程区别开来,进而指明了资本流通与一般商品流通的质的区别,说明了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和剩余价值的分割。通过这些分析,科学地表明了小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这“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两种完全对立的经济制度”在生产、交换、分配各方面的本质区别。这些本质区别,如果仅从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和劳动力个人所有这两种孤立的占有关系来看,是根本无法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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